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基金簡稱
基金主代碼
基金運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基金托管人名稱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公告依據
申購起始日
贖回起始日
轉換轉入起始日
轉換轉出起始日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下屬基金份額的基金簡稱
下屬基金份額的交易代碼
該類基金份額是否開放申購、贖回、轉換、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
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ETF發起式聯接
025725
契約型開放式
2025年11月18日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
《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
等
2025年11月25日
2025年11月25日
2025年11月25日
2025年11月25日
2025年11月25日
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ETF發起式聯接A
025725
是
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ETF發起式聯接C
025726
是
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辦理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
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
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人首次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或C類基金份額的最低金額為1.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
購最低金額為1.00元(含申購費);詳情請見當地銷售機構公告。
3.2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收取基金申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本基金A類
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
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申購金額(M)
M<100萬元
100萬元≤M<300萬元
M≥300萬元
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1.00%
0.50%
300元/筆
C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0.0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針對特定投資人(如養老金客戶等)開展費率優惠活動,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
公告。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最
遲在調整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范圍內調整申購費率。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
管理人應在調整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每個交易賬戶最低持有基金份額余額為1份,若某筆贖回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某一類別基金份
額余額少于1份時,該類基金份額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投資人通過銷售機構贖回基金份額時,本基金單筆某一類份額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份,若投資
者單個交易賬戶持有的某類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將不受此限制,但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須
將該類基金份額全部贖回。
各銷售機構在符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單筆贖回申請限制,具體以銷售
機構公布的為準,投資人需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4.2贖回費率
持有基金份額期限(N)
N<7日
N≥7日
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1.50%
0.00%
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1.50%
0.00%
本基金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
取。本基金對持續持有期在7日以內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資產。對于每份申購份
額,持有期指自該基金份額申購確認日至贖回確認日(不含該日)。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贖回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最
遲在調整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范圍內調整贖回費率。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
管理人應在調整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轉換業務
5.1轉換費率
基金轉換費用由轉出基金贖回費和申購費補差兩部分構成,其中:申購費補差具體收取情況,視
每次轉換時的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疝D換費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擔。
5.2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1)業務規則
①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都是該銷售機構代理的同一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冊登記機構處注冊登記的基金。
②前端收費模式的開放式基金只能轉換到前端收費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購費為零的基金視同為
前端收費模式),后端收費模式的基金可以轉換到前端或后端收費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
能與QDII基金進行互轉。
③基金轉換的目標基金份額按新交易計算持有時間?;疝D出視為贖回,轉入視為申購?;?
轉換后可贖回的時間為T+2日。
④基金分紅時再投資的份額可在權益登記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轉換申請。
⑤基金轉換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投資者采用“份額轉換”的原則提交申請。
轉出基金份額必須是可用份額,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2)暫?;疝D換的情形及處理
基金轉換視同為轉出基金的贖回和轉入基金的申購,因此暫?;疝D換適用有關轉出基金和轉
入基金關于暫停或拒絕申購、暫停贖回的有關規定。
出現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已載明并獲中國證監
會批準的特殊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疝D換業務。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可以銷售包括本基金在內的兩只以上(含兩只),且基金注冊登記機構
為同一機構的博時旗下基金的銷售機構。
②轉換業務的收費計算公式及舉例參見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網站的《博時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開放式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轉換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6、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1)適用投資者范圍
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規定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2)申購費率
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的申購費率與普通申購業務的費率相同,見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額
投資者須遵循各銷售機構有關扣款日期的規定,定投金額A類基金份額每次不少于人民幣1.00
元(含1.00元),定投金額C類基金份額每次不少于人民幣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請辦理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投資者須首先開立本公司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
2)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每月實際扣款日即為基金申購申請日,并以該日(T日)的基金份
額凈值為基準計算申購份額。投資者可以從T+2日起通過本定期定額投資計劃辦理網點、致電本公
司客服電話或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其每次申購申請的確認情況。申購份額將在確認成功后直接計
入投資者的基金賬戶。
7、基金銷售機構
7.1場外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機構(含直銷中心及直銷網上交易)。
投資者如需辦理直銷網上交易,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bosera.com參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
銷定期投資業務規則》等辦理相關開戶、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場外非直銷機構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博時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
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
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
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
源證券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財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
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聯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
任公司、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業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
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機構外,其他銷售機構如以后開展上述業務,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銷售機構為
準。各代銷機構可銷售的基金份額類別、可辦理的基金業務類型及其具體業務辦理狀況遵循其各自
規定執行。
8、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規定網
站公告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定
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上述銷售機構業務受理具體情況以代銷機構公告或代銷系統規則為準。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發布在本公司網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國證監
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
券投資基金發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1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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