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C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
發起式C份額)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年10月27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 基金代碼 021988
下屬基金簡稱 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C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1989
基金管理人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0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黃棟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證券從業日期 2005年09月19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滿3年后的對應日(指自然日,若無對應日則順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資產規模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應當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者閱讀《招募說明書》第九章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力爭控制投資組合的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預期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小于0.35%,預期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下同)、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和存托憑證(包括主板、創業板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和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券、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
指期貨、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基金保留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比例會做相應調整。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原則上采用完全復制標的指數的方法,進行被動指數化投資,在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蹤偏離度和年跟蹤誤差的前提下,力爭獲取與標的指數相似的投資收益。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將基金份額凈值的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率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預期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 由于標的指數編制方法調整,或預期成份股及其權重發生變化(包括配送股、增發、臨時調入及調出成份股等)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復制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以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 (一)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投資組合構建 本基金原則上采用完全復制標的指數的方法,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若出現特殊情況(例如成份股停牌、股票流動性不足以及其他影響指數復制效果的因素),本基金將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構建組合,使得跟蹤組合盡可能近似于全復制組合,以減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誤差。 2、股票投資組合的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股票投資組合將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還將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股票發生增發或配股、成份股停牌或因法律法規原因被限制投資、市場流動性不足等情況,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實時調整,力爭使得基金凈值增長率與基準指數收益率之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1)定期調整 根據標的指數的調整規則和備選股票的預期,對股票投資組合及時進行調整。 (2)不定期調整 1)當成份股發生配送股、增發、臨時調入及調出成份股等情況而影響成份股在指數中權重的行為時,本基金將根據各成份股的權重變化及時調整股票投資組合; 2)根據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情況,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調整,從而有效跟蹤標的指數; 3)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因其他特殊原因發生相應變化的,本基金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力求降低跟蹤誤差。 3、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股票投資策略,基于對基礎證券投資價值的深入研究判斷,進行存托憑證的投資。
(二)債券投資策略 基于流動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的宏觀分析,結合對金融貨幣政策和利率趨勢的判斷來確定債券投資組合的債券類別配置,并根據對個券相對價值的比較,進行個券選擇和配置。債券投資的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有效利用基金資產。 (三)可轉換債券(含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與權益類證券的雙重特性。本基金利用可轉換債券及可交換債券的債券底價和到期收益率、信用風險來判斷其債性,增強本金投資的安全性;利用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轉股溢價率、基礎股票基本面趨勢和估值來判斷其股性,在市場出現投資機會時,優先選擇股性強的品種。綜合選擇安全邊際較高、基礎股票基本面優良的品種進行投資,獲取超額收益。 (四)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后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五)股指期貨、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杠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國債期貨的投資,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六)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投資策略 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在加強風險防范并遵守審慎原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管理的需要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參與融資業務時,本基金將力爭利用融資的杠桿作用,降低因申購造成基金倉位較低帶來的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 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時,本基金將在分析市場情況、投資者類型與結構、基金歷史申贖情況、出借證券流動性情況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出借證券的范圍、期限和比例。若相關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基金將從其最新規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變化。 (七)今后,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金融工具的豐富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等,基金還將積極尋求其他投資機會,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將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將其納入投資范圍以豐富組合投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收益率×9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圖中市值占資產比例的分享之和與合計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4年10月22日生效。
2、合同生效當年按實際存續期計算,不按整個自然年度進行折算。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N<7天 1.50%
N≥7天 0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5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30%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5,000.00元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80,000.00元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相關服務機構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上表中年費用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費用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
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C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持有期間 1.35%
注: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
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注: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
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1.本基金的特定風險(1)股指期貨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
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2)國債
期貨投資風險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期貨,國債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基金資產可能
由于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國債期貨頭寸所要求的保證金而面臨保證金風險。同時,該潛在
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另外,國債期貨在對沖市場風險的使用過程中,基金資產可能因為
國債期貨合約與合約標的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面臨基差風險。(3)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本
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一般都針對特定機構投資人發行,在特定機構投資人范圍內
流通轉讓,該品種的流動性較差,抵押資產的流動性一般較差,因此,持有資產支持證券可能給組合資產
凈值帶來一定的風險。另外,資產支持證券還面臨提前償還和延期支付等風險。(4)投資存托憑證
的風險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存托憑
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5)指數化投資的風險本
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于非現金資產的80%且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
業績表現將會隨著標的指數的波動而波動;同時本基金在多數情況下將維持較高的股票倉位,在股票市場
下跌的過程中,可能面臨基金凈值與標的指數同步下跌的風險。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
報偏離的風險標的指數并不能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
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
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
