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據20【16】年【11】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準予中郵軍
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2897號)的注冊進行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注
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
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全面認識本基金
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基
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投資人在獲得基金投資收益的同時,亦承
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可能包括:證券市場整體環境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
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大量贖回或暴跌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啟用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
工具帶來的風險、基金管理人在投資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操作風險以及本基金特有風險等。本
基金的特定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
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
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鸬臉I績并不構成新基
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
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目錄
第一部分前言.......................................................1
第二部分釋義.......................................................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9
第七部分基金備案..................................................43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4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54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63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估值............................................7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75
第十三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77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7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80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86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8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9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內容摘要........................................96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111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27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披露事項.........................................129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152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153
第一部分前言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募說明
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
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
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
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
險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
險、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
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內容、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
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招募說明書由中郵創業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釋。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
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鸷贤羌s定基金
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
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
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
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
公告》
9、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
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
議通過,自2004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
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
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起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
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
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及相
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3、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
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4、銷售機構:指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
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
為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5、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
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紅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6、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或接受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
27、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買賣基金
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清算完畢,
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
個月
32、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務規則》:指《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規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
遵守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
份額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
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定的條
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
銷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
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6、元:指人民幣元
47、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
有人服務的費用
48、基金份額分類:指本基金根據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分設兩類基
金份額,即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兩類基金份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分別計算基
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49、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
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0、C類基金份額:指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而不收取申購費用,在贖回
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52、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
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3、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4、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5、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
額凈值的過程
56、規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規定互聯網網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58、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
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
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
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9、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式,
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0、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處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
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61、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
名稱: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6年5月8日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2號樓C座2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環球貿易中心C座20、21層
法定代表人:畢勁松
注冊資本:3.041億元人民幣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出資比例
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6.37%
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8.61%
三井住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3.68%
其他社會流通股股東 1.34%
總 計 100%
公司客服電話:400-880-1618
公司聯系電話:010-82295160
聯系人:李曉蕾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畢勁松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曾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管理司保險信用合作
管理處干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管理司保險信用合作管理處干副主任科員、中國人民銀
行總行金融管理司保險信用合作管理處主任科員、國泰證券總部發行二部副總經理并兼任北
京阜裕城市信用社總經理、國泰證券總部部門總經理級干部并兼任北京城市合作銀行阜裕支
行行長、國泰證券北京分公司(籌)總經理、國泰君安證券北京分公司(籌)總經理、黨委
書記、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籌備工作組組長、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民生
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總經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F擔任首創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程家林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市通州區永樂店鎮柴廠屯村黨支部書記
助理、北京市通州區永樂店鎮半截河村黨支部書記助理、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公
務員管理處)試用期干部、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公務員管理處)副主任科員、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公務員管理處)主任科員、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人
力資源部總經理助理、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
主任助理、首創環境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紀委書記、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黨
委委員、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F擔任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董
事,兼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張志名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曾任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投資經
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助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
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固定收益事業部總裁兼固定收益事業部銷售交易部總經理、債券融資總部總經理(兼)、
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證券投資總部總經理(兼)、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
總經理;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固定收益事業部總裁、中郵創業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F擔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
董事、總經理,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兼任首譽光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郵創業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付家偉先生,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曾任華夏證券有限公司成都馬家花園營業部職
員?,F就職于首創證券,先后擔任四川分公司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公司副總經理等職
務,分管財富管理業務。
于亞卓先生,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業務局商業信函處科
員、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辦公廳綜合秘書、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
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項目負責人、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證券資產管理分公司市場總
監、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戰略客戶與協同發展部副總經理、總經理、戰略發展部(董事會
辦公室)總經理(主任)?,F擔任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分公司總經理。
王淼先生,曾就職于歐力士集團大坂營業二部歐力士集團投資銀行業務總部飛機融資
部、歐力士(澳大利亞)有限公司亞洲業務部營業總監、瑞穗實業銀行環球結構融資部副總
裁、三井住友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債務資本市場處處長、投資銀行業務部總監、副部長、
三井住友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投資銀行業務部副部長?,F擔任三井住友銀行(中國)有限
公司投資銀行業務部分管部長、總行企業銀行第二部分管部長。
穆忠和先生,中共黨員,國際經濟博士,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訪問學者、執業律師。
曾任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干部、天津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國家商務部副處長、一
等商務秘書(正處級)?,F擔任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聶興凱先生,中共黨員,教授、管理學博士,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會計系主任、智能財
務與控制研究中心主任。曾就職于中國建設銀行從事資金清算與會計結算等工作、北京國家
會計學院從事教學與管理工作?,F兼任中交設計獨立董事、開拓導控獨立董事、西藏信托獨
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北京知行法律實務研究中心監事、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特邀理事、
京津冀會計碩士聯盟理事、中國醫院協會內部審計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
李冰清先生,博士,博士生導師、中國精算師協會考試教育委員會委員、北美精算師協
會中國委員會教育委員會委員。曾就職于南開大學保險系擔任講師、南開大學保險系擔任副
教授、南開大學保險系擔任教授、南開大學金融學院擔任教授、西南財經大學擔任教授、南
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擔任副系主任、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擔任系主任。現就
職于南開大學擔任教授并兼任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監事會成員
白燕女士,中共黨員,北京大學金融學碩士研究生。曾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
職員、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安徽省合肥市中區分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
職員、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職員、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現擔任
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兼任中郵證券投資(北京)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
唐洪廣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曾任甘肅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財金系講師,西北
師范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會計系講師,甘肅五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五聯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標準部部門經理、甘肅公司業務二部部門經理、主任會計師助理、
副主任會計師,北京五聯方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副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兼天津分
所所長,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副總裁,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兼技術部主任,首創證券投資銀行總部總經理助理、投資銀行事業部質控綜合部總經
理、質量控制總部總經理、公司紀委委員、總經理助理、公司財務負責人等職務?,F任首創
證券紀委委員、總會計師(財務負責人),兼任首正澤富創新投資(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監事。
李瑩女士,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先后就職于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中共北京市
委辦公廳會議處、首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資部?,F
擔任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辦公室總經理、行政總監。
趙樂軍先生,曾就職于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先后任證券交易部職員、深圳營業部副總
經理、北京富元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資管理部經理、首創證券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負責人、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易部副總經理?,F擔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交易部總經理。
楊帆先生,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曾就職于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東城支行、中信銀行
北京分行、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算部員工、清算部總經理助理、營銷部直銷中
心負責人、營銷部副總經理。現擔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營銷管理部總經理、互
聯網金融中心負責人。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畢勁松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曾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管理司保險信用合作
管理處干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管理司保險信用合作管理處干副主任科員、中國人民銀
行總行金融管理司保險信用合作管理處主任科員、國泰證券總部發行二部副總經理并兼任北
京阜裕城市信用社總經理、國泰證券總部部門總經理級干部并兼任北京城市合作銀行阜裕支
行行長、國泰證券北京分公司(籌)總經理、國泰君安證券北京分公司(籌)總經理、黨委
書記、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籌備工作組組長、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民生
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總經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F擔任首創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志名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曾任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投資經
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助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
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固定收益事業部總裁兼固定收益事業部銷售交易部總經理、債券融資總部總經理(兼)、
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證券投資總部總經理(兼)、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
總經理;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固定收益事業部總裁、中郵創業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現擔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
董事、總經理,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兼任首譽光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郵創業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唐亞明先生,經濟學學士。曾任聯合證券賽格科技園營業部研究員、深圳賽格集團財務
公司金融部副經理、中信實業銀行業務部經理、首創證券資金運營部總經理、計劃財務部總
經理、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事業部總經理、首譽光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F任首譽光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郵創業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
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
李小振先生,工程碩士。曾任陜西省郵政儲匯局技術員、陜西省郵政儲匯局清算中心主
任、陜西省郵政局公眾服務處業務主管、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干部、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綜合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綜合辦公室主任、中郵證券有限責
任公司總經理秘書、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綜合辦公室副主任、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會秘書(其間:2011年12月-2013年6月兼資產管理分公司負責人;2012年11月-2021年
6月兼戰略發展部總經理;2014年5月-2015年11月兼山東分公司總經理;2015年4月-2021
年3月兼北京資產管理分公司總經理)?,F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楊旭鵬先生,中共黨員,工程碩士。曾任北京中啟計算機公司軟件開發總工程師、中郵
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術總監、泰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互聯網金融執行總監、文
明互鑒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高海濤先生,碩士研究生。曾就職于北京市懷柔區法院、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嘉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明亞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日興證券有限公司(籌),曾擔任中
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規總監?,F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長。
侯玉春先生,中共黨員,法學學士。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電子工業辦公室干部、香港圣
加利企業有限公司中國部行政主任、北京區域副經理、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文秘室
主任、巨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銀行部董事助理、中國遼寧國際合作(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董事會秘書?,F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4、本基金基金經理
現任基金經理
王高先生,碩士研究生。曾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理助理、量化分析
師、基金經理助理、中郵樂享收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7月8日—2022
年3月4日)、中郵穩健添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7月8日—2023年4
月7日)、中郵價值優選一年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2月18
日—2023年9月9日)、中郵多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2月18日—2024
年4月19日)、中郵絕對收益策略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4月1日
—至今)基金經理?,F擔任中郵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7月8日—至
今)、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12月11日—至今)、中郵核心
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9月9日—至今)中郵新銳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
投資基金(2025年11月4日—至今)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分為權益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固定收益投資決策委員會。
權益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包括:
主任委員:
張志名先生,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介紹。
執行委員:
陳梁先生,經濟學碩士。曾任大連實德集團市場專員、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業研究
