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2011年12月9日證監許可[2011]1950號文核準。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募集,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中國證監會對本
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
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
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
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
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
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避
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
風險、技術風險、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
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
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者投
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
益預期越高,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因分紅、拆分等行為導致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
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
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具有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品種。本基金投
資于證券市場,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
金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基金合同》,全面認識
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
/申購基金份額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謹慎的決策,獲得基金投資收益,
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
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者連續大量贖回基
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
定風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于科創板股票,會面臨科創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
則等差異帶來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集中的風險、股價波動風
險、退市風險、系統性風險、政策風險等。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額初始面值1.000元發售,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份額凈
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額初始面值,投資者存在遭受損失的風險。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可
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
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
回。側袋賬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和最終變現價格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變現價格
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投資者在
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
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投資者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購買本基金,
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
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
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颂?
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
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10月31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
2025年6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2
第二部分釋義...............................................................................................................................3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4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1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7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8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48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績.................................................................................................................60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63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64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7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7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74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5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80
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8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89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92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06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18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的事項...........................................................................................120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141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142
第一部分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
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
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長安宏觀策略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
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招募說明書由本基金管理人解
釋。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
招募說明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
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或本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長安宏觀策
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
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9、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
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及對該等法律法
規不時作出的修訂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
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
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
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
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并經
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投
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
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
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16、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7、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18、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
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9、個人投資者: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20、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
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1、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
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使用來自
境外的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
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22、基金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23、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基金投資者
24、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的宣傳推介、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
投資等業務
25、銷售機構:指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
26、直銷機構:指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其他銷售機構:指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
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8、基金銷售網點:指直銷機構及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
29、注冊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交收業務,具體內容包括基金投
資者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注冊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交收、代理
發放紅利、非交易過戶、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30、注冊登記機構:指辦理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鸬淖缘怯洐C構為長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
31、基金賬戶:指注冊登記機構為基金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32、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基金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基金投資者通過該銷售機構
辦理交易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結束后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備案條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按照基金合同規定
的程序終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3個月
36、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7、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日:指公歷日
39、月:指公歷月
40、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基金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
41、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42、開放日:指為基金投資者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43、交易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44、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間,基金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5、申購:指在基金存續期內,基金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6、贖回:指在基金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賣出基金份
額的行為
47、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的公告在本基金份
額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其他基金份額間的轉換行為
48、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變更所持基金份額銷
售機構的操作
49、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基金投資者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
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銷售機構在基金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并于每
期約定的申購日提交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50、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
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情形
51、元:指人民幣元
52、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收取前端申購費,而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
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類別
53、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申購基金時不收取前后端申購費,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
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類別
54、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
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55、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
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6、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凈資產值
57、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各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基金份額
總數的數值
58、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
額凈值的過程
59、銷售服務費:指從相應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
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60、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
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
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
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61、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
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2、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處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
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63、特定資產:包括:(1)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2)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的資產;(3)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64、規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信息
披露辦法》規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
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65、《業務規則》:指《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規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者共同
遵守
6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況
基金管理人: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豐鎮路806號3幢37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芳甸路1088號紫竹國際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崔曉健
成立日期:2011年9月5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1351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7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系人:陳曦
電話:021-20329688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出資比例
長安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9.63%
杭州景林景淳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5.93%
上海恒嘉美聯發展有限公司 24.44%
五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3.33%
兵器裝備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6.67%
合計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崔曉健先生,董事,管理學博士。歷任北京工商大學管理工程系教師,國家輕工業部政
策法規司、質量標準司主任科員,中國證監會期貨部、稽查部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
國證監會深圳稽查局局長助理,中國證監會稽查一局副局長、行政處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等職,現任長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海濤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碩士。歷任商洛郵政局副局長、陜西郵政儲匯局局長助理、
副局長、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陜西分行副行長、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等職,現任長安
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資本市場一部總經理,西安企業資本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范歡歡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上海景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市場部、投研部、
自有資金投后管理部職務,現任上海景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長安財富資產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太倉輕井澤旅游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常熟東南醫院有限公司監事、太倉淳大景
林置業有限公司監事。
張霄琴先生,董事,經濟學學士。歷任中國石化茂名分公司財務部副處長、北京明樺長
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先和潤地(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職,現任長安國際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自營業務部總經理。
閆曉田先生,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總經理,南方
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執行總裁,中國有贊有限公司執行總裁,現任上海恒嘉美聯發展有限公司
經營總裁,ISPGLOBALLTD.獨立非執行董事,達剛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華科資
本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孫曄偉先生,董事,經濟學博士。歷任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科研人員、東北證券有限責任
公司投資銀行部經理、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督察長、新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
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華潤元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德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現任長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長安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于海洋女士,獨立董事,碩士研究生。歷任國開行總行國際金融局政策協調處科長,巴
克萊銀行投行部(倫敦)職員(學習交流),國開行香港分行公司業務處/資金處副處長,國
開國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投委會委員,芯鑫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現任新
鳳祥光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香港)擔任首席投資官。
姚宏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歷任黃浦區國家稅務局科員,上海市財政局辦公室
副主任,現任高林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松樹銘志(上海)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長,上海圖鴻港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管理人,湖北濟川藥業股份有限公
司獨立董事。
成善棟先生,獨立董事,工商管理學碩士。歷任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辦公室科員、科長,
上海巴黎國際銀行信貸部總經理,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管理信
息部總經理、副行長,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監事會成員
史雯女士,監事,文學學士。歷任蘇寧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監辦助理,五星控股集團有
限公司董事長助理,現任寧波星鄰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總監,南京五星桃花源生態農業
發展有限公司監事,南京啟橙星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江蘇博思達企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監事。
張劍女士,職工監事,管理學學士。歷任南通萬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員、瑞華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審計員、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經理、
總監助理,現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副總監。
3、高級管理人員
崔曉健先生,董事長,簡歷同上。
孫曄偉先生,總經理,簡歷同上。
李永波先生,督察長,民商法學碩士。歷任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律師,上海市通力律師
事務所律師,上海市律師協會基金業務委員會委員,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副總
經理、總經理,現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長安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小勇先生,副總經理,工商管理碩士。歷任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基金經理,
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權益部負責人,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現
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總監(權益)、基金經理。
閆世新先生,首席信息官,大學學歷。歷任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助
理、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現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信息官。
王娟女士,財務負責人,工商管理碩士。歷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部總監助理、
副總監、總監等職,現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公司行政部總監、北京分公司
負責人、長安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密先生,總經理助理,管理學學士。歷任東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東北區負責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北區總經理助理、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場營銷部機構業務副總
監、華潤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北營銷中心部門負責人、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總經理,現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機構業務部總監,渠道銷售部總監,北
京分公司總經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王浩聿先生,金融學碩士。曾任永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權益投資部研究員,瀚亞投資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股票研究員?,F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權益投資部基金經理。
5、權益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徐小勇先生,簡歷同上。
劉巧女士,經濟學碩士。曾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部產品經理,上海浦東發展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部交易員,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秘書、研究員、研究部總監
助理等職。現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總監。
肖潔女士,工商管理碩士。曾任德摩資本有限公司交易經理,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部研究員、權益投資部基金經理助理等職?,F任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權益投資部基金經
理。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
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將遵守《證券法》《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的發
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防止下列行為的發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泄露在任職
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
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投資;
(9)協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
序;
(11)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4)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為。
4、基金管理人關于禁止性行為的承諾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5、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當利
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泄漏在任
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
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定,遵循份額持有人
利益最大化原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意識和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托資產
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它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披露;
(4)確保投資管理活動中公平對待不同投資組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并涵
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
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
資產、其它資產的運作嚴格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制訂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規定,必須把國
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策體現到內控制度中;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審慎性原則。公司內部控制的核心是風險控制,制定內部控制制度以審慎經營、
防范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4)適時性原則。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必須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經營戰略、
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4、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門業務規章三個層次的制
度系列構成,這三個不同層次的內部管理制度既相互獨立又互相聯系,在公司章程的指引和
約束下構成了公司總體的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的原則規定的細化和展開,同時又是對公司各項基本管理制
度的總攬和原則指導。
基本管理制度是依據內部控制大綱對各項業務活動和公司管理的基本規范,涵蓋公司各
項業務及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為部門管理制度和業務工作手冊的制定提供了依據。基本管
理制度主要包括風險控制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基金運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
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緊急情況處理
制度和反洗錢制度。
部門業務規章則直接對員工日常工作進行約束和指導。
三層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在不同的控制層次上,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
進行規范,將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可能發生的風險,根據不同的決策層和執行層的權利與
責任進行分解,并對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點和風險因素,通過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予以
防范和控制,實現公司的合法合規運行,強化公司的內部風險控制,從而維護公司股東和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5、內部控制的監控防線