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產生風險。3)標的指數成份股主要集中于通信設備主題的行業集中風
險本基金標的指數成份股主要集中于通信設備主題產業,須承受因政府政策變化、行業景氣度變化
等影響通信設備主題產業的因素所帶來的行業風險。4)部分成份股權重較大的風險根據本基
金標的指數編制方案,存在個別成份股權重較大、集中度較高的情況,可能使基金面臨較大波動風險或流
動性風險。5)基金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偏離的風險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收益率與業
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發生偏離:a.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
中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b.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
的權重發生變化,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c.成份股派發現金紅
利、送配等所獲收益導致基金收益率偏離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從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d.由于成份股摘牌或流動性差等因素,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沖擊成本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
蹤誤差。e.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等,可能導致本基金在跟蹤
業績比較基準時產生收益上的偏離。f.在本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
跟蹤標的指數的水平、技術手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
金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跟蹤程度。g.基金現金資產的拖累會影響本基金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跟蹤程度。
h.特殊情況下,如果本基金采取成份股替代策略,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構成的差異可能導致基金收益
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產生偏離。i.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
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有比例與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沖機制及其
他工具造成的指數跟蹤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基金分紅帶來的證券買賣價格波
動、證券交易成本、基金倉位變動等;因指數編制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
差。6)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將基金份額凈值的
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率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預期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
4%以內,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
價格走勢可能發生較大偏離。7)標的指數值計算出錯的風險盡管指數編制機構將采取一切必
要措施以確保指數的準確性,但不對此作任何保證,亦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因此,如果標
的指數值出現錯誤,投資人參考指數值進行投資決策,則可能導致損失。8)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
的風險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
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以及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
定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相關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
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
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
未通過的,基金合同自動終止。投資人將面臨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并實施前,基
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
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
收益。9)標的指數編制方案帶來的風險本基金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
指數編制機構有權停止編制標的指數、變更標的指數編制方案。而指數編制方案基于其樣本空間僅能選取
部分證券予以構建,其表征性與可投資性可能存在不成熟或不完備之處。當指數編制機構變更標的
指數編制方案,導致指數成份股樣本與權重發生調整,基金管理人需調整投資組合,從而可能增加基金運
作難度、跟蹤誤差和組合調整的風險與成本,并可能導致基金風險收益特征發生較大變化;此外,當市場
環境發生變化,但指數編制機構未能及時對指數編制方案進行調整時,可能導致標的指數的表現與總體市
場表現存在差異,從而影響投資收益。投資人需關注并承擔上述風險,謹慎作出投資決策。10)成
份股停牌的風險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生成份股停牌時可能面臨如下
風險:a.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b.在極端情況下,標的指
數成份股可能大面積停牌,基金可能無法及時賣出成份股以獲取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款項,由此基金管
理人可能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采取暫停贖回的措施,投資者將面臨無法贖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的風險。
(6)發起式基金及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本基金為發起式基金,發起資金提供方運用發起資金認
購本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且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三年后,發起資金提供方將根據自身情況決
定是否繼續持有,屆時,發起資金提供方有可能贖回所持有的認購份額。另外,《基金合同》生效
滿3年后的對應日(指自然日,若無對應日則順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資產規模低于2億元,《基金合
同》應當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故投資者將面臨基金合同可能終止的不
確定性風險。(7)融資業務的主要風險1)市場風險a.可能放大投資損失的風險:融資
業務具有杠桿效應,它在放大投資收益的同時也必然放大投資風險。將股票作為擔保品進行融資交易時,
既需要承擔原有的股票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又得承擔融資買入股票帶來的風險,同時還須支付相應的利
息和費用,由此承擔的風險可能遠遠超過普通證券交易。b.利率變動帶來的成本加大風險:在從事
融資交易期間,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高,證券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投資成本
也因為利率的上調而增加,將面臨融資成本增加的風險。c.強制平倉風險:融資交易中,投資組合
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于債權債務產
生的信托關系和擔保關系。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組合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
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組合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且平倉的品種、數量、價格、時機將不受投資組合的
控制,平倉的數額可能超過全部負債,由此給投資組合帶來損失。d.外部監管風險:在融資交易出
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都將可能對融資交易采取相應措施,
例如提高融資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和強制平倉的條件等,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這些措施將可能給
本金帶來杠桿效應降低、甚至提前進入追加擔保物或強制平倉狀態等潛在損失。2)流動性風險
融資業務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指當基金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或上市證券價格波動導致擔保物價值
與融資債務之間的比例低于平倉維持擔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追加擔保物時面臨強制平倉的風
險。3)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指交易對手違約產生的風險。一方面,如果證券公司沒有按照
融資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可能帶來風險;另一方面,若在從事融資交易期間,證券公司融資業務資格、融
資業務交易權限被取消或被暫停,證券公司可能無法履約,則投資組合可能會面臨一定的風險。
(8)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參與轉融通證
券出借業務,可能存在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風險:1)流動性風險
面對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發生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款項的風險;2)信用風險
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3)市場風險
證券出借后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風險。(9)基金轉型的風險若基金管理人
注冊并成立追蹤同一標的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則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變更為該
ETF的聯接基金。該聯接基金將其絕大部分基金財產投資于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ETF,緊密跟蹤標的指數
表現,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以上變更需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修改基金
合同并及時公告,但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因此,本基金存在自動轉型的風險。2.開
放式股票型基金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未知價風險、基金法律
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以及其他風險。3.當本基金持有
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可以啟動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
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有關章節。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
識,并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
特定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申請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
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
的保證。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
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
的,任何一方均應當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gf.cn][400-820-0860]
1.《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
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銀河中證通信設備主題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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