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協議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目錄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4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6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7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17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18
六、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2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5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29
九、基金收益分配...............................................37
十、基金信息披露...............................................38
十一、基金費用.................................................40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47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48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49
十五、禁止行為.................................................52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54
十七、違約責任.................................................56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57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58
二十、其他事項.................................................58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58
鑒于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
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擔任基金
管理人的資格和能力,擬募集發行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
金;
鑒于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
并有效存續的銀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擔任基金托管人
的資格和能力;
鑒于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擬擔任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
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擔任易方
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為明確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制訂本托管協議;
除非另有約定,《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中定義的術語在用于本托管協議時應
具有相同的含義;若有抵觸應以基金合同為準,并依其條款解釋。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法定代表人:吳欣榮
設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監基金字[2001]4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3,244.2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4008818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九層
郵政編碼: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時間: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3號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9]1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
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
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
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
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代理資金清算;各
類匯兌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務;
貸款承諾;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
外匯借款;發行、代理發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
證券;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幣兌換;外
匯擔保;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企業、個人財務顧問服務;
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企
業年金托管業務;產業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
內證券投資托管業務;代理開放式基金業務;電話銀行、手機銀行、
網上銀行業務;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
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保險兼業代理業務。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
“《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下簡稱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制訂。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之間在基金財產
的保管、投資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督等
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鹭敭a的安全,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
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
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
提供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
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
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
科創板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
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香港證券市場股票(簡稱“港股
通股票”)、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
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
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
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
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
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
60%-95%(其中港股通股票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投資于消費主
題相關股票的資產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資
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
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
定執行。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融資比例進行監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
限進行監督:
1、本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其中港股通
股票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投資于消費主題相關股票的資產不低
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
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
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
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
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
計計算),不超過該證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
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
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資于
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合計規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
持證券?;鸪钟匈Y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
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
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
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開放式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資
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
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2、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
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3、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
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
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4、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合
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
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
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在任何交
易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
市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
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
約定;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
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
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16、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在任何交
易日日終,本基金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
產凈值的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
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
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
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
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7、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
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0%;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
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則認可的可沖
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8、基金參與融資業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融資買
入股票與其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19、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
執行,與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0、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
投資限制。
除上述2、9、10、12、13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
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
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或監
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屆時按最新規定執行。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
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
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
資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本協議第十五條第(十一)項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
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并以雙方約定的方式提
交,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
管理人有責任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聯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
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送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應及時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
遵循了監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進行關聯交易,并造成基金資
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會
報告。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
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
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
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
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
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
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組合限制、禁止行為規定或從事
關聯交易的條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關限制。法律法規或監管
部門對上述組合限制、禁止行為規定或從事關聯交易的條件和要求
進行變更的,本基金可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
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依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規定直接對基金合同
進行變更,該變更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鸸芾砣藨诨?
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
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
式?;鹜泄苋吮O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
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鸸芾砣丝梢悦堪肽陮︺y行間債券市場
交易對手名單進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
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在與交
易對手發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鸸芾?
人收到基金托管人書面確認后,被確認調整的名單開始生效,新名
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
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
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
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但不承擔交易對手不履行合
同造成的損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
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如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
對手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手。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
金合同的約定,建立投資制度、審慎選擇存款銀行,做好風險控制;
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關業務辦理。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證監會的規
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凈值信息計算、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
格、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
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績表現
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并將在發現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
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
規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
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
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
流通受限證券。
3、在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
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案等規章制度?;?
