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經2025年07月0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
監會”)下發的《關于準予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
許可[2025]1435號文)準予募集注冊。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
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
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認購(或申購)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
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
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
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鹜顿Y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
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還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
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投資人購買本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存款類金融機構。
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
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
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投資人在獲得基金
投資收益的同時,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可能包括:證券市場整體
環境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大量贖回或暴跌導致的
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投資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操作風險以及本基金特有風險
等。
基金資產如投資于港股,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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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
(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
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
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等。具體風險煩請查閱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章節的具體內容。
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
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存
在不對港股進行投資的可能。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除與其他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
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
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但不保證投資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
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
證?;鸸芾砣颂嵝淹顿Y人注意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
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
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
本基金可以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業績表
現、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的基金業績表現。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側
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側袋賬戶的
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
特定風險。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
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5
第二部分釋義................................................................................................................................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2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3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46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59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6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68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7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73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4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81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84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9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95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96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97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98
第二十三部分備查文件..............................................................................................................99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100
附件二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17
第一部分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
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
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簡稱“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或“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
要事項,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
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鸷贤?br/>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
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及對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中歐穩健添悅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
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
告》
9、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
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
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
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修正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
不時做出的修訂
15、港股通:指內地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相關證券交易所設立的
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
16、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7、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18、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9、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20、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21、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包括其不時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
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22、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3、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24、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等業務
25、銷售機構:指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
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
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6、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7、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中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和/或接受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
28、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9、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等業務而引起基金
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3、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
開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時,則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
際情況決定本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具體以屆時提前發布的公告
為準)
38、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9、《業務規則》:指《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規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40、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2、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
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3、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4、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5、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6、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
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
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7、元:指人民幣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
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49、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基金份額、銀行存款本息、
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0、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1、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2、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3、規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
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4、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5、基金份額類別:指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
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各基金份額類別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和
公告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6、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申購時收取認/申購費,但不再從本類別
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一類基金份額
57、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申購時不收取認/申購費,但從本類別基
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一類基金份額
58、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
交易的債券等
59、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證券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相關業務規則,專門用于
管理信用風險的信用衍生工具
60、信用保護買方:亦稱信用保護購買方,指接受信用風險保護的一方
61、信用保護賣方:亦稱信用保護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一方
62、名義本金:亦稱交易名義本金,指一筆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保護的
金額,各項支付和結算以此金額為計算基準
63、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
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
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4、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65、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件
以上釋義中涉及法律法規、業務規則的內容,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修訂后,
如適用本基金,相關內容以修訂后法律法規、業務規則為準。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況1、名稱: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8層3、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上海中心大廈8、10、16層4、法定代表人:竇玉明5、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6、設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7、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會8、批準設立文號:證監基金字[2006]102號9、存續期限:持續經營10、電話:021-6860960011、傳真:021-6860960112、聯系人:馬云歌13、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長途話費)14、注冊資本:2.20億元人民幣15、股權結構:注冊資本序號股東名稱比例(人民幣/萬元)WPAsiaPacificAsset15,12623.3000%ManagementLLC華平亞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2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4,40020.0000%3竇玉明3,96018.0000%上海睦億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42,083.18169.4690%合伙)上海穆延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5555.00002.5227%合伙)
序號 股東名稱 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比例
1 WPAsiaPacificAssetManagementLLC華平亞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5,126 23.3000%
2 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400 20.0000%
3 竇玉明 3,960 18.0000%
4 上海睦億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083.1816 9.4690%
5 上海穆延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555.0000 2.5227%
6劉建平1,094.50004.9750%7周蔚文842.75803.8307%8許欣746.80453.3946%9盧純青495.77602.2535%10于嵐394.53191.7933%11葛蘭3701.6818%12王培3651.6591%13于潔230.83401.0492%14鄭焰2201%15方伊171.01800.7774%16卞璽云168.46600.7658%17曲徑1300.5909%18劉偉偉1300.5909%19鄭蘇丹119.75800.5444%20袁維德1090.4955%21藍小康1000.4545%22許文星730.3318%23黎憶海69.37200.3153%24殷姿450.2045%共計22,000100%注:因四舍五入,股權比例加總存在尾差。二、主要人員情況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竇玉明先生,中國籍。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碩士,美國杜蘭大學MBA?,F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盛立公益基金會理事,國壽投資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金融城商會會長。曾任職于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兼基金經理,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周朗朗先生,中國香港籍。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本科,清華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F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美國華平投資集團中國
6 劉建平 1,094.5000 4.9750%
7 周蔚文 842.7580 3.8307%
8 許欣 746.8045 3.3946%
9 盧純青 495.7760 2.2535%
10 于嵐 394.5319 1.7933%
11 葛蘭 370 1.6818%
12 王培 365 1.6591%
13 于潔 230.8340 1.0492%
14 鄭焰 220 1%
15 方伊 171.0180 0.7774%
16 卞璽云 168.4660 0.7658%
17 曲徑 130 0.5909%
18 劉偉偉 130 0.5909%
19 鄭蘇丹 119.7580 0.5444%
20 袁維德 109 0.4955%
21 藍小康 100 0.4545%
22 許文星 73 0.3318%
23 黎憶海 69.3720 0.3153%
24 殷姿 45 0.2045%
共計 22,000 100%
區聯席總裁、中國金融及企業服務行業和工業科技投資行業主管合伙人、董事總
經理,河南中原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歷任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加拿大)
銀行和花旗銀行(香港)投資銀行部分析師。
張園園女士,中國籍。畢業于重慶大學本科、碩士?,F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國都景瑞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歷任重慶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業務管理總部副總經理、金融市場業務部執行總裁。
劉建平先生,中國籍。北京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
學凱瑞商學院工商管理博士?,F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首席信
息官,中歐基金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歷
任北京大學教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基金監管部副處長,上投摩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樊揚先生,中國籍。澳大利亞麥考里大學經濟學碩士,清華大學高級工商管
理碩士。現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歷任CPPIB PE Investment Asia
Limited董事總經理,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6 Limited董事
總經理,中信產業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總監,國際金融公司中國代表處投資官員、
高級投資官員,北京鵬聯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副總裁,德勤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高級咨詢顧問、經理,荷蘭銀行北京分行信貸經理,渣打銀行天津分
行信貸助理。
鐘煒先生,中國籍。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本科。現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歷任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
事務所廣州分所主任,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陜西省洋縣人
民法院副院長。
戴國強先生,中國籍。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專業碩士,復旦大學國際金融系世
界經濟專業博士?,F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教
授、上海財經大學青島財富管理研究院名譽院長,中國綠地博大綠澤集團有限公
司獨立董事,上海裊之文學藝術創作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獨立董事,江蘇昆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歷任上海財經大
學金融系副主任,上海財經大學財務金融學院副院長,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常
務副院長、院長、黨委書記,上海財經大學MBA學院院長兼書記,上海財經大學
商學院直屬黨支部書記兼副院長。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顧飛先生,中國籍。中國社會科學院工商管理碩士。現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監事會主席,國都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歷任北京錦潤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客戶部總經理,重慶國投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大客戶部副總經理,重
慶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經理,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員,銀河德睿資
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
江知玥女士,中國籍。劍橋大學地產金融專業碩士?,F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監事,美國華平投資集團股權投資部投資經理。歷任美國銀行公司全球市場
部經理,上海維信薈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戰略規劃經理,瑞士信貸(香港)有限
責任公司投資銀行部分析師。
李琛女士,中國籍。同濟大學計算機及應用專業學士。現任中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監事、理財規劃總監。歷任大連證券上海番禺路營業部系統管理員,大通
證券上海番禺路營業部客戶服務部主管。
劉京鵬先生,中國籍。復旦大學金融學碩士?,F任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
事、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總監。歷任華宸未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與金融工程
部產品經理。
3、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
劉建平先生,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籍。簡歷同上。
盧純青女士,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權益投決會委員、投資總監、
基金經理,中國籍。加拿大圣瑪麗大學金融學碩士。歷任北京畢馬威華振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研究員,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
行業主管、研究總監助理、研究副總監。
許欣先生,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歐基金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中國籍。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碩士,中歐國際工商學院EMBA。歷任華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資顧問,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機構理財部總監,富國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卞璽云女士,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中歐盛世資產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董事,興盛天成投資管理(南平)有限公司董事,中歐私募基金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中國籍。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EMBA。歷任畢馬威會計