公司依據自身經營特點設立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三道監控防線:
(1)建立以各崗位目標責任制為基礎的第一道監控防線。明確各崗位職責,并制定詳
細的崗位說明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聲明已知悉并承諾遵守,在授權范圍內承
擔崗位責任;
(2)建立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的第二道監控防線。公司建立重要業
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
(3)建立以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對各崗位、各部門、各機構、各項業務全面實施監督
反饋的第三道監控防線。督察長、監察稽核部獨立于其它部門和業務活動,并對內部控制制
度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6、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本公司確知建立內部控制系統、維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
會及管理層的責任,董事會承擔最終責任;本公司特別聲明以上關于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
披露真實、準確,并承諾根據市場的變化和公司的發展不斷完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A座
法定代表人:鄭國雨
成立時間:2007年3月6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991.61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6〕484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證監許可〔2009〕673號
聯系人:馬強
聯系電話:010-68857221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
兌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
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
業務。
經國務院同意并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體變更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繼原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資
產、負債、機構、業務和人員,依法承擔和履行原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在有關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協議中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和法律責任。中國郵政
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堅持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的大型零售商業銀
行定位,發揮郵政網絡優勢,強化內部控制,合規穩健經營,為廣大城鄉居民及企業提供優
質金融服務,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支持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2.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設托管業務部,下設資產托管處、產品管理處、風
險管理處、運營管理處、運營一處等處室?,F有員工105人,全部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
歷,具備豐富的托管服務經驗。
3.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2009年7月23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
理委員會聯合批準,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是我國第16家托管銀行。2012年7月19
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經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獲得保險資金托管資格。中國郵
政儲蓄銀行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服務為基礎的經營理念,依托專業的托管團隊、靈活的托
管業務系統、規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內控體系、運作高效的業務處理模式,為廣大基
金份額持有人和眾多資產管理機構提供安全、高效、專業、全面的托管服務,并獲得了合作
伙伴一致好評。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托管的證券投資基金共412只。至今,中國
郵政儲蓄銀行已形成涵蓋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
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金、保險資產管理計劃、私募投資基金等多種資產類型的托管產品體
系。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作為基金托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
規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定,守法經營、規范運作、嚴格監察,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證基
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
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全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托管業
務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托管業務部專門設置內部風險控制處室,配備專職內控監督
人員負責托管業務的內控監督工作,具有獨立行使監督稽核的工作職權和能力。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業務部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
業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托管業務的規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業務管
理嚴格實行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
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
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員負責,防止泄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
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監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監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資運作。嚴格按
照現行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規定,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的投資比例、投資范圍、投資組
合等情況進行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風險提示,要求其限期糾正,同時報告中國證
監會。在日常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節中,對基金管理人發送的投
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監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時通過基金監督子系統,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控制指標進行例行監控,
發現投資比例超標等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發出書面通知,與基金管理人進行情況核實,
督促其糾正,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后,對涉及各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及交易對手等
內容進行合法合規性監督。
(3)通過技術或非技術手段發現基金涉嫌違規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管理人進行解釋或
舉證,要求限期糾正,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豐鎮路806號3幢37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芳甸路1088號紫竹國際大廈16樓
法定代表人:崔曉健
聯系電話:021-20329688
傳真:021-20329899
聯系人:陳曦
2、其他銷售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廖林
客服電話:95588
公司網址:www.icbc.com.cn
(2)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江濱中大道398號興業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呂家進
客服電話:95561
公司網址:www.cib.com.cn
(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法定代表人:鄭國雨
客服電話:95580
公司網址:www.psbc.com
(4)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13號
法定代表人:王凱
客服電話:400-830-8003
公司網址:www.cgbchina.com.cn
(5)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345號
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客戶服務電話:95574
公司網址:www.nbcb.com.cn
(6)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街道梅都社區中康路136號深圳新一代產業園2棟3401
法定代表人:張斌
客服電話:400-166-1188
公司網站:www.xinlande.com.cn
(7)財咨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白塔二南街18-2號B座601
法定代表人:張斌
客服電話:400-003-5811
公司網址:www.jinjiwo.com
(8)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759號18層03單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服電話:021-50810673
公司網址:www.wacaijijin.com
(9)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環湖西二路888號1幢1區14032
室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服電話:400-168-1235
公司網址:www.luxxfund.com
(10)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
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譚廣鋒
客服電話:4000-890-555
公司網址:www.tenganxinxi.com
(11)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360弄9號6層
法定代表人:吳衛國
客服電話:400-821-5399
公司網址:www.noah-fund.com
(12)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筍西社區梨園路8號HALO廣場一期四層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電話:400-6788-887
公司網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二層
法定代表人:其實
客服電話:400-181-8188
公司網址:www.1234567.com.cn
(14)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6211單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電話:400-700-9665
公司網址:www.ehowbuy.com
(15)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電話:95188-8
公司網址:www.fund123.cn
(16)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526號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客服電話:400-820-2899
公司網址:www.erichfund.com
(17)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廈903室
法定代表人:吳強
客服電話:952555
公司網址:www.5ifund.com
(18)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苑路11號西樓6層604、607
法定代表人:閆振杰
客服電話:400-818-8000
公司網址:www.myfund.com
(19)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海基六路70弄1號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客服電話:400-032-5885
公司網址:www.leadfund.com.cn
(20)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金澤路161號1號樓-4至43層101內3層09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電話:010-66154828
公司網址:www.5irich.com
(21)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2層01D、02A—02F、03A—03C
法定代表人:湯蕾
客服電話:400-6099-200
公司網址:www.puzefund.com
(22)北京增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83號4層407
法定代表人:劉潔
客服電話:010-67000988
公司網址:trade.zcvc.com.cn
(23)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059號前海鴻榮源中心A座
2404B
法定代表人:張帆
客服電話:400-990-8601
公司網址:www.tenyuanfund.com
(24)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虹口區同豐路667弄107號2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服電話:400-101-9301
公司網址:www.tonghuafund.com
(25)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西寧市南川工業園區創業路108號
法定代表人:鄧暉
客服電話:95305
公司網址:www.jzsec.com
(26)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4層401-2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客服電話:400-055-5728
公司網址:www.hcfunds.com
(27)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1102單元
法定代表人:張俊
客服電話:021-20292031
公司網址:www.wg.com.cn
(28)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16號院1號樓10層1005
法定代表人:楊健
客服電話:400-673-7010
公司網址:www.jianfortune.com
(29)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1500號8層M座
法定代表人:簡夢雯
客服電話:400-799-1888
公司網址:www.520fund.com.cn
(30)上海國信嘉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華涇路507號4幢2層223室
法定代表人:付鋼
客服電話:021-68809999
公司網址:www.gxjlcn.com
(31)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普陀區蘭溪路900弄15號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電話:400-118-1188
公司網址:www.66liantai.com
(32)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0層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電話:400-004-8821
公司網址:www.taixincf.com
(33)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500號30層3001單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電話:400-820-5369
公司網址:www.jiyufund.com.cn
(34)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西藏南路765號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陳繼武
客服電話:4006-433-389
公司網址:www.lingxianfund.com
(35)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龍蘭路277號1號樓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黃欣
客服電話:400-6767-523
公司網址:www.zzwealth.cn
(36)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17號10層1015室
法定代表人:張曉杰
客服電話:400-618-0707
公司網址:www.hongdianfund.com
(37)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閘北區廣中西路1207號306室
法定代表人:鄭新林
客服電話:021-68889082
公司網址:www.pytz.cn
(38)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00號2719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公司網址:www.yingmi.cn
(39)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電話:400-684-0500
網站:www.ifastps.com.cn
(40)中證金牛(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東管頭1號2號樓2-45室
法定代表人:吳志堅
客服電話:4008-909-998
公司網址:www.jnlc.com
(41)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76號(寫字樓)1號樓4層1-7-2
法定代表人:鄒保威
客服電話:4000988511
公司網址:www.kenterui.jd.com
(42)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層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懷東
客服電話:4000-899-100
公司網站:www.yibaijin.com
(43)上海證達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葵路118號3層B區
法定代表人:姚楊
客服電話:021-20538888
公司網址:trade.zhengtongfunds.com/index
(4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智慧廣場第A棟11層1101-02
法定代表人:賴任軍
客服電話:400-8224-888
公司網址:www.jfz.com
(45)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6號樓15層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電話:400-159-9288
公司網址:www.danjuanapp.com
(46)深圳市前海排排網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
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柳
客服電話:400-666-7388
公司網址:www.ppwfund.com
(47)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687號1幢2樓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電話:400-817-5666
公司網址:www.amcfortune.com
(48)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室、
14層
法定代表人:竇長宏
客服電話:400-990-8826
公司網址:www.citicsf.com
(49)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服電話:95521
公司網址:www.gtht.com
(50)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電話:400-888-8108
公司網址:www.csc108.com
(51)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客服電話:95565
公司網址:www.cmschina.com
(52)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www.citics.com
(53)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營街8號院1號樓7至18層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電話:400-888-8888
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54)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段文務
客服電話:95517
公司網址:www.essence.com.cn
(55)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號山西國際貿易中心東塔樓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客服電話:0351-8686690
公司網址:http://www.i618.com.cn
(56)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1號樓2001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sd.citics.com
(57)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劉秋明
客服電話:95525
公司網址:www.ebscn.com
(58)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室
法定代表人:陳可可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www.gzs.com.cn
(59)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層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客服電話:95531
公司網址:www.longone.com.cn
(60)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國際總部城10棟樓
法定代表人:戴彥
客服電話:95357
公司網址:www.18.cn
(61)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60號開發區控股中心19、21、22、23層
法定代表人:嚴亦斌
客服電話:95564
公司網址:www.lxsec.com
(62)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自強路35號
法定代表人:張明
客服電話:95363(河北省內);0311-95363(河北省外)
公司網址:www.s10000.com
(63)麥高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沈陽市沈河區熱鬧路49號(2-5D-K1-3A-K3-5D-K)
法定代表人:宋成
客服電話:400-618-3355
公司網址:www.wxzq.com
(64)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眾仁路399號運通星財富廣場1號樓B座13、14層
法定代表人:王樹科
客服電話:400-111-5818
公司網址:www.huaruisales.com
(65)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路360-1號三亞陽光金融廣場16層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戶電話:95510
公司網址:fund.sinosig.com
(66)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6號
法定代表人:白濤
客服電話:95519
公司網址:www.e-chinalife.com
(67)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戶服務電話:95599
公司網址:www.abchina.com
(68)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公司網址:www.bankcomm.com
(69)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法定代表人:張為忠
客戶服務電話:95528
公司網址:www.spdb.com.cn
(70)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高新路60號
法定代表人:梁邦海
客服電話:400-869-6779
公司網址:www.xacbank.com
(71)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號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電話:400-920-0022
公司網址:www.licaike.com
(72)和信證券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鼎路78號升龍廣場2單元2127
法定代表人:宋鑫
客服電話:0371-61777530
公司網址:www.hexinsec.com
(73)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古檀大道47號
法定代表人:吳言林
客服電話:025-66046166轉849
網址:www.huilinbd.com
(74)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路9號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華
客服電話:400-080-3388
網址:www.puyifund.com
(75)浦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2號樓10層1001號04室
法定代表人:張蓮
客服電話:400-012-5899
公司網址:www.zscffund.com
(76)一路財富(深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興海大道3046號香江金融大廈2111
法定代表人:吳雪秀
客服電話:4000011566
公司網址:www.yilucaifu.com
(77)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城通街26號院2號樓17層1735
法定代表人:王利剛
客服熱線:010-59422766
公司網址:www.qianjing.com
(78)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8號401室
法定代表人:孫亞超
客服電話:400-808-1016
公司網址:www.fundhaiyin.com
(79)上海匯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九江路769號1807-3室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電話:021-34013999
公司網址:www.hotjijin.com
(80)北京坤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大街特鋼公司十一區(首特創業基地A座)八層816號
法定代表人:杜福勝
客服電話:4006498989
官網:www.kunyuanfund.com
(81)深圳富濟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崗廈社區福華三路88號財富大廈28E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服電話:0755-83999907
公司網站:www.fujifund.cn
(82)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源深路1088號7層(實際樓層6層)
法定代表人:陳祎彬
客服電話:400-821-9031
公司網址:www.lufunds.com
(83)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鄭東)東風南路東康寧街北6號樓5樓503
法定代表人:溫麗燕
客服電話:400-0555-671
網址:www.hgccpb.com
(84)上海愛建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336號1806-13室
法定代表人:吳文新
客服電話:400-803-2733
公司網址:www.ajwm.com.cn
(85)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自貿區(中心商務區)迎賓大道1988號濱海浙商大廈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戴曉云
客服電話:010-59013895
公司網址:www.wanjiawealth.com
(86)洪泰財富(青島)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龍城路31號卓越世紀中心1號樓5006戶
法定代表人:李賽
客服電話:400-8189-598
公司網址:www.hongtaiwealth.com
(87)中國國際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光華路14號1幢6層609號、610號
法定代表人:王永利
客服電話:95162
公司網址:www.cifco.net
(88)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人:張納沙
客服電話:95536
公司網址:www.95536.com.cn
(89)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騰飛一街2號618室
代表人:林傳輝
客服電話:95575
公司網址:www.gf.com.cn
(90)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
法定代表人:張劍
客服電話: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網址:www.swhysc.com
(91)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268號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客服電話:95562
公司網址:www.xyzq.com.cn
(92)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重慶市江北區金沙門路32號
法定代表人:吳堅
客服電話:95355
公司網址:www.swsc.com.cn
(93)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98號新南城商務中心A棟11樓
法定代表人:高振營
客服電話:95351
公司網址:www.xcsc.com
(94)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11號高德置地廣場F棟18、19層
法定代表人:王達
客服電話:95322
公司網址:www.wlzq.com.cn
(95)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
法定代表人:張偉
客服電話:95597
公司網址:www.htsc.com.cn
(96)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電話:95321
公司網址:www.cindasc.com
(97)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6666號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電話:95360
公司網址:www.nesc.cn
(98)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四川中路213號7樓
法定代表人:李海超
客服電話:4008-918-918
公司網址:www.shzq.com
(99)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大同市城區迎賓街15號桐城中央21層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服電話:95563
公司網址:www.dtsbc.com.cn
(100)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五星路201號
法定代表人:吳承根
客服電話:95345
公司網址:www.stocke.com.cn
(101)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電話:95511-8
公司網址:stock.pingan.com
(102)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紫云路1018號
法定代表人:章宏韜
客服電話:400-809-6518
公司網址:www.hazq.com
(103)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西桂林市輔星路13號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客服電話:95563
公司網址:www.ghzq.com.cn
(104)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綜合樓
法定代表人:祝艷輝
客服電話:956088
公司網址:www.cnht.com.cn
(105)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獻軍
客服電話:400-889-5523
公司網址:www.swhysc.com
(106)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濟南市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戶電話:95538
公司網址:www.zts.com.cn
(107)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環球金融中心9樓
法定代表人:陳燦輝
客服電話:4008205999
公司網址:www.shhxzq.com
(108)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海珠社區濱海大道3165號五礦金融大廈2401
法定代表人:鄭宇
客服電話:40018-40028
公司網址:www.wkzq.com.cn
(109)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東海社區深南大道7888號東海國際中心一期A棟
2301A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電話:400-109-9918
網站:www.cfsc.com.cn
(110)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騰飛大道1號四樓
法定代表人:張智河
客服電話:95385
公司網址:www.grzq.com
(111)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成都市青羊區東城根上街95號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電話:400-160-0109
公司網址:www.gjzq.com.cn
(112)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電路370號2、3、4層
法定代表人:劉加海
客服電話:4008209898
公司網址:www.cnhbstock.com
(113)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446號天風證券大廈20層
法定代表人:龐介民
客服電話:400-800-5000
公司網址:www.tfzq.com
(114)華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天目西路128號19層1902室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客服電話:956011
公司網址:www.huajinsc.cn
(115)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銀翔路799號506室-2
法定代表人:馬永諳
客服電話:400-080-8208