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流動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
比例,并在風險控制制度中明確具體比例,避免基金出現流動性風
險。上述規章制度須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上述規章制度經董
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將上述規章制度以及董事會批準上
述規章制度的決議提交給基金托管人。
4、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提前向基金托管人
提供有關流通受限證券的相關信息,具體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
件(如有):
擬發行數量、定價依據、監管機構的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基
金管理人與承銷商簽訂的銷售協議復印件、繳款通知書、基金擬認
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劃款賬號、劃款金額、劃款時間文件等。
基金管理人應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監督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過程中,
如認為因市場出現劇烈變化導致基金管理人的具體投資行為可能對
基金財產造成較大風險,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對該風險
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充和整改,并做出書面說明。否則,基金
托管人經事先書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執行其有關指令。因
拒絕執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并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
6、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
下,并確?;鹜泄苋四軌蛘2樵?。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受
限證券登記存管問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或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
保管基金財產的責任與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基金托管人報送相關
數據或者報送了虛假的數據,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職責
的,基金管理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據
基金合同及本協議履行職責外,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產生的損失,
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協議履行監督職責后不承擔上述損失。
(八)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
投資運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
的監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
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
釋或舉證,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
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
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托管人發
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
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
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
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
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
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
中國證監會?;鸸芾砣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
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
情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
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
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
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凈值信息、根據基金
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
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
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
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
其他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
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
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
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
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
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
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
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
中國證監會?;鹜泄苋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
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
情節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
中國證監會。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依據合法
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規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
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
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
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如基金托管人無法從公
開信息或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書面資料中獲取到賬日期信息的,應由
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
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托管人
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
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的資金應存于基金認購專戶。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
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
等有關規定后,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應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
基金托管資金賬戶,同時在規定時間內,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
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
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
金管理人按規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本基金的資
金賬戶,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
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
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
購款,均需通過本基金的資金賬戶進行。
3、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
的需要?;鹜泄苋撕突鸸芾砣瞬坏眉俳璞净鸬拿x開立任何
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
活動。
4、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
規定。
5、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
管人專用賬戶辦理基金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基金開立基
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
要?;鹜泄苋撕突鸸芾砣瞬坏贸鼋杌蛭唇泴Ψ酵馍米赞D讓基
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
外的活動。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
助。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
執行。
4、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開戶回執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
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在本托管協議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
的投資業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定開設、使
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遵守上述關于
賬戶開設、使用的規定。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
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
市場債券的結算。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
券回購主協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
金合同的規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開立。新賬戶按
有關規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
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妥善保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
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
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
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托管人對托管人
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
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
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
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
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六、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
他款項收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基金名
下的資金往來等有關事項。基金管理人發送指令應采用電子指令或
傳真或雙方共同確認的方式。
(一)電子指令方式總體約定
1、基金管理人通過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管理系統客戶端發送
電子指令,或基金管理人通過調用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數據接口發送
電子指令。
2、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客戶證書,基金管理人認可使
用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辦理相關業務,不會否認其向基金托管人發
出的電子指令的效力。凡同時通過客戶證書和密碼認證的電子指令,
均視作基金管理人所為,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3、基金管理人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在安全的環境中使用客戶
端,采取及時更新防病毒軟件、安裝系統安全補丁等合理措施;設
置安全性較高的密碼,避免使用簡單密碼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碼
等;妥善保管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如發生客戶證書被盜用、密碼
泄露等情況,應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進行證書變更和密碼重置,在
證書變更和密碼重置之前造成的一切后果,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當電子指令無法正常發送時,雙方按傳真方式辦理相關業務。
(二)基金管理人對發送指令人員的書面授權
1、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書面授權文件,該文件中應
含有基金管理人預留印鑒,該預留印鑒為托管人確定管理人所發送
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唯一依據。基金管理人向托管人發送授權文件后,
應及時電話確認,以保證托管人及時查收。
2、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權文件并經基金管理人電話確認后,授權
文件即生效。基金管理人應于以后十個工作日內將授權文件原件送
達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權文件負有保密義務,其內容
不得向被授權人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漏。
(三)指令的內容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贖回、分紅付款指令、銀行間業務劃
款指令)以及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發給基金托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款項事由、支付時
間、到賬時間、金額、賬戶資料等,并加蓋預留印鑒。
(四)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的時間和程序
1、指令的發送與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在其合法的經
營權限和交易權限內發送指令。
基金管理人通過電子指令方式發送指令后,指令狀態將變成
“托管行已接收”或“托管行處理中”。上述指令狀態改變時間視
為指令到達基金托管人時間?;鸸芾砣嗽诎l送指令后,應及時查
詢指令狀態,發現未發送成功或指令狀態有誤,應立即與基金托管
人聯系共同解決。
基金管理人通過傳真方式或雙方共同確認的方式發送加蓋預留
印鑒的指令后,應及時以電話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認?;鹜泄苋?