師事務所助理審計經理,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副總監,中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風控總監。于嵐女士,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人力資源總監,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監事,中歐盛世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中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中國籍。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碩士、上海交通大學高級金融學院EMBA。歷任上海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總裁行政助理,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運營副總監、行政部總監。4.本基金擬任基金經理姓名陳凱楊性別男國籍中國最高學歷、學位研究生、碩士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券交易員,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公司債券交易員,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博時基金管理有歷任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固定收益投資一部投資總監、基金經理本公司歷固定收益投資部行政負責人任本公司現固收投決會委員/投資總監/基金經理任本基金經理所管理產品名稱起任日期離任日期基金具體情況中歐穩寧9個月持有期債券型2024年05月171證券投資基金日中歐穩鑫180天持有期債券型2024年05月242證券投資基金日中歐穩航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2025年04月243券投資基金日5.基金管理人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權益投資決策委員會:葛蘭、盧純青、藍小康、任飛、王培、周蔚文擔任委員會委員,周蔚文擔任委員會主席;固收投資決策委員會:陳凱楊、鄧欣雨、黃海峰、雷志強、呂修磊、邵凱、
姓名 陳凱楊 性別 男
國籍 中國 最高學歷、學位 研究生、碩士
其他公司歷任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券交易員,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債券交易員,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固定收益投資一部投資總監、基金經理
本公司歷任 固定收益投資部行政負責人
本公司現任 固收投決會委員/投資總監/基金經理
本基金經理所管理基金具體情況 產品名稱 起任日期 離任日期
1 中歐穩寧9個月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4年05月17日
2 中歐穩鑫18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4年05月24日
3 中歐穩航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5年04月24日
王申、閆沛賢擔任委員會委員,邵凱擔任委員會主席;
多資產投資決策委員會:黃華、華李成、呂修磊、桑磊、許文星、向藹旭擔
任委員會委員,黃華擔任委員會主席;
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曲徑、宋婷、宋巍巍、王健、楊柳擔任委員會委員,
曲徑擔任委員會主席。
6.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行為,并承諾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
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風
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為的發生。
4、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
5、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其他法規規定禁止從事的行為。
6、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
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
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
交易活動;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
各級人員,并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
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
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
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2、內部控制的體系結構
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結構是一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的組織結構,各個業務
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評估和監控,監察稽核部負責監察公司的風險管理措施的
執行。具體而言,包括如下組成部分:
(1)董事會:負責制定公司的內部控制政策,對內部控制負完全的和最終
的責任。
(2)監事會:對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并對董事會和管理層履行職責
的情況進行監督。
(3)督察長:獨立行使督察權利,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就內部控制制度和
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向董事會和中國證監會進行
定期、不定期報告。
(4)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指導基金財產的運作,對基金投資的所有重大
問題進行決策。
(5)風險控制委員會:協助確立公司風險控制的原則、目標和策略,并就
風險控制重要事項進行討論和決策。
(6)監察稽核部:獨立于其他部門和業務活動,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
況進行全面及專項的檢查和反饋,使公司在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中實現業務目標。
(7)業務部門:具體執行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確保各項業務活
動合法、合規進行。
3、內部控制的措施
(1)部門及崗位設置體現了職責明確、相互制約原則。
各部門及崗位均設立明確的授權分工及工作職責,并編制詳細的崗位說明書
和業務流程;建立重要憑據傳遞及信息溝通制度,實現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
的監督制衡。
(2)嚴格授權控制。
授權控制貫穿于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權標準和流程,
確保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重大業務的授權應采取書面形式,明確授權內容和實
效,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
(3)實行恰當的崗位分離。
建立科學的崗位分離制度,各業務部門在適當授權的基礎上實行恰當的崗位
分離。重要業務和崗位進行物理隔離,投資與交易、交易與清算、基金會計與公
司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有人員重疊。
(4)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
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基金資產與公司資產、不同基金的資產和其他委
托資產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5)建立嚴密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
風險管理系統包括兩方面:一是公司主要業務的風險評估和檢測辦法、重要
部門風險指標考核體系以及業務人員道德風險防范體系等;二是公司靈活有效的
應急、應變措施和危機處理機制。通過嚴密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對公司內外部
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
(6)建立完整的信息資料保全系統。
真實、全面、及時、準確地記載每一筆業務,及時準確地進行會計核算和業
務記錄,完整妥善地保管好會計、統計和各項業務資料檔案,確保原始記錄、合
同契約、各種信息資料數據真實完整。
4、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聲明書
基金管理人確知建立內部控制系統、維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董事會承擔最終責任;本基金管理人特
別聲明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的披露真實、準確,并承諾根據市場的
變化和基金管理人的發展不斷完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1、基金托管人概況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電話:(010)66105799
聯系人:郭明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35,640,625.71萬元
二、主要人員情況
截至2023年6月,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共有員工212人,平均年齡34
歲,95%以上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高管人員均擁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高
級技術職稱。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作為中國大陸托管服務的先行者,中國工商銀行自1998年在國內首家提供
托管服務以來,秉承“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宗旨,依靠嚴密科學的風險管理
和內部控制體系、規范的管理模式、先進的營運系統和專業的服務團隊,嚴格履
行資產托管人職責,為境內外廣大投資者、金融資產管理機構和企業客戶提供安
全、高效、專業的托管服務,展現優異的市場形象和影響力。建立了國內托管銀
行中最豐富、最成熟的產品線。擁有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信托資產、保險資產、
社會保障基金、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基金、QFII資產、QDII資產、股權投
資基金、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商業銀行信
貸資產證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QDII專戶資產、ESCROW等門類
齊全的托管產品體系,同時在國內率先開展績效評估、風險管理等增值服務,可
以為各類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托管服務。截至2023年6月,中國工商銀行共托管
證券投資基金1353只。自2003年以來,中國工商銀行連續二十年獲得香港《亞
洲貨幣》、英國《全球托管人》、香港《財資》、美國《環球金融》、內地《證
券時報》、《上海證券報》等境內外權威財經媒體評選的93項最佳托管銀行大
獎;是獲得獎項最多的國內托管銀行,優良的服務品質獲得國內外金融領域的持
續認可和廣泛好評。
四、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自成立以來,各項業務飛速發展,始終保持在資產
托管行業的優勢地位。這些成績的取得,是與資產托管部“一手抓業務拓展,一
手抓內控建設”的做法是分不開的。資產托管部非常重視改進和加強內部風險管
理工作,在積極拓展各項托管業務的同時,把加強風險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內控文化,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強化業務項目全過程風險管理作為重要工作
來做。從2005年至今共十六次順利通過評估組織內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權威的
ISAE3402審閱,全部獲得無保留意見的控制及有效性報告。充分表明獨立第三
方對中國工商銀行托管服務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
認可,也證明中國工商銀行托管服務的風險控制能力已經與國際大型托管銀行接
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目前,ISAE3402審閱已經成為年度化、常規化的內控
工作手段。
1、內部風險控制目標
保證業務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強化和建立守法
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風格,形成一個運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監
控制度化的內控體系;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保證托管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持
有人的權益;保障資產托管業務安全、有效、穩健運行。
2、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業務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由中國工商銀行稽核監
察部門(內控合規部、內部審計局)、資產托管部內設風險控制處及資產托管部
各業務處室共同組成??傂谢吮O察部門負責制定全行風險管理政策,對各業務
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資產托管部內部設置專門負責稽核監察工作
的內部風險控制處,配備專職稽核監察人員,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依照有關
法律規章,對業務的運行獨立行使稽核監察職權。各業務處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
實施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1)合法性原則。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
并貫穿于托管業務經營管理活動的始終。
(2)完整性原則。托管業務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有相應的規范程序
和監督制約;監督制約應滲透到托管業務的全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
部門、崗位和人員。
(3)及時性原則。托管業務經營活動必須在發生時能準確及時地記錄;按
照“內控優先”的原則,新設機構或新增業務品種時,必須做到已建立相關的規
章制度。
(4)審慎性原則。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防范風險,審慎經營,保證基金
資產和其他委托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5)有效性原則。內控制度應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
修改完善,并保證得到全面落實執行,不得有任何空間、時限及人員的例外。
(6)獨立性原則。設立專門履行托管人職責的管理部門;直接操作人員和
控制人員必須相對獨立,適當分離;內控制度的檢查、評價部門必須獨立于內控
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部門。
4、內部風險控制措施實施
(1)嚴格的隔離制度。資產托管業務與傳統業務實行嚴格分離,建立了明
確的崗位職責、科學的業務流程、詳細的操作手冊、嚴格的人員行為規范等一系
列規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墻隔離制度,能夠確保資產獨立、環境獨立、
人員獨立、業務制度和管理獨立、網絡獨立。
(2)高層檢查。主管行領導與部門高級管理層作為中國工商銀行托管業務
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級部門及時報告經營管理情況和特別情況,
以檢查資產托管部在實現內部控制目標方面的進展,并根據檢查情況提出內部控
制措施,督促職能管理部門改進。
(3)人事控制。資產托管部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自控防線”、“互
控防線”、“監控防線”三道控制防線,健全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樹立“以人
為本”的內控文化,增強員工的責任心和榮譽感,培育團隊精神和核心競爭力。
并通過進行定期、定向的業務與職業道德培訓、簽訂承諾書,使員工樹立風險防
范與控制理念。
(4)經營控制。資產托管部通過制定計劃、編制預算等方法開展各種業務
營銷活動、處理各項事務,從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組織資源,達到資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內部風險管理。資產托管部通過稽核監察、風險評估等方式加強內部
風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業務運作狀況進行檢查、監控,指導業務部門進行
風險識別、評估,制定并實施風險控制措施,排查風險隱患。
(6)數據安全控制。中國工商銀行通過業務操作區相對獨立、數據和傳真
加密、數據傳輸線路的冗余備份、監控設施的運用和保障等措施來保障數據安全。
(7)應急準備與響應。資產托管業務建立專門的災難恢復中心,制定了基
于數據、應用、操作、環境四個層面的完備的災難恢復方案,并組織員工定期演
練。為使演練更加接近實戰,資產托管部不斷提高演練標準,從最初的按照預訂
時間演練發展到現在的“隨機演練”。從演練結果看,資產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發生災難的情況下兩個小時內恢復業務。
5、資產托管部內部風險控制情況
(1)資產托管部內部設置專職稽核監察部門,配備專職稽核監察人員,在
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規章,全面貫徹落實全程監控思想,確保資
產托管業務健康、穩定地發展。
(2)完善組織結構,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從上至
下每個員工的共同參與,只有這樣,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才會全面、有效。資產
托管部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將風險控制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部門和業務崗位,每
位員工對自己崗位職責范圍內的風險負責,通過建立縱向雙人制、橫向多部門制
的內部組織結構,形成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相互制衡的組織結構。
(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資產托管部十分重視內控制度的建設,一貫堅持
把風險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崗位職責、制度建設和工作流程中。經過多
年努力,資產托管部已經建立了一整套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崗位職責、業
務操作流程、稽核監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蓋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
業務過程,形成各個業務環節之間的相互制約機制。
(4)內部風險控制始終是托管部工作重點之一,保持與業務發展同等地位。
資產托管業務是商業銀行新興的中間業務,資產托管部從成立之日起就特別強調
規范運作,一直將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作為工作重點。隨
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托管業務的快速發展,新問題、新情況不斷出現,資產托管
部始終將風險管理放在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視風險防范和控制為托管業
務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
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和有關基金法規的規定,基金托管人
對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對象、基金投融資比例、基金投資禁止行為、基金參與
銀行間債券市場、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
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
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其中對基金的投資比例的監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個月開始。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或有
關基金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確認。在限
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br/>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
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直銷機構
名稱: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8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上海中心大廈
16層
法定代表人:竇玉明
聯系人:馬云歌
電話:021-68609602
傳真:021-68609601
客服熱線: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長途話費)
網址:www.zofund.com
二、代銷機構
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官網公示的基
金銷售機構名錄?;鸸芾砣丝梢愿鶕闆r針對某類基金份額變更、增加或者減
少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的基金銷售機構名錄公示。銷售機構可以根據
情況變更、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各銷售機構提供的基金銷售服務可
能有所差異,具體請咨詢各銷售機構。
三、登記機構
名稱: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8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8層、10層、
16層
法定代表人:竇玉明
總經理:劉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電話:021-68609600
傳真:021-68609601
聯系人:王音然
四、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經辦律師:黎明、陸奇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陸奇
五、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222號30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222號30樓
郵政編碼:200002
執行事務合伙人:唐戀炯
電話:(021)61418888
傳真:(021)63350003
業務聯系人:譚麟林
經辦會計師:譚麟林、樂美昊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2025年07月05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
[2025]1435號文準予募集。
二、基金類別與運作方式
本基金的類別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本基金的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
不同的類別。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財產
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為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
申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為C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
計算日某類基金份額凈值=該計算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該計算
日發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且對已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
情況下,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
份額類別、調整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申購費率、調低銷售服務費率、調低贖回費
率或變更收費方式、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等,調整實施前基金管理人需
及時公告。
五、募集方式
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或指定的其他方式公開發售,各銷售機構的
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的基金銷售機構名錄。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
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
生的投資人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六、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具體發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售
公告。
七、募集規模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為2億份,最低募集金額總額為人民幣2億元。
本基金可設置首次募集規模上限,具體募集規模上限及規??刂频姆桨冈斠?br/>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設置首次募集規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
后不受此募集規模的限制。
八、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九、基金份額初始面值、認購費用及認購份額的計算
1、本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初始面值發售。
2、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本基金
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認購費,認購費率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本基金
對通過直銷機構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實施優惠的認購費率?;鹫J購
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
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4)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5)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6)職業年金計劃;
(7)養老目標基金;
(8)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等產品。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其他客戶指除通過直銷機構認購本基金的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的優惠認購費率見下表:認購金額(M)費率M<100萬元0.06%認購費率100萬元≤M<500萬元0.04%M≥500萬元每筆1000元其他客戶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見下表:認購金額(M)費率M<100萬元0.60%認購費率100萬元≤M<500萬元0.40%M≥500萬元每筆1000元投資人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3、認購份額的計算(1)若投資者選擇認購A類基金份額,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當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1.00元當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認購費用=固定金額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1.00元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例:某投資人(其他客戶)在認購期內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
