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協議
基金管理人: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錄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3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4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11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12
六、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1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25
九、基金收益分配...................................................32
十、基金信息披露...................................................33
十一、基金費用.....................................................35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的登記與保管.............................38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39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40
十五、禁止行為.....................................................44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46
十七、違約責任.....................................................49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51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52
二十、其他事項.....................................................53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54
鑒于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
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擔任基金管理
人的資格和能力,擬募集發行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
基金;
鑒于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
并有效存續的銀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擔任基金托管人的
資格和能力;
鑒于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擬擔任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擔任匯泉
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為明確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制訂本托管協議;
除非另有約定,《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中定義的術語在用于本托管協議
時應具有相同的含義;若有抵觸應以基金合同為準,并依其條款解釋。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相關安排見基金
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貢院街1號院1號樓二層206-40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大街168號騰達大廈16層
郵政編碼:100044
法定代表人:孟朝霞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1028
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0468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管理業務、發起設立基金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
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九層
郵政編碼: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時間: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3號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9]1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
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
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
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
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代理資金清算;各類匯兌業務;
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務;貸款承諾;組
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匯借款;發
行、代理發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外匯票據
承兌和貼現;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幣兌換;外匯擔保;資信調查、
咨詢、見證業務;企業、個人財務顧問服務;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
資金存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企業年金托管業務;產業投
資基金托管業務;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托管業務;代理
開放式基金業務;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業務;金融衍生產
品交易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
務;保險兼業代理業務。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
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下簡稱“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定制訂。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之間在基金財產
的保管、投資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督等相
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
金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四)解釋
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本協議所使用的所有術語與基金合同的相應
術語具有相同含義。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
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
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
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督,對
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
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
機構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的純債部分、資產
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
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現金以及法律法規
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
關規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
換債券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并可依據屆時有效的法
律法規適時合理地調整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
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基金保留的現金或投
資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
的5%,本基金所指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
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融資比例進行監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
進行監督: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后,基金保留的現金或投資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
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
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
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
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
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
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
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評級為AA+以上(含AA+)的資產支持證
券?;鸪钟匈Y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
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
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在任何交易日
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個交
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
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12)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
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3)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
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
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
投資限制。
除上述(2)、(9)、(12)、(13)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
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
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
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
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
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
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
后的規定為準。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
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
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
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組合限制等約
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機制的具體規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執行。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本協議第十五條第(十一)項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
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并以雙方約定的方式提交,
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
有責任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聯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更新該名
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及
時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督流
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進行關聯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
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承銷
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
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范利益
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
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予以披
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
進行審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鸸芾砣藨诨鹜?
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
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
金托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
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
名單進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
市場交易對手名單,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在與交易對手發生交
易前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鸸芾砣耸盏交鹜泄苋藭娲_認后,
被確認調整的名單開始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
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投資運作之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
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手?;鸸芾砣素撠煂灰?
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易,基金托管
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但不承擔
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現基金管理人
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
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
合同的約定,建立投資制度、審慎選擇存款銀行,做好風險控制;并
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關業務辦理。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
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
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績表現
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相應責任,并
將在發現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七)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
投資運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
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酵ㄖ髴谙乱还ぷ魅涨凹皶r核對并以書
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
舉證,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
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
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税l現基金管理
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