員、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研究員、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總經理、中郵樂享收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穩健添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中郵多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穩健合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
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睿豐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消費升
級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瑞享兩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
理?,F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權益投資部總經理、中郵核心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中郵核心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核心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能源革
新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委員:
江劉瑋先生,經濟學碩士。曾任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資產管理事業部研究員、中郵創
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員、固定收益部研究員、中郵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助
理、中郵核心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理、中郵戰略新興產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經理助理、中郵睿信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現任中郵景泰靈活配置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樂享收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核心競爭力靈活配置混
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核心優勢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研究精選混合型證券
投資基金、中郵瑞享兩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興榮價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
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梁雪丹女士,理學碩士。曾任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總部行業研究員、中信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醫藥行業研究員、中華聯合保險資產管理中心大消費行業研究
員、北京成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總監兼投資經理、國開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研究
總監兼基金經理、北京樂正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中郵醫藥健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
投資基金基金經理?,F任中郵醫藥健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趨勢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吳尚先生,理學碩士。曾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員、中郵低碳經濟靈活
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信息產業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F任中郵
戰略新興產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風格輪動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白鵬先生,工學博士。曾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業研究員、中郵新思路靈
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中郵信息產業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
理、中郵核心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能源革新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現任中郵低碳經濟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未來新藍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經理。
金振振先生,理學碩士。曾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員、中郵核心成長混
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新思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研究精選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中郵未來新藍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科技創新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經理助理、中郵醫藥健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F任中郵未來成
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中郵新思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先進制造
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固定收益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包括:
主任委員:
張志名先生,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介紹。
執行委員:
衣瑛杰先生,經濟學碩士。曾任中化化肥有限責任公司資金部資金專員、民生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債券投資部投資經理助理、投資經理、首創證券固定收益部投資經理、固定收益事
業部投顧業務部副總經理、固定收益事業部投顧業務部兼金融市場部總經理、深圳分公司副
總經理、固定收益事業部副總裁、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郵純債優選一年定期開
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悅享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睿澤一年持有期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F任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總
監兼固定收益部總經理、中郵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優享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委員:
武志驍先生,理學碩士。曾任中國華新投資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員、投資分析員、中郵創
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理、中郵滬港深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理、中
郵滬港深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穩健合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增力債券型證
券投資基金、中郵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裕利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
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淳享6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
券投資基金、中郵尊佑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F任中郵現金驛站貨幣
市場基金、中郵貨幣市場基金、中郵純債恒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豐利債券型證
券投資基金、中郵滬港深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中證同業存單AAA指數7天持有期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閆宜乘先生,經濟學碩士。曾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營業部對公客戶
經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運營部高級經理、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
郵中債-1-3年久期央企20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優選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中郵純債匯利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定期開放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恒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
郵貨幣市場基金、中郵現金驛站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助理、中郵純債恒利債券型證券投資
基金、中郵純債匯利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貨幣市場基金、中郵
現金驛站貨幣市場基金、中郵淳悅39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睿利增強債
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景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尊佑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F任中郵中債-1-3年久期央企20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
債優選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睿信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穩定收
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鑫溢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恒利債券型證券投
資基金、中郵多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穩健添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經理。
張悅女士,工程碩士。曾任渣打銀行(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審核與清算崗、民生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資交易部投資經理、光大永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資二
部投資經理、中郵純債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睿豐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
淳享6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F任中郵純債匯利三個月定期開放債
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裕利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
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純債豐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悅享6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郵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中郵鑫享30天滾
動持有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劉建超先生,金融學碩士,曾任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創新管理部財務部運營管理會計、中
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政府與公共融資評級部高級分析師、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研究員、五礦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合規風控管理總部高級信評經理?,F任中郵創業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員。
6、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
售、申購、贖回、轉換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9、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0、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1、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3、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4、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
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償;
16、按規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1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19、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0、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
監會的有關規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基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謀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證券法規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
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泄
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
計劃等信息;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
序;
(9)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禁止的行為。
4、基金管理人關于履行誠信義務的承諾
基金管理人承諾將以取信于市場、取信于社會為宗旨,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
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監管規定,不斷更新投資理念,規范基金運作。
5、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
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體系
為保證公司規范化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
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學、嚴
密、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
1、公司的內部控制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
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托資產
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確?;稹⒐矩攧蘸推渌畔⒄鎸?、準確、完整、及時。
(4)切實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公司內部控制遵循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
風險管理必須涵蓋公司各個部門和各個崗位,并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包括
各項業務的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環節。
(2)有效性原則
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
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確保相對獨立并承擔各自的風險控制職責。公司基金資產、自
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須分離。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對公司風險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
檢查和監督。
(4)相互制約原則
公司在制度安排、組織機構的設計、部門和崗位設置上形成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的機制,
從而建立起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體系,消除內部風險控制中的盲點,強化監察稽核部對業務
的監督檢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則
公司將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并充分發揮各機構、部門及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盡
量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益,保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6)適時性原則
風險管理應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須隨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外部環境的改變和
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部環境的變化及時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7)內控優先原則
內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自覺形成風險防范意識;執行內
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章的權力;公司業務的發展必須
建立在內控制度完善并穩固的基礎之上。
(8)防火墻原則
公司在敏感崗位如:基金投資、交易執行、基金清算崗位之間,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之
間、會計與出納之間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設置嚴格的防火墻進行隔離,以控制風險。
3、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備、有效并易于執行的制度體系。公司制度體系由不同層面的制度
構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為四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內部控制
大綱,它是公司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和依據;第三個層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個
層面是公司各機構、部門根據業務需要制定的各種制度及實施細則等。它們的制訂、修改、
實施、廢止遵循相應的程序,每一層面的內容不得與其以上層面的內容相違背。監察稽核部
定期對公司制度、內部控制方式、方法和執行情況實行持續的檢驗,并出具專項報告。
4、內控監控防線
為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公司根據基金管理業務的特點,設立順序遞進、權
責分明、嚴密有效的三道監控防線:
(1)建立以各崗位目標責任制為基礎的第一道監控防線。各崗位均制定明確的崗位職
責,各業務均制定詳盡的操作流程,各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以書面形式聲明已知悉并承諾遵
守,在授權范圍內承擔各自職責;
(2)建立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的第二道監控防線。公司在相關部門、相
關崗位之間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后續部門及崗位對前一部門及崗位
負有監督的責任;
(3)建立以督察長、監察稽核部對各崗位、各部門、各機構、各項業務全面實施監督
反饋的第三道監控防線。公司督察長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于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
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5、關于授權、研究、投資、交易等方面的控制點
(1)授權制度
公司的授權制度貫穿于整個公司活動。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必須充分履行
各自的職權,健全公司逐級授權制度,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各項經濟經營業
務和管理程序必須遵從管理層制定的操作規程,經辦人員的每一項工作必須是在業務授權范
圍內進行。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授權書應當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公司
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應
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2)公司研究業務
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不受任何部門及個人的不正當影響;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
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資產品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投資產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暢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不斷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資業務
基金投資應確立科學的投資理念,根據決策的風險防范原則和效率性原則制定合理的決
策程序;在進行投資時應有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并應建立與所授權限相應的約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嚴格的投資禁止和投資限制制度,保證基金投資的合法合規性。建立投資風險
評估與管理制度,將重點投資限制在規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對于投資結果建立科學的投資
管理業績評價體系。
(4)交易業務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指令通過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監測系統、
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了相關的安全設施;集中交易室對交易指令進行審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記錄應完善,并及時進行反饋、核對和
存檔保管;同時建立了科學的投資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5)基金會計核算
公司根據法律法規及業務的要求建立會計制度,并根據風險控制重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
統,對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戶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公司通過復核制度、憑證制度、合理的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會計措施真實、完整、及時地記載每一筆業務并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
業務核算。同時還建立會計檔案保管制度,確保檔案真實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公司設立了
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并建立了相應的程序進行信息的收集、組
織、審核和發布工作,以此加強對信息的審查核對,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同時加強對信息披露的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
(7)監察稽核
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經董事會聘任,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根據公司監察稽
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長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
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督察長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
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董事會對督察長的報告進行審議。
公司設立監察稽核部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并保證監察稽核部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公司明
確了監察稽核部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配備了充足的人員,嚴格制訂了專業任職條件、
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監察稽核部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
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充分重視和支持監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6、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本公司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本公司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務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9]13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010-66060069
傳真:010-68121816
聯系人:任航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總行設在北京。經國務院
批準,中國農業銀行整體改制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農業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業務、機構網點和員工。
中國農業銀行網點遍布中國城鄉,成為國內網點最多、業務輻射范圍最廣,服務領域最廣,
服務對象最多,業務功能齊全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之一。在海外,中國農業銀行同樣通過自
己的努力贏得了良好的信譽,每年位居《財富》世界500強企業之列。作為一家城鄉并舉、
聯通國際、功能齊備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一貫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
堅持審慎穩健經營、可持續發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著力打
造“伴你成長”服務品牌,依托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
品,致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與廣大客戶共創價值、共同成長。
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第一批開展托管業務的國內商業銀行,經驗豐富,服務優質,業績
突出,2004年被英國《全球托管人》評為中國“最佳托管銀行”。2007年中國農業銀行通過
了美國SAS70內部控制審計,并獲得無保留意見的SAS70審計報告。自2010年起中國農業
銀行連續通過托管業務國際內控標準(ISAE3402)認證,表明了獨立公正第三方對中國農業
銀行托管服務運作流程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認可。中國農業銀行著力
加強能力建設,品牌聲譽進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屆“‘金牌理財’TOP10頒獎盛典”中成
績突出,獲“最佳托管銀行”獎。2010年再次榮獲《首席財務官》雜志頒發的“最佳資產
托管獎”。2012年榮獲第十屆中國財經風云榜“最佳資產托管銀行”稱號;2013年至2017
年連續榮獲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銀行優秀獎”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授予的
“優秀托管機構獎”稱號;2015年、2016年榮獲中國銀行業協會授予的“養老金業務最佳
發展獎”稱號;2018年榮獲中國基金報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銀行”獎;2019
年榮獲證券時報授予的“2019年度資產托管銀行天璣獎”稱號;2020年被美國《環球金融》
評為中國“最佳托管銀行”;2021年榮獲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首次設立的“銀行間本幣
市場優秀托管行”獎;2022年在權威雜志《財資》年度評選中首次榮獲“中國最佳保險托
管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
立,2004年更名為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業務部。目前內設風險合規部/綜合管理部、業務管理
部、客戶一部、客戶二部、客戶三部、客戶四部、系統與信息管理部、營運管理部、營運一
部、營運二部,擁有先進的安全防范設施和基金托管業務系統。
2、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業務部現有員工302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60名,服務團隊
成員專業水平高、業務素質好、服務能力強,高級管理層均有20年以上金融從業經驗和高
級技術職稱,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3、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中國農業銀行托管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式證券投資
基金共98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定,守法經營、
規范運作、嚴格監察,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
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總體負責中國農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托管業務風險管