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M) 費率
M<100萬元 0.06%
100萬元≤M<500萬元 0.04%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M) 費率
M<100萬元 0.60%
100萬元≤M<500萬元 0.40%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份額,認購費率為0.60%,假設這100,000元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29.50元,
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數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0/(1+0.60%)=99,403.58元
認購費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認購份額=(99,403.58+29.50)/1.00=99,433.08份
即:投資人(其他客戶)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
期結束時,假設這100,000元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29.50元,投資人賬戶登
記有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99,433.08份。
(2)若投資者選擇認購C類基金份額,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1.00元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在認購期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這
100,000元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30.00元,則其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數計
算如下:
認購份額=(100,000+30.00)/1.00=100,030.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期結束時,假
設這100,000元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30.00元,投資人賬戶登記有本基金C
類基金份額100,030.00份。
十、投資人對本基金的認購
1、認購時間安排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3、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投資人在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認購申請,應于T+2日(包括該日)后及時
在原申請網點或通過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申請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資人應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時在原申請網點或通過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
務中心查詢認購確認份額。
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br/>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
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4、認購的限額
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每個賬戶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
認購費,下同),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0.01元;直銷機構每個賬戶的首次認
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0元,不設級差限
制。在不違反前述規定的前提下,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
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募集期間的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進行限制,具體限
制和處理方法請參看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認購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最
遲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十二、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
何人不得動用。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
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
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
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
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
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鸸芾砣?br/>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
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
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
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
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
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
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說明書或其他相關公示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針對某類基金份額
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
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或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
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
該交易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時,則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基金是否開
放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具體以屆時提前發布的公告為準。但基金管理人根據
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
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
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
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
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該類基金
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基金份
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
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時可自行選擇所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未來在條件成熟和準備完備的情況
下提供本基金不同份額類別之間的轉換服務,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
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br/>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
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
付贖回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
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
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
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項劃付時間相應順延。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
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
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生
效,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
請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資
人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申購和贖回申
請的確認時間進行調整,并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
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每個賬戶首次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申
購費,下同),單個賬戶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0.01元。在不違反前述規定的
前提下,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申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
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直銷機構每個賬戶首次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0元,追加申購單筆最低
金額10,000元。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機構進行交易須
受直銷機構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為相應類別的基
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和追加申購的
單筆最低金額。
2、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本基金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0.01
份基金份額。若某筆份額減少類業務導致單個基金交易賬戶的該基金份額余額不
足0.01份的,登記機構有權對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基金交易賬戶持有的該基
金份額做全部贖回處理(份額減少類業務指贖回、轉換轉出、非交易過戶等業務,
具體種類以相關業務規則為準)。
3、本基金對單個投資者的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但單一投資者持有
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
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
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
份額等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
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和贖回的價格、費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特殊情況下,基金管理
人可與基金托管人、登記機構協商增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位數,以維護基金投資
人利益。T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根據《基金合
同》約定進行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
2、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購金額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有效份額單位為份,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
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1)申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申購時收取申購費,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
購費。申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
項費用。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實施優惠的
申購費率。
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
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4)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5)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6)職業年金計劃;7)養老目標基金;8)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等產品。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其他客戶指除通過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的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的優惠申購費率見下表:申購金額(M)費率M<100萬元0.08%申購費率100萬元≤M<500萬元0.06%M≥500萬元每筆1000元其他客戶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見下表:申購金額(M)費率M<100萬元0.80%申購費率100萬元≤M<500萬元0.60%M≥500萬元每筆1000元(2)申購份額的計算1)若投資者選擇申購A類基金份額,則申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申購費用=固定金額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M) 費率
M<100萬元 0.08%
100萬元≤M<500萬元 0.06%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M) 費率
M<100萬元 0.80%
100萬元≤M<500萬元 0.60%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例:某投資人(其他客戶)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其對應的申購費率為0.80%,假設申購當日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凈申購金額=100,000/(1+0.80%)=99,206.35元申購費用=100,000-99,206.35=793.65元申購份額=99,206.35/1.0000=99,206.35份即:投資人(其他客戶)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則其可得到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99,206.35份。2)若投資者選擇申購C類基金份額,則申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申購份額=100,000/1.0000=100,000.00份即: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則其可得到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100,000.00份。3、贖回費用和贖回份額的計算(1)贖回費用1)對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見下表:持有期限(N)贖回費率N<7日1.50%7日≤N<30日0.10%N≥30日0注:贖回份額的持有期限,以該份額在登記機構的登記日開始計算。2)對于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見下表:持有期限(N)贖回費率N<7日1.50%7日≤N<30日0.10%
持有期限(N) 贖回費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
持有期限(N) 贖回費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0注:贖回份額的持有期限,以該份額在登記機構的登記日開始計算。3)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對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投資人,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2)贖回金額的計算贖回金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用=贖回金額×贖回費率凈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扣除相應的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例: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3個月,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假設贖回當日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贖回金額=10,000×1.0500=10,500.00元贖回費用=10,500.00×0=0.00元凈贖回金額=10,500.00-0.00=10,500.00元即:某投資人贖回持有的10,000份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3個月,假設贖回當日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050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0,500.00元。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5、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浴>唧w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并進
N≥30日 0
行公告。
七、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
金銷售系統、基金登記系統或基金會計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或者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
前述50%比例要求的集中度的情形時。
9、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基金總規模、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一投
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10、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港股通交易每日額度不足。
11、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5、6、7、10、11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決定暫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刊
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
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
業務的辦理。
八、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
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5、發生繼續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
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
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
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
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
并公告。
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工作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贖回、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的10%
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
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
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
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
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
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
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
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如發生巨額贖回且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的基金
份額超過前一工作日的基金總份額的30%時,本基金管理人有權對該單個基金份
額持有人超出該30%比例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辦理,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剩
余贖回申請與其他賬戶贖回申請按前述條款處理。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有權根據當時市場環境調整前述比例和辦理
措施,并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
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
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
法,并在2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規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估值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十一、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
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十三、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
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規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
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
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五、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
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
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
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
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的,將提前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務規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
十七、基金份額的折算
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本基金進行份額
折算,折算前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資產不變?;鸸芾砣藢⒃诜蓊~折算
前3個工作日就折算方案、折算時間等內容進行相應公告。
十八、如相關法律法規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務或其他基金
業務,基金管理人可以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務規則。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
制”部分的規定或相關公告。
二十、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上述申購和贖回以及相關業務的安排進行
補充和調整并提前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獲取超越業績比
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
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金融債、企業
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
可交換債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等)、資產支持證
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現金、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約
類信用衍生品)、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不包含QDII
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投資范圍包含基金的基金、貨幣市場基
金)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
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本基金投資組合中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
產及可轉換債券(不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占
基金資產的5%-20%(其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
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持
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
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
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
收申購款等。其中,計入上述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及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合
型基金;
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憑證資
產占基金資產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進行大類資產配置,確定股票、債券、