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
中國證監會。
(八)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書
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
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
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
料和制度等。
(九)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
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
證監會?;鸸芾砣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
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
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
會。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
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
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
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
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
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
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
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
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
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
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
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
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
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
證監會?;鹜泄苋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
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
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
會。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依據合法程
序作出的合法合規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
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
投資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
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
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
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
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
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相應責任,但應
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7、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
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
業銀行開設的基金認購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
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
規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
立的基金托管資金賬戶,同時在規定時間內,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
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
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
管理人按規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負責由指定人員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
設本基金的資金賬戶,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
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
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
收取申購款,均需通過本基金的資金賬戶進行。
3、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
的需要?;鹜泄苋撕突鸸芾砣瞬坏眉俳璞净鸬拿x開立任何其
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
規定。
5、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
管人專用賬戶辦理基金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基金開立基
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
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
動。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執行。
4、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開戶回執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
戶資產的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在本托管協議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
投資業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定開設、使用并
管理;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
設、使用的規定。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以
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
券的結算?;鸸芾砣舜砘鸷炗喨珖y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
協議。
(六)期貨的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開立期貨結算賬戶、期貨資金賬戶,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獲取交易編碼。期貨結算賬戶名稱、期貨資金
賬戶名稱及交易編碼對應名稱應按照有關規定設立。
基金托管人已取得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資格,基金管理人授權基
金托管人辦理相關銀期轉賬業務。
(七)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
合同的規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開立。新賬戶按有關
規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
其規定辦理。
(八)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
基金托管人負責妥善保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
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
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
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托管人以外
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九)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
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
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
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
他款項收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基金名下
的資金往來等有關事項?;鸸芾砣税l送指令應采用電子指令或傳真
或雙方共同確認的方式。
(一)電子指令方式總體約定
1、基金管理人通過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管理系統客戶端或其
他雙方認可的方式發送電子指令,或基金管理人通過調用基金托管人
提供的數據接口發送電子指令。
2、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客戶證書,基金管理人認可使
用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辦理相關業務,不會否認其向基金托管人發出
的電子指令的效力。凡同時通過客戶證書和密碼認證的電子指令,均
視作基金管理人所為,由此導致的相應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3、基金管理人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在安全的環境中使用客戶
端,采取及時更新防病毒軟件、安裝系統安全補丁等合理措施;設置
安全性較高的密碼,避免使用簡單密碼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碼等;
妥善保管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如發生客戶證書被盜用、密碼泄露等
情況,應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進行證書變更和密碼重置,在證書變更
和密碼重置之前造成的相應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應
積極協助基金管理人處理相關事宜。
當電子指令無法正常發送時,雙方按傳真方式或雙方共同確認的
其他方式辦理相關業務。
(二)基金管理人對傳真方式發送指令人員的書面授權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專人、專用傳真號碼向基金托管人發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書面授權文件,該文件中應含
有基金管理人預留印鑒,該預留印鑒為基金托管人確定基金管理人所
發送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唯一依據?;鸸芾砣讼蚧鹜泄苋税l送授權
文件后,應及時電話確認,以保證基金托管人及時查收。
3、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權文件的傳真件并經基金管理人電話確認
后,授權文件即生效?;鸸芾砣藨诎l送傳真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授
權文件原件送達基金托管人,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授權文件原件和傳
真件不一致,以傳真件為準。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權文件負有保密義務,其內容不
得向被授權人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規規定或
有權機關要求的除外。
(三)指令的內容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贖回、分紅付款指令、銀行間業務劃款
指令)以及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發給基金托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款項事由、支付時間、
到賬時間、金額、賬戶資料等,并加蓋預留印鑒。
(四)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的時間和程序
1、指令的發送與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在其合法的經營
權限和交易權限內發送指令。
基金管理人通過電子指令方式發送指令后,指令狀態將變成“托
管行已接收”或“托管行處理中”。上述指令狀態改變時間視為指令
到達基金托管人時間。基金管理人在發送指令后,應及時查詢指令狀
態,發現未發送成功或指令狀態有誤,應立即與基金托管人聯系共同
解決?;鹜泄苋送ㄟ^客戶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銀行間成交單信息、
基金申贖款信息以及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交易單元傭金等
應付款信息?;鸸芾砣藨獙Ω鶕鲜鲂畔⑸傻碾娮又噶钸M行核對
或確認,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于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額錯誤
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通過傳真方式發送加蓋預留印鑒的指令后,應及時以
電話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認?;鹜泄苋酥付▽H私邮栈鸸芾砣说?
指令,答復基金管理人的確認電話。指令到達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
管人應指定專人根據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授權文件進行表面一致性審
查,及時審慎驗證有關內容及印鑒,基金托管人對指令的真實性不承
擔責任。如有疑問必須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發送指令時,應為基金托管人執行指令留出至少2
個工作小時;對于未預留足夠時間的指令,基金托管人盡力執行。由
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的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劃款時
間,未準備足夠資金,致使資金未能及時到賬所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應積極協助處理。
2、指令的執行
基金托管人對指令驗證后,應及時執行。
基金管理人應確?;鹜泄苋嗽趫绦兄噶顣r,基金托管資金賬戶
有足夠的資金余額,否則基金托管人可不予執行,但應及時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協助處理,由基金管理人審核、查明原因,確認此交易指令
無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因未執行該指令造成損失的責任。
對于發送時資金不足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權不予執行,但應及
時以雙方認可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確認該指令不予取
消的,以資金備足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的時間視為指令收到時間,因賬
戶資金余額不足導致的投資損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五)基金管理人發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發現指令錯誤,應及時提示基金管理人改正后再予以
執行,若由此造成的延誤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六)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暫緩、拒絕執行指令的情形和處
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
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視情況暫緩或拒絕執行,
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
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
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七)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執行的處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執行或錯誤執行基金管理人指
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應在發現后,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彌補,
給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對由此造成的
直接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八)授權通知的變更
1、基金管理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應當提前至少三個
工作日電話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書面的變更授權通知
文件,在加蓋公章后以傳真方式或以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發送給基金
托管人,同時以電話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認。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在基
金托管人收到相關文件傳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電話確認時生效?;?