理和內部控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托管業務部專門設置了風險管理處,配備了專職內控監
督人員負責托管業務的內控監督工作,獨立行使監督稽核職權。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業務操作流
程,可以保證托管業務的規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業務管理實行嚴格
的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賬
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控;業
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泄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
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過參數設置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規定的投資
比例和禁止投資品種輸入監控系統,每日登錄監控系統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并通過
基金資金賬戶、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等監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托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處理:
1、電話提示。對媒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方式對基金
管理人進行提示;
3、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交易等行為,書面提
示有關基金管理人并報中國證監會。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一)直銷機構
(1)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2號樓C座2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環球貿易中心C座20、21層
法定代表人:畢勁松
聯系人:韓儉
電話:010-82290840
傳真:010-82294138
網址:www.postfund.com.cn
(2)中郵創業基金網上直銷平臺:https://i.postfund.com.cn/
(3)中郵基金官方微信平臺——中郵基金服務號
(二)代銷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88
公司網址:www.icbc.com.cn
(2)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99
公司網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59
公司網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58
公司網址:www.citicbank.com
(5)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61
公司網址:www.cib.com.cn
(6)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80
公司網址:www.psbc.com
(7)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11-3
公司網址:bank.pingan.com
(8)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74
公司網址:www.nbcb.com.cn
(9)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105588
公司網址:www.jshbank.com
(10)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84
公司網址:www.webank.com
(11)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網址: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88-8108
公司網址:www.csc108.com
(13)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36
公司網址:www.guosen.com.cn
(14)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65
公司網址:www.newone.com.cn
(15)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75
公司網址:www.gf.com.cn
(16)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www.cs.ecitic.com
(17)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51或400-888-8888
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18)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53
公司網址:www.htsec.com
(19)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網址:www.swhysc.com
(20)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62
公司網址:www.xyzq.com.cn
(21)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網址:www.95579.com
(22)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17
公司網址:www.sdicsc.com.cn
(23)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51
公司網址:www.xcsc.com
(24)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22
公司網址:www.wlzq.cn
(25)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97
公司網址:www.htsc.com.cn
(26)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sd.citics.com
(27)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09
公司網址:www.dxzq.net
(28)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30
公司網址:www.dwzq.com.cn
(29)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03
公司網址:www.dfzq.com.cn
(30)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71
公司網址:www.foundersc.com
(31)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14或400-666-6888
公司網址:www.cgws.com
(32)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25
公司網址:www.ebscn.com
(33)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www.gzs.com.cn
(34)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60
公司網址:www.nesc.cn
(35)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86
公司網址:www.njzq.com.cn
(36)誠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99
公司網址:www.cctgsc.com.cn
(37)國聯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70
公司網址:www.glms.com.cn
(38)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11-8
公司網址:stock.pingan.com
(39)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18
公司網址:www.hazq.com
(40)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28
公司網址:www.dgzq.com.cn
(41)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31或400-888-8588
公司網址:www.longone.com.cn
(42)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84
公司網址:www.hx168.com.cn
(43)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網址:www.swhysc.com
(44)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38
公司網址:www.zts.com.cn
(45)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956019
公司網址:www.csco.com.cn
(46)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72
公司網址:www.jyzq.cn
(47)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82
公司網址:www.west95582.com
(48)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95547
公司網址:www.hfzq.com.cn
(49)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910-1166
公司網址:www.cicc.com
(50)甬興證券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916-0666或0574-87082030
公司網址:www.yongxingsec.com
(51)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網址:www.ciccwm.com
(52)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95329
公司網址:www.zszq.com
(53)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57
公司網址:www.18.cn
(54)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64
公司網址:www.ykzq.com
(55)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10
公司網址:www.gjzq.com.cn
(56)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20-9898
公司網址:www.cnhbstock.com
(57)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90
公司網址:www.crsec.com.cn
(58)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91
公司網址:www.tfzq.com
(59)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4008-888-005
公司網址:www.cnpsec.com.cn
(60)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81
公司網址:www.sczq.com.cn
(61)天府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95304或4008-366-366
公司網址:www.hxzq.cn
(62)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25
公司網址:www.kysec.cn
(63)麥高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400-618-3355
公司網址:www.wxzq.com
(64)聯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6006
公司網址:www.lczq.com
(65)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05
公司網址:www.jzsec.com
(66)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66045678
公司網址:www.txsec.com
(67)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66-1188
公司網址:www.new-rand.cn
(68)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920-0022
公司網址:www.licaike.com
(69)財咨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03-5811
公司網址:www.jinjiwo.com
(70)廈門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53-3789
公司網址:www.xds.com.cn
(71)江蘇天鼎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25-962155
公司網址:www.tdtz888.com
(72)和信證券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371-61777518
公司網址:www.hexinsec.com
(73)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25-66046166轉849
公司網址:www.huilinbd.com
(74)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21-50810673
公司網址:www.wacaijijin.com
(75)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68-1235
公司網址:www.luxxfund.cn
(76)上海有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21-61265457
公司網址:www.youyufund.com
(77)貴州省貴文文化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851-85407888
公司網址:www.gwcaifu.com
(78)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890-555
公司網址:www.tenganxinxi.com
(79)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055
公司網址:www.duxiaoman.com
(80)博時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10-5568
公司網址:www.boserawealth.com
(81)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21-5399
公司網址:www.noah-fund.com
(82)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78-8887
公司網址:www.zlfund.cn
(83)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021或400-181-8188
公司網址:www.1234567.com.cn
(84)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700-9665
公司網址:m.xioulaser.com
(85)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188-8
公司網址:www.fund123.cn
(86)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20-2899
公司網址:www.erichfund.com
(87)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2555
公司網址:www.5ifund.com
(88)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18-8000
公司網址:www.myfund.com
(89)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32-5885
公司網址:www.leadfund.com.cn
(90)北京中期時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65807609
公司網址:www.cifcofund.cn
(91)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21-8850
公司網址:www.harvestwm.cn
(92)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66154828
公司網址:www.5irich.com
(93)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80-3388
公司網址:www.puyifund.com
(94)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09-9200
公司網址:www.yixinfund.com
(95)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177
公司網址:www.snjijin.com
(96)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80-5828
公司網址:www.igesafe.com
(97)浦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12-5899
公司網址:www.zscffund.com
(98)北京增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67000988
公司網址:www.zcvc.com.cn
(99)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01-9301
公司網址:www.tonghuafund.com
(100)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55-5728
公司網址:www.hcfunds.com
(101)一路財富(深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01-1566
公司網址:www.yilucaifu.com
(102)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59422766
公司網址:www.qianjing.com
(103)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08-1016
公司網址:www.fundhaiyin.com
(104)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62675369
公司網址:fund.sina.com.cn
(105)北京輝騰匯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29-1218
公司網址:www.htfund.com
(106)北京濟安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73-7010
公司網址:www.jianfortune.com
(107)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799-1888
公司網址:www.520fund.com.cn
(108)上海國信嘉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21-6088
公司網址:www.gxjlcn.com
(109)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18-1188
公司網址:www.66liantai.com
(110)北京坤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49-8989
公司網址:www.kunyuanfund.com
(111)北京微動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88-5687
公司網址:www.buyforyou.com.cn
(112)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04-8821
公司網址:www.taixincf.com
(113)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20-5369
公司網址:www.jiyufund.com.cn
(114)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43-3389
公司網址:www.vstonewealth.com
(115)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76-7523
公司網址:www.zzwealth.cn
(116)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18-0707
公司網址:www.hongdianfund.com
(117)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21-68889082
公司網址:www.pytz.cn
(118)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21-9031
公司網址:www.lufunds.com
(119)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公司網址:www.yingmi.cn
(120)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55-5671
公司網址:www.hgccpb.com
(121)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684-0500
公司網址:www.ifastps.com.cn
(122)中證金牛(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90-9998
公司網址:www.jnlc.com
(123)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98-8511或400-088-8816
公司網址:kenterui.jd.com
(124)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89-9100
公司網址:www.yibaijin.com
(125)上海證達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20-1515
公司網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26)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59-9288
公司網址:www.danjuanapp.com
(127)深圳市前海排排網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400-666-7388
公司網址:www.ppwfund.com
(128)深圳前海財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28-6800
公司網址:www.caiho.cn
(129)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100-2666
公司網址:www.zocaifu.com
(130)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59013895
公司網址:www.wanjiawealth.com
(131)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17-5666
公司網址:www.amcfortune.com
(132)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990-8826
公司網址:www.citicsf.com
(133)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2303
公司網址:www.huaruisales.com
(134)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080-8208
公司網址:www.licaimofang.cn
(135)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10
公司網址:fund.sinosig.com
(136)方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10-64068617
公司網址:www.fdsure.com
(137)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19
公司網址:www.e-chinalif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
金,并及時履行公告義務。
二、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2號樓C座2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環球貿易中心C座20、21層
法定代表人:畢勁松
聯系人:葉明
電話:010-82295160
傳真:010-82292422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華陽路112號2號樓東虹橋法律服務園區30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66號富士康大廈12層
負責人:馬靖云
電話:(021)58773177
傳真:(021)58773268
聯系人:張蘭
經辦律師:張蘭、梁麗金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47號天行建商務大廈20層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
規定募集,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20【16】年【11】月【29】日證監許可(2016)【2897】
號文注冊。
一、基金基本情況
(一)基金的類別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的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募集規模上限
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五)基金份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A、C兩類份額。
在投資者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
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
務費而不收取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
額。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
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并單獨公告,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產凈
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不得互相轉換。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
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經與基金托管人
協商一致,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調整基金份額類
別的費率結構、變更收費方式或者停止現有基金份額的銷售等,此項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但須提前公告。
二、基金份額的發售時間、發售方式、發售對象
1、發售時間
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具體發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發售方式
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增加銷售機構的相關公告。
3、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三、基金份額面值和認購費用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00元。
四、認購安排
(一)認購時間
具體發售時間由基金管理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中確定并披露。
(二)認購申請的確認
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
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注冊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
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三)認購數量限制
1、投資人認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2、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已確認的認購申請不允許撤銷。
3、通過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時,各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1,000元;
直銷網點接受首次認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50,000元,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1,000
元(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網上交易系統等特定交易方式認購本基金暫不受此限制)。本基
金直銷網點單筆最低認購金額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調整。
4、基金募集期間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沒有限制。
(四)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及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
1、認購費用
本基金的認購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元,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50萬元以下 1.0%
50萬元(含)—200萬元 0.6%
200萬元(含)—500萬元 0.2%
500萬元及以上 1000元/筆
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
發生的各項費用。
2、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基金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和凈認購金額。計算公式
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對于500萬元(含)以上的認購適用絕對數額的認購費金額。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認購
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
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多筆認購時,按上述公式進行逐筆計算。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對應費率為1.0%,如果募集期內認購資金獲
得的利息為2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需要根據實際費率修改:
凈認購金額=10000/(1+1.0%)=9900.99元
認購費用=10000-9900.99=99.00元
認購份額=(9900.99+2)/1.0000=9902.99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
9902.99份基金份額。
第七部分基金備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
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
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
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
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鸸芾砣嗽谑盏街袊C
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鸸芾砣藨獙⒒鹉技陂g募集
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募集失敗
1、基金募集期屆滿,未達到基金備案條件,則基金募集失敗。
2、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在基金募集期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認購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稅后)。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銷機構不得請求報酬?;鸸芾砣恕?