現金等資產的投資比例,重點通過跟蹤宏觀經濟數據(包括GDP增長率、工業
增加值、PPI、CPI、市場利率變化、進出口貿易數據等)和政策環境的變化趨勢,
來做前瞻性的戰略判斷。
2、基金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于全市場的股票型ETF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計入權益
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其中,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兩個條件
之一:
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及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合
型基金;
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憑證資
產占基金資產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對于不同類別的公募基金,本基金將分別按照不同的指標進行篩選,其中:
對于被動管理類基金,本基金主要通過其配合市場、行業板塊輪動等進行優
選配置,增強投資回報。本基金使用日最大跟蹤偏離度、累計跟蹤偏離度、日均
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等指標評估其投資風格、收益情況、波動性以及回撤等并
考慮子基金的基金規模、是否是市場基準指數、是否開放申購贖回等因素,選擇
優質標的進行投資。
對于主動管理類基金,本基金通過基金評價研究機構推薦、量化指標篩選打
分等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初步分析,獲得候選基金池。在候選基金池范圍內,
從多維度對待選投資標的進行定性分析,并做出最終的投資決策。具體來說:
(1)定量維度
本基金將考察風格穩定性、風險收益有效性、收益性、風險度和回撤控制五
大類指標,依據基金在過往選定的時間窗口各項指標的表現,對基金經理的投資
能力、業績持續性以及風格穩定性等進行綜合打分。
其中風格穩定性指標主要包含:與業績比較基準或市場指數的相關系數、回
歸系數、滾動相關系數標準差、基金經理管理年限等細分指標。風險收益有效性
主要包含:信息比率、夏普比率等細分指標。收益性主要包含年化收益率、特定
區間的滾動收益率、相對業績比較基準或市場指數的超額收益等細分指標。風險
度主要包含年化標準差、跟蹤誤差等細分指標?;爻房刂浦饕畲蠡爻方^對
值以及與業績比較基準或市場指數最大回撤的比較等指標。
通過定量維度,本基金將剔除業績持續性以及風格穩定性均差的基金投資標
的,選出本基金擬投資的候選基金池。
(2)定性維度
在定量維度選出的候選基金池后,本基金將從定性維度進一步判斷各基金的
投資價值。具體來說,分為以下幾個項目:
1)基金管理人
該項目主要考察基金公司的股東結構,管理層的經營哲學,公司業務拓展目
標,以及是否為員工提供合理的激勵機制,公司人員流動,員工的素質與從業經
歷,資源的分配與組織架構等因素。
2)基金經理
該項目主要考察具體候選基金的基金經理情況,包括基金經理的從業年限,
管理單只基金的最長年限,投資風格,從業管理人家數,基金經理歷史從業合規
情況。
3)流程
該項目主要考察基金,特別是各混合型基金的風格與策略是否具有一致性,
是否具有特殊的投資策略安排、獨特的風險收益特征,投資組合的建構方法是否
嚴謹,基金的運作是否合法合規,是否有適當的風險管理與控制等因素。
4)業績
在定量分析的基礎上,該項目主要側重從定性角度考察基金超額收益的來源,
分析歷史業績的優缺點,適合的市場風格,業績表現的穩定性等因素。
5)成本
該項目主要考察候選基金的費用情況,包含申購費、管理費、托管費、銷售
服務費、贖回費等,在同等條件下優選低費率基金產品。
3、股票投資策略
(1)A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主動管理與量化選股相結合的方式,精選價值被低估的個股,在
主動管理方面,本基金注重對于個股的研究,包括:對公司的歷史沿革、財務狀
況、盈利能力及前景、資產及權益價值等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分析,反復推敲測
算公司的合理價值;自上而下判斷公司所在行業在長周期中所處的位置以配合對
公司合理價值的評估,注重安全邊際,選擇能為投資者持續創造價值的股票;同
時輔以合理價值發現和被市場認同的觸發因素判斷,提高選股的有效性。在量化
選股方面,本基金采用的量化模型,秉承基本面和系統化投資相結合的理念,以
中國股票市場較長期的回測研究為基礎,以量化方法和數據化信息為驅動工具,
結合前瞻性市場判斷,通過量化模型精選個股。
(2)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通過港股通機制投資港股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
聯交所上市的股票。對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個股研
究與量化模型結合的方式,精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標的。其篩選維度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治理結構與管理層(例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優秀、誠信的公
司管理層等)、行業集中度及行業地位(例如:具備獨特的核心競爭優勢,如產
品優勢、成本優勢、技術優勢和定價能力等)、公司業績表現(例如:業績穩定
并持續、具備中長期持續增長的能力等)。
(3)對于存托憑證的投資,本基金將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通過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精選優質上市公司,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憑
證在交易規則、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的差異而或有的負面影響。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考察國內宏觀經濟景氣周期引發的債券市場收益率的變化趨勢,采取
利率預期策略、信用債投資策略、時機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力求獲取高于業績
比較基準的回報。
(1)利率預期策略
1)久期策略,根據基本價值評估、經濟環境和市場風險評估,并考慮在運
作周期中所處階段,確定債券組合的久期配置。
2)收益率曲線策略,首先評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線合理
形態,然后通過市場收益率曲線與均衡收益率曲線的對比,評估不同剩余期限下
的價值偏離程度,在滿足既定的組合久期要求下,根據風險調整后的預期收益率
大小進行配置,由此形成子彈型、啞鈴型或者階梯型的期限配置策略。
(2)信用債(含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信用債券的選擇時特別重視信用風險的評估和防范。本基金通過分
析宏觀經濟趨勢和信用風險歷史情況,判斷當前信用債券市場整體的信用風險水
平,從而確定信用債券整體投資比例。本基金根據信用債券發行人的行業前景、
行業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和債務水平等因素,評價信用債券發行人的信用
風險,同時根據信用債券的特別條款,評估信用債券的信用風險。
基于目前的外部評級結果,本基金將投資于信用等級不低于AA+的信用債
(含資產支持證券,下同),其中,除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以外的信用債
采用債項評級,對于沒有債項評級的上述信用債,債項評級參照主體評級;短期
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采用主體評級。
本基金信用債投資比例為:
1)本基金投資于評級為AAA的信用債占持倉信用債的比例為50%-100%;
2)本基金投資于評級為AA+的信用債占持倉信用債的比例為0%-50%。
本基金將綜合參考國內依法成立并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擁有證券評級資質
的評級機構(不含中債資信評級)所出具的信用評級(具體評級機構名單以基金
管理人確認為準)。如出現同一時間多家評級機構所出具信用評級不同的情況或
沒有對應評級的信用債券,基金管理人需結合自身的內部信用評級進行獨立判斷
與認定,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斷結果為準。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信用評級調整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信用債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應當在3個月內進行調整,直至符合上述比例。上述信用債不包括可轉換債
券、可交換債券。
(3)時機策略
1)騎乘策略
當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也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于收
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處于相對高位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
延長,債券的剩余期限將會縮短,從而此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
所下降,通過債券的收益率的下滑,進而獲得資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
利用回購利率低于債券收益率的情形,通過正回購將所獲得資金投資于債券
以獲取超額收益。
3)利差策略
對兩個期限相近的債券的利差進行分析,從而對利差水平的未來走勢做出判
斷,從而進行相應的債券置換。當預期利差水平縮小時,可以買入收益率高的債
券同時賣出收益率低的債券,通過兩債券利差的縮小獲得投資收益;當預期利差
水平擴大時,可以買入收益率低的債券同時賣出收益率高的債券,通過兩債券利
差的擴大獲得投資收益。
5、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運用主觀與量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轉債及可交債的投資,主觀上,
本基金將對所有可轉換債券所對應的股票進行基本面分析,具體采用定量分析和
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考量包括正股基本面、轉股溢價率、純債溢價率、信用
風險及流動性等綜合因素判斷其債券投資價值??山粨Q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在于換股期間用于交換的股票并非自身新發的股票,而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
公司的股票??山粨Q債券同樣具有股性和債性,其中債性與可轉換債券相同,即
選擇持有可交換債券至到期以獲取票面價值和票面利息;而對于股性的分析則需
關注目標公司的股票價值,對目標公司股票的投資價值分析和可交換債券的純債
部分價值分析綜合開展投資決策。在量化方面,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基于對中
國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市場較長期的回測研究為基礎,以量化方法和數據化信息為
驅動工具,結合正股的基本面數據,通過量化模型精選個券。
6、國債期貨交易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參與國債期貨的交易。
國債期貨作為利率衍生品的一種,有助于管理債券組合的久期、流動性和風險水
平?;鸸芾砣藢凑障嚓P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趨勢的
判斷、對債券市場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7、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按照風險管理原則,以風險對沖為目的,參與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
金將根據所持標的債券等固定收益品種的投資策略,審慎開展信用衍生品投資,
合理確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資金額、期限等。同時,本基金將加強基金投資信用衍
生品的交易對手方、創設機構的風險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對手方、創設機構的集
中度,對交易對手方、創設機構的財務狀況、償付能力及杠桿水平等進行必要的
盡職調查與嚴格的準入管理。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投資組
合中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及可轉換債券(不
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占基金資產的5%-20%
(其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
票的比例不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
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
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
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資的基金份額),其
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內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含本基金
所投資的基金份額且同一家公司在境內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
超過該證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
以不受此條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9)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
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0)本基金不得持有信用保護賣方屬性的信用衍生品,持有的信用衍生品
的名義本金不得超過本基金對應受保護債券面值的100%;
(11)本基金投資于同一信用保護賣方的各類信用衍生品的名義本金合計不
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本基金不得投資于合約類信用衍生品;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10)、(11)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應在3
個月之內進行調整;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
期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
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
述比例限制;
(13)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含封閉運作基金、定期開放基金
等)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15)本基金若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
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4)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
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
的有關約定;
(16)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7)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與境
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18)本基金投資其他基金時,被投資基金的運作期限應當不少于1年,最
近定期報告披露的凈資產應當不低于1億元;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單只基金(ETF聯接基金除外)不
超過被投資基金凈資產的20%,被投資基金凈資產規模以最近定期報告披露的規
模為準;
(20)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資不符合上述第(19)項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20個交易日內進行
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除上述第(2)、(10)、(11)、(13)、
(14)、(19)項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
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持有基金中基金、其他投資范圍包含基金的基金和本基金基金經理管
理的其他基金;
(7)持有具有復雜、衍生品性質的基金份額,包括分級基金和中國證監會
認定的其他基金份額;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
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
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
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按照取消或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五、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800指數收益率×12%+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人民幣)收益率×3%+中
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收益率×85%
中證800指數是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開發的中國A股市場統一指數,它的
樣本選自滬深兩個證券市場。中證800指數成份股覆蓋了中證500和滬深300
的所有成份股,綜合反映滬深證券市場內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體狀況,具有一定
權威性。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反映了港股通范圍內上市公司的整體狀況和走勢。
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是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具有代表
性的債券市場指數,其選樣債券信用類別覆蓋全面,期限構成寬泛。選用上述業
績比較基準能夠忠實反映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相關數據編制單位停止計算編制該指數或更
改指數名稱,或證券市場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或者更科學客觀的業績比較基準適
用于本基金時,或市場發生變化導致本業績比較基準不再適用時,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依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業績比較基準進
行相應調整。調整業績比較基準應經基金托管人同意?;鸸芾砣藨谡{整實施
前在規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六、投資決策
1、投資決策依據
投資決策依據包括: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宏
觀經濟發展趨勢、微觀企業運行趨勢;證券市場走勢。
2、投資決策原則
合法合規、保密、忠于客戶、資產分離、責任分離、謹慎投資、公平交易及
嚴格控制。
3、投資決策機制
本基金投資的主要組織機構包括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策略組負責人、基金
經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資過程須接受風險管理部、監察稽核部的監督和
信息技術部、基金運營部的技術支持。
其中,投資決策委員會作為公司基金投資決策的最高機構,對基金投資的重
大問題進行決策,并在必要時做出修改。
投資策略組負責人負責本策略組內投資策略和內外部溝通工作,并監控、審
查基金資產的投資業績和策略風險。
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原則和決議精神,結合證券池及有關研究報
告,負責投資組合的構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達投資指令并監控組合倉
位。
4、投資決策程序
本基金通過對不同層次的決策主體明確投資決策權限,建立完善的投資決策
體系和投資運作流程:
(1)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由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主持,對基金總體投資
政策、業績表現和風險狀況、基金投資授權方案等重大投資決策事項進行深入分
析、討論并做出決議。
(2)在借助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研究部同時進行獨立的內部研究。
(3)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授權和會議決議,在研究部的研究支持
下,擬定投資計劃,并進行投資組合構建或調整。在組合構建和調整的過程中,
基金經理必須嚴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資限制及其他要求。
(4)中央交易室按照有關制度流程負責執行基金經理的投資指令,并擔負
一線風險監控職責。
5、風險分析與績效評估
研究部負責定期和不定期就投資目標實現情況、業績歸因分析、跟蹤誤差來
源等方面,對基金進行投資績效評估,并提供相關報告?;鸾浝砜梢該嗽u判
投資策略,進而調整投資組合。
6、組合監控與調整
基金經理將跟蹤宏觀經濟狀況和發展預期以及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結合基
金當期的申購和贖回現金流量情況,以及組合風險與績效評估的結果,對投資組
合進行監控和調整。
七、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還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
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利益;
2、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3、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九、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
規定。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基金份額、銀行存款本息和
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期貨賬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
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
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國債期貨合約、其他基金份額、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
應收款項、信用衍生品、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會
計準則》、監管部門有關規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
日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
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生影響公允價值計
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
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
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時,應優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
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人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
件,使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
估值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基金估值方法
(1)非上市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投資的境內非貨幣市場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
(2)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估值
1)本基金投資的ETF基金,按所投資ETF估值日的收盤價估值;
2)本基金投資的境內上市開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
凈值估值;
3)本基金投資的境內上市定期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
值日的收盤價估值。
(3)如遇所投資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額凈值、進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無交
易等特殊情況,本基金根據以下原則進行估值:
1)以所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估值的,若所投資基金與本基金估值頻率
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額凈值,按其最新公布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估值;
2)以所投資基金的收盤價估值的,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場
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場環境發
生了重大變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或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
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3)如果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間發生分紅除權、折算或拆分,
本基金根據基金份額凈值或收盤價、單位基金份額分紅金額、折算拆分比例、持
倉份額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允價值。
(4)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所投資基金按上述第(1)至第(3)項進行估值存
在不公允時,應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術或估值標準確定其公
允價值。
2、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
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
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
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具
體估值機構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另行協商約定;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于估值日當日提供的估值凈價
進行估值。
(5)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
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
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其公允價值。
3、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
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行股票、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
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第
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
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按成本估值。
5、同一債券或股票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或股票所處
的市場分別估值。
6、本基金投資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
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持有的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的結算價估值。估值當日
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
價估值。
8、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應利率逐日計提利息。