管理人在此后三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
人。若原件與傳真件不一致,以傳真件為準。
2、基金托管人更改接收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及聯系方式,應至
少提前1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發送基金管理人?;鹜泄苋烁慕邮?
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及聯系方式自基金管理人電話確認后生效。
(九)其他事項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時,應對指令的要素是否齊全、印鑒是
否與預留的授權文件內容相符進行表面一致性檢查,如發現問題,應
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2、除因其自身原因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負賠償責任外,基
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基金管理人指令而引起的
可能發生的相應損失,均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選擇代理證券、期貨買賣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
基金管理人應設計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標準和
程序。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使
用其交易單元作為基金的交易單元?;鸸芾砣撕捅贿x中的證券經營
機構簽訂交易單元租用協議,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金管理人應根據有關規定,在基金的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將所選證
券經營機構的有關情況、基金通過該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成交量、
回購成交量和支付的傭金等予以披露,并將上述情況及基金專用交易
單元號、傭金費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或雙
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關法律法規或交易規則的修
改帶來的變化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交易規則為準。
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期貨交易的期貨經紀機構,并與
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其他事宜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相關
規定執行,若無明確規定的,可參照有關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紀機構選
擇的規則執行。
(二)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清算與交割
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買賣證券的清算交收。資金匯劃由基金托管
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結果具體辦理。
如果因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應
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賠償基金的損失;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
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單元,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數據不完整,造成清
算差錯的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
要單獨結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如果由
于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交易規則的規定進行超買、超賣,或管
理人管理的資產出現欠庫、應付資金不足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資清算困
難和風險,基金托管人發現后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交易日(T日)日終管理人應保證其管理的各托管資產資金賬戶
有足夠的資金可按時完成T+1日的資金交收。若托管資產資金賬戶T
日無法滿足T+1日交收要求時,對于托管人采用固定比例最低備付金
計收方式的,管理人應于T+1日11:00前補足金額。對于托管人采用
差異化最低備付金比例計收方式的,管理人應最晚于T+1日8:30前
補足金額,確保托管人及時完成清算交收。
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托管人在執行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劃款指
令時,基金托管資金賬戶或資金交收賬戶上有充足的資金。基金的資
金頭寸不足時,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劃款指令,但
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诎l送劃款指令時應充分考慮基
金托管人的劃款處理時間。在基金資金頭寸充足的情況下,基金托管
人對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本協議的指令不得拖延
或拒絕執行。
2、交易記錄、資金和證券賬目核對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按規定對外
披露凈值之前,必須保證當天所有實際交易記錄與基金會計賬簿上的
交易記錄完全一致。如果實際交易記錄與會計賬簿記錄不一致,造成
基金會計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資金賬目的核對
資金賬目按日核實,賬實相符。
(3)證券賬目的核對
基金托管人應按時核對證券賬戶中的種類和數量,確保每日交易
結束后證券賬戶中證券的種類和數量與基金會計賬簿中的記載一致。
(4)實物券賬目
實物券賬目,每月月末相關各方進行賬實核對。
(三)基金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處理的基本規定
1、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及轉換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登記機構負責。
2、基金管理人應將每個開放日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
數據傳送給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藨獙鬟f的申購、贖回、轉換開
放式基金的數據真實性負責。
3、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其委托的登記機構必須于每個工作日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前一開放日上述有關數據,并保證相關數據的準
確、完整。
4、登記機構應通過與基金托管人建立的系統發送有關數據,如因
各種原因,該系統無法正常發送,雙方可協商解決處理方式。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的數據,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保存。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登記業務,上述事宜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6、關于清算專用賬戶的設立和管理
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資金匯劃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開立資
金清算的專用賬戶,該賬戶由登記機構管理。
(四)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和基金轉換的資金清算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收款,基金管理人最晚不遲于款項交收日當
日15:00前將資金劃往資產托管專戶。
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查收資金是否到賬,對于未準時到賬的資金,
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劃付,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付款,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及時進行劃付。如果指令接收時,賬戶余額不足支付,以賬戶足額時
間為指令接收時間。因基金托管資金賬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
托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基金管理
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款義務。
(五)關于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應當按照本部分的規定或其他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雙方書面共同確認的方式執行。
(六)基金融資
如本基金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融資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融資
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復核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凈資產值。
基金份額凈值是指基金資產凈值除以基金份額總數后得到的基
金份額的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估值日閉市后,該
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鸸芾砣?