基金托管人和代銷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二十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二百人或者基金
資產凈值低于五千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六十個工作日
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法律法規另有規
定時,從其規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
書中列明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管理人
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
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
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
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贖
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或者贖回或
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
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氃谛乱?
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
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款項,申購申請即為有效。
投資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生
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
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
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痄N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
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注冊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
認結果為準。若申購不成功,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五、申購和贖回的金額
1、申購金額的限制
代銷網點每個賬戶單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1,000元。
直銷網點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1,000
元(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網上交易系統等特定交易方式認購本基金暫不受此限制);代銷
網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投資者當期
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鸸芾砣丝筛鶕袌銮闆r,
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人的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但對于可能導致單一
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權采
取控制措施。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
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
?;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法律
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2、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0份(如該賬戶在該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余額不足10份,則必須
一次性贖回基金全部份額);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余額不足10
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
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購費和贖回費
1、申購費率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按照申購金額遞減,即申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申
購費率越低。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2)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用由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
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投資人在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支付申購費用,申購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具體如下:
申購金額(元,含申購費) 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50萬元以下 1.5%
50萬元(含)—200萬元 1.0%
200萬元(含)—500萬元 0.5%
500萬元及以上 1000元/筆
2、贖回費率
(1)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均收取贖回費,在投資者贖回各類基金份額時收取。
本基金贖回費率按照持有時間遞減,即基金份額持有時間越長,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越低。
(2)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具體如下:
持有時間 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7日以下 1.5%
7日(含7日)—30日 0.75%
30日(含30日)—12個月 0.5%
12個月(含12個月)—24個月 0.25%
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 0.0%
注:上表中,1個月按30天計算,2個月按60天計算,以此類推。投資人通過日常申
購所得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登記機構確認登記之日起計算。
贖回費用由贖回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對持續持
有期小于30日(不含30日)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30日(含
30日)但少于3個月(不含3個月)的,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
持有期長于3個月(含3個月)但少于6個月(不含6個月)的,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
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6個月(含6個月)的,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
歸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額期限(Y) C類基金份額 贖回費率
Y 1.5%
7日≤Y 0.5%
Y≥30日 0%
贖回費用由贖回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對持續持
有期小于30日(不含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
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
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
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率和
轉換費率。
5、關于實施特定投資群體申購基金的費率政策
本基金對特定客戶投資群體實行申購費率優惠政策。特定投資群體指全國社會保障基
金、依法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
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包括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以及可以投資基金
的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如將來出現可以投資基金的住房公積金、享受稅收優惠的個人養老賬
戶、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將其納入特定投資群體范
圍。對于通過中郵基金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的特定投資群體可享受申購費率優惠,即特定申
購費率=原申購費率×折扣比例;若原申購費率適用于固定費用的,則執行原固定費用,不
再享有費率折扣。
七、申購和贖回的數額和價格
1、申購和贖回數額、余額的處理方式
(1)申購份額余額的處理方式:申購份額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
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2)贖回金額的處理方式:贖回金額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
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2、申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A類基金份額申購采用金額申購的方式,申購金額包
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
(1)A類基金份額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其中: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舉例說明:假定T日的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申購金額10000元,計算如下: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適用申購費率為1.5%
凈申購金額=10000/(1+1.5%)=9852.22元
申購費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購份數=9852.22/1.2000=8210.18份
即投資人(非特定投資群體)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T日的A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可得到8,210.18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舉例說明:假定投資人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T日的C類基金份額
凈值為1.2000元,計算如下:
申購份額=10,000/1.2000=8,333.33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T日的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
元,可得到8333.33份C類基金份額。
3、3、贖回金額的計算
A類/C類基金的贖回金額的計算基金的贖回金額為贖回總額扣減贖回費用,其中: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舉例說明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贖回份數為10000份,A類基金
份額,各時期凈贖回金額如下:
持有期限 適用費率 贖回總金額 贖回費用 凈贖回金額
7日以下 1.50% 10000*1.2000=12000 12000*1.50%=180 12000-180=11820
7日(含7日)—30日 0.75% 10000*1.2000=12000 12000*0.75%=90 12000-90=11910
30日(含30日)—12個月 0.5% 10000*1.2000=12000 12000*0.5%=60 12000-60=11940
12個月(含12個月)—24個月 0.25% 10000*1.2000=12000 12000*0.25%=30 12000-30=11970
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 0.0% 10000*1.2000=12000 12000*0.0%=0 12000-0=12000
舉例說明二:假定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贖回份數為10000份C類基金份
額,各時期凈贖回金額如下:
持有期限 適用費率 贖回總金額 贖回費用 凈贖回金額
7日以下 1.50% 10000*1.200=12000 12000*1.50%=180 12000-180=11820
7日(含7日)—30日 0.50% 10000*1.200=12000 12000*0.50%=60 12000-60=11940
30日以上(含30日) 0.0% 10000*1.200=12000 12000*0.0%=0 12000-0=12000
4、本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和公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
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
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
公告。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可階段性調整基金
份額凈值計算精度并進行相應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5、當本基金各類份額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
以確?;鸸乐档墓叫?。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
規則的規定。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資人的申
購申請。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時。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
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7、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
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
暫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的措施。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
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發生上述第1、2、3、5、6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規
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
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贖回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時。
5、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
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
暫?;鸸乐挡⒉扇⊙泳徶Ц囤H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的措施。
7、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
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
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5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
相關條款處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
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
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
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
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
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
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
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
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
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
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
理。
(3)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基金總
份額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者因支
付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
動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贖回
申請實施延期辦理。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
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而對該單個
基金份額持有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以內(含10%)的贖回申請與其他投資者的贖回
申請按上述(1)、(2)方式處理,具體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2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
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
工作日,并應當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上述延期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
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2日內在規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規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公告。
2、如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3、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
應提前2個工作日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個開放日
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
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
構。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而產生的非
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
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
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
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
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
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
定的標準收費。
十四、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
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五、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定。投
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六、基金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認
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十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或相關
公告。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重點關注從事或受益于軍民融合主題的上市公司,在嚴格控制風險并保證充分流
動性的前提下,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債券回購、銀
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
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為0%
–3%,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
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及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投資于軍民融合主題的證券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限制并遵守相關
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采用“自上而下”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股票投資策略相結合
的方法進行投資。
(一)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對宏觀經濟、政策、市場和行業發展階段判定當前所處的經濟周期,進而
科學地指導大類資產配置。通過對各類資產的市場趨勢和預期風險收益特征的判定,來確定
組合中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規避系統性風險。
本基金將綜合運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手段,通過對宏觀經濟指標、政策層面因素、市場層
面因素及行業層面因素等多種指標的綜合分析,從宏觀、中觀、微觀等多個角度,綜合考慮
整體資產組合的風險、收益、流動性及各類資產相關性等因素,對大類資產配置比例進行靈
活優化,精選具有內在價值和成長潛力的股票和流動性好、到期收益率與信用質量相對較高
的債券等資產構建投資組合。
此外,本基金將持續地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資產配置風險監控,適時地做出相應的調整。
(二)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題投資策略圍繞軍民融合這一主題進行投資,選擇具有長期持續增長能力
的、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軍民融合主題的上市公司股票進行投資。
1、軍民融合主題的定義
本基金所指的軍民融合主題是由國防安全技術研發、國防生產建設以及由軍工技術衍生
的民用應用領域所涉及的相關公司組成,主要包括航空、航天、兵器、船舶、通信、電子、
信息安全等子行業。具體來講,軍民融合主題的涵蓋范圍包括:
1)航空:包括從事民用和軍用航空器整機及配件研究、生產、銷售、維修或其他相關
業務的公司;
2)航天:包括從事航天器制造和發射,民用及軍用衛星通信、導航、遙感、測繪相關
業務的公司;
3)兵器:包括從事面向陸、海、空、天以及各軍兵種研發生產武器裝備、技術服務或
其他相關業務的公司;
4)船舶:包括從事民用和軍用船舶、海上平臺及配套設施等領域的設備制造、技術服
務、維修或其他相關業務的公司;
5)通信:包括從事通信設備及配套設施制造、技術服務、增值服務或其他相關業務的
公司;
6)電子:包括從事電子元器件、電子消費品、軍工電子產品等領域的設計、開發、制
造等相關業務的公司;
7)信息安全:包括從事城市安全、網絡安全、通信安全、基礎電子產業安全等領域的
設備制造、技術服務或其他相關業務的公司。
本基金將對影響軍民融合行業涵蓋范圍的因素進行持續跟蹤研究,適時對軍民融合主題
行業的涵蓋范圍進行動態調整,并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公告。
若未來由于技術進步或政策變化導致本基金軍民融合主題相關行業和公司相關業務的
覆蓋范圍發生變動,基金管理人有權適時對上述定義進行補充和修訂。
2、軍民融合的投資主題挖掘
在確定了軍民融合主題的范疇之后,本基金將進行主題挖掘和主題配置,通過深入分析
宏觀經濟指標和不同行業自身的周期變化特征以及在國民經濟中所處的位置,確定在當前宏
觀背景下適宜投資的重點行業。在投資組合管理過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將根據宏觀經濟形勢
以及各個行業的基本面特征對行業配置進行持續動態地調整。
軍民融合主題行業根據產品或服務類別的不同,可劃分為不同的細分子行業。本基金將
綜合考慮以下因素,對股票資產在軍民融合的各細分子行業之間進行配置。
1)軍費及相關重大專項主題挖掘
國防軍費及相關專項投入將直接影響軍民融合各細分子行業的景氣度,長期看也將影響
各子行業的成長性。本基金將對國防軍費及相關專項的投資方向進行持續跟蹤研究,適時對
軍民融合主題行業各細分子行業的景氣度變化情況進行研判,超配國防軍費和專項重點投向
的細分子行業。
2)行業格局主題挖掘
軍民融合行業各細分子行業的行業格局不同,導致各細分子行業的競爭結構和盈利能力
存在較大差異。本基金將重點投資行業壁壘較高、集中度較高、議價能力較強的細分子行業。
3)政府政策主題挖掘
軍民融合行業受政府政策影響較大。本基金將通過對政府政策的分析研究,把握政府政
策趨勢,重點投資受益于政府政策的細分子行業;不僅投資于優質的國有背景軍工企業,也
投資于優質的民參軍企業。
3、個股選擇
第一步,通過主題相關度篩選,構建軍民融合主題股票庫。
在確定了軍民融合范疇和相關投資主題之后,基金管理人每半年末根據股票“主題相關
度”指標打分情況,確定軍民融合主題的相關股票。在此期間對于未被納入最近一次篩選范
圍的股票(如新股上市等),如果其“主題相關度”可滿足標準,也稱為軍民融合主題相關股
票。
本基金主要根據公司戰略定位、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能夠受惠于投資主題的程度來確定
“主題相關度”。具體來說,就是由研究員衡量主題因素對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
利潤等財務指標的影響程度并打分,作為企業和投資主題的相關度標準。
本基金將軍民融合主題的相關股票納入股票庫。
第二步,綜合考慮企業成長、價值及盈利特性,構建股票備選庫。
本基金重點選擇市場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出色且營業收入和利潤穩定增長的股票進入備
選庫。研究員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和經營數據進行分析預測,分別評估企業成長、價值及
盈利特性。通過對各項指標設定一定的權重進行加權打分排序,選取排名在前50%的個股進
入股票備選庫。
建立股票備選庫參考指標包括:
(1)成長特性指標:包括營業利潤同比增長率、經營性現金流同比增長率、凈利潤同
比增長率、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率等;
(2)價值特性指標:包括市盈率、市凈率、PEG、市銷率等;
(3)盈利特性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凈利率、投入資本回報率、銷售凈利