9、估值計算中涉及港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應當以基金估值日中國人民銀行
或其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準。若本基金現行估值匯率不再發布或
發生重大變更,或市場上出現更為公允、更適合本基金的估值匯率時,基金管理
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本基金的估值匯率,無需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當日估值價格進行估值,但基金管
理人依法應當承擔的估值責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
值價格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會計準則》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術確定公
允價值。基金管理人需確保指定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上述估值數據的準確、公
允、完整。
11、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12、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上述資產或負債公
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
值的價格估值。
13、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
14、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估值日閉市后,該類基金份額
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
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特殊情況下,基金管
理人可與基金托管人、登記機構協商增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位數,以維護基金投
資人利益?;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
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
份額凈值。
基金管理人每個估值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并按規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估值日對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據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估值日對基
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
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含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下同)
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
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
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
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
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執
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由此
給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
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過錯
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
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
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
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
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如果行
業有通行做法,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且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重新協商確定處理原
則。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
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估值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
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發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br/>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按約定予以公
布。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2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
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等第三方機構發
送的數據錯誤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
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
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基金份額凈值。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各類基金份額分別
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選擇采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
費;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
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
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按照《信
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
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
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
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和
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等交易或結算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用;
10、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合理費用;
11、基金投資其他基金產生的其他基金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購費、贖回
費、銷售服務費),但法律法規禁止從基金財產中列支的除外;
1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部分不收取
管理費。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扣除基金資產中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份額所對應資產凈值后剩余部分(若為負數,則取0)的0.60%年
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6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
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部分,如扣除后E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
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部分不收取
托管費。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扣除基金資產中本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其他基金份額所對應資產凈值后剩余部分(若為負數,則取0)的0.15%的
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
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部分,如扣除后E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
率為0.40%,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40%年費率
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
與基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劃付給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服務費由
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相關合同規定支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
節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2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
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基金管理人運用本基金財產申購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應當通過
直銷渠道申購且不得收取申購費、贖回費(按照相關法規、基金招募說明書約定
應當收取,并計入基金財產的贖回費用除外)、銷售服務費等銷售費用。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
行。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關于信息
披露的規定發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
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過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定報刊”)和《信
息披露辦法》規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
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
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
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
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鸷贤Ш螅鹫心颊f明書的信息發生
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
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
作監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螅甬a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定
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
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定報刊上,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登載在規定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定媒介上登載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
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各類基金份
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
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鹉?br/>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
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
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
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
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并登載在規定報刊和規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
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
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
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
負責人發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
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
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2、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
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
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
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九)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
金財產進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
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國債期貨的交易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交易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
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國債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交易政策和交易目標。
(十二)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情況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
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
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
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
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十三)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等定期報告
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的相關情況。
(十四)信用衍生品的投資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
(更新)等文件中詳細披露信用衍生品的投資情況,包括投資策略、持倉情況等,
并充分揭示投資信用衍生品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目
標及策略。
(十五)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
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定。
(十六)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情況
本基金在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投資于其他基金的相
關情況并揭示相關風險,包括(1)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凈值披露
時間等;(2)交易及持有基金產生的費用,包括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
管理費、托管費等,招募說明書中應當列明計算方法并舉例說明;(3)本基金持
有的基金發生的重大影響事件,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終止基金合
同以及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等;(4)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
理人關聯方所管理基金的情況。
(十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
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
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
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
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
業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
關信息:
(1)不可抗力;
(2)發生暫停估值的情形時;
(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況。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布臨時公告,并在法律法規規定的
時間內聘請側袋機制啟用日發表意見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
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本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
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
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
戶份額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
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
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
回外,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定適用于主
袋賬戶份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工作
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
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
資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
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
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賬戶的會
計核算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1、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主袋賬戶的管理費、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等費
用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作為基數計提。
2、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
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
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
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
當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賬戶資產
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
要求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
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定的基金凈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凈值信息,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暫
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側袋賬
戶相關信息,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會計
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
計核算和年度報告披露等發表審計意見。
八、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的部分,如將
來法律法規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法律法規針對側袋機制的
內容有進一步規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還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
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一、市場風險
金融市場價格受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
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證券市場監管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證
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可能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從而影響基金收益。
2、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股票市場及利息收益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同時
直接影響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水平。基金投資于股票和債券,收益水平會受到
利率變化的影響。
3、信用風險
基金在交易過程發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
絕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都可能導致基金資產
損失和收益變化。
4、通貨膨脹風險
由于通貨膨脹率提高,基金的實際投資價值會因此降低。
5、再投資風險
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和回購等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
的影響。當利率下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和回購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
再投資時,將獲得比以前少的收益率。
6、法律風險
由于法律法規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場行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執行,導
致了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
二、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
影響其對信息的占有和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
平。因此,本基金可能因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
理技術等因素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動性風險
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具有較好的流動性,與基金合同約定的申購
贖回安排相匹配,能夠支持不同市場情形下投資者的贖回要求。本基金主要的流
動性風險為投資者可能會面臨因巨額贖回帶來的流動性風險。若是由于投資者大
量贖回而導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拋售持有投資品種以應付基金贖回的現金需要,則
可能使基金資產凈值受到不利影響。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內部巨額贖回應對機制,
在巨額贖回發生時采取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應對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
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鸸芾砣俗曰鸷贤е掌鸩怀^
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投資人在開放
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或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該交易日為非港
股通交易日時,則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及
轉換業務。
2、擬投資市場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國內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港股通標的股票中具有良好流
動性的股票和債券。隨著我國股票、債券市場交易機制的逐步完善、投資者結構
的優化、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的推出,我國的股票和債券市場已經具備較好的
流動性。滬深股票市場的日均成交量已達千億級別。銀行間和交易所主要債券品
種的年成交量是存量的近2倍。港股通標的股票為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
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小型股和A+H股上市公
司的H股,也均具有較好的市場容量和流動性。因此,本基金擬投資的市場整體
具有較高的流動性水平,可以匹配基金合同約定的申購贖回安排。
3、巨額贖回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內部巨額贖回應對機制,對基金巨額贖回情況進行嚴格的
事前監測、事中管控與事后評估。當基金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經理、風險管理
部、基金運營部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流動性評估,基金管理人最終決定是否接受
所有贖回申請。當發現現金類資產不足以支付贖回款項或投資變現贖回款將對基
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會在充分評估基金組合資產變現能力、
投資比例變動與基金份額凈值波動的基礎上,審慎接受、確認贖回申請?;鸸?br/>理人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采取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應對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二)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三)延緩支付贖回款項;(四)擺動定價;(五)暫?;鸸乐?;(六)收取短
期贖回費;(七)實施側袋機制;(八)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1)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
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
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
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