可以設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
每個估值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定公
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
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
依據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同業存單、國債
期貨、資產支持證券、其他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1)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基金合同
另有規定的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
品種當日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2)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基金合同另
有規定的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
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價格或推薦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
記日至實際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
種的唯一估值價格或推薦估值價格,同時應充分考慮發行人的信用風
險變化對公允價值的影響?;厥鄣怯浧诮刂谷眨ê斎眨┖笪葱惺够?
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3)對于發行人已破產、發行人未能按時足額償付本金或利息,
或者有其它可靠信息表明本金或利息無法按時足額償付的債券投資
品種,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可在提供推薦價格的同時提供價格區
間作為公允價值的參考范圍以及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相關
提示。基金管理人在與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采用價格區間中的數據
作為該債券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
(2)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
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3)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
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4)本基金投資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
提供的估值價格估值。
(5)存款的估值方法:
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議或合同利率
逐日確認利息收入。
(6)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
的市場分別估值。
(7)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8)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上述
資產或負債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
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9)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
定價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
(10)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另有強制規定的,
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
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3、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項進行估值時,所
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
差錯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基金份額凈值出現錯誤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
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該
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報中國證監會;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0%時,基金管
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當發生凈值計
算錯誤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處
理份額凈值錯誤。
(2)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
失需要進行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
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
的會計問題,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
按基金會計責任方的建議執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
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
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合理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
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凈值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
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基
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過
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
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
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
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
贖回金額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復核程序后仍不能發現該錯誤,
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
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及第三方估值基準
服務機構等機構發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于其他不可
抗力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
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
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
凈值計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
理。如果行業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四)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
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
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
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鸸?
理人獨立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
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并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計
報告。月度報表的編制,基金管理人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
成;招募說明書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季度報告應在
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中期報告
在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后兩個月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年度報告在會
計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鸷贤Р蛔?個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后提供給基金托管
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應在3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
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谥衅趫蟾嫱瓿僧斎?,
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30日內
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谀甓葓?
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
后45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
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
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
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
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托管業
務專用章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務專用章的復核意見書,雙方各自留存
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布公告之日之前就
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布公告,
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八)在有需要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績
比較基準的基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九、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定將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按基金份額進
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月可進行一次
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具體
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
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
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紅利再投資方式免收再投資的費用;紅利再投資所形成的基金份額按
原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鎖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
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供分
配利潤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
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
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應按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進
行信息披露,擬公開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保密。除按《基
金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運作中產生的信息以及從對方獲得
的業務信息應予保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為合法履行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
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所必要之外,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
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并且應當將保密信息限制在為履行前述義務而需
要了解該保密信息的職員范圍之內。但是,如下情況不應視為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違反保密義務: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導致保密信息被披露、
泄露或公開;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為遵守和服從法院判決或裁定、仲
裁裁決或中國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的命令、決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
開。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托管協議、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凈
值信息、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
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以及臨時報告、澄清公告、清算
報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投
資資產支持證券的相關公告、投資于國債期貨的信息披露、中國證監
會規定的其他信息?;鹉甓葓蟾嫘杞浄稀吨腥A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露
程序
1、職責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應以保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利益為宗旨,誠實信用,嚴守秘密?;鸸芾砣素撠熮k理與基
金有關的信息披露事宜,對于本章第(二)條規定的應由基金托管人
復核的事項,應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規定媒介披露。根據法律法規應由基金托管人公
開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將通過規定媒介公開披露。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
基金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
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3)發生暫停估值的情形;
(4)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2、程序
按有關規定須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
起草、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發生基金合同中規
定需要披露的事項時,按基金合同規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十一、基金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
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二)基金托管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基金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0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05%年費
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三)銷售服務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
務費年費率為0.20%,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
提。
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四)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基金的開戶
費用、賬戶維護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
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
可以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募集期間的律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
產中列支?;鸸芾砣伺c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
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
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鸷贤暗南嚓P費用,包括但不限
于驗資費、會計師和律師費、信息披露費等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六)本基金運作前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管理人墊付,運作后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日起
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七)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基金銷售服務費的復核程序、
支付方式和時間
1、復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計提的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基金
銷售服務費等,根據本托管協議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復核。
2、支付方式和時間
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根
據雙方核對一致的數據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劃
付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
支付給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
人核對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八)違規處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運作辦
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從基金財產中列支費用時,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
金管理人予以說明解釋,如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
絕支付。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
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持有
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
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托管人有權依據合法正當理由要求基金管理人
提供任意一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管理
人應及時提供,無合理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
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
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
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
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要求的最低期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
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
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
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一)檔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應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
其他相關資料?;鹜泄苋藨4婊鹜泄軜I務活動的記錄、賬冊、
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鸸芾砣撕突鹜泄苋硕紤敯匆幎ǖ钠谙?