率等。
由于公司經營狀況和市場環境在不斷發生變化,基金將實時跟蹤上市公司風險因素和成
長性因素的變動,對分析指標及其權重設置進行動態調整。
第三步,個股定性分析,構建股票精選庫
在股票備選庫的基礎上,本基金從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運行等方面對個股進行定性
分析,構建股票精選庫。
精選庫股票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需滿足以下標準:
(1)主要股東資信良好,持股結構相對穩定,注重中小股東利益,無非經營性占款;
(2)公司主營業務突出,發展戰略明晰,具有良好的創新能力和優良的核心競爭力,
信息披露透明;
(3)管理規范,企業家素質突出,具有合理的管理層激勵與約束機制,建立科學的管
理與組織架構。
精選庫股票在公司經營運行方面需滿足以下標準:
(1)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償債能力,資產負債率合理。具有持續的成長能力,通過對
公司商業模式的全方位分析判斷公司成長動力來源和持續性;
(2)主營業務穩定運行,收入及利潤保持合理增長,資產盈利能力較高;
(3)凈資產收益率處在領先水平;
(4)財務管理能力較強,現金收支安排有序;
(5)公司擁有創新能力、專有技術、特許權、品牌、渠道優勢、重要客戶等;
(三)債券投資策略
在債券投資部分,本基金在債券組合平均久期、期限結構和類屬配置的基礎上,對影響
個別債券定價的主要因素,包括流動性、市場供求、信用風險、票息及付息頻率、稅賦、含
權等因素進行分析,選擇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債券品種進行投資,確定債券的投資組合。
1、久期策略
根據國內外的宏觀經濟形勢、經濟周期、國家的貨幣政策、匯率政策等經濟因素,對未
來利率走勢做出準確預測,并確定本基金投資組合久期的長短??紤]到收益率變動對久期的
影響,若預期利率將持續下行,則增加信用投資組合的久期;相反,則縮短信用投資組合的
久期。組合久期選定之后,要根據各相關經濟因素的實時變化,及時調整組合久期??紤]信
用溢價對久期的影響,若經濟下行,預期利率持續下行的同時,長久期產品比短久期產品將
面臨更多的信用風險,信用溢價要求更高。因此應縮短久期,并盡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級別較
高的產品。
2、期限結構策略
本基金根據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國家的貨幣政策、匯率政策、貨幣市場的供需關系、投
資者對未來利率的預期等因素,對收益率曲線的變動趨勢及變動幅度做出預測。收益率曲線
的變動趨勢包括:向上平行移動、向下平行移動、曲線趨緩轉折、曲線陡峭轉折、曲線正蝶
式移動和曲線反蝶式移動等。本基金根據變動趨勢及變動幅度預測來決定信用投資產品組合
的期限結構,然后選擇采取相應期限結構的策略:子彈策略、杠鈴策略或梯式策略。若預期
收益曲線平行移動,且幅度較大,宜采用杠鈴策略;若幅度較小,宜采用子彈策略;若預期
收益曲線做趨緩轉折,宜采用杠鈴策略;若預期收益曲線做陡峭轉折,且幅度較大,宜采用
杠鈴策略;若幅度較小宜采用子彈策略。用做判斷依據的具體正向及負向變動幅度臨界點,
需要運用測算模型進行測算。
3、個券選擇策略
(1)特定跟蹤策略
特定是指某類或某個信用產品具有某種特別的特點,這種特點會造成此類信用產品的價
值被高估或者低估。特定跟蹤策略,就是要根據特定信用產品的特定特點,進行跟蹤和選擇。
在所有的信用產品中,尋找在持有期內級別上調可能性比較大的產品,并進行配置;對在持
有期內級別下調可能性比較大的產品,要進行規避。判斷的基礎就是對信用產品進行持續內
部跟蹤評級及對信用評級要素進行持續跟蹤與判斷,簡單的做法就是跟蹤特定事件:國家特
定政策及特定事件變動態勢、行業特定政策及特定事件變動態勢、公司特定事件變動態勢,
并對特定政策及事件對于信用產品的級別變化影響程度進行評估,從而決定對于特定信用產
品的取舍。
(2)相對價值策略
本策略的宗旨是要找到價值被低估的信用產品。屬于同一個行業、類屬同一個信用級別
且具有相近期限的不同債券,由于息票因素、流動性因素及其他因素的影響程度不同,可能
具有不同的收益水平和收益變動趨勢,對同類債券的利差收益進行分析,找到影響利差的因
素,并對利差水平的未來走勢做出判斷,找到價值被低估的個券,進而相應地進行債券置換。
本策略實際上是某種形式上的債券互換,也是尋求相對價值的一種投資選擇策略。
這種投資策略的一個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法是:在一級市場上,尋找并配置在同等行業、
同等期限、同等信用級別下擁有較高票面利率的信用產品;在二級市場上,尋找并配置同等
行業、同等信用級別、同等票面利率下具有較低二級市場信用溢價(價值低估)的信用產品
并進行配置。
4、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策略
1)普通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普通可轉換債券的價值主要取決于其股權價值、債券價值和轉換期權價值,本基金管理
人將對可轉換債券的價值進行評估,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可轉換債券。
本基金管理人將對發行公司的基本面進行分析,包括所處行業的景氣度、公司成長性、
市場競爭力等,并參考同類公司的估值水平,判斷可轉換債券的股權投資價值;基于對利率
水平、票息率、派息頻率及信用風險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其債券投資價值;采用期權定價模
型,估算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權價值。綜合以上因素,對可轉換債券進行定價分析,制定可
轉換債券的投資策略。
此外,本基金還將根據新發可轉換債券的預計中簽率、模型定價結果,積極參與一級市
場可轉債新券的申購。
2)可分離交易可轉債
分離交易可轉債是指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債,它與普通可轉債的區別在于上市
后可分離為可轉換債券和股票權證兩部分,且兩部分各自單獨交易。也就是說,分離交易可
轉債的投資者在行使了認股權利后,其債權依然存在,仍可持有到期歸還本金并獲得利息;
而普通可轉債的投資者一旦行使了認股權利,則其債權就不復存在了。當可分離交易可轉債
上市后,對分離出的可轉債,其投資策略與本基金普通可轉債的投資策略相同;而對分離出
的股票權證,其投資策略與本基金權證的投資策略相同。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資產特征,估計違約率和提前償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
線和期權定價模型,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估值。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
規模并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四)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利用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進行套利、避險交易,控制基
金組合風險,獲取超額收益。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
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
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未來,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金融工具的豐富和交易方
式的創新等,基金還將積極尋求其他投資機會,履行適當程序后更新和豐富組合投資策略。
(五)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注重風險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則經充分論證
后適度運用股指期貨。通過對股票現貨和股指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定價
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對本基金投資組合進行及時、有效
地調整和優化,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本基金投資于軍民融合主題的證
券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
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
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及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規定的流動性受限資產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
資;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5%;
(11)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模的10%;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5)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
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6)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7)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的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余額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本基金的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
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8)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依據以下標準構建組合:
(18.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
(18.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
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8.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持有的股
票總市值的20%;
(18.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
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即占基金資產的0%-95%;
(18.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
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9)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7)、(15)、(19)項另有約定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
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
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
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
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
查。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本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
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上述組合限制、禁止行為的設定依據為基金合同生效時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的要求,如
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對上述組合限制、禁止行為進行調整的,基金管理人將按照調整后的
規定執行。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股票投資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證軍工指數收益率×60%+上證國債指數收益率
×40%,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本基金的資產主要投資于從事或受益于軍民融合主題的證券,投資于軍民融合主題的證
券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中證軍工指數將符合由十大軍工集團控股且主營業務與軍
工行業相關的上市公司、業務范圍涵蓋航空、航天、船舶、兵器、軍事電子和衛星等軍工領
域的其他軍工類上市公司納入軍工產業主題的范疇,可以綜合反映滬深兩市屬于軍民融合主
題的公司股票的整體走勢。
上證國債指數是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國債為樣本,按照國債發行量加
權而成。上證國債指數編制合理、透明、運用廣泛,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權威性,能夠滿足
本基金的投資管理需要。
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如果上述業績比較基準不適用本基金或市場推出代表性更強、投
資者認同度更高且更能夠表征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征的指數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基
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業績比較基準進行相應調整。調整業績比較
基準應經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前3
個工作日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高等風險品種。
七、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績比較基準、
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等
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
八、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本投資組合報告期為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1.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1,003,511,704.36 92.57
其中:股票 1,003,511,704.36 92.57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 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63,844,204.12 5.89
8 其他資產 16,706,529.09 1.54
9 合計 1,084,062,437.57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各項金額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
計可能有尾差。
1.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2.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 -
B 采礦業 24,696,000.00 2.30
C 制造業 877,958,987.24 81.84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
E 建筑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23,418,000.00 2.18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55,002,000.00 5.13
J 金融業 - -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22,436,717.12 2.09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1,003,511,704.36 93.55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1.2.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投資港股通股票。
1.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1.3.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00893 航發動力 700,000 29,526,000.00 2.75
2 600562 國睿科技 850,000 29,257,000.00 2.73
3 300593 新雷能 1,250,000 28,050,000.00 2.61
4 002049 紫光國微 310,000 27,996,100.00 2.61
5 600316 洪都航空 720,000 27,288,000.00 2.54
6 600879 航天電子 2,300,000 26,841,000.00 2.50
7 002414 高德紅外 2,030,000 25,070,500.00 2.34
8 600416 湘電股份 1,530,000 24,847,200.00 2.32
9 002683 廣東宏大 560,000 24,696,000.00 2.30
10 688385 復旦微電 370,000 24,660,500.00 2.30
1.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1.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1.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1.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1.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1.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9.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
1.9.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將在注重風險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則經充分論證
后適度運用股指期貨。通過對股票現貨和股指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定價
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對本基金投資組合進行及時、有效
地調整和優化,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
1.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10.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根據基金合同中對投資范圍的規定,本基金不參與國債期貨的投資。
1.10.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10.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1.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
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其他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也沒有在報告編
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
1.11.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均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內股票。
1.11.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813,885.64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15,892,643.45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16,706,529.09
1.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股票。
1.11.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無。
1.12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資者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
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報告期內投資業績及同期基準的比較如下表所示: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A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 ①-③ ②-④
② 率③ 率標準差④
過去三個月 6.31% 1.52% 4.47% 0.90% 1.84% 0.62%
過去六個月 27.10% 1.77% 12.49% 1.04% 14.61% 0.73%
過去一年 30.79% 1.97% 16.39% 1.16% 14.40% 0.81%
過去三年 0.93% 1.68% 16.25% 1.01% -15.32% 0.67%
過去五年 38.47% 1.78% 23.84% 1.11% 14.63% 0.6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3.02% 1.58% 34.06% 1.10% 68.96% 0.4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C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過去三個月 6.20% 1.51% 4.47% 0.90% 1.73% 0.61%
過去六個月 26.85% 1.77% 12.49% 1.04% 14.36% 0.73%
過去一年 30.33% 1.97% 16.39% 1.16% 13.94% 0.8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2.71% 2.05% 26.92% 1.23% 15.79% 0.82%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
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投資
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
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
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和《基
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
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
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
得相互抵銷。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對
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權證、股指期貨合約、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
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
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
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
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
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定的除外),選
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
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定的除外),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
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
(3)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可轉換債券收盤價中所
含債券應收利息后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躍市場時采用估值技
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成本能夠近似體現公允價值,應持續評估上述做法的適當性,
并在情況發生改變時做出適當調整。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
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
計量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確認計量日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對于
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則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4)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
定確定公允價值。
3、對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
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
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登
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場
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顯
差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股指期貨合約估值方法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日無結算價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8、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
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
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并按規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
同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
金份額凈值錯誤。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
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
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
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
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
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
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
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
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
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