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
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
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
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
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
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同時,在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前一
工作日的基金總份額30%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辦理贖回,具體措施見基金合同和
本招募說明書的相關措施約定。
基金管理人會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
期辦理事宜。
2)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如果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
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如果基金管理人采用暫停
接受贖回申請措施,投資者當日的贖回申請會被拒絕。
基金管理人會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
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以及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后重新接受贖回事宜。
此外,當發生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八、暫
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約定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亦有權采取暫停
接受贖回申請的措施。
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如果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
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如果基
金管理人采用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措施,已被受理的贖回申請款項將會在不超過
2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投資者。
此外,當發生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八、暫
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約定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亦有權采取延緩
支付贖回款項的措施。
4)擺動定價: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
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當基金凈申購或凈贖回超出基金凈資產的某
個確定比例時,相應調增或調減基金份額凈值。因此,在大額申購或大額/巨額
贖回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工具,當日申購或贖回申請適用的基
金份額凈值可能會被調增或調減。
5)暫停基金估值: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
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6)收取短期贖回費:本基金對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1.5%
的贖回費,并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7)實施側袋機制:具體請參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詳細了解本
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情形及程序。
當基金管理人采取上述措施時,投資者將面臨申購、贖回被拒絕、贖回申請
被延期辦理、無法及時獲得贖回款項或承擔更高的投資成本等風險。
5、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
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
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
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
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
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
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也不作為特
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
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
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基金業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因此本基金披露
的業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四、策略風險
本基金存在投資策略風險,即本基金的業績表現不一定領先于市場平均水平。
另外,在精選個券的實際操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識、技術、經驗等
因素而影響其對相關信息、經濟形勢和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其精選出的個券的
業績表現不一定持續優于其他證券。
五、其它風險
1、技術風險
計算機、通訊系統、交易網絡等技術保障系統或信息網絡支持出現異常情況,
可能導致基金日常的申購贖回無法按正常時限完成、注冊登記系統癱瘓、核算系
統無法按正常時限顯示產生凈值、基金的投資交易指令無法及時傳輸等風險。
2、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
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3、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機構違約、基金托管人違約等超出基金
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受損。
六、特有風險
1、本基金為可投資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二級債基,本基金投資組
合中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及可轉換債券(不
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占基金資產的5%-20%
(其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
票的比例不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
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因此,在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預期風險水平高于純
債基金。
2、本基金可以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因此本基金
所持有的基金的業績表現、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的
基金業績表現。
本基金可以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的基金,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費,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費,
申購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購費、贖回費(不包括按照相關法規、
基金招募說明書約定應當收取并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銷售服務費等銷售費用,
本基金承擔的相關基金費用可能比普通開放式基金高。
3、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基金時,對于封閉式基金而言,當要賣出基金的時
候,可能會面臨在一定的價格下無法賣出而要降價賣出的風險;對于流通受限基
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參與投資后將在一定的期限
內無法流通。
4、本基金可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國債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基金
資產可能由于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國債期貨頭寸所要求的保證
金而面臨保證金風險。同時,該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另外,
國債期貨在對沖市場風險的使用過程中,基金資產可能因為國債期貨合約與合約
標的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面臨基差風險。
5、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鸸芾砣吮局斏骱涂刂骑L險的原則進
行資產支持證券投資,但仍或面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
險,所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
低、市場利率波動導致證券價格下降,造成基金財產損失。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
規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6、港股通標的股票交易失敗風險:港股通業務試點期間存在每日額度限制。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
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本基金
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7、匯率風險: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
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并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
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
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故本基金投資面臨匯率風險,匯率
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
8、境外市場的風險。
(1)本基金可通過“港股通機制”投資于香港市場,在市場進入、投資額
度、可投資對象、稅務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類限制可能會不斷調
整,這些限制因素的變化可能對本基金進入或退出當地市場造成障礙,從而對投
資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購贖回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2)香港市場交易規則有別于內地A股市場規則,此外,在港股通機制下
參與香港股票投資還將面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1)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香港市場證券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
個股交易價格并無漲跌幅上下限的規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
的股價波動;
2)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只有滬深港三地均為交易
日方可進行港股通交易,因此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
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3)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
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內地證券交易
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內地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
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
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4)投資者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
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
得買入,內地證券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
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
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
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
意愿,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
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
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9、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
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存在不對港股進行投資的可能。
10、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
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流動性風險是指信用衍生品
在交易轉讓過程中,因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手較少,導致難以將其以合理
價格變現的風險。償付風險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續期內,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
環境變化,創設機構可能出現經營情況不佳,或創設機構的現金流與預期出現一
定的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結算的風險。價格波動風險是由于創設機構或所
受保護債券主體,經營情況或利率環境出現變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價格波動
的風險。
11、存托憑證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存托憑證是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
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
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雖然基本相當,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礎證券。投
資于存托憑證可能會面臨由于境內外市場上市交易規則、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股
東權利等差異帶來的相關成本和投資風險。在交易和持有存托憑證過程中需要承
擔的義務及可能受到的限制,應當關注證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
風險、市場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
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
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
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
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
間的匹配檢驗。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的合并
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規定
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行,自決
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
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五、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六、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七、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八、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
規定的最低期限。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一。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二。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以下是主要的服務
內容,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
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交易資料的寄送服務
每次交易結束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應在T+2日后及時通過銷售機構的網點
查詢和打印確認單;在每季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
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意愿,向在該季度內有交易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書面或電子文
件形式寄送季度對賬單;在每年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
人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意愿,對所有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形式寄送
年度對賬單。
二、在線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zofund.com訂制基金信息
資訊、并享受本基金管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的投資報告服務。
三、查詢與咨詢服務
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7×24小時的電話語音服務,基
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長途話
費)的語音系統或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www.zofund.com查詢基金凈值、基金賬
戶信息、基金產品介紹等情況,人工座席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
00)還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周到的人工答疑服務。
四、投訴受理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撥打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9700,400-700-9700(免
長途話費)投訴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的人員及其服務。
五、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通過上述方式
聯系基金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招募說明書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
構的住所,供公眾查閱、復制;也可按工本費購買本招募說明書復印件。投資人
也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進行查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部分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包括:
1.中國證監會準予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文件
2.《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中歐穩健添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6.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文件
二、備查文件的存放地點和投資人查閱方式:
以上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在辦公時間可供免費查閱。
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6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
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
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和登記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
務規則;
(10)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監管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時的更新和
補充,并保證其真實性;
(11)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
并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
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
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
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
并獲得《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或轉換申
請;
(12)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相關權利,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基金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
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經紀商或其他為
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和非交易過戶等業務規則;
(17)在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的前提下,以基金管理人名義直
接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其他基金份額所產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參加本基金
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行使相關投票權利,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8)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
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
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
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因監管機構、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和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顧問要
求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
關資料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
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
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
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24)基金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
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
準的其他費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
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等投
資所需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確?;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
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等投資所需賬
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
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
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監管機構、司法
機關等有權機關及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顧問要求提供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低于法
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
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
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
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基金銷售服務費率、變更收費方式、調
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重大變化;
(5)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br/>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
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
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
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
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
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
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
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定媒介公
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br/>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
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監管
機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
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場開
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