公司網站:www.licaimofa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機構銷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
示。
(二)注冊登記機構
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豐鎮路806號3幢37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芳甸路1088號紫竹國際大廈16樓
法定代表人:崔曉健
聯系電話:021-20329771
傳真:021-50598018
聯系人:歐鵬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1、基金募集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俞衛鋒
聯系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陸奇
經辦律師:安冬、陸奇
2、基金新增C類份額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聯系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聯系人:劉佳
經辦律師:黃麗華、劉佳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靈隱街道西溪路128號
辦公地址:杭州市錢江世紀城潤奧商務中心(T2)
法定代表人:鐘建國
電話:0571-8821 6888
傳真:0571-8821 6999
聯系人:李幸瑋
經辦注冊會計師:曹智春、李幸瑋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法》等有關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經2011年12月9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1950號文件核準募
集。募集期從2012年2月2日到2012年3月7日止,共募集了383,988,929.19份,有效
認購戶數為9,479戶。本基金的類型為混合型,基金存續期為不定期。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情況
根據有關規定,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3月9日正式生
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金數額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20個工作日達
不到200人,或連續2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向中國
證監會報告,說明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時,
從其規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與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進行。具體的
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網站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
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投資者可以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
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者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公布時間
為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
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
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贖
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由基金管理人在開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
換?;鹜顿Y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的,其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3、本基金已于2012年4月9日開始辦理日常申購業務和日常贖回業務。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別基金
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基金采用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對該持有人賬戶在該
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即先確認的份額先贖回,后確認的份額后贖回,以確定
所適用的贖回費率;
4、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5、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原則,但最遲應在新
的原則實施前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與贖回的申請
投資者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
的申請。
投資者在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
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申請無效而不予成交。
2、申購與贖回申請的確認
T日規定時間受理的申請,正常情況下,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內(包括該日)為投資
者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者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
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
收到申購或贖回申請。申購或贖回的確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購或贖回
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3、申購與贖回的款項支付
申購采用全額繳款方式,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功。若申購不
成功或無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將基金投資者已繳付的申購款項本金
退還給投資者。
投資者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通過注冊登記機構及其相關銷售機構在T+7日
(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本基金合同有關條
款處理。
(五)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申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人通過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銷售機構首次申購本基金份額,最低金額為10元
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每筆最低金額1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其他銷售機構可根
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最低申購金額和最低追加申購金額限制。投資人在基金管理人直銷中
心首次申購本基金份額,最低金額為10,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每筆最低金額
1,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本基金直銷中心單筆申購最低金額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調整。
投資者將分配的收益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轉購基金份額或采用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不
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銷售機構的投資人欲轉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進行交易要受直
銷中心最低金額的限制。
投資人可多次申購,本基金目前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不設上限限制,未來
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量限制,具體規定見定期更新的招募
說明書或相關公告。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2、贖回份額的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
回時,每筆贖回申請不得少于1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將導致在銷
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份的,需一并全部贖回。各銷售機構對贖回限額有其他
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則為準。
3、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基金規模上限、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
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
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申購金額和贖回份
額的數量或比例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
介上公告。
(六)申購與贖回的費用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應在投資者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
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申購C類基金份額不需支
付申購費用。
2、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申購金額的5%,
各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最高不超過基金份額贖回金額的5%。
3、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按照申購金額逐級遞減,即申購金額越大,所適用
的申購費率越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
單筆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申購費率
M<100萬 1.5%
100萬≤M<500萬 1.0%
M≥500萬 1000元/筆
(注:M為認購金額,單位為元)
投資者重復申購,須按每次申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4、本基金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對贖回基金份額收取贖回費,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
和C類基金份額均收取贖回費,贖回費用由贖回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承擔。本基金的贖回費率按照基金份額持有時間逐級遞減。
對于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30日)的贖回費全額計
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30日(含30日)少于90日(不含90日)的投資人,將贖
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90日(含90日)但少于180日(不含
180日)的投資人,將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180日(含180
日)的投資人,將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
產。贖回費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時間(Y) 贖回費率
Y<7天 1.5%
7天≤Y<365天 0.5%
365天≤Y<730天 0.3%
Y≥730天 0%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時間(Y) 贖回費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5%
Y≥30天 0%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
基金促銷計劃,針對部分或全部基金投資者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
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對投資者適當調整基金申購
費率、基金贖回費率、轉換費率和銷售服務費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關手續后,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規定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7、本基金暫不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鸸芾砣丝山Y合基金實際運作情況,根據相關法
律法規規定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增加擺動定價機制。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申購份額的計算
(1)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
購金額除以當日的A類基金份額凈值,有效份額單位為份。注冊登記機構根據單次申購的
實際確認金額確定每次申購所適用的費率并分別計算,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份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
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例一: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對應的申購費率為1.5%,假
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28元,則其申購費用和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10,000/(1+1.5%)=9,852.22元
申購費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購份額=9,852.22/1.128=8,734.24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
基金份額凈值為1.128元,則可得到8,734.24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二:某投資者申購C類基金份額50,000元,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
凈值為1.128元,則可申購的C類基金份額為:
申購份額=50,000/1.128=44,326.24份
即:投資人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的
基金份額凈值為1.128元,則可得到44,326.24份C類基金份額。
2、贖回金額的計算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相同,均采用“份額贖回”
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贖回金額單位為元。
計算公式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額×T日某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贖回金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
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例三:某投資者贖回持有期未滿365天的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10,000份,對應的贖回
費率為0.5%,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148元,則其贖回費用和可得到的贖回
金額為:
贖回總額=10,000×1.148=11,480元
贖回費用=11,480×0.5%=57.40元
贖回金額=11,480-57.40=11,422.60元
即: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持有未滿365天后贖回10,000份A類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
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148元,則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1,422.60元。
例四:某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持有30日后贖回10,000份C類基金份額,對應的贖回費率
為0%,假設贖回當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148元,則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148=11,480.00元
贖回費用=11,480.00×0.0%=0元
凈贖回金額=11,480.0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持有30日后贖回10,000份C類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C類
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148元,則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1,480.00元。
3、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公式
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日收市后計算,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公告。遇特
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計算公式為:
T日某類基金份額凈值=T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T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
數量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3位,小數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
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八)申購與贖回的注冊登記
1、投資者T日申購基金成功后,正常情況下,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
增加權益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投資者自T+2日起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2、投資者T日贖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況下,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
扣除權益并辦理相應的注冊登記手續。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注冊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并最
遲于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者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所依法決定臨時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發生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注冊登記機構因技術故障或異常情況導
致基金銷售系統、注冊登記系統、基金會計系統或證券結算登記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或
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超
過基金總份額的50%,或者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
8、本基金總規模、單日凈申購比例、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達到基金管理人
所設定的上限的;
9、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10、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4、5、9、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拒絕或暫停
接受投資者的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除第6項外)。
如果投資者的申購申請全部或部分被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者。在暫停申
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十)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依法決定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
凈值;
3、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導致本基金的現金支付出現困難;
4、發生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
5、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6、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接受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時,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已接受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按時足額支
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
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續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若
出現上述第3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投資者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
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
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一)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
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
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
部分順延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程序執行。
(2)部分順延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支付
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
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
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
回份額;基金投資者未能贖回部分,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
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
當日未獲贖回的部分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
先權并以該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如基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
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者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且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
份額3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30%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贖回。
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超過30%的贖回申請,與當日其他贖回申請一起,按上述(1)、
(2)方式處理。對于未能贖回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
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
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
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
請時未作明確選擇,基金份額持有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巨額贖回并順延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在2日內通過中國證監會規定媒介或銷售
機構網站上公告,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基
金份額持有人,并說明有關處理方法。
連續2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
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
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十二)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刊登
暫停公告。
2、如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第2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和
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
3、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但少于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
基金管理人應提前2個工作日在規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4、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周至少重復刊登暫停
公告一次;當連續暫停時間超過兩個月時,可對重復刊登暫停公告的頻率進行調整。暫停結
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2個工作日在規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網
站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十三)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
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
并公告,并及時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司法強制執行和經注冊登記機構認可的其它情況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
基金份額的投資者。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
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
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
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自申請受理日起2個月內辦理,并按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
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
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如果出現基金管理人、注冊登記機構、辦理轉托管的銷售機構因技術系統性能限制或其
它合理原因,可以暫停該業務或者拒絕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轉托管申請。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2年4月9日起開通該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十七)其他情形
基金賬戶和基金份額凍結、解凍的業務,由注冊登記機構辦理。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關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賬戶或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
以及注冊登記機構認可的其他情況的基金賬戶或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
當基金份額處于凍結狀態時,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應拒絕該部分基金份額
的贖回申請、轉出申請、非交易過戶以及基金的轉托管。
(十八)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
的約定或相關公告。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宏觀策略研判的基礎上,通過強化配置景氣行業及精選基本面良好、成長性突
出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二)投資理念
本基金堅持自上而下的宏觀擇時策略和行業配置策略,通過對宏觀經濟和政策形勢的理
解和把握,基于行業生命周期分析以及行業景氣度分析,重點配置處于成長期和景氣度上升
的行業,力圖獲得行業超額收益;同時結合自下而上的個股精選策略,力圖在優選行業的基
礎上進一步獲得個股超額收益。
(三)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銀行存款、
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
債券、貨幣市場工具、銀行存款、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
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40%,其中權證占基金資產凈值的0%~3%,任
何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
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
應收申購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如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據相關規定履行適當程序后調整本基
金的投資比例規定。
(四)投資策略
本基金從全球視野的角度出發,把握全球經濟一體化、國際產業格局調整與轉移以及國
內經濟工業化、城市化、產業結構升級與消費結構升級所帶來的投資機遇,自上而下地實施
股票、債券、現金等大類資產之間的戰略配置和各行業之間的優化配置,并結合自下而上的
個股精選策略和債券投資策略,構建投資組合,力爭獲取超額投資收益。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深入分析宏觀經濟、政策環境、估值水平和市場情緒等因素,綜合評判股票、
債券等各類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征的相對變化,根據不同的市場形勢,適時動態地調整股票、
債券、現金之間的配置比例。
(1)宏觀經濟分析
本基金對宏觀經濟的分析主要基于經濟周期運行規律和宏觀經濟指標兩方面。實踐經驗
表明,經濟運行存在著周期波動,并表現為繁榮、衰退、蕭條、復蘇等階段,各類資產在不
同的經濟周期階段會呈現出不同的收益特征。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預測經濟
周期的未來走向,從而指導大類資產配置。具體研判的宏觀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國內生產總值、
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消費者價格指數、生產者價格指數、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以及
其他一些宏觀經濟領先指標和同步指標。
(2)政策環境分析
本基金將重點分析國內外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資本市場政策,比如國家產業政策、
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匯率政策以及與資本市場相關的股權制度、發行制度等相關政策;
(3)估值水平分析
估值水平決定了各類資產的相對投資價值和預期風險狀況。本基金將主要考察市場整體
的估值水平與長期均值的偏離程度、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化、長期國債收益率與市場整體市盈
率倒數的比較以及股票市場波動率等估值參考指標。
(4)市場情緒分析
分析市場情緒有助于判斷市場短期波動,輔助大類資產配置比例的調整。本基金將主要
通過相關輿情指標、市場交易特征、資金供求分析等方面來判斷。
上述四個方面是影響本基金大類資產配置決策的四大基本因素。本基金將對上述四個因
素的狀態及未來的趨勢進行仔細分析和預測,并重點考察該四個因素形成的綜合效應及對資
本市場的走勢影響,在此判斷的基礎上形成對大類資產的風險收益預期。隨著上述四大因素
的不斷變化,本基金將根據現實的狀況與之前預期的差異進行動態調整。
本基金在綜合以上分析結果后,得出對股票、債券等各類資產未來走勢的理性預期,并
在此基礎上合理分配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現金上的配置比例。在宏觀經濟向好且股票市
場預期上漲的情況下,本基金將加大股票資產的配置比例以分享市場上漲的收益;而在宏觀
經濟走弱且股票市場預期下跌的情況下,本基金將相應降低股票資產的配置比例以回避市場
系統性風險。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比例范圍之內,通過對市場上漲的充分暴露以及市場下
跌的風險回避,本基金將力爭在大類資產配置層面獲取超越市場平均的收益水平。
2、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大類資產配置的框架下,實施積極主動的行業配置策略。本基金將首先確定宏
觀經濟及產業政策等因素對不同行業的潛在影響,通過行業生命周期分析和行業景氣度分析,
篩選出處于成長期和景氣度上升的行業,進行重點配置和動態調整。具體的行業配置策略主
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從全球視野的角度出發,遵循從國際到國內、從宏觀到行業的分析思路,通過對
經濟周期、產業環境、產業政策和行業競爭格局的分析和預測,密切跟蹤受益于國際經濟一
體化、國際產業變遷趨勢的產業和行業,尋找和挖掘符合國際產業演變趨勢、切合國內經濟
未來發展規劃的產業和行業。
(2)結合國內經濟的結構性變革趨勢和產業政策導向,在深刻理解經濟轉型主要驅動
力的基礎上,通過對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方向的前瞻性分析,把握新興產業的崛起以及
傳統產業的升級換代所帶來的中長期投資機會。
(3)行業生命周期分析。從行業發展歷史經驗來看,每個行業都將經歷從成長到衰退
的發展演變過程。一般來說分為四個階段,即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其中成長
期行業的利潤增長率將超過市場平均水平,投資于該階段行業獲得超額收益的可能性將大大
提高。本基金將根據行業整體增長率、銷售額、利潤率、競爭狀況、定價方式、進入壁壘等
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判斷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確定行業中長期發展前景和投資價值,重點
關注處于成長期的行業。
(4)行業景氣度分析。在經濟周期的不同階段,各個行業的發展速度、盈利水平等存
在差異,從而呈現出不同的行業景氣程度。行業景氣度上升預示著該行業的發展趨勢向好,
盈利能力將提高。本基金將結合行業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毛利率、
凈利潤增長率以及其他行業領先指標和同步指標來判斷行業的景氣度,重點投資景氣度上升
的行業。
(5)本基金還將緊密跟蹤國家政府在某一時期針對部分行業出臺的產業提振政策,以
及在某些市場階段下涌現出的特定投資主題,及時把握受益于此的中短期行業投資機會。