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
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
基金份額凈值并發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送給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
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國家會
計政策變更、市場規則變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
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
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
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
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
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
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減去該類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違反法律法規
規定的前提下并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調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此
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于變更實施日前在規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
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露辦法》
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
15個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
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于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務規則》
執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賬戶開戶費及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
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
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
起3個工作日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
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
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
起3個工作日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該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4%的年費率計提。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
下:
H=E×0.4%÷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
與基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分別支付給各基金銷售機構。
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9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
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五、基金稅收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
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定代扣代繳。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
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
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
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
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關于信息披露的規定發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行政
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
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國
證監會規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定報刊”)及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定網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
披露的信息資料。規定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
露網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
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
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認
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
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定網站上。
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說明書。
3、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概
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
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4、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督等活
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的三日前,將基金份額
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將基
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
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托管人應
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定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
書的當日登載于規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不晚于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
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
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
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其
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
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
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并將年度報告登
載在規定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娴呢攧諘媹蟾?
應當經過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并將中期報告
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并將
季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
年度報告。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規
定報刊和規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終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金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公司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生變
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
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
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事項,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
發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19、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20、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21、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2、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
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
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的,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相
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
會。
(九)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并作出清算
報告。清算報告應當經過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
律意見書。清算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
報刊上。
(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并予以公
告。
(十一)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信息披露
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
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貨交
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十二)投資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
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
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
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
細。
(十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
(十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
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
格式準則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
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
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策提供有用
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前述
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機構,應
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
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備案,并于啟用側袋機制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材料。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次日發布臨時公告,并及時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
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側袋機制啟用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銷售機構提示側袋機制啟用的相關事宜。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本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礎,確
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相應側袋賬戶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制啟用
后的主袋賬戶提交的申購申請;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申請并支
付贖回款項?;鸸芾砣藨婪ㄏ蛲顿Y者進行充分披露。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同時,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
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定
適用于主袋賬戶份額。
3、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巨額贖回
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
組合限制、業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鸸芾砣擞嬎愀黜椡?
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動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合的
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四、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
有人支付對應款項。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及時向側袋賬戶
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
基金管理人不得收取側袋賬戶的管理費,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可將與處置側袋賬戶資
產相關的費用從側袋賬戶中列支。因啟用側袋機制產生的咨詢、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
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及時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
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五、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益產生重
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按規定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本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定的基金凈值信息披露方式
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各類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
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特定資產處置進展
情況,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需同時注明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
現價格的承諾。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
基金業績受證券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虧損。本基
金面臨的風險有:
一、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1、本基金作為投資于軍民融合主題的靈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投資于軍民融合主題的證
券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主題投資的集中度相對較高。因此,本基金不僅需承受證
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而且需承受宏觀經濟周期、行業周期、公司經營狀況等影響軍民融合
主題投資回報的各種因素可能帶來的風險,當軍民融合主題整體表現較差時,本基金的投資
回報可能低于主要市場指數。
同時,由于軍民融合的創新空間大,軍民融合主題的上市公司之間差異較大,如果基金
管理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出現投資失誤,可能導致本基金的投資回報低于業績比較基準。
2、本基金使用股指期貨作為風險對沖工具,股指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
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權益遭
受較大損失,存在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的風險。
3、巨額贖回風險
若本基金在開放期發生了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支付或暫停支付的
措施以應對巨額贖回,因此在巨額贖回情形發生時,基金份額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時贖回份額
的風險。
二、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
的波動,將對本基金資產產生潛在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市
場價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證券市場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將對
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產生影響,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股票市場及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同時直接影響企
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水平。因此基金投資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購買力風險
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于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
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市場、技術、競爭、管理、財務等都會導致公
司盈利發生變化,從而導致基金投資收益變化。
三、信用風險
指基金在交易過程發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
期本息,導致基金資產損失。
四、流動性風險
為應對投資者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各種有效管理措施,滿足流動性需求。但
如果出現較大數額的贖回申請,基金資產變現困難時,基金面臨流動性風險。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詳細規則參見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的相
關約定。
2、擬投資市場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擬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規范型交易
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
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債券回購、銀行
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
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同時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的原則在
行業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
中。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為應對巨額贖回情形下可能發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
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
大波動時,可能采取部分延期贖回、暫停贖回或者對贖回比例過高的單一投資者延期辦理部
分贖回申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詳細規則參見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
回第十條的相關約定。
4、由于投資者的申購贖回行為可能導致本基金的單一投資者持有的份額占本基金總份
額的比例較高,該單一投資者的申購贖回行為可能影響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從而對基金收益
產生不利影響。基金管理人將控制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低于50%,并防止投資者
以其他方式變相規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發生(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
被動超標的除外)。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
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基金管理人認為可能存在變相規避50%集中度限
制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單一投資者的全部或部分的認/申購申請或確認失敗。
5、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
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進行適度調整,
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包括
但不限于:
(1)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2)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4)收取短期贖回費;
(5)暫停基金估值;
(6)擺動定價;
(7)實施側袋機制;
(8)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
巨額贖回情形下實施部分延期贖回、暫停贖回或者對贖回比例過高的單一投資者延期辦
理部分贖回申請的情形及程序詳見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第十條的相
關約定。當實施部分延期贖回的措施時,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無法全額確認贖回,
一方面可能影響自身的流動性,另一方面將承擔額外的市場波動對基金凈值的影響。若實施
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投資者一方面不能贖回基金份額,可能影響自身的流動性,另一方面將
承擔額外的市場波動對基金凈值的影響。當實施對贖回比例過高的單一投資者延期辦理部分
贖回申請的措施時,該贖回比例過高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無法全額確認贖回,一方面可能影
響自身的流動性,另一方面將承擔額外的市場波動對基金凈值的影響。
收取短期贖回費的情形和程序詳見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第六條
的相關約定,對持續持有期小于7日的投資者相比于其他持有期限的投資者將支付更高的贖
回費。
暫?;鸸乐档那樾卧斠娬心颊f明書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估值第六條的相關約定。若實
施暫停基金估值,基金管理人會采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申購贖回申請的措
施,對投資者產生的風險如前所述。
當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本基金的估值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即將本基金因為大額申購或贖回而需要大幅增減倉位所帶來的沖擊成本通過調整基金的
估值和單位凈值的方式傳導給大額申購和贖回持有人,以保護其他持有人的利益。在實施擺
動定價的情況下,在總體大額凈申購時會導致基金的單位凈值上升,對申購的投資者不利;
在總體大額凈贖回時會導致基金的單位凈值下降,對贖回的持有人產生不利影響。
6、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進行處置清
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
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
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
袋機制后同時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
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
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以主袋賬戶資
產為基準,不反映側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
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
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
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戶
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五、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等判斷有誤、獲取的
信息不全等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说墓芾硭健⒐芾硎侄魏凸芾砑?