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
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
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召集
人通知的非現場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統。通訊開
會應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現場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
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
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
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
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不與法律法規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網絡、電話
或其他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
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4、在不與法律法規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議
并表決的,授權方式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在
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定程序確定
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
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
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定的須以
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之外,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
符合會議通知中規定的確認投資人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人,表面
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
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在上述規則的前提下,具體規則以召集人發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為
準。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異
議,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br/>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
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代表其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參與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
在遵循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的前提下行使相關投票權利?;鸸?br/>理人需將表決意見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見,并將表決意見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
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
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十一)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
表決條件等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修改導致相關
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
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的合并
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規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行,
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
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五)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六)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七)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八)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
規定的最低期限。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
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
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
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恪守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
責地履行《基金合同》約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
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規定)管轄。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
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查閱。
附件二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8層
法定代表人:竇玉明
成立時間:2006年7月19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6]102號
注冊資本:2.20億元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經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電話:021-6860 960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電話:(010)66105799
傳真:(010)66105798
聯系人:郭明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35,640,625.71萬元
批準設立機關和設立文號:國務院《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
能的決定》(國發[1983]146號)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同業拆借業務;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
承兌、貼現、轉貼現、各類匯兌業務;代理資金清算;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代理銷售業務;代理發行、代理承銷、代理兌付政府債券;代收代付業務;代理
證券投資基金清算業務(銀證轉賬);保險代理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
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務;保管箱服務;發行金融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
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年金托管業務;企業年金受托管理服務;年金賬戶管
理服務;開放式基金的注冊登記、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資信調查、咨詢、見
證業務;貸款承諾;企業、個人財務顧問服務;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
外匯貸款;外幣兌換;出口托收及進口代收;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
外匯擔保;發行、代理發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
代客外匯買賣;外匯金融衍生業務;銀行卡業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
行業務;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
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
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金融債、企業
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
可交換債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等)、資產支持證
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現金、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約
類信用衍生品)、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不包含QDII
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投資范圍包含基金的基金、貨幣市場基
金)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
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
投資比例進行監督。
(1)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的投資資產配置比
例為: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本基金投資組合中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
產及可轉換債券(不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占
基金資產的5%-20%(其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
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持
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
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
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
收申購款等。其中,計入上述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及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
合型基金;
(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憑證
資產占基金資產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遵循以
下投資限制:
1)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投資組合
中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及可轉換債券(不含
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占基金資產的5%-20%(其
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
比例不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
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資的基金份額),其市
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內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含本基金所
投資的基金份額且同一家公司在境內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
過該證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
不受此條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9)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0)本基金不得持有信用保護賣方屬性的信用衍生品,持有的信用衍生品的
名義本金不得超過本基金對應受保護債券面值的100%;
11)本基金投資于同一信用保護賣方的各類信用衍生品的名義本金合計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本基金不得投資于合約類信用衍生品;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10)、11)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應在3個
月之內進行調整;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期
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
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
比例限制;
13)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含封閉運作基金、定期開放基
金等)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
持一致;
15)本基金若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①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15%;
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
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③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④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
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
有關約定;
16)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7)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與境內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18)本基金投資其他基金時,被投資基金的運作期限應當不少于1年,最近
定期報告披露的凈資產應當不低于1億元;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單只基金(ETF聯接基金除外)不超
過被投資基金凈資產的20%,被投資基金凈資產規模以最近定期報告披露的規模
為準;
20)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資不符合上述第19)項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2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
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除上述第2)、10)、11)、13)、14)、
19)項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
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知曉基金托管人投資監督職責的履行受外部數據來源或系統開
發等因素影響,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托管人系統調整預留所需的合理必要時間。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
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持有基金中基金、其他投資范圍包含基金的基金和本基金基金經理管
理的其他基金;
(7)持有具有復雜、衍生品性質的基金份額,包括分級基金和中國證監會
認定的其他基金份額;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
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
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按照取消或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4、基金托管人依據以下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進行監
督。
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應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評估交易
對手資信風險,并自主選擇交易對手?;鹜泄苋税l現基金管理人與銀行間市場
的丙類會員進行債券交易的,可以通過郵件、電話等雙方認可的方式提醒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可行性說明?;鸸芾砣藨_保可行
性說明內容真實、準確、完整?;鹜泄苋瞬粚鸸芾砣颂峁┑目尚行哉f明進
行實質審查?;鸸芾砣送猓浱嵝押蠡鸸芾砣巳詧绦薪灰撞⒃斐苫鹳Y產
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基金管理人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交易時,以DVP(券款對付)的
交易結算方式進行交易。
5、關于銀行存款投資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存款銀行的
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銀行選擇方面的風險?;鸸芾砣藨趯徤髟瓌t評估存
款銀行信用風險并自主選擇存款銀行。因基金管理人違反上述原則給基金造成的
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相關損失由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擔?;鸸芾?br/>人履行先行賠付責任后,有權要求相關責任人進行賠償。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僅限
于督促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行賠付責任。
6、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監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流通受限證券與上文所述的流動性受限資產范圍并不完全一致,包括
由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
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
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3)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
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有關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
制度?;鹜顿Y非公開發行股票,基金管理人還應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
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上述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額
度和投資比例控制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首次執行投資指令之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資料書面發
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鹜泄苋藨谑盏缴?br/>述資料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其他雙方認可的方式確認收到上述資料。
(4)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法規要求的有關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擬發行證券主體的中國證監會批準文件、
發行證券數量、發行價格、鎖定期,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總成本
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證券市值占資產凈值的比例、資金劃付
時間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并應至少于擬執行投資指令
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信息書面發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
行審核。
(5)基金托管人應按照《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
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進行監督,并審核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有關書面信息?;鹜泄苋苏J為上述資料可能導致基金出現風險的,
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就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
充書面說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部門就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出具
的風險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的權利。否則,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執行有關指令。
因拒絕執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報
告中國證監會。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無法達成一致,應及時上報中國證監會請求解決。
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沒有切
實履行監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基金托管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二)投資監督范圍的調整
因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導致本基金投資事項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提前通知
基金托管人,并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更新投資監督范圍。基金管理人知曉基金
托管人投資監督職責的履行受外部數據來源或系統開發等因素影響,基金管理人
應為托管人系統調整預留所需的合理必要時間。
(三)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
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
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四)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及其他運作違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本協議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個工作日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
發出回函,進行解釋或舉證。
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
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擞辛x務要求基金管理人賠償因其違反《基金合同》、
本協議而致使投資者遭受的損失。
對于依據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夠監控的投資指令,
基金托管人發現該投資指令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
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對于必須于估值完成后方可獲知的監控指標或依據交易程序已經成交的投
資指令,基金托管人發現該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
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
答復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
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
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協議約定行使監督權,
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托管人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
戶等投資所需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
無故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以書面
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
形式向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
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協助配合?;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規
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人有義務要
求基金托管人賠償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
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協議約定行使監督權,
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管理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有效指令,不得自
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等
投資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業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獨立核算,確?;鹭敭a的
完整與獨立。
5、對于因基金認(申)購、基金投資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財產,應由基金管
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
達基金托管人處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
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基金托管
人對此不承擔責任。
(二)募集資金的驗證
募集期內銷售機構按銷售與服務代理協議的約定,將認購資金劃入基金管理
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開設的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認購專戶。該賬
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鸸芾砣税凑辗煞ㄒ幍姆聪村X要求,對投資人
及其資金來源履行必要的反洗錢合規審查工作?;鹉技跐M,募集的基金份額
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
規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
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
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有效。驗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的屬于本基金財產的