3、個股選擇策略
本基金在行業配置的基礎上,將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在股票研究方面的專業優勢,采用
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精選基本面良好、成長性突出的上市公司,構建投資組
合。
(1)定量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將重點考察以下定量指標對個股進行分析:
成長指標:本基金通過考察過去三年平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
未來一年預測每股收益增長率等指標來衡量上市公司的成長性。
盈利指標:除了成長性之外,本基金還將通過考察過去三年平均總資產報酬率和凈資產
收益率等指標來衡量上市公司的盈利質量。
估值指標:個股的估值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未來獲利空間和投資安全邊際。本基金
將針對不同行業特點,采用市盈率(P/E)、市凈率(P/B)、市盈增長比率(PEG)等估值指
標,并參考國際估值分析方法,將公司估值水平與行業估值水平以及市場整體估值水平進行
比較,選擇具有動態估值優勢的公司。
(2)定性分析
在定量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還將通過實地調研和利用賣方研究報告等方式,從定性的
角度對上市公司進行深入分析。定性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突出的行業地位或具備核心競爭優勢:公司在所屬行業或細分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或者
具備獨特的核心競爭優勢,比如具有壟斷的資源優勢、先進的經營模式、穩定良好的銷售網
絡、著名的市場品牌、優秀的創新能力等。
公司經營及業績增長可持續:公司外部經營環境、內部核心競爭力以及業績增長的驅動
因素在短期內不會發生重大改變,具有可持續性。
穩健的公司運營狀況:股東和管理層結構穩定,公司營運能力和經營效率良好,各項財
務指標健康,公司具有清晰的發展戰略。
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管理規范,已建立市場化經營機制、決策效
率高、對市場變化反應靈敏并內控有力。
本基金所認為的基本面良好、成長性突出的上市公司應同時具備企業盈利質量狀況良好、
成長潛力高于平均水平并具有可持續性、企業經營穩健、公司治理完善等條件。
因此,對于上述定量分析,本基金將在計算各個具體定量指標的基礎上,對各項指標進
行排序并評分,將處于全市場平均水平之上的個股納入重點研究范圍。對于重點研究個股,
本基金還將從上述定性方面進行進一步的基本面分析,從而篩選出符合本基金衡量標準的基
本面良好、成長性突出的個股進行投資。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債券投資作為控制基金整體投資風險和提高非股票資產收益率的重要手段,在
控制流動性風險的基礎上,通過久期管理、期限結構配置、類屬配置和個券選擇等層次進行
積極主動的組合管理。
(1)久期管理
久期管理是債券組合管理的核心環節,是提高收益、控制風險的有效手段。本基金通過
全面分析宏觀經濟、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物價水平變化等因素,對未來市場利率走勢形成
合理預期。當預期利率下降時,本基金將適度提高組合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價格上升帶
來的收益;當預期利率上升時,本基金將適度降低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
(2)期限結構配置
由于期限不同,債券價格變化對市場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將在確定組合久期
后,結合收益率曲線變化的預測,進行期限結構的配置。主要的配置方式有:梯形組合、啞
鈴組合、子彈組合等。
(3)類屬配置
類屬配置主要體現在對不同類型債券的選擇,實現債券組合收益的優化。主要包括銀行
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之間,以及各個市場內不同債券類型之間的選擇。本基金將在充分考慮
不同類型債券的流動性、賦稅特點以及信用風險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類屬配置,優化組合
收益。
(4)個券選擇
本基金在綜合考慮上述配置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對個券的價值分析,重點考察各券種的
收益率、流動性、信用等級等,選擇流動性較好、風險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與信用質量相
對較高的債券品種。本基金還將采取積極主動的策略,針對市場定價錯誤和回購套利機會等,
在確定存在超額收益的情況下,積極把握市場機會。
未來隨著國內債券市場的不斷發展,本基金將根據實際情況不斷研究使用更多的債券投
資盈利模式,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謀求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投資回報。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權證的投資以對沖下跌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為主要目的。本基金在權證
投資中以對應的標的證券的基本面為基礎,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市場供求關系、交易制度設
計等多種因素對權證進行定價,利用權證衍生工具的特性,通過權證與證券的組合投資,來
達到改善組合風險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桿交易策略、看跌保護組合策略、保護
組合成本策略、獲利保護策略、買入跨式投資策略等。
6、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
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投資組
合的風險收益特征。此外,本基金還將運用股指期貨來對沖諸如預期大額申購贖回、大量分
紅等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進行有效的現金管理。為此,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股指期貨
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股指期貨交易
決策小組,授權相關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
如未來法律法規對于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策略另有規定的,本基金將按法律法規的
規定執行。
7、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策略
對于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將在謹慎分析收益率、風險水平、
流動性和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礎上進行穩健投資,以降低組合風險,實現基金資產的保值
增值。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整體業績比較基準構成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80%+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
×20%
滬深300指數是由中證指數公司開發的中國A股市場統一指數,該指數的樣本選自滬
深兩個證券市場,具有市場代表性強、流動性好,市場影響力高等特點,能夠反映中國A股
市場總體發展趨勢,適合作為本基金股票投資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全債指數是由中證指數公司開發的綜合反映銀行間債券市場和滬深交易所債券市
場的跨市場債券指數,也是中證指數公司編制并發布的首只債券類指數。該指數的樣本由銀
行間市場和滬深交易所市場的國債、金融債及企業債組成,為債券投資者提供投資分析工具
和業績評價基準。
基于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選用上述業績比較基準能夠真實、客觀地反映本基
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如果上述業績比較基準不適用本基金或市場推出代表性更強、投
資者認同度更高且更能夠表征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征的指數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基
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業績比較基準進行相應調整。調整業績比較
基準應經基金托管人同意,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前3個工作日在中國證
監會規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具有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品種。
(七)投資決策依據
本基金管理人將主要依據下述因素決定基金資產配置和具體證券的買賣: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2、宏觀經濟形勢、政策趨勢及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等;
3、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以及利率走勢、通脹預期等;
4、行業和上市公司基本面。
(八)投資決策流程
本基金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
1、確定投資原則和投資限制?;鸾浝砀鶕矣嘘P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公司有關
管理制度,確定所管理投資產品的投資目標、基本原則和投資限制等。
2、投資分析。研究部根據宏觀經濟、行業運行態勢、上市公司調研、數量化支持等研
究成果對基金經理提供研究支持,基金經理通過自身的研究判斷加以采用。
3、制定投資策略與資產配置比例?;鸾浝頂M定自身產品的投資策略及資產、行業的
配置比例,報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在綜合考慮政治、經濟及資本市場狀況等
因素,對基金經理的投資計劃給予批準和授權。
4、投資組合管理?;鸾浝碓谑跈嗟姆秶鷥?,根據基金的資產配置比例(范圍)和行
業投資比例(范圍)。同時,根據內外部的研究支持,基金經理在自身的職權范圍內確定具
體的投資品種、數量、價位、策略等,構建、優化和調整投資組合,并進行投資組合的日常
管理。
5、交易?;鸾浝砀鶕跈喾秶鷥鹊耐顿Y方案,結合市場的運行特點,在自身的權限
范圍內出投資決定,并通過交易系統向中央交易室發出交易委托。交易員在執行交易前檢查
核對基金經理交易指令是否符合投資限制、是否合法、合規、是否有效等。交易員根據投資
限制和市場情況,按交易委托確定的種類、價格、數量、時間,執行交易指令,最終實現投
資計劃。如果市場和個股交易出現異常情況,及時提示基金經理。
6、股票池的構建與管理。研究部根據內外部的研究成果,根據《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股票池管理辦法》來建立和維護股票池,為投資管理提供支持。
7、基金績效與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部對基金及投資組合的收益率、收益的潛在來源、
按風險調整的收益率,投資的特征等進行分析計算、將基金實際投資業績與投資基準,以及
與同行業可類比基金的業績分別進行比較,定期或根據需要及時有效評價基金運作情況,為
下一階段投資工作提供參考。
8、風險管理。風險管理部定期完成有關投資風險監控報告及基金業績評估報告。
(九)投資限制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債券、貨幣市場工具、銀行存款、
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的
比例為0-40%;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5%;
(14)任何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
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15)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證券,應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16)本基金對于股指期貨投資比例的限制,將遵從中國證監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的相關規定;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期的定期開
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8)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9)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20)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中有關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比例的規定;
(21)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限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約定。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除上述第(11)、(14)、(18)、(19)項外,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資組合
不符合上述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完畢。法律法規或監管
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的組合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
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
制。
(十)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
債券;
6、買賣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若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可不受上述
規定限制。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及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及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利益;
2、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3、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當利益。
(十二)基金的融資、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屆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融資、融券。
(十三)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績比較基準、
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等
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約定。
(十四)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
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認為其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報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項目 金額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20,964,672.74 82.66
其中:股票 20,964,672.74 82.66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序號 項目 金額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3,426,051.69 13.51
8 其他各項資產 972,206.23 3.83
9 合計 25,362,930.66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 -
B 采礦業 - -
C 制造業 18,269,776.24 77.76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
E 建筑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467,049.50 10.50
J 金融業 - -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227,847.00 0.97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20,964,672.74 89.23
2.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300308 中際旭創 10,300 1,502,358.00 6.39
2 300502 新易盛 11,600 1,473,432.00 6.27
3 688629 華豐科技 16,531 945,573.20 4.02
4 002463 滬電股份 21,900 932,502.00 3.97
5 300476 勝宏科技 5,800 779,404.00 3.32
6 000880 濰柴重機 20,500 775,310.00 3.30
7 688521 芯原股份 7,795 752,217.50 3.20
8 002130 沃爾核材 29,600 705,072.00 3.00
9 002837 英維克 19,500 579,345.00 2.47
10 002371 北方華創 1,200 530,652.00 2.26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8、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8.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國債期貨。
8.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報告期內未進行國債期貨交易。
8.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國債期貨。
9、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9.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
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中,深圳市英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002837,股票名稱:英維克)在報告編制前一年內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采
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本基金對上述證券的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規及公司制度的
要求。
除上述主體外,基金管理人未發現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發行主體出現本期被監管部
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9.2.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之
外的股票。
9.3.期末其他各項資產構成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35,658.45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850,488.23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86,059.55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972,206.23
9.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9.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9.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報告中涉及比例計算的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績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
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
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12年3月9日,基金業績截止日為2025年6月30日。
1、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A凈值表現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年3月9日-2012年12月31日 -7.20% 0.91% -3.27% 0.96% -3.93% -0.05%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37.07% 1.73% -6.85% 1.12% 43.92% 0.61%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33.02% 1.48% 41.48% 0.97% -8.46% 0.51%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8.46% 2.63% 6.59% 1.99% 21.87% 0.64%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1.73% 1.44% -9.18% 1.12% 7.45% 0.32%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7.66% 0.86% 16.09% 0.51% -8.43% 0.35%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8.47% 1.22% -19.83% 1.07% -8.64% 0.15%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11.94% 0.94% 28.53% 0.99% -16.59% -0.05%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6.76% 1.75% 21.57% 1.14% 5.19% 0.61%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0.21% 2.01% -3.55% 0.94% 3.34% 1.07%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4.48% 2.12% -17.44% 1.02% 2.96% 1.10%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94% 2.07% -8.73% 0.68% 12.67% 1.39%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85% 1.71% 13.24% 1.07% -16.09% 0.64%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11.07% 1.87% 0.10% 0.80% -11.17% 1.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25年6月30日 78.89% 1.70% 47.84% 1.08% 31.05% 0.62%
注: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80%+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20%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C凈值表現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2年9月22日-2022年12月31日 -5.96% 2.07% -0.83% 1.01% -5.13% 1.06%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37% 2.07% -8.73% 0.68% 12.10% 1.39%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34% 1.71% 13.24% 1.07% -16.58% 0.64%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11.36% 1.86% 0.10% 0.80% -11.46% 1.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25年6月30日 -16.71% 1.91% 2.59% 0.89% -19.30% 1.02%
注: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80%+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2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
率變動的比較
注: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基金各項資產配置比例需符
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倉期結束后,各項資產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關投資比
例的約定。圖示日期為2012年3月9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長安宏觀策略混合C于2022年9月19日公告新增,實際首筆C類份額申購申請于2022
年9月22日確認,圖示日期為2022年9月22日至2025年6月30日。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以及其他
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凈資產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本基金財產以基金名義開立銀行存款賬戶,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開立證券交易清算資金
的結算備付金賬戶,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開立基金證券賬戶,以本基金的名義
開立銀行間債券托管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
和注冊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處分
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的固有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
金財產?;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約定收取管理費、托管費以及其他基金
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鸸芾砣恕⒒鹜泄苋艘云渥杂胸敭a承擔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
對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和其他權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
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
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銷;不同基金財
產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非因基金
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相關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并為基金份額
提供計價依據。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正常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對外
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權證及其他基金資產和負債。
(四)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
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
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首次發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
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價估值;
②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
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③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④非公開發行的且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
定確定公允價值。
(3)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項第(1)-(2)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
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
(2)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
具體情況,并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
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
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
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
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
的凈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
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3)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
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
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后續計量。
(5)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采用估值技
術確定公允價值。
(6)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7)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項第(1)-(6)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
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
(6)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
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
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8)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權證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權證,從持有確認日起到賣出日或行權日止,上市交易的權證按估值
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該權證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
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
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
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4)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項第(1)-(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
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3)
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
并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4、股指期貨合約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估值。
5、其他有價證券等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商解決。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將估值
結果以書面形式報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程序進行
復核,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簽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據本基金合同和有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差錯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冊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投
資者自身的過錯造成差錯,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差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差錯遭
受損失的當事人(“受損方”)按下述“差錯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差錯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系
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于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行業現有技術水平不能
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則屬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規定執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者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
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差錯處理原則
(1)差錯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差錯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及時進
行更正,因更正差錯發生的費用由差錯責任方承擔;由于差錯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差
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差錯責任方承擔;若差錯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
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差錯責任方應對
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差錯已得到更正;
(2)差錯的責任方對可能導致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
僅對差錯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差錯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差錯責任方仍
應對差錯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
人的利益損失,則差錯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
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
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差錯責任方;
(4)差錯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差錯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差錯責任方拒絕進行賠償時,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行為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
金托管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托管人的行為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
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鸸芾砣撕屯泄苋酥獾牡谌皆斐苫?