術等對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響。
指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
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
統故障等風險。
在本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影響交
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冊
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等。
六、合規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基金投資違反法規及基金
合同有關規定的風險。
七、投資資產支持證券風險
1、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包括特定原始權益人破產風險、現金流預測風險等與基礎
資產相關的風險。
2、與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風險。包括資產支持證券的利率風險、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
性風險、評級風險等與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風險。
3、其他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技術風險和操作風險。
八、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場普遍
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
括基金管理人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
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
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
間的匹配檢驗。
九、其他風險
1、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電腦系統不可靠產生的風險;
2、因業務快速發展而在制度建設、人員配備、內控制度建立等不完善而產生的風險;
3、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內幕交易、欺詐行為等產生的風險;
4、對主要業務人員如基金經理的依賴而可能產生的風險;
5、因業務競爭壓力可能產生的風險;
6、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水平,從而帶來風險;
7、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十、聲明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投資人自愿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
擔投資風險。
2、本基金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網點和指定的基金代銷機構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代銷機構都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方可執行,自
決議生效之日起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
3、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
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
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
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費
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
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并獲得《基
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
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
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
和非交易過戶的業務規則;
(1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
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
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
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
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
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保證投資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
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
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費
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
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證券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鹭?
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
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
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
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
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
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2)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資
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
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或仲裁;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贖回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
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設立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除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約定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
(12)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且在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
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或增加、
減少、調整基金份額類別及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規則進行調整;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5)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外的其他情
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開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
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日起60
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
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書面提議。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
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
之日起60日內召開。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鸱蓊~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
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定媒介公告?;鸱?
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
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
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
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的
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
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
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含50%)。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召集人確定的非
現場方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召集人確定的非現場方
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
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
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含50%);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決意
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
知的規定,并與基金登記注冊機構記錄相符;
(5)會議通知公布前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在不與法律法規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
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的,授權方式可以采用書面、網絡、
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
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及《基金
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票人,
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
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
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
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懿怀鱿?
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
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
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
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
以上(含50%)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
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終止《基金合同》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
知中規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決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書
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
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
決。
在上述規則的前提下,具體規則以召集人發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為準。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
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
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
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
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
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
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影
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
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韺Ρ頉Q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
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
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
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
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約束力。
(九)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額低于50%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三個月以后、六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
參加,方可召開。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形式、議事程序、表決、生效和公
告等適用本合同中有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規定。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份額
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
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
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10%
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
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
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
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過。
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十一)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等
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修改導致相關
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方可執行,自
決議生效之日起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
3、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
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
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
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法律
對于因基金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和解釋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人
應盡量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不愿或者不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
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
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
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2號樓C座2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號環球貿易中心C座20、21層
郵政編碼:100013
法定代表人:畢勁松
成立日期:2006年5月8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2006]23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3.041億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管理業務、發起設立基金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九層
郵政編碼: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時間: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
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
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
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代理資金清算;各類匯兌業務;
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務;貸款承諾;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
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匯借款;發行、代理發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
幣有價證券;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幣兌換;外匯擔保;資信調查、
咨詢、見證業務;企業、個人財務顧問服務;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務;證券投
資基金托管業務;企業年金托管業務;產業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
券投資托管業務;代理開放式基金業務;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業務;金融衍生產
品交易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
對象進行監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
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
查。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債券回購、銀
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
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為0%
–3%,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
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本基金投資于軍民融合主題的證券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限制并遵守相關
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融資、融
券比例進行監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督:
(1)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本基金投資于軍民融合主題的證
券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
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
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
超過該權證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5%;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
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钟匈Y
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4)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的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余額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本基金的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
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依據以下標準構建組合:
(15.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
(15.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
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5.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持有的股
票總市值的20%;
(15.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
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即占基金資產的0%-95%;
(15.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
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6)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除上述第(12)條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
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
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投資組合限制條款中,若屬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當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
上述限制,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的監督和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協議第十五條第九
項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
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并以雙
方約定的方式提交,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鸸芾砣擞?
責任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聯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
人應及時發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及時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
中嚴格遵循了監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進行關聯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
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并有權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基
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
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鸸芾砣藨诨鹜顿Y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
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
金托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鸸?
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
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在與交易對手發生交易
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鸸芾砣耸盏交鹜泄苋藭娲_認后,被確認調
整的名單開始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
按照協議進行結算?;鸸芾砣素撠煂灰讓κ值馁Y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
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但不承擔交
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
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
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
銀行進行監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建立投資
制度、審慎選擇存款銀行,做好風險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
關業務辦理。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
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績表現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
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現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
券進行監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
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
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布重
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
證券。
3、在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
制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案等規章制度?;鸸芾砣藨敻鶕鹆鲃有缘男枰侠戆才帕?
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比例,并在風險控制制度中明確具體比例,避免基金出現流動性風險。上
述規章制度須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上述規章制度經董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
將上述規章制度以及董事會批準上述規章制度的決議提交給基金托管人。
4、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至少提前一個交易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有
關流通受限證券的相關信息,具體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擬發行數量、定價依據、監管機構的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與承銷商簽訂的
銷售協議復印件、繳款通知書、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劃款賬號、劃款金額、
劃款時間文件等。基金管理人應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監督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過程中,如認為因市場出現劇烈
變化導致基金管理人的具體投資行為可能對基金財產造成較大風險,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
金管理人對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充和整改,并做出書面說明。否則,基金托管人
經事先書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執行其有關指令。因拒絕執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
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
6、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確保證基金托管
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問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或
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責任與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基金托管人報送相關數據或者報送了虛假的
數據,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職責的,基金管理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后果。除基
金托管人未能依據基金合同及本協議履行職責外,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產生的損失,基金托
管人按照本協議履行監督職責后不承擔上述損失。
(八)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違反法律法
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
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酵ㄖ髴谙乱还ぷ魅涨凹皶r核對并以書
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
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
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
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税l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
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
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
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
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
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
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十一)基金托管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對側袋機制啟用、特定資產處
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復核和監督。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
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
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
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
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
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
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
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
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
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
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
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依據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規指
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
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開設的基金認購
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
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
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托管資金賬戶,同時在規定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
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
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定辦理退
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本基金的資金賬戶,并根據基金管
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
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
均需通過本基金的資金賬戶進行。
3、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
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5、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人專用賬戶辦理基金
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立
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
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
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
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執
行。
4、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
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在本托管協議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務,涉及相關
賬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定開設、使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
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定。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有
關規定,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賬戶,并代表
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送瑫r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
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在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妥善保
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
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托管人對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
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保管。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
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15年。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復核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凈資產值。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和公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指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該類基金份
額總數后得到的基金份額的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
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并按規定
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
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權證、股指期貨合約、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
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
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
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定的除外),選取
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
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定的除外),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
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
3)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可轉換債券收盤價中所含
債券應收利息后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躍市場時采用估值技術
確定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成本能夠近似體現公允價值,應持續評估上述做法的適當性,
并在情況發生改變時做出適當調整。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
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以
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計
量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確認計量日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對于不
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則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4)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
確定公允價值。
(3)對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
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
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
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
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
顯差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股指期貨合約估值方法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日無結算價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
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差錯時,視為該類基金
份額凈值錯誤;該類基金份額凈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0.25%
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
值的0.50%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當發生凈值計
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
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2)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
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
行賠償:
1)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雙方在
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會計責任方的建議執行,由此給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2)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
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凈值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
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基金份額
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50%,基金托管人承擔50%。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
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
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基金托管
人在履行正常復核程序后仍不能發現該錯誤,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由于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于其他
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
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
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差,以基金
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如果行業有通行做
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四)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
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基金管理人獨立地設置、記錄
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
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凈
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并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基金合同》生
效后,月度報表的編制,基金管理人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應在每個
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畢,并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將季度報告提
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中期報告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畢,并將中期報
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年度報告在每年結束之日
起三個月內編制完畢,并將年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
報刊上?!痘鸷贤飞Р蛔?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
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后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后應在3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蟾嫱?
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
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3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鸸芾砣嗽谀甓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
到后45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
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加密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
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托管業
務部門公章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務專用章的復核意見書,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
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
編制的報表對外發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八)基金管理人應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基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
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
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持有
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注冊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為15年?;鹜?