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資產托管專戶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
當日出具確認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備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定辦理
退款事宜。
(三)基金的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基金或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等監管部門要求的
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資產托管專戶,保管基金的現金資產。該賬戶的開設和
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均需通過基金托管人的資
產托管專戶進行。
資產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br/>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銀行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資產托管專戶的管理應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利率管理等相關監管
法規要求。
(四)基金證券賬戶與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設證券賬戶。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基金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用于證券清算。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br/>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申請并取得進入全國
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交易資格,并代表基金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負責以基金
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
設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托管賬戶和資金結算專戶,并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的債
券的后臺匹配及資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一起負責為基金對外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
場回購主協議,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存款投資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財產開展定期存款等銀行存款投資前,基金管理人應以基金名義開立銀
行存款賬戶,該賬戶僅限向托管賬戶劃撥存款本金及利息資金。開戶時基金管理
人須向存款銀行預留基金托管人印鑒,如基金托管人需變更預留印鑒,基金管理
人應通知并配合存款銀行辦理變更手續。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雙方約定,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辦理開戶、存入、支取、
變更等存款業務所需的經辦人員身份證明信息等材料。如需在存款銀行開通網上
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功能,需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雙方確認同意。
如需停止使用銀行存款賬戶,基金管理人應聯系基金托管人及時辦理銷戶手
續。
(七)其他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在本協議訂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
約定的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務時,如果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和使用,由基金管
理人協助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該賬戶按有關規則使用并管理。
(八)存款證實書等實物證券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交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屬于基
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毀損、滅失,由此
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
制或保管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由存款銀行向基金管理人開具存款證實書,基金管理
人與基金托管人應遵守以下特別約定:
1、基金財產在開展銀行存款投資業務前,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托管人的
要求,提供辦理存款證實書出入庫手續所需的經辦人員身份信息等相關材料。如
基金托管人對相關材料有異議,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辦理并不承擔相應責任,基
金管理人應采取措施核實并更正信息。
2、基金管理人應通知存款銀行及時與基金托管人辦理存款證實書入庫保管
手續。如存款證實書要素與存款協議不符,在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核實更正前,
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導致入庫延
誤的,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書面說明,并采取措施積極推動存款證實
書入庫,在完成入庫前,由存款證實書持有方履行保管責任。
3、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與基金托管人辦理存款證實書出庫手續。
如需提前支取,基金管理人應出具提前支取說明函。如需部分提前支取,應辦理
存款證實書置換,置換后新存款證實書除金額、編號、存款證實書開具日期外,
其他核心要素與原存款證實書一致。
4、存款到期后,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正常辦理存款證實書出
庫手續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與存款銀行的存款協議中就上述情況作出相應安排,
并明確存款銀行應將支取后的存款本息全部劃轉回基金資產托管專戶。
5、如存款證實書因非基金托管人原因出現毀損、滅失,或晚于存款到期日
到達存款行等情形,導致存款無法被按時支取的,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采取補救措
施,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相關責任,但應給予必要配合。存款證實書僅作為存款證
實,不得設立擔?;蛴糜谌魏慰赡軐е麓婵钯Y金損失的其他用途。
(九)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應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
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
通過專人送達、掛號郵寄等安全方式將合同原件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合同原件應
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門,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規
定的最低年限。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
1、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的時間和程序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
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估值日閉市后,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
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
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特殊情況
下,基金管理人可與基金托管人、登記機構協商增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位數,以
維護基金投資人利益?;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
機制。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
計算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
《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資產凈值和
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
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估值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
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發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
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按約定予以公布。
根據《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復核、
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因此,本基金的會計責任
方是基金管理人,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
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
外予以公布。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
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國債期貨合約、其他基金份額、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
應收款項、信用衍生品、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為:
(1)基金估值方法
1)非上市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投資的境內非貨幣市場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
2)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估值
①本基金投資的ETF基金,按所投資ETF估值日的收盤價估值;
②本基金投資的境內上市開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
值估值;
③本基金投資的境內上市定期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
日的收盤價估值。
3)如遇所投資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額凈值、進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無交易
等特殊情況,本基金根據以下原則進行估值:
①以所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估值的,若所投資基金與本基金估值頻率一
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額凈值,按其最新公布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估值;
②以所投資基金的收盤價估值的,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場環
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場環境發生
了重大變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或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
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③如果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間發生分紅除權、折算或拆分,本
基金根據基金份額凈值或收盤價、單位基金份額分紅金額、折算拆分比例、持倉
份額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允價值。
4)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所投資基金按上述第(1)至第(3)項進行估值存在
不公允時,應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術或估值標準確定其公允
價值。
(2)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
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
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響
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
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具體估值
機構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另行協商約定;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于估值日當日提供的估值凈價
進行估值。
5)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
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
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公
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
公允價值。
(3)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
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行股票、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
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
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
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按成本估值。
(5)同一債券或股票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或股票所
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6)本基金投資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
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持有的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的結算價估值。估值當
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
算價估值。
(8)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應利率逐日計提利
息。
(9)估值計算中涉及港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應當以基金估值日中國人民銀
行或其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準。若本基金現行估值匯率不再發布
或發生重大變更,或市場上出現更為公允、更適合本基金的估值匯率時,基金管
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本基金的估值匯率,無需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當日估值價格進行估值,但基金
管理人依法應當承擔的估值責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
估值價格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會計準則》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術確定
公允價值?;鸸芾砣诵璐_保指定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上述估值數據的準確、
公允、完整。
(11)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12)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上述資產或負債
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價值的價格估值。
(13)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
以確?;鸸乐档墓叫?。
(14)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差錯處理
因基金估值錯誤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對
不應由其承擔的責任,有權向過錯人追償。
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由此給
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
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過錯程度
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由于一方當事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另一方當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
仍不能發現該錯誤,進而導致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造成投
資者或基金的損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計算順延錯誤而引起的投資者或基金的損失,由提供錯誤信息的當事人一方負責
賠償。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等第三方機構發送
的數據錯誤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
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
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2)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
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當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凈值信息與基金托管人的計算結果不一致時,相關
各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重新計算核對,如果最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應以基金
管理人的計算結果為準對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損失以及因該交易日基金凈值信息
計算順延錯誤而引起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基金托管人不負賠償責
任。
(四)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
一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
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若雙
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經對賬發現相關各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
查明原因并糾正,保證相關各方平行登錄的賬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
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
人的賬冊為準。
(五)基金招募說明書、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
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
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并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其中基金產品資料概要還需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
網站或營業網點;除重大變更事項外,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
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鸸芾砣嗽诿考径冉Y束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編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中期報
告編制并公告;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年度報告編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有關報
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及
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在季度報告
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
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谝粋€月內完成中期
報告,在中期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到后一個月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谝粋€
半月內完成年度報告,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個半月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相關各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相關各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
準。核對無誤后,由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如果基金管
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
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
會備案。
基金托管人在對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
需蓋章確認或出具相應的復核確認書或進行電子確認,以備有權機構對相關文件
審核時提示。
(六)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基金份額凈值。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
6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必須
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的基金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
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照目前相關規則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保管方式可以采用電子或文檔的形式?;鸱蓊~登記機構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年限。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
每年6月30日、每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
的內容必須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其中每年12月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終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生
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并定期刻成光盤備
份,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年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br/>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應按有關法規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除經友
好協商可以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
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
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繼續忠
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含港澳臺立法)管轄。
八、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的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后的托
管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約定有任何沖突。
2、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發生以下情況,本協議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
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
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二)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
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
進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
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財產安全的職責。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
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
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
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可相應順延。
6、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7、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基金財產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各類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三)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
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
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
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
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四)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
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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