財產的損失,并拒絕進行賠償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向差錯方追償;
(6)如果出現差錯的當事人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并且依據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或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了賠償責任,則基
金管理人有權向有責任的當事人進行追索,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或補償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遭受
的損失;
(7)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差錯。
3、差錯處理程序
差錯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錯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差錯發生的原因確定差錯的責
任方;
(2)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差錯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差錯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差錯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注冊登記
機構進行更正,并就差錯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差錯處理的原則和方法
(1)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3位以內(含第3位)發生差錯時,視為該類基
金份額凈值錯誤;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當錯誤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
0.25%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
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當發生
凈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
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2)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
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
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雙方在
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會計責任方的建議執行,由此給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而且基金托
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出錯且造成基
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
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費率和托管費率的比例各自承擔
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
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
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基金
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基金托管
人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仍不能發現該錯誤,進而導致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差,以基金
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者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行業有通行做法,
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障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時;
4、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一致的;
5、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
管人負責進行復核。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工作日交易結束后將當日的凈值計算結果發送給基
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據本
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1元,小數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3)項、債券估值方法的第(7)項、
權證估值方法的第(4)項、股指期貨合約估值方法的第(2)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
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于不可抗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
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
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按規定披露主
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份額凈值。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
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因運用基金資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三)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
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類基金份額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
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5%;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
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
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且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C類
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分紅方式;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基金投資者自行承擔;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
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但應于變更實施日前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
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基金管理人按
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的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在分配方
案公布后(依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現金紅利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紅資金的劃付。
3、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紅利
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于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注冊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
分的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有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財產撥劃支付的銀行費用;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上述基金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按照公允的市場價格確定,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三)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本基金年管理費率為1.20%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
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費率÷當年天數,本基金年托管費率為0.20%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
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基金銷售服務費可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各項費用。本
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基
金資產凈值的0.50%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5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
對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
金財產中支付給登記機構,再由登記機構分別支付給各個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或
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4、上述(一)中4到9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
按費用支出金額支付,列入或攤入當期基金費用。
(四)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
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鸷贤е暗穆?
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等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基金收取認購費的,可以從認購
費中列支。
(五)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詳見本招募說明
書“側袋機制”部分的約定或相關公告。
(六)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基金發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和銷售
服務費率。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和銷售服務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鸸芾砣吮仨氁勒沼嘘P規定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稅收
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的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會計責任方;
2、本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基金合同生效所在的
會計年度,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本基金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分別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書面確認。
(二)基金的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
對本基金年度財務報表及其他規定事項進行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與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時,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
會備案后可以更換?;鸸芾砣藨斠罁嘘P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行政
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
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國
證監會規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定報刊”)和規定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定網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
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
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3日前,將招募說明
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規定報刊和網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
托管協議登載在網站上。
(1)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認購、
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
內容?!痘鸷贤飞Ш螅鹫心颊f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
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2)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
件。
(3)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督等活動
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
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2、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發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
登載于規定報刊和網站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本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規定報刊和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開始申購、贖回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于申購開始日、贖回開始日前2日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凈值信息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
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6、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各類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
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7、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
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媹?
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
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
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在本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
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
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基金定期報告
“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基金份額及占
比、報告期內持有基金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
度報告。
8、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規
定報刊和規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
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公司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生
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
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
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
率發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0.5%;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22)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3)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
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2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9、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
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
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10、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并作
出清算報告。清算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
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
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1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并予以公告。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30日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
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召集人應當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1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約定或相關公告。
1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
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
格式準則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
告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
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
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機構,應
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十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
息置備于公司辦公場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制件或復印件。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和特定資產范圍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鸸芾砣藨?
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特定資產包括:(1)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的資產;(2)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的資產;(3)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二)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基金運作安排
1、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側袋賬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和轉換等相關業務。基金
份額持有人申請申購、贖回或轉換側袋賬戶基金份額的,該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將被拒絕。
(2)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將依法保障主袋賬戶份額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約定的贖回權利,并根據主袋
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事項,具體事項屆時將由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中規定。
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約定適用于主袋賬戶份額。
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
認定。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基金估值,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對于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支付
贖回款項。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制啟用后的主袋賬戶
提交的申購申請。
2、基金份額的登記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對側袋賬戶份額實行獨立管理,主袋賬戶沿用原基金
代碼,側袋賬戶使用獨立的基金代碼。側袋賬戶份額的名稱以“基金簡稱+側袋標識S+側袋
賬戶建立日期”格式設定,同時主袋賬戶份額的名稱增加大寫字母M標識作為后綴?;?
所有側袋賬戶注銷后,將取消主袋賬戶份額名稱中的M標識。
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記機構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
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持有人名冊和份額。
側袋賬戶資產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將注銷側袋賬戶。
3、基金的投資及業績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基金的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
基準。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基金管理人、相關服務機構在展示基金業績時,應當就前述情況進行充分的解釋說明,
避免引起投資者誤解。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合的調
整,但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4、基金的估值
側袋機制啟用當日,基金管理人以完成日終估值后的基金凈資產為基數對主袋賬戶和側
袋賬戶的資產進行分割,與特定資產可明確對應的資產類科目余額、除應交稅費外的負債類
科目余額一并納入側袋賬戶。基金管理人應將特定資產作為一個整體,不能僅分割其公允價
值無法確定的部分。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側袋賬戶單獨設置賬套,實行獨立核算。如果本基
金同時存在多個側袋賬戶,不同側袋賬戶分開進行核算。側袋賬戶的會計核算應符合《企業
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5、基金的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其他費用詳見屆
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主袋賬戶的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等費用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作為基數計提。
6、基金的收益分配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在主袋賬戶份額滿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條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
可對主袋賬戶份額進行收益分配。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的信息披露
(1)基金凈值信息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定的基金
凈值信息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應暫停披
露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2)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側袋
賬戶相關信息在定期報告中單獨進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1)側袋賬戶的基金代碼、基金名稱、側袋賬戶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2)側袋賬戶的初始資產、初始負債;
3)特定資產的名稱、代碼、發行人等基本信息;
4)報告期內的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與處置特定資產相關的費用情況及其他與特定
資產狀況相關的信息;
5)可根據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披露特定資產的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參考區間,該凈值
或凈值區間并不代表特定資產最終的變現價格,不作為基金管理人對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
的承諾;
6)可能對投資者利益存在重大影響的其他情況及相關風險提示。
(3)臨時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
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應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啟用側袋機制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啟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資產流動性和估值情況、
對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影響、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
處置特定資產的臨時公告內容應當包括特定資產處置價格和時間、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
人支付的款項、相關費用發生情況等重要信息。側袋機制實施期間,若側袋賬戶資產無法一
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規定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8、特定資產處置清算
特定資產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
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款項。無論側袋賬戶資
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
項。
9、側袋的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和終止側袋機制后,及時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
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具體如下: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時,就特定資產認定的相關事宜取得符合《證券法》規
定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意見。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五個工作日內,聘請于側袋機制啟用日發表意見的會
計師事務所針對側袋機制啟用日本基金持有的特定資產情況出具專項審計意見,內容應包含
側袋賬戶的初始資產、份額、凈資產等信息。
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間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計
核算和年報披露,執行適當程序并發表審計意見。
當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后,基金管理人應參照基金清算報告的相關要求,聘請符
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側袋賬戶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三)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的部分,如
將來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可直接對
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風險
1、市場風險
本基金為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的變化將影響到基金的業績。因此,宏觀和微觀經濟
因素、國家政策、市場變動、行業與個股業績的變化、投資人風險收益偏好和市場流動程度
等影響證券市場的各種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業績,從而產生市場風險,這種風險主要包括:
(1)經濟周期風險
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國家經濟、微觀經濟、行業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可能
呈周期性變化,從而影響到證券市場及行業的走勢。
(2)政策風險
因國家的各項政策,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導
致證券市場波動而影響基金投資收益,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由于利率發生變化和波動使得證券價格和證券利息產生波動,從而影響到基金業績。
(4)信用風險
當證券發行人不能夠實現發行時所做出的承諾,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時候,就會產生信
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來自于發行人和擔保人。一般認為:國債的信用風險可以視為零,而
其他債券的信用風險可根據專業機構的信用評級確定。當證券的信用等級發生變化時,可能
會產生證券的價格變動,從而影響到基金資產。
(5)再投資風險
再投資獲得的收益又被稱做利息的利息,這一收益取決于再投資時的市場利率水平和再
投資的策略。未來市場利率的變化可能會引起再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并可能影響到基金投資
策略的順利實施。
(6)購買力風險
基金份額持有人收益將主要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通貨膨脹因素而使其
購買力下降。
(7)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經營決策、技術變革、新產品研發、競爭加
劇等風險。如果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或發展前景產生變化,可能導致其股價的下跌,
或者可分配利潤的降低,使基金預期收益產生波動。雖然基金可以通過分散化投資來減少風
險,但不能完全規避。
2、管理風險
(1)管理風險
本基金可能因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手段和技術等因素,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這
種風險可能表現在基金整體的投資組合管理上,例如資產配置、類屬配置不能達到預期收益
目標;也可能表現在個券個股的選擇不能符合本基金的投資風格和投資目標等。
(2)新產品創新帶來的風險
隨著中國證券市場不斷發展,各種國外的投資工具也將被逐步引入,這些新的投資工具
在為基金資產提供保值增值功能的同時,也會產生一些新的風險,例如利率期貨帶來的期貨
投資風險,期權產品帶來的定價風險等。同時,基金管理人也可能因為對這些新的投資產品
的不熟悉而發生投資錯誤,產生投資風險。
3、估值風險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有可能不能充分反映和揭示利率風險,或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時,在一定時期內可能高估或低估基金資產凈值?;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藢⒐餐瑓f商,參
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使調整后的基金資產凈值
更公允地反映基金資產價值,確?;鹳Y產凈值不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實質性的損害。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因證券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變現的風險。流
動性風險還包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致使沒有足夠的現金應付贖回支付所引致的風險。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申購、贖回安排的具體規則請參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和本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2)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規范型交易
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和
貨幣市場工具等)。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的原則在行業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綜
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中。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回份
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如本基金單個基
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可以對其實施延期贖回。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情形時,基
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謹慎選取
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基
金估值、實施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
對于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
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使用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并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
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可能導致投資人的贖回申請無法得到及時確認、
贖回款項無法得到及時支付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
操作,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5)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的相關約定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進行處置清
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
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
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
制后同時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
現時間和最終變現價格都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
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面臨損失。
對于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支付
贖回款項,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制啟用后的主袋賬戶提交的申購申請
辦理,可能與投資者的預期存在差異,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和資金安排。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以主袋賬戶資
產為基準,不反映側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的份額
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
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
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戶
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
戶資產,基金業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績指標不能反映側
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5、投資科創板股票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科創板股票,會面臨科創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
等差異帶來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市場風險
科創板個股集中來自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及生物醫
藥等高新技術和戰略新興產業領域。大多數企業為初創型公司,企業未來盈利、現金流、估
值均存在不確定性,與傳統二級市場投資存在差異,整體投資難度加大,個股市場風險加大。
科創板個股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第6個交易日開始漲跌幅比例為20%,
個股波動幅度較其他股票加大,市場風險隨之上升。
(2)流動性風險
科創板投資門檻較高,個人投資者必須滿足交易滿兩年且資金在50萬以上才可參與,
二級市場上個人投資者參與度相對較低,機構投資者持有個股大量流通盤導致個股流動性較
差,基金組合存在無法及時變現及其他相關流動性風險。
同時,科創板股票可能采用搖號抽簽方式對參與網下申購中簽的賬戶進行獲配股份的一
定時間內的鎖定機制,鎖定期間獲配的股份無法進行交易,存在流動性風險。
(3)投資集中的風險
科創板為新設板塊,初期可投資標的較少,投資者容易集中投資于少量股票,市場可能
存在高集中度狀況,整體存在集中度風險。
科創板上市企業均為科技創新成長型,其商業模式、盈利風險、業績波動等特征較為相
似,難以通過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若股票價格同向波動,將引起基金凈值波動。
(4)股價波動風險
科創板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節奏等堅持市場化導向,詢價、定價、配售等環節由機構
投資者主導,科創板新股發行全部采用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定價方式。同時,因科創板企業
普遍具有技術新、前景不確定、業績波動大、風險高等特征,市場可比公司較少,傳統估值
方法可能不適用,發行定價難度較大,科創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
(5)退市風險
科創板有更為嚴格的退市標準,且不設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制度,科創板上
市企業退市風險更大,可能給基金帶來不利影響。
(6)系統性風險
科創板企業均為市場認可度較高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企業經營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趨同,
所以科創板個股相關性較高,市場表現不佳時,系統性風險將更為顯著。
(7)政策風險
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扶持力度及重視程度的變化會對科創板企業帶來較大影響,國際經
濟形勢變化對戰略新興產業及科創板個股也會帶來政策影響。
6、本基金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在投資策略上堅持自上而下的宏觀擇時策略和行業配置策略,
立足于對宏觀經濟和政策形勢的研判以及行業生命周期和行業景氣度的分析。但由于中國宏
觀經濟處于轉型期和變革期,對經濟周期和行業發展的分析與預測比較復雜且存在諸多不確
定性,而且國內資本市場也處在快速發展、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可能導致本基金的資產配置
和行業配置偏離最優,影響基金的業績。
7、其他風險
(1)技術風險
當計算機、通訊系統、交易網絡等技術保障系統或信息網絡支持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導
致基金日常的申購贖回無法按正常時限完成、注冊登記系統癱瘓、核算系統無法按正常時限
顯示產生凈值、基金的投資交易指令無法及時傳輸等風險。
(2)大額申購/贖回風險
本基金是開放式基金,基金規模將隨著投資人對基金單位的申購與贖回而不斷變化,若
是由于投資人的連續大量申購而導致基金管理人在短期內被迫持有大量現金;或由于投資人
的連續大量贖回而導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拋售所持有的證券以應付基金贖回的現金需要,則可
能使基金資產凈值受到不利影響。
(3)順延或暫停贖回風險
因為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連續出現巨額贖回,并導致基金管理人的現金支付出現
困難,基金投資人在贖回基金單位時,可能會遇到部分順延贖回或暫停贖回等風險。
(4)其他風險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有遭受損失的風險,以及證券市場、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銷售機構可能因不可抗力無法正常工作,從而產生影響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按正
常時限完成的風險。
(二)聲明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募集,并經中
國證監會核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實
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份額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
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
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
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者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
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議投資者根據自身的風險收益偏好,選擇適合自己的基金產品,并且中長
期持有。
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基金投資者自愿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
擔投資風險。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但是,基金
資產并不是銷售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有經基金銷售機構擔保收益,銷售機構并不能保證
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內容變更的事項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經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決議同意:
(1)終止基金合同;
(2)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3)變更基金類別;
(4)變更基金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或投資策略;
(5)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事程序;
(6)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但根據法律法規的
要求提高該等報酬標準的除外;
(8)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9)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變更
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項;
(10)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現下列情況時,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變更后公布經修訂的基金合同,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①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
②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或調整基金的申購費
率、收費方式或調低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率,或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或
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
③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④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⑤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⑥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2、關于變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出具無異議意見
之日起生效?;鸸芾砣藨谏鲜龌鸱蓊~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公
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將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而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而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
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
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鹎逅阈〗M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忠實、
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鹎逅阈〗M可
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時,由基金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價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8)公布基金清算報告;
(9)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
金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股票停牌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報告于基金合同終止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清算小
組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結果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1、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自依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
同的完全承認和接受?;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
簽字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