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
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
關法規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
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
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
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鹎逅阈〗M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鹎逅阈〗M可以
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編制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8)公告基金清算報告;
(9)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
金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
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
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能
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
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
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從其解釋。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以下是主要的服務內容,基金管
理人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市場狀況及自身服務能力的變化,有權增加、修改這些服
務項目。
一、對賬單服務
基金管理人根據持有人賬戶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發送對賬單,但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
公司未詳實填寫或更新客戶資料(含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郵寄地址、郵政編碼等)
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送出的除外。
二、主動通知服務
基金管理人會根據業務開展情況,通過電子郵件、短信、電話等方式主動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提供各項通知服務,包括公司信息、產品信息、交易信息及重要信息提示等。
三、信息定制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公司網站等途徑,按照服務定制規則和定
制范圍,定制各種資訊,基金管理人會通過EMAIL、短信、信函等多渠道發送相關資訊與資
料。
四、客戶服務熱線
投資者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400-880-1618/(010)58511618(國內免長途話費)
可享有如下服務:
1、自助語音服務:提供7×24小時基金凈值信息、賬戶交易情況、基金產品等自助查
詢服務。
2、人工服務:每個工作日的9:00—17:00。投資者可撥打客服熱線獲得業務咨詢、信
息查詢、服務投訴及建議、信息定制、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五、在線服務
通過本公司網站www.postfund.com.cn,基金份額持有人還可以獲得如下服務:
1、查詢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均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實現基金交易查詢、賬戶信息查詢和基金信息
查詢。
2、信息資訊服務
投資者可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獲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類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
件、業績報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動態等資料。
3、網上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開通個人投資者的網上直銷交易業務。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
www.postfund.com.cn可以辦理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賬戶資料修改、和交易申請查詢等
各類業務。
六、投訴建議受理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客服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
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投資者還可以通過代銷機構的服務電話對該代銷
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
七、客戶服務中心聯系方式
1、客戶服務電話:400-880-1618
2、客戶投訴電話:(010)58511618
3、網址:www.postfund.com.cn
4、客服信箱:info@postfund.com.cn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披露事項
本基金的其他應披露事項將嚴格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
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與格式進行披露,并予以公告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017-03-0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017-03-0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2017-03-0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017-03-0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017-03-0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3-0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網上直銷平臺認購起點金額的公告 2017-03-0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時間的公告 2017-03-0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3-0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7-04-05
關于實施特定投資群體通過直銷中心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7-04-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在京東店鋪開展0折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4-26
關于中郵基金官方微信平臺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7-04-26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參加工商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網上交易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4-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代銷機構網上申購基金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7-04-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參加代銷機構及直銷機構網上申購基金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7-04-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金惠家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2017-04-26
北京格上富信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加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4-26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2017-04-26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聯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5-0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開通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定投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7-05-0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開通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定投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7-05-05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及參加代銷機構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7-05-0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聯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5-05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官方微信平臺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5-1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費率的公告 2017-05-24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6-0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6-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北京肯特瑞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6-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北京肯特瑞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認、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6-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手機銀行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6-3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基金申購手續費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7-0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第2季度報告 2017-07-21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7-2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7-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并參加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8-11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深圳前海凱恩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8-1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深圳前海凱恩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8-1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半年度報告 2017-08-2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代銷機構基金申購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7-08-3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的公告 2017-09-0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9-1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7-09-2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鳳凰金信(銀川)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 2017-09-25
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鳳凰金信(銀川)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9-25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上海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09-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上海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09-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北京創金啟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申購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7-09-2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0-1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10-1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7-10-26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第3季度報告 2017-10-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11-0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并參加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1-0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基金定投業務的公告 2017-11-0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17年第1號) 2017-11-1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7-11-1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7-11-2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1-2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1-3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2-0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7-12-0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2-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2-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2-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手機銀行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7-12-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1-1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深圳盈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1-16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第4季度報告 2018-01-2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泰證券股 2018-01-31
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2-0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開通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定投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8-02-06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2-0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深圳市前海排排網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2-06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一路財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3-1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3-2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廈門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坤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3-2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3-28
關于修改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18-03-2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018-03-2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018-03-2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2018-03-2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018-03-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東海證券股 2018-03-30
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3-3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手機銀行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3-3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年度報告 2018-03-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4-21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并參加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4-2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1季度報告 2018-04-2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18年第1號) 2018-05-12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銀河證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5-1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5-31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手機銀行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6-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網上銀行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6-3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7-0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2季度報告 2018-07-1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國聯證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8-01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 2018-08-09
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8-2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8-2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半年度報告 2018-08-2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8-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深圳信誠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8-3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東海證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9-0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北京匯成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9-1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9-2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9-2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9-2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09-2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手機銀行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09-2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10-1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武漢市伯嘉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10-1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3季度報告 2018-10-24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10-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成都華羿恒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10-25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代銷機構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11-01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代銷機構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11-0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18年第2號) 2018-11-1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11-1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8-11-21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購起點金額、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12-1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8-12-2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1-03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代銷機構申 2019-01-03
購起點金額并參加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網上直銷平臺、官方微信平臺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9-01-04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調整東海證券基金定投業務單筆最低限額的公告 2019-01-1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4季度報告 2019-01-22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代銷機構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2-2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3-0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增加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9-03-05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3-0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江蘇天鼎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9-03-0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江蘇天鼎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9-03-0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3-0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金2018年年度報告 2019-03-2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1季度報告 2019-04-1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2019-04-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9-05-15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5-1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定期定額投 2019-05-17
資金額下限的公告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等機構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9-05-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銷平臺認購費率及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9-05-2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資于科創板股票的公告 2019-06-2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2季度報告 2019-07-19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的公告 2019-08-0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8-2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半年度報告 2019-08-26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代銷機構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8-3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贖回份額及最低持有份額的公告 2019-09-05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9-1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代銷機構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10-1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揚州國信嘉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9-10-1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9年第3季度報告 2019-10-24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11-0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定投金額下限的公告 2019-11-0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9-11-0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參加代銷機構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11-0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19-11-2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招募說明書 摘要(更新) 2019-11-2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019-11-2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019-11-2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改旗下中郵軍民融合 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19-11-2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1-02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1-02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機銀行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1-02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1-06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及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1-0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4季度報告 2020-01-1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2-10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2-2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中信期貨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 并開通中信期貨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的公告 2020-03-0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0-03-17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及定投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3-1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摘要(更新) 2020-03-1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0-03-1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開通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業務的公告 2020-04-16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2020-04-2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 2020-04-22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5-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0-05-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代銷機構調整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下限的公告 2020-06-18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購及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7-0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0-07-1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0年第2季度報告 2020-07-2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0-07-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摘要(更新) 2020-07-2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0-07-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開通海通證券基金定投業務并參加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8-0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 申萬宏源、申萬宏源西部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8-1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0-08-2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0年中期報告 2020-08-2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 開通定投業務并 2020-09-22
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中國人壽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0-09-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10-2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玄元保險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20-10-2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3季度報告 2020-10-28
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11-1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11-2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12-0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12-3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12-3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12-3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0年第4季度報告 2021-01-22
風險揭示書 2021-01-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 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1-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 參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1-2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0年年度報告 2021-03-1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 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3-2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開通定投業務及 2021-03-26
參加費率優惠的公告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1-04-06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1-04-06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1-04-0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費率優惠活動及開通定投業務的公告 2021-04-1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參加費率優惠的公告 2021-04-1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特定投資群體通過直銷柜臺申購旗下部分基金費率優惠方案的公告 2021-04-2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1季度報告 2021-04-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玄元保險調整基金申購起點金額下限的公告 2021-05-2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6-1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6-1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方正證券調整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下限的公告 2021-06-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6-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同花順開通定投業務并調整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下限的公告 2021-07-1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1-07-14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1-07-14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2季度報告 2021-07-2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平安銀行 為代銷機構并參 2021-07-23
加基金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關于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參加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7-2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騰安基金為代銷機構并參加基金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7-3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021-07-3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021-07-3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1-07-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根據《側袋機制指引》修改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1-07-3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1-07-30
關于調整中郵旗下部分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8-17
關于調整中郵旗下部分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8-19
關于調整中郵旗下部分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8-23
關于調整中郵旗下部分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8-24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中期報告 2021-08-31
關于調整中郵旗下部分基金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09-1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1-09-2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參加其費率優惠的公告 2021-09-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10-2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3季度報告 2021-10-2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申購、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11-0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11-1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1-11-1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2-01-1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參加其申 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2-01-2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4季度報告 2022-01-2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2-02-1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3-0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年度報告 2022-03-1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2-03-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2-03-2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2-03-2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2-04-0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2-04-0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2-04-0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4-1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1季度報告 2022-04-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西部證券股份 2022-04-25
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廣發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2-04-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微動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5-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2-05-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2-05-2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暫停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2022-06-0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恢復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2022-06-1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2-06-17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2-06-2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首創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6-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風險等級的公告 2022-06-2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可投資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2022-07-0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調整其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7-1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雪球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7-1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7-2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2-07-2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2-07-2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2季度報告 2022-07-2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2-07-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08-0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中期報告 2022-08-3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調整其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10-1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3季度報告 2022-10-2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購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2-10-3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銷平臺開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2-11-14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臺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2-12-1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4季度報告 2023-01-2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3-02-0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泛華普益基金 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02-0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博時財富基金 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02-0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02-2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濟安財富(北 2023-03-01
京)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03-2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年度報告 2023-03-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在直銷中心開通基金轉換業務及參加轉換補差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3-04-1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1季度報告 2023-04-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3-06-30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2季度報告 2023-07-2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07-2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023-08-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023-08-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3-08-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低旗下部分基金費率并修訂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3-08-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3-08-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 年中期報告 2023-08-3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3-09-1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貴州省貴文文化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10-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和信證券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10-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 年第 3 季度報告 2023-10-25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3-12-1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3-12-13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 2023-12-1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3-12-2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4季度報告 2024-01-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公告 2024-01-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4-01-30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4-02-02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年度報告 2024-03-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4-04-1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4-04-16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4-04-1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 年第 1 季度報告 2024-04-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基金轉換業務及參加轉換補差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4-04-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調整其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最低贖回份額、最低持有份額的公告 2024-05-2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06-24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 年第 2 季度報告 2024-07-1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4-07-26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2024-08-30
中郵軍民融合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4-09-27
中郵軍民融合基金托管協議(更新) 2024-09-27
中郵軍民融合基金基金合同(更新) 2024-09-27
中郵軍民融合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09-27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報告 2024-10-25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奕豐基金 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4-11-0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4-11-1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開通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2024-12-0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開通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2024-12-11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代銷機構及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4-12-13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調整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4-12-1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報告 2025-01-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并調整申購及定投起點金額的公告 2025-02-1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2025-03-28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1季度報告 2025-04-2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投業務的公告 2025-06-12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C 類份額增加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5-07-09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2季度報告 2025-07-21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中期報告 2025-08-29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銀行股 2025-09-22
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3季度報告 2025-10-28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C 類份額增加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開通相關業務的公告 2025-10-31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銷售機構住所,供投資者查閱,也
可按工本費購買復印件?;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吮WC其所提供的文本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
完全一致。
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postfund.com.cn)查閱和下載招募說明
書。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準予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注冊的文件;
二、《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
七、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點: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處;
查閱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營業時間免費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復印件。
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中郵軍民融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