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答復基金管理人的確認電話。指
令到達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應指定專人根據基金管理人提供
的授權文件進行表面一致性審查,及時審慎驗證有關內容及印鑒,
基金托管人對指令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如有疑問必須及時通知基
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發送指令時,應為基金托管人執行指令留出至少2
個工作小時。由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的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
出足夠的劃款時間,未準備足夠資金,致使資金未能及時到賬所造
成的損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2、指令的執行
基金托管人對指令驗證后,應及時執行。
基金管理人應確?;鹜泄苋嗽趫绦兄噶顣r,基金托管資金賬
戶有足夠的資金余額,否則基金托管人可不予執行,但應及時通知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審核、查明原因,確認此交易指令無效,
在及時通知后,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因未執行該指令造成損失的責任。
對于申購新股等時效性要求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必須及時將
指令發送至托管人,為托管人預留充足的指令處理時間。
對于執行時資金不足的指令,托管人有權不予執行,基金管理
人確認該指令不予取消的,以資金備足并通知托管人的時間視為指
令收到時間,因賬戶資金余額不足導致的投資損失不由托管人承擔。
(五)基金管理人發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發現指令錯誤,提示基金管理人改正后再予以執行,
若由此造成的延誤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六)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暫緩、拒絕執行指令的情形和
處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
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及時通知
基金管理人。
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
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
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七)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執行的處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執行或錯誤執行基金管理人指
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應在發現后,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彌
補,給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對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負
賠償責任。
(八)授權通知的變更
1、基金管理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應當提前至少三
個工作日電話通知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诵杼峁娴淖兏跈?
通知文件,在加蓋公章后以雙方約定的方式發送給基金托管人,同
時以電話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認。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
收到相關文件和基金管理人的電話確認時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
十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及聯系方式,應
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以雙方約定的方式發送基金管理人?;鹜泄?
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及聯系方式自基金管理人電話確
認后生效。
(九)其他事項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時,應對指令的要素是否齊全、印鑒
是否與預留的授權文件內容相符進行表面一致性檢查,如發現問題,
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2、除因其自身原因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負賠償責任外,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基金管理人指令而引
起的任何可能發生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
基金管理人應設計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標準和
程序。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
使用其交易單元作為基金的交易單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選中的證券
經營機構簽訂委托協議,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將基金專用交易單元號、傭金費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變更
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關法律法規或交易規則
的修改帶來的變化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交易規則為準。
(二)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清算與交割
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買賣證券的清算交收。資金匯劃由基金托
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結果具體辦理。
如果因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
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賠償基金的損失;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
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單元,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數據不完整,
造成清算差錯的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未事
先通知需要單獨結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交易規則的規定進行超買、
超賣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資清算困難和風險,基金托管人發現后應立
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解決,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
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交易日(T日)日終,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托管資產資金賬戶
有足夠的資金可按時完成T+1日的資金交收。若基金托管資產資金
賬戶T日無法滿足T+1日交收要求時,對于基金托管人采用固定比
例最低備付金計收方式的,基金管理人應于T+1日11:00前補足金
額。對于基金托管人采用差異化最低備付金比例計收方式的,基金
管理人應最晚于T+1日8:30前補足金額,確?;鹜泄苋思皶r完
成清算交收?;鹜泄苋嗽谧兏畹蛡涓督鸨壤嬍辗绞角?應及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托管人在執行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劃款指
令時,基金托管資金賬戶或資金交收賬戶上有充足的資金?;鸬?