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
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9)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2)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費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4)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6)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和注冊登記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務規則;
7)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
理人處獲得的不當得利;
8)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2、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獨立運用基金財
產;
2)依照本基金合同獲得基金管理人報酬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費
用;
3)依照有關規定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4)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
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務的規則,決定基金的除調高托管費和管理費之外的費
率結構和收費方式;
5)根據本基金合同及有關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對于基金托管人違反了本基金合同或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基金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及
時呈報中國證監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及相關基金當事人的利
益;
6)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和轉換申請;
7)自行擔任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或選擇、更換注冊登記機構,并對注冊登記機構的代理
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
8)選擇、更換銷售機構,并依據銷售服務協議和有關法律法規,對其行為進行必要的
監督和檢查;
9)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
機構;
1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以基金的名義依法為基金融資、融
券;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由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
申購、贖回和注冊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
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
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
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10)按規定受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1)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2)編制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3)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4)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9)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
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償;
22)按規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4)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27)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規定的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義務。
3、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獲得基金托管費;
2)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財產;
4)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據本基金合同及有關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對于基金管理人違反本基金合同或有
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
及時呈報中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及相關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7)按規定取得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鹭敭a
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
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
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
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
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少于15年;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11)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2)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價格;
13)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4)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5)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6)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17)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
18)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履行其義務,基金管理人因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19)根據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0)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1)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
中國銀監會,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2)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規定的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義務。
4、本基金合同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基金合同為依據,不因基金賬戶名稱而有所
改變。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共同組成。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
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2、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3)變更基金類別;
4)變更基金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或投資策略;
5)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6)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調高銷售服務費率,但法律法規要求提
高該等報酬標準的除外;
8)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9)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下同)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11)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2)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其他應由基金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的費用;
2)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或調整基金的申購
費率、收費方式或調低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率,或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
或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6)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3、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
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認為有必要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
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
面提議。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
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
起60日內召開。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
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當至少提前30日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5)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4、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以下簡稱“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
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至少應于會議召開日前30日
在規定媒介公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須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
2)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
3)會議形式;
4)議事程序;
5)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
6)授權委托書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達時間和地點;
7)表決方式;
8)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
9)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用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召集人決定通訊方式和書面表決方式,
并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
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達意見的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
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
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
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5、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1)會議方式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包括現場開會、通訊方式開會或法律法規、監管機
構允許的其他方式開會。
2)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過授權委托書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現場開
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
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通訊方式開會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以通訊的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4)會議的召開方式由召集人確定。
(2)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條件
1)現場開會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現場會議方可舉行:
①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全部有效憑證
所對應的基金份額應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含50%,下同);
②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持有人憑證和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
份額的憑證及授權委托等文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及會議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
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未能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則召集人可另行確定并公告重新開會的時間(至少應在25
個工作日后)和地點,但確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資格的權益登記日不變。
2)通訊開會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會議方可舉行:
①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
告;
②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
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和統計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經通知拒不參加收取和統計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③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額應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
④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表,同時提交
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和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和授權委托書
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與注冊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如果開會條件達不到上述的條件,則召集人可另行確定并公告重新表決的時間(至少應
在25個工作日后),且確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資格的權益登記日不變。
3)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書面方式由基金份額
持有人向其授權代表進行授權。
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非現場方
式與現場方式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
的程序進行。
6、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1)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
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
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大會召集人發出會議通知前就召開事由向大會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也可以在會議通知發出后向大會召集人提交臨時提案,臨時
提案應當在大會召開日前35日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3)召集人對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臨時提案進行審核,
符合條件的應當在大會召開日30天前公告。大會召集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提案進行審核:
關聯性。大會召集人對于提案涉及事項與基金有直接關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基金
合同規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職權范圍的,應提交大會審議;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
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如果召集人決定不將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做出決定。如將提案進行分拆或合并
表決,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變更的,大會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問題提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做出決定,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4)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
提案,未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其時間間隔不少于6個月。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開會議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對原有提案進行修
改,應當最遲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日前30日公告。否則,會議的召開日期應當順延
并保證至少與公告日期有30日的間隔期。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規定程序宣布會議議事程序及注意事項,
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經合法執業的律師見
證后形成大會決議。
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為召集人的,其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
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
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
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瞬怀鱿?
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
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
項。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表決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
期第2日在公證機構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并形成決議。
7、決議形成的條件、表決方式、程序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
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通過方為
有效,除下列(2)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
過;
2)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
為有效;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終止基金合同必須以特別
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并予
以公告。
(4)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表面符合
法律法規和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即視為有效的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
逐項表決。
8、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舉兩名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
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
理人中推舉3名基金份額持有人擔任監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不影
響計票的效力及表決結果。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
果。
3)如會議主持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對投票數進行重新清點;如會議主
持人未進行重新清點,而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會議主持人宣布的表決結果
有異議,其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點,會議主持人應當立即重新清點并公布
重新清點結果。重新清點僅限一次。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
授權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
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慌纱肀O督計票的,不影響計
票效力及表決結果。但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應當至少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召集人,由召
集人邀請無直接利害關系的第三方擔任監督計票人員。
9、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案后的公告時間、方式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的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
內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鸱蓊~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者
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并在生效后方可執行。
(2)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均有約束力?;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定。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自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如果采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
全文、公證機關、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10、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份額
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
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
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10%
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
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
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
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應分別
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
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定以本節特殊約定內容為準,本
節未規定的適用上文相關約定。
11、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合同的變更
(1)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內容變更的事項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經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決議同意:
1)終止基金合同;
2)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3)變更基金類別;
4)變更基金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或投資策略;
5)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事程序;
6)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但根據法律法規的要
求提高該等報酬標準的除外;
8)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9)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變更基
金合同等其他事項;
10)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變更后公布經修訂的基金合同,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①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
②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或調整基金的申購費
率、收費方式或調低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率,或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或
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
③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④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⑤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⑥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2)關于變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出具無異議意
見之日起生效?;鸸芾砣藨谏鲜龌鸱蓊~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定媒介上
公告。
2、本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將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而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而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3、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
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組可以
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時,由基金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價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8)公布基金清算報告;
9)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
金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股票停牌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報告于基金合同終止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清算小
組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結果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議解決方式
對于因本基金合同產生或與本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人應盡量通過協商、
調解途徑解決。不愿或者不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
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
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
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基金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從其解釋。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基金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和注冊登
記機構辦公場所查閱。基金合同條款及內容應以基金合同正本為準。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稱: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豐鎮路806號3幢37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芳甸路1088號紫竹國際大廈16層
郵政編碼:201204
法定代表人:崔曉健
成立時間:2011年9月5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1351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7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2、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號A座
郵政編碼:100808
法定代表人:鄭國雨
成立時間:2007年3月6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6】484號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許可【2009】673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金:991.61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
兌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
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
業務。
(二)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
象進行監督。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
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銀行存款、
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
債券、貨幣市場工具、銀行存款、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
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40%,其中權證占基金資產凈值的0%~3%,
任何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
應收申購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當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變更時,本基金在履行相關程序后可對上述資產配
置比例進行適當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金托管人嚴格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
象進行監督。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反法律法規規
定或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
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融資、融券
比例進行監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債券、貨幣市場工具、銀行存款、
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的
比例為0%~40%;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5%;
(14)任何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
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15)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證券,應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16)本基金對于股指期貨投資比例的限制,將遵從中國證監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的相關規定;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期的定期開
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8)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9)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20)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中有關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比例的規定;
(21)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限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約定。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除上述第(11)、(14)、(18)、(19)項外,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資比例
不符合上述各項規定的投資比例,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調整完畢,以符合上述
比例限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的組合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
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
制。
以后如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的其他基金投資品種,投資比例將遵從法律法規或監
管機構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的監督和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基金托管人嚴格
依照監督程序對基金投資、融資、融券比例進行監督。
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
合同約定的投資、融資、融券比例限制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
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投資禁止行
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6)買賣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規定的限制。
基金托管人履行了監督職責,基金管理人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禁
止行為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4、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關聯投資限制
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禁止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
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加
蓋公章并書面提交,并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鸸芾砣?
有責任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聯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
理人應及時發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2個工作日內進行向基金管理人電話確認已知
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進行關聯交
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法
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與關聯交易名單中列示的關聯方進行法律法規禁止基金
從事的關聯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并協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關聯交易
的發生,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無法阻止關聯交易發生時,基金托管人有權向中國
證監會報告。對于交易所場內已成交的違規關聯交易,基金托管人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和交易
所規則的規定進行結算,同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
債券市場進行監督。
(1)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管理人參與
銀行間市場交易時面臨的交易對手資信風險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
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在該名單中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
交易結算方式?;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個工作日內電話確認收到該名單。基金托管人監
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
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
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在與交易對手發生交易前2個工作
日內與基金托管人確認,基金托管人于1個工作日內向基金管理人電話確認,新名單自基金
托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
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與不在名單內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應及時
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銷交易,經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執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基金托
管人不承擔責任,發生此種情形時,托管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基金托管人對于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和交易方式進行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
規則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如基金
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
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銷交易,基金管理人仍不撤銷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
損失和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基金財產的損失,基
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但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交易時,需按交易對手名單中約定的該交
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進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
的有利于信用風險控制的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與交易對
手重新確定交易方式?;鸸芾砣巳圆恢匦麓_定交易方式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
任何損失和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
行進行監督。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
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
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疸y行存款
業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定,就本基金銀行存款業務另行簽訂書面
協議,明確雙方在相關協議簽署、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執行、資金劃撥、賬目
核對、到期兌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傳遞、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
責,以確?;鹭敭a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務的監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核相關協議、
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
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的各項規定。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在選擇存款銀行時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
的約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鸸芾砣藢?
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個工作日內糾正或拒絕結算,若基金管理人拒不執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
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
進行監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規范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證券行為的緊急
通知》《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布
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
限證券。
(3)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
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案等規章制度。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本基金的投資風格和流動性的需要,
合理控制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證券等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并在風險控制制度中明確具體比
例,避免出現流動性風險。投資流程及風險控制制度需經董事會授權,其中投資非公開發行
股票,基金管理人董事會還應批準相關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一旦因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出
現流動性風險,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關制度、預案處置并承擔該風險,具體規定依據相關法
律法規執行。上述規章制度經董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將上述規章制度以及董事會
批準上述規章制度的決議提交給基金托管人。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應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向
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有關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擬發行證券主體的資格證
明、發行證券數量、定價依據、募集資金投向、承銷商、發行期限、流通受限期限,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劃付賬號、劃付款項、劃付時間
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并至少于擬執行投資指令的前兩日將上述信
息書面發至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
(5)基金托管人如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存在疑義,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
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并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如投資運作行為違反相
關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改正或補救。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
基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6)基金托管人對于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及相關投
資額度和比例的情況進行監督。如果基金托管人沒有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
基金托管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實履行了監督職責,則不承擔任何責任,法
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
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績表現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
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現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法律法規另
有規定的除外。
9、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組合限制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等
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10、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違反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規定,應及時以電話提示或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酵ㄖ髴谙乱还ぷ?