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二)合同檔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相關的重大合同文本后,應及時
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將合同
文本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
(三)變更與協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生變更,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助
變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應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基金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承擔保密義務并保存
不低于法律法規要求的最低期限。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1)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資格的;
(2)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3)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4)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臨時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計持有
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
提名人選。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選由臨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的人選構成;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6個
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含2/3)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
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臨時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10%)
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中國證監會根據《基金法》的規定,
從提名人選中擇優指定臨時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基金托管人、
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均不
提名的,由中國證監會指定臨時基金管理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決議須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換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
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6)交接與責任劃分:原任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原任基金
管理人應當妥善保管基金管理業務資料,及時向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
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管理業務的移交手續,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接收。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應與基
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和凈值;原任基金管理人、臨時基金管理
人、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對各自履職行為依法承擔責任;
(7)審計:原任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
定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
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審計
費用在基金財產中列支;
(8)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
管理人要求,應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任基金管理人有
關的名稱字樣。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1、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
(1)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資格的;
(2)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4)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
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
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6個
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含2/3)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
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
會指定臨時基金托管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決議須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換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
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6)交接與責任劃分:原任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
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務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
務的移交手續,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臨時基金托管人應當及時接收。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人應與基金管理人核對基金資產總
值和凈值;原任基金托管人、臨時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應對
各自履職行為依法承擔責任;
(7)審計:原任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
定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
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審計
費用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3、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由單獨或
合計持有基金總份額10%(含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新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分別按上述程序進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應在更換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聯合公告。
(三)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業務,或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務前,
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應繼續履行相關職責,并保證不做
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
基金托管人在繼續履行相關職責期間,仍有權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收
取基金管理費或基金托管費。
十五、禁止行為
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
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鹜?
管人不公平地對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
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
或者承擔損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對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
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出投
資指令和付款指令,或違規向基金托管人發出指令。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不獨立,其高
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相互兼職。
(十)基金托管人私自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根據基金管理人的
合法指令、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的規定進行處分的除外。
(十一)基金財產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
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性規定的,如適
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不受上述相關
限制或按照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十二)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以及依照法律、
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從事的其他行為。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
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
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
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
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
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
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
行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
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
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
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編制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8)公告基金清算報告;
(9)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
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
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5、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
有人。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
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
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
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
規規定的期限。
十七、違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
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
《基金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約定,給基
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
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
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損失的賠償,僅限于直接損失。
(三)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
進行賠償;給基金資產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另一方
當事人有權利及義務代表基金向違約方追償。如發生下列情況,當事
人免責: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
證監會的規定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原則行使或不行使
其投資權造成的損失等。
(四)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
必要的措施,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進一
步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非違約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
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五)違約行為雖已發生,但本托管協議能夠繼續履行的,在最
大限度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因履行本協議而
被起訴,另一方應提供合理的必要支持。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業務出
現差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
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基金財產或基金投
資者損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
解決,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應當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
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
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
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
各自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
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含港澳臺
地區法律)并從其解釋。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
雙方對托管協議的效力約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基金募集注冊時提交的托
管協議草案,應經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協議當事人雙方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意見修改托管
協議草案。托管協議以中國證監會注冊的文本為正式文本。
(二)托管協議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該基金財產清算報告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托管協議自生效之日對托管協議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
束力。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上報有關監管部門
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其他事項
除本協議有明確定義外,本協議的用語定義適用基金合同的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當事人依據基金合同、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協商辦
理。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簽訂地、簽訂日
(本頁無正文,為《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協議》簽字頁)
基金管理人: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北京
簽訂日:年月日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北京
簽訂日:年月日

匯泉安悅9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