資金頭寸不足時,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劃款指令,
但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诎l送劃款指令時應充分考
慮基金托管人的劃款處理時間。在基金資金頭寸充足的情況下,基
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本協議的指令不
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2、交易記錄、資金和證券賬目核對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每日對外
披露凈值之前,必須保證當天所有實際交易記錄與基金會計賬簿上
的交易記錄完全一致。如果實際交易記錄與會計賬簿記錄不一致,
造成基金會計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
人承擔。
(2)資金賬目的核對
資金賬目按日核實,賬實相符。
(3)證券賬目的核對
基金托管人應按時核對證券賬戶中的種類和數量,確保每日交
易結束后證券賬戶中證券的種類和數量與基金會計賬簿中的記載一
致。
(4)實物券賬目
實物券賬目,每月月末相關各方進行賬實核對。
(三)基金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處理的基本規定
1、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及轉換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注冊登記機構負責。
2、基金管理人應將每個開放日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
的數據傳送給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藨獙鬟f的申購、贖回、轉
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真實性負責。
3、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其委托的注冊登記機構必須于每個工作日
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發送開放日上述有關數據,并保證相關數據的
準確、完整。
4、注冊登記機構應通過與基金托管人建立的系統發送有關數據,
如因各種原因,該系統無法正常發送,雙方可協商解決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的數據,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保存。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上
述事宜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6、關于清算專用賬戶的設立和管理
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資金匯劃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開立
資金清算的專用賬戶,該賬戶由注冊登記機構管理。
(四)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和基金轉換的資金清算
基金托管賬戶與“基金清算賬戶”間的資金結算遵循“全額清
算、凈額交收”的原則,每日按照托管賬戶應收資金與應付資金的
差額來確定托管賬戶凈應收額或凈應付額,以此確定資金交收額。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收款,基金管理人將資金劃往資產托管專
戶。
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查收資金是否到賬,對于未準時到賬的資金,
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劃付,因基金管理人過錯產生的責任應由基
金管理人承擔。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付款,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
令及時進行劃付。如果指令接收時,賬戶余額不足支付,以賬戶足
額時間為指令接收時間。因基金托管資金賬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
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
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款義務。
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
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
處理。
(五)基金融資
如本基金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融資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融
資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復核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凈資產值。
基金份額凈值是指基金資產凈值除以基金份額總數后得到的基
金份額的資產凈值?;鸱蓊~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
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國家另有規
定的,從其規定。
每個估值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基金份額凈
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
依據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
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
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
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
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
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
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3)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
發行股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
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未上市、回購
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
確定公允價值。
(3)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
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進行
估值。
(4)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
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
推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
登記日至實際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
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厥鄣怯浧诮刂谷?
(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5)對于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等有
活躍市場的含轉股權的債券,實行全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收盤
價作為估值全價;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收盤價并加計每
百元稅前應計利息作為估值全價。
(6)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
種,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7)期貨合約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
結算價估值。
(8)本基金投資期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的規定
估值。
(9)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和
行業協會的相關規定進行估值。
(10)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
股票執行。
(11)匯率
如本基金投資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境外證券
市場上市的股票,涉及相關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匯率來源詳見招
募說明書。
(12)稅收
對于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和基金投資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涉及的境外交易場所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定應交納的各項稅金,本
基金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估值;對于因稅收規定調整或其他原
因導致基金實際交納稅金與估算的應交稅金有差異的,基金將在相
關稅金調整日或實際支付日進行相應的估值調整。
(13)如有充分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
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
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4)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
動定價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
(15)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
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
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
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
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
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差錯時,
視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基金份額凈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
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
一步擴大;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
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
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當發生凈
值計算錯誤時,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按差
錯情形由相關當事人賠償。
2、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
需要進行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
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1)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
確認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
理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凈值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
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
際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
管人按照過錯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
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
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
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
購或贖回金額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復核程序后仍不能發現
該錯誤,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由于不可抗力,或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及存款銀行等
第三方機構發送的數據錯誤,或國家會計政策變更、市場規則變更
等非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
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
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
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凈
值計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如果行業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四)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
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管理人獨立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
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
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并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
計報告。月度報表的編制,基金管理人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
內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
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
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
明書。季度報告應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畢并
予以公告;中期報告應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畢并予
以公告;年度報告應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