日內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
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
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
事項未能在上述規定期限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
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
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11、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
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12、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鸸芾砣藷o正當理由,拒絕、
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
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財產的保管
1、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令,不得自行運用、
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如果基金財產(包括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損壞、
滅失的,應由該基金托管人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債券托管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
約定保管基金財產。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認購、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應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
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并有義務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
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
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2、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本基金募集期屆滿之日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基金管理人在托管行開立
的“基金募集賬戶”。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合成基金份額,歸基金
份額持有人所有?;鹉技诋a生的利息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提前結束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
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
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相關證
明文件,基金管理人在規定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
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
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定辦理
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銀行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本基金的銀行賬戶,并根據基金
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
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
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賬戶進行。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
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5)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銀行賬戶辦理基金資產
的支付。
4、基金證券交收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
立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
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
戶,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基金托管人托管系統中開立二級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
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執行。
(4)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
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若中國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生效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品
種的投資業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定開設、使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
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定。
5、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有
關規定,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賬戶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送瑫r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
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協議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協議副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
基金管理人負責申請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外匯
交易中心開設同業拆借市場交易賬戶。
6、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在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由基金托管人負責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7、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妥善保
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其中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銀行的保管庫,應
與非本基金的其他實物證券分開保管;也可存入登記結算機構的代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買
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
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鹜泄?
人對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8、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保管,相關業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
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鸸芾砣藨谥卮蠛贤炇鸷蠹皶r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
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
基金合同終止后15年。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加蓋授權業務章的合同傳真件,未經雙方協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四)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金額。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指各類別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該類基金份額總數。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1元,小數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
財產。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
按規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
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
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基金管
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月
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持有人的
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注冊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
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應于發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為15年。基金托
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
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
關法規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能
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
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
人均有約束力。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從其解釋。
(七)托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
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會核準后生效。
2、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鸸芾砣擞袡喔鶕鸱蓊~
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及內容。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公開信息披露服務
1、披露公司(基金管理人)信息;
2、披露基金信息;
3、其他信息的披露。
(二)交易對賬單寄送服務
一般情況下,基金管理人通過書面或電子形式向投資者提供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單?;?
管理人提供的對帳單郵寄服務原則上采取郵政平信郵寄方式,基金管理人不對郵寄材料的
送達做出承諾和保證;也不對因郵寄資料出現遺漏、泄露而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承擔
任何賠償責任。
(三)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服務
人工座席每個交易日9:00-11:30,13:00-17:00為投資人提供服務,投資人可以通
過該熱線獲得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信息定制,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客戶服務熱線:400-820-9688(免長途費),021-20329688
傳真電話:021-20329899
(四)網絡在線服務
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的留言板和客戶服務信箱,投資人可以實現在線咨詢、投訴、建
議和尋求各種幫助。
基金管理人網站提供基金公告、投資資訊、理財刊物、基金常識等各種信息?;鸸芾?
人網站提供基金賬戶查詢、交易明細查詢、修改查詢密碼等服務。
基金管理人網址:www.cafund.com
電子信箱:service@cafund.com
(五)資訊定制服務
在技術條件成熟時,基金管理人將為投資人提供各類資訊服務,包括基金凈值、交易確
認、公司最新公告、市場資訊,旗下基金信息等。投資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客戶服
務熱線提交定制申請,基金管理人通過手機短信和E-MAIL方式發送定制信息。
除了上述信息之外,基金管理人也會不定期向留有手機和EMAIL地址的客戶發送節日
及生日問候、產品推廣等信息。
(六)客戶投訴處理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客戶服務熱線、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渠
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基金份額持有人還可以通過銷售機構的服務電話對該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對于工作日期間受理的投訴,以“及時回復”為處理原則,對于不能及時回復的投訴,
基金管理人承諾將充分與投資人做好溝通,協商確定回復時間。
(七)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利用直銷機構或銷售機構為投資人提供定期定額投資服務。通過定期定額
投資計劃,投資人可以通過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額申購基金份額。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的事項
以下信息披露事項已通過規定媒介進行公開披露:
1、2012年2月2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與通聯支付合作開通工商銀行、浦發
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借記卡網上直銷業務的公告。
2、2012年2月10日,關于增加中國農業銀行、中信金通證券及宏源證券為長安宏觀
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3、2012年2月28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關于增加恒泰長財證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4、2012年3月1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5、2012年4月6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業務
的公告。
6、2012年4月6日,關于旗下開放式基金實行網上直銷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7、2012年4月6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在代銷機構推出定期定額
投資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8、2012年4月7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在網上直銷推出定期定額
投資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9、2012年5月15日,關于與通聯支付合作開通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網上直銷業務并
參與網上直銷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10、2012年5月15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關于增加日信證券為代銷機構并參加網上
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11、2012年6月6日,關于增加深圳眾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
券投資基金代銷機構并參加網上申購、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的公告。
12、2012年6月8日,關于增加萬聯證券、天風證券、杭州數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
長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銷機構并參加相關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3、2012年6月26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開展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4、2012年6月29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聘基金經理的公告。
15、2012年7月2日,關于旗下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
公告。
16、2012年7月13日,關于增加杭州數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
券投資基金代銷機構并參加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17、2012年8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2年半年度報告。
18、2012年8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2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19、2012年8月2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20、2012年9月14日,關于增加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長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銷機構
的公告。
21、2012年10月11日,關于增加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
資顧問有限公司為長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銷機構并參加相關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2、2012年10月20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黃陳任職公告。
23、2012年10月24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12年
第1號)和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2年第1號)。
24、2012年10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2年第3季度報告。
25、2012年11月23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上定期定額申購
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6、2012年11月27日,關于增加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代銷機構并
參與申購和定期定額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7、2012年12月7日,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長期停牌股票估值調整情況的公告。
28、2012年12月7日,關于增加注冊資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9、2012年12月26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的公
告。
30、2012年12月29日,關于提請投資者及時更新過期身份證件的公告。
31、2013年1月4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32、2013年1月1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2年第4季度報告。
33、2013年3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2年年度報告和長安宏
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2年年度報告摘要。
34、2013年3月2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定期定額投資
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5、2013年4月23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第1季度報告。
36、2013年4月23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13年第
1號)和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3年第1號)。
37、2013年5月17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開通多交易賬戶業務的公告。
38、2013年6月21日,關于增加諾亞正行(上海)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上海
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39、2013年7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
公告。
40、2013年7月1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第2季度報告。
41、2013年7月25日,關于旗下基金持有奧飛動漫調整估值的公告。
42、2013年8月6日,關于增加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43、2013年8月13日,關于旗下基金持有諾普信調整估值的公告。
44、2013年8月16日,關于與匯付天下合作開通工商銀行等八家銀行借記卡網上直銷
業務的公告。
45、2013年8月2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46、2013年8月31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變更公告。
47、2013年10月19日,關于增加萬銀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代
銷機構的公告。
48、2013年10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13年
第2號)和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3年第2號)。
49、2013年10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第3季度報告。
50、2013年11月8日,旗下基金參加萬銀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申購和定期
定額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51、2013年12月10日,關于由黃陳先生代為履行公司督察長職務的公告。
52、2013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13年底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的公告。
53、2014年1月2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第4季度報告。
54、2014年3月12日,關于增加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為長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銷機
構的公告。
55、2014年3月2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年度報告。
56、2014年3月2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年度報告摘要。
57、2014年4月2日,關于增加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為長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58、2014年4月3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健任職公告。
59、2014年4月8日,關于增加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時
代基金銷售(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錢景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長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銷機
構的公告。
60、2014年4月9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袁明任職公告。
61、2014年4月2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4年第1次
更新。
62、2014年4月2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4年第1次
更新摘要。
63、2014年4月24日,關于增加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長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銷機構
的公告。
64、2014年6月17日,關于從業人員在子公司兼任職務及領薪情況的公告。
65、2014年6月26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定期定額投
資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66、2014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14年6月30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67、2014年7月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和訊信息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加費率優
惠活動的公告。
68、2014年7月11日,關于增加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代銷機構并參與申
購和定期定額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69、2014年7月1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第2季度報告。
70、2014年7月1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第2季度報告摘要。
71、2014年8月12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股權轉讓的公告。
72、2014年8月2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半年度報告。
73、2014年8月2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74、2014年10月2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4年第2次
更新及摘要。
75、2014年11月8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離任公告。
76、2014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2014年12月31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及
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77、2015年1月7日,關于從業人員在子公司兼職和領薪情況的公告。
78、2015年1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第4季度報告。
79、2015年3月7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和股權的公告。
80、2015年3月11日,關于由黃陳代為履行公司督察長職務的公告、關于增加齊魯證
券有限公司參與申購和定期定額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81、2015年3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82、2015年3月26日,關于增加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的代銷機構的公告、
關于增加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的代銷機構并參與申購和定期定額費率優惠活
動的公告。
83、2015年3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84、2015年3月28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個人電子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
惠活動的公告。
85、2015年3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和定期定
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86、2015年4月8日,關于增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代銷機構
并開通申購、贖回和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的公告。
87、2015年4月14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88、2015年4月16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5年第2次
更新及摘要。
89、2015年4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第1季度報告。
90、2015年4月25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91、2015年4月2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萬宏源西
部證券有限公司開通申購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92、2015年5月5日,關于旗下基金在華鑫證券、展恒基金和基煜基金開通申購和定
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93、2015年5月12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94、2015年5月26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增聘基金經理的公告。
95、2015年5月2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手機銀
行開通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96、2015年5月2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和定期定
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97、2015年5月29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98、2015年6月16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99、2015年6月19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00、2015年6月24日,關于旗下基金參加深圳眾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
的公告、關于旗下基金開通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101、2015年6月26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手機銀行
開通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關于增加中信期貨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代銷機構并開通申購和定
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102、2015年6月27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劉玉生任職公告、關于旗下基
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03、2015年7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2015年6月30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104、2015年7月2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05、2015年7月3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06、2015年7月7日,關于公司及基金經理投資旗下基金等相關事宜的公告。
107、2015年7月8日,關于增加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并開通申購和定期
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
性公告、關于參加數米基金網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增加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代銷
機構并開通申購業務的公告。
108、2015年7月9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09、2015年7月11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10、2015年7月15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11、2015年7月21日,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第2季度報告。
112、2015年7月23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13、2015年7月2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
手機銀行開通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114、2015年8月7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基金名稱的公告。
115、2015年8月12日,關于開通長安基金微信服務平臺的公告。
116、2015年8月22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17、2015年8月25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18、2015年8月26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參加天天基金網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119、2015年8月2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半年度報告及摘
要。
120、2015年8月29日,關于在北京錢景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和定期定額
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21、2015年9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陸金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和定期
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22、2015年9月25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匯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以及關于旗下基金在北京樂融多源投資咨詢有限公
司開通申購和贖回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23、2015年9月29日,關于參加積木基金網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24、2015年9月30日,關于調整旗下基金對賬單服務形式的公告。
125、2015年10月14日,長安基金關于旗下基金參加好買基金網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26、2015年10月24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5年第2
次更新及摘要以及關于旗下基金在代銷機構開通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127、2015年10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第3季度報告。
128、2015年10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在珠海盈米財富管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轉換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29、2015年11月6日,長安基金關于參加長量基金網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30、2015年11月18日,關于微信端推出電子對賬單的公告。
131、2015年12月12日,關于參加諾亞正行網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32、2015年12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在“金融界”開通申購和贖回業務并參與費率
優惠活動的公告。
133、2015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購
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放式公募基金定期定
額投資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關于指數熔斷情況下所管理基金調整開放時間的公告以及關于
旗下基金2015年12月31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134、2016年1月4日,關于調整我公司受指數熔斷影響的相關基金2016年1月4日
開放時間的公告。
135、2016年1月7日,關于2016年1月7日指數熔斷期間調整旗下部分基金開放時
間的公告。
136、2016年1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第4季度報告。
137、2016年1月22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開通定
投業務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38、2016年2月24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
的公告。
139、2016年3月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的公告。
140、2016年3月18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平安證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41、2016年3月23日,關于旗下基金在“金斧子”開通申購和贖回業務并參與費率
優惠活動的公告。
142、2016年3月2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年度報告及年度報
告摘要。
143、2016年3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個人電子銀行基金申購費率
優惠活動的公告。
144、2016年4月2日,關于由黃陳代為履行公司督察長職務的公告。
145、2016年4月6日,關于旗下基金參加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費率優
惠活動的公告以及關于旗下基金在大泰金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和贖回業務并參與
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46、2016年5月1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47、2016年5月27日,關于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參加盈米財富轉換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148、2016年5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49、2016年6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深圳富濟財富管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和
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50、2016年6月8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李永波任職公告。
151、2016年6月24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手機銀
行基金申購手續費費率優惠的公告以及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
通申購、贖回、基金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52、2016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16年6月30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
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153、2016年7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第2季度報告。
154、2016年7月2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北京恒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
贖回、基金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55、2016年7月28日,關于開展長安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A類網上直銷基金轉換
費率優惠的公告。
156、2016年8月2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萬得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基金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57、2016年8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半年度報告及摘
要。
158、2016年9月6日,關于參加中信建投證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以及關于提醒投資
者及時更新已過期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公告。
159、2016年9月20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手機銀行申購費
率、定期定額投資優惠費率活動的公告。
160、2016年10月1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6年第2
次更新及摘要、關于旗下基金在愛建財富開通申購和贖回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61、2016年10月20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62、2016年10月24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第3季度報告。
163、2016年11月1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中正達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和
贖回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以及關于旗下基金參加錢景財富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64、2016年11月2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機銀行開展申購費
率、定期定額投資優惠費率活動的公告以及關于旗下基金在乾道金融信息服務(北京)有限
公司和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開通申購和贖回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65、2016年12月22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手機銀行申購費
率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66、2016年12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放式公募基
金定期定額投資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以及關于開展長安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A類網上直
銷基金轉換費率優惠的公告。
167、2016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16年12月31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
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168、2017年1月25日,關于調整公司旗下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含
定期定額投資)、贖回、轉換業務規則的公告。
169、2017年3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70、2017年3月1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金觀誠、一路財富和晟視天下開通申購、贖
回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71、2017年3月23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奕豐金融服務(深圳)有限公司開通申購、
贖回、定投和基金轉換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72、2017年3月2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6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173、2017年3月29日,關于開展長安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A類網上直銷基金轉換
費率優惠的公告。
174、2017年4月1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7年第1次
更新及摘要。
175、2017年4月2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第1季度報告、關
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機銀行開通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關于旗下基金參加
代銷機構費率優惠的公告。
176、2017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17年6月30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
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177、2017年7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手機銀行申購費率、
定期定額投資優惠費率活動的公告、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網上銀行申
購費率、定期定額投資優惠費率活動的公告。
178、2017年7月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基金轉換
業務并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79、2017年7月1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第二季度報告。
180、2017年7月31日,關于由王健代為履行公司總經理職務的公告。
181、2017年8月17日,關于旗下所有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參與一路財富(北京)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82、2017年8月24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摘
要。
183、2017年9月13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天津萬家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開通認購、
申購、贖回、基金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84、2017年10月1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7年第2
次更新及摘要。
185、2017年10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第三季度普通報
告。
186、2017年11月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開通認購、申購和贖
回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87、2017年11月10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認購、申購、
贖回、基金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88、2017年11月11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89、2017年11月15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聘基金經理的公告。
190、2017年12月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開通認購、申購、
贖回、基金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91、2017年12月28日,關于調整公司旗下開放式基金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贖
回等業務規則的公告。
192、2017年12月29日,關于旗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所投資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
公告。
193、2017年12月30日,關于旗下證券投資基金于2018年1月1日起繳納增值稅的
提示性公告。
194、2017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17年12月31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
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195、2018年1月3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購費
率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手機銀行申購費率、定期定
額投資優惠費率活動的公告。
196、2018年1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第四季度報告。
197、2018年1月23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股權轉讓的公告。
198、2018年1月26日,關于旗下基金在華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認購、申購、贖
回、基金轉換和定投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199、2018年2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基金轉換業務
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0、2018年2月2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和基
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201、2018年3月2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河南和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開通申
購、贖回和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202、2018年3月28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根據《公開募集開放
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招募說明書的公告。
203、2018年3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參加代銷機構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4、2018年3月3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205、2018年4月14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8年第1次
更新以及摘要。
206、2018年4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
207、2018年4月24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浙商證券開通申購、贖回和基金轉換業務并
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8、2018年6月5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9、2018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機銀行、網上銀
行申購和定期定額投資手續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旗下基金2018年6月30日基金資
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210、2018年7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二季度報告。
211、2018年8月2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認購、
申購、贖回、基金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12、2018年8月2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半年度報告及摘
要。
213、2018年9月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14、2018年10月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手機銀行以及網
上銀行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手續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15、2018年10月1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8年第2
次更新及摘要。
216、2018年10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
217、2018年11月1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陸金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開通基金轉換
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18、2018年11月28日,關于暫停浙江金觀誠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銷
售業務的公告。
219、2018年12月25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的公告。
220、2018年12月2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個人網銀以
及掌上銀行申購和定期定額投資手續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21、2018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18年12月31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
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222、2019年1月8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聘基金經理的公告。
223、2019年1月11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的公告。
224、2019年1月1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報告。
225、2019年1月2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
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26、2019年1月22日,關于北京中期時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終止代銷長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227、2019年1月30日,關于暫停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
關銷售業務的公告。
228、2019年2月26日,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29、2019年3月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和定期
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30、2019年3月7日,關于開展長安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網上直銷基金轉換費率優
惠的公告。
231、2019年3月2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關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手機銀行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手續費率優惠活
動的公告。
232、2019年4月13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19年第1次
更新及摘要。
233、2019年4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
234、2019年5月14日,關于旗下基金在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申購、
贖回、基金轉換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35、2019年5月2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業務
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36、2019年5月24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
回、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37、2019年6月26日,關于旗下部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科創板股票及相關
風險提示的公告。
238、2019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19年6月30日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
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239、2019年7月1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二季度報告。
240、2019年8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摘
要。
241、2019年9月12日,長安基金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242、2019年9月2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中證金牛(北京)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開通申
購、贖回、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43、2019年10月23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三季度
報告。
244、2019年11月5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根據《公開募集證券
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的公告、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合同、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摘要(更新)。
245、2019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19年12月31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的公告。
246、2020年1月2日,關于旗下基金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機銀行申購和定期
定額投資手續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47、2020年1月18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
報告。
248、2020年3月31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249、2020年4月2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50、2020年4月9日,關于暫停泰誠財富基金銷售(大連)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
關銷售業務的公告。
251、2020年4月22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一季度
報告。
252、2020年4月2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洪泰財富(青島)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開
通申購、贖回、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53、2020年4月2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參與費率優惠活
動的公告。
254、2020年5月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55、2020年5月12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小勇任職公告。
256、2020年5月18日,關于旗下基金在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基金轉換業務以
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57、2020年5月2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58、2020年5月28日,關于包商銀行轉讓相關業務的提示性公告。
259、2020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20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
計凈值的公告。
260、2020年7月14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的公告。
261、2020年7月14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基金轉換
業務的公告。
262、2020年7月1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及摘要。
263、2020年7月21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二季度
報告。
264、2020年7月2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
回、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65、2020年8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資料概要更新。
266、2020年8月31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中期報告。
267、2020年10月17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董事長萬躍楠代為履行公司總經
理職務的公告以及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268、2020年10月22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69、2020年10月28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三季度
報告。
270、2020年11月3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71、2020年11月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基
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72、2020年11月10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73、2020年11月27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馬成任職公告。
274、2020年12月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
贖回、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75、2020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的公告。
276、2021年1月16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汪欽任職公告。
277、2021年1月22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四季度
報告、關于旗下基金在浦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
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78、2021年1月30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任職公告。
279、2021年2月3日,關于旗下基金在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通申購、
贖回、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80、2021年3月19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
基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81、2021年3月31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年度報告。
282、2021年4月22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一季度
報告。
283、2021年4月29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變更公告。
284、2021年5月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85、2021年5月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86、2021年5月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87、2021年5月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88、2021年5月6日,關于旗下17只公募基金增加側袋機制并相應修改法律文件的
公告。
289、2021年5月14日,關于旗下基金在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通申購、贖回、基
金轉換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90、2021年5月14日,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291、2021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21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
計凈值的公告。
292、2021年7月20日,關于直銷平臺相關業務費率優惠的公告。
293、2021年7月21日,740001_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2季度
報告。
294、2021年7月22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295、2021年7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參與費率優
惠活動的公告。
296、2021年8月13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的公告。
297、2021年8月1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98、2021年8月1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99、2021年8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300、2021年8月3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中期報告。
301、2021年9月24日,關于直銷平臺相關業務費率優惠的公告。
302、2021年10月13日,關于增加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
構的公告。
303、2021年10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304、2021年11月3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05、2021年11月19日,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306、2021年11月25日,關于增加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代銷機構并
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07、2021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的公告。
308、2022年1月1日,關于旗下公募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執行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
則的公告。
309、2022年1月6日,關于直銷平臺相關業務費率優惠的公告。
310、2022年1月2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第四季度報告。
311、2022年2月28日,關于新增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代銷機構的
公告。
312、2022年3月3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1年年度報告。
313、2022年4月2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
314、2022年4月30日,關于終止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銷
售有限公司與北京晟視天下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銷售業務的提示性公告。
315、2022年5月24日,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開通轉換業
務的公告、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開通轉換業務的公告。
316、2022年6月13日,關于增加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
公告。
317、2022年6月27日,關于旗下基金在申萬宏源證券與申萬宏源西部證券參與費率
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增加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318、2022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22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
計凈值的公告。
319、2022年7月1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參與費率優惠活
動的公告。
320、2022年7月12日,關于暫停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銷售
業務的公告。
321、2022年7月20日,關于新增五礦證券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關
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322、2022年7月2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二季度報告。
323、2022年8月2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324、2022年8月3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中期報告。
325、2022年9月15日,關于增加北京坤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
構的公告。
326、2022年9月16日,關于增加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
公告。
327、2022年9月1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328、2022年9月1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29、2022年9月1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資料概要更新。
330、2022年9月16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31、2022年9月20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設C類基金份額并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的公告。
332、2022年9月29日,關于旗下基金參與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
的公告。
333、2022年10月1日,關于終止乾道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銷售業
務的公告。
334、2022年10月11日,關于增加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
投資基金C類份額代銷機構的公告。
335、2022年10月26日,關于增加東方財富證券等機構為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C類份額銷售機構的公告、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
336、2022年10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參與費率優
惠活動的公告。
337、2022年11月3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38、2022年12月14日,關于增加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
構的公告、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339、2023年12月30日,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費率
優惠活動的公告。
340、2023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的公告。
341、2023年1月10日,關于增加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
公告。
342、2023年1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第四季度報告。
343、2023年3月3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2年年度報告。
344、2023年4月11日,關于旗下基金在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345、2023年4月15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馬成任職公告。
346、2023年4月2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1季度報告。
347、2023年5月23日,關于新增深圳市前海排排網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為旗下部
分基金銷售機構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48、2023年6月15日,關于新增武漢市伯嘉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基金銷售機構
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49、2023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23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
計凈值的公告。
350、2023年7月2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2季度報告。
351、2023年8月1日,關于增加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
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52、2023年8月3日,關于增加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銀平臺)為旗下部分基金
銷售機構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增加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
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353、2023年8月8日,關于增加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
機構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54、2023年8月12日,關于調低旗下部分基金費率并修訂基金合同的公告、長安宏
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55、2023年8月14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740001_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356、2023年8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357、2023年8月3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中期報告。
358、2023年9月11日,關于新增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并
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59、2023年9月16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曄偉任職公告、長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變更的公告。
360、2023年9月27日,關于增加財咨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
的公告。
361、2023年10月20日,關于增加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
金銷售機構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與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定期
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62、2023年10月24日,關于增加乾道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
公告。
363、2023年10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3季度報告。
364、2023年11月3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65、2023年11月24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基金經理的公告。
366、2023年11月2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740001_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367、2023年12月27日,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368、2023年12月31日,關于旗下基金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的公告。
369、2024年1月16日,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基金經理的公告。
370、2024年1月1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740001_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371、2024年1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4季度報告。
372、2024年2月6日,關于增加奕豐金融服務(深圳)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
機構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73、2024年2月28日,關于新增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
構并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74、2024年3月22日,關于新增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并
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375、2024年3月27日,關于增加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
售機構的公告。
376、2024年3月3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年度報告。
377、2024年4月19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離任公告、長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財務負責人任職公告。
378、2024年4月2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1季度報告。
379、2024年4月29日,關于增加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
售機構的公告。
380、2024年5月17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任職公告。
381、2024年5月24日,關于增加上海云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
構的公告。
382、2024年6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383、2024年6月28日,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384、2024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24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
計凈值的公告。
385、2024年7月19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2季度報告。
386、2024年7月29日,關于增加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
構的公告。
387、2024年8月2日,關于增加上海國信嘉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
機構的公告。
388、2024年8月29日,關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銷售機構由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變更為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389、2024年8月3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390、2024年9月12日,關于暫停武漢佰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旗下基金相關銷售
業務的公告。
391、2024年9月23日,關于公司官方網站變更的公告。
392、2024年10月17日,關于旗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393、2024年10月25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394、2024年11月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95、2024年11月28日,關于增加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郵你同贏平臺為旗
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396、2024年12月3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終止與乾道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銷
售合作關系的公告。
397、2024年12月11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關閉直銷網上交易平臺、微信交
易平臺開戶、認購、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贖回、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398、2024年12月20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
的公告。
399、2024年12月28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
金變更基金經理的公告。
400、2024年12月3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740001_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關于旗下基金2024年12月31
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的公告。
401、2025年1月2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4季度報告。
402、2025年3月31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證券交易
及傭金支付情況(2024年度)、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403、2025年4月22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1季度報告。
404、2025年5月12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中國郵政儲蓄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405、2025年5月30日,關于增加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
構的公告。
406、2025年6月10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調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407、2025年6月23日,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
的公告、關于增加麥高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408、2025年6月27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409、2025年6月30日,關于旗下基金2025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及基金份額累
計凈值的公告。
410、2025年7月11日,關于增加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
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411、2025年7月21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2季度報告。
412、2025年8月30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中期報告。
413、2025年9月11日,關于增加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
公告。
414、2025年10月28日,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3季度報告。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投資者可在營業時間免費查
閱。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投資者還可
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上進行查閱和下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投資者按上述方
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保證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核準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關于申請募集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之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七)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其余
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處。投資者可在營業時間到存放地點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
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長安宏觀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