告?;鸷贤Р蛔?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
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應在3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
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
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報告完
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
后3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
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
管人應在收到后45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酥g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傳真的方式
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
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務
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
蓋托管業務專用章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務專用章的復核意見書,雙
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布公
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
表對外發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八)基金管理人應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績比較基準
的基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
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暫停披露側
袋賬戶份額凈值。
九、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定將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按基金份額進
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
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
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
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分配
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履行適當程序后,可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
核,在2日內在規定媒介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就支
付的現金紅利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
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紅資金的劃付。
3、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
說明書的規定。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應按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進行信息披露,擬公開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保密。除按
《基金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運作中產生的信息以
及從對方獲得的業務信息應予保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為合法履行法律法規、基金合同
及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所必要之外,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
知悉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并且應當將保密信息限制在為履行前述義
務而需要了解該保密信息的職員范圍之內。但是,如下情況不應視
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違反保密義務: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導致保密信息被披露、
泄露或公開;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為遵守和服從法院判決或裁定、仲
裁裁決或中國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的命令、決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
公開。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托管協
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凈值信息、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
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以及臨時報告、澄清
公告、清算報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
他信息?;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媹蟾鎽斀涍^符合《證券法》
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
露程序
1、職責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應以保護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為宗旨,誠實信用,嚴守秘密?;鸸芾砣素撠熮k理與基
金有關的信息披露事宜,對于本章第(二)條規定的應由基金托管
人復核的事項,應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
布。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
金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規定媒介披露。根據法律法規應由基金托管
人公開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將通過中國證監會規定媒介公開披
露。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
露基金信息:
(1)不可抗力;
(2)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況。
2、程序
按有關規定須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
人起草、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發生基金合同
中規定需要披露的事項時,按基金合同規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
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辦公場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復制。
投資者可以免費查閱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
獲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藨WC
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
規、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
的規定。
十一、基金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包含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
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根據每筆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與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
在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確定該筆
基金份額對應的管理費。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
時,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則該筆份
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
管理費。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
時,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則根據該筆份額持有期
間年化收益率分為以下三種情況,分別確定該筆份額對應的管理費
率檔位: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間相對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收
益率在-3%及以下,則該筆份額按0.6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收
取管理費;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間相對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
收益率超過6%且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為正,則該筆份額按1.50%年
費率(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超額管理費率0.3%)
收取管理費;對于其他情形,該筆份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
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管理費。
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的管理費率
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 管理費率(年費率)
R≤Rb-3% 0.60%/年
R>Rb+6%且R>0 1.50%/年
其他情形 1.20%/年
注:①R為該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b為本基金業績
比較基準同期年化收益率。
②特別的,對于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R>Rb+6%
且R>0的情形,若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
小于等于Rb+6%,或小于等于0時,為使得該筆份額在扣除超額管理
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仍滿足本基金收取超額管理費的標準,
此情形下將不收取超額管理費,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
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該筆份額的管理費。
具體而言,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費按0.6%年費率每日計提并收取,
或有管理費按0.6%年費率每日計提并根據條件收取或返還,超額管
理費在符合收取條件時按0.3%的年費率計提和收取。管理費具體按
以下方式計算和確認。
(1)固定管理費
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
固定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1=E×0.6%÷當年天數
H1為每日應計提的固定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2)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
本基金的或有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
或有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2=E×0.6%÷當年天數
H2為每日應計提的或有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
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則該筆份額持有期內計提的或有管
理費應確認為應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
一年及以上,但該筆份額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符合下表“情形
一”的收取情形,則該筆份額持有期內計提的或有管理費將全額返
還給投資者,管理人實際收取的或有管理費為0,其中:對于贖回業
務,返還的或有管理費將作為贖回款項一并劃轉至投資者賬戶;對
于轉換轉出業務,返還的或有管理費將作為轉換轉出份額對應的款
項一并劃轉至轉換轉入的基金;對于基金合同終止情形,返還的或
有管理費將與基金清算款一并劃轉至投資者賬戶;若符合情形二和
情形三,該筆份額持有期內計提的或有管理費應確認為應由管理人
收取的管理費。
基金超額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
當且僅當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且該筆份額的持有期
間年化收益率(R)符合下表“情形二”的收取情形,則該筆份額按
照0.30%的年費率計算超額管理費,并確認為應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
費。對于贖回業務,超額管理費將從贖回款項中扣除;對于轉換轉
出業務,超額管理費將從轉換轉出份額對應的款項中扣除;對于基
金合同終止情形,超額管理費將從基金清算款中扣除。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
時,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本基金根據以下三種情
形確認應實際收取的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
收取情形 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 或有管理費 (年費率) 超額管理費 (年費率)
情形一 R≤Rb-3% 0 0
情形二 R>Rb+6%且R>0 0.60% 0.30%
情形三 其他情形 0.60% 0
對于“情形二”,若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
(R*)小于等于Rb+6%,或小于等于0時,為使得該筆份額在扣除超
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仍滿足本基金收取超額管理費的
標準,此時將不收取超額管理費,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
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該筆份額的管理費。
每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計算方法如下:
每筆基金份額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
的計算方法如下:
R為該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b為本基金業績比較基
準同期年化收益率;
A為該筆基金份額贖回/轉換轉出申請日或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
生日的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B為該筆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轉換轉入申請日的基金份額累計凈
值,其中份額認購日的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為1.0000元;
C為該筆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轉換轉入申請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其中份額認購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
D為基金合同生效日(針對募集期內認購的基金份額)或該筆基
金份額申購、轉入確認日與贖回、轉出確認日或基金合同終止情形
發生日下一工作日的間隔天數;
F為該筆基金份額的份額數;
為該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擬扣除的超額管理費。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和市場環境變化,經履行適當程序后,對本
基金的管理費(含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計提標
準或收取方式進行調整。
確認為管理人收入的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金額、返還投資
者的或有管理費金額以登記機構的計算結果為準。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上述有關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二)基金托管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托
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三)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
務費年費率為0.50%,按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0%
年費率計提。
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5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四)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證券賬戶
開戶費用和銀行賬戶維護費、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
露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
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因投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
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香港證券市場股票而產生的各項合理
費用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相應協議的規定,可以列入
當期基金費用。
(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
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
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鸷贤暗南嚓P費用,包括但不限
于驗資費、會計師和律師費、信息披露費等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六)本基金運作前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管理人墊付,運作后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日
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七)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的復核程序、支
付方式和時間
1、復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計提的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
售服務費等,根據本托管協議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復核?;?
有管理費的確認及超額管理費的計算由登記機構負責,基金托管人
根據登記機構結算數據進行賬務處理。
2、支付方式和時間
對于已經確認為管理人收入的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由基
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在月初5個工作
日內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進行資金支付。若遇法定節
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等,支付日期順延。
基金固定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
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
致的財務數據,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
方式進行資金支付。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
按時支付等,支付日期順延。
(八)違規處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運
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從基金財產中列支費用時,基金托管人可
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說明解釋,如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基金托
管人可拒絕支付。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
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
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包含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
超額管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
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持
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注冊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
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鹜泄苋擞袡嘁蠡鸸芾砣颂峁┤我?
一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管理人應及
時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
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
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
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
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
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
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一)檔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應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
和其他相關資料?;鹜泄苋藨4婊鹜泄軜I務活動的記錄、賬
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鸸芾砣撕突鹜泄苋硕紤敯匆幎?
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二)合同檔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相關的重大合同文本后,應及
時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將
合同文本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
(三)變更與協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生變更,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助
變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應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
證、記賬憑證、基金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承擔保密義務
并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
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換程序
更換基金管理人必須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
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6個
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決通過,
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
會指定臨時基金管理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決議須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換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妥善保管基
金管理業務資料,及時向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
金管理業務的移交手續,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及時
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
(7)審計: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聘
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
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審計費用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8)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
管理人要求,應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基金管理人有
關的名稱字樣。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1、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
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
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6個
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決通過,
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
會指定臨時基金托管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決議須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換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
基金托管業務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務的移交手續,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臨時基金托管人應當及時接收。新任基金托管
人與基金管理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
(7)審計: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聘
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
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審計費用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3、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由單獨或
合計持有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新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分別按上述程序進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應在更換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定
媒介上聯合公告。
(三)新任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業務或新任或臨時
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務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
金托管人應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相關職責,并
保證不做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原任基金管
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在繼續履行相關職責期間,仍有權按照基金
合同的規定收取基金管理費或基金托管費。
十五、禁止行為
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
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托管人不公平地對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
益或者承擔損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
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
責。
(八)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出
投資指令和付款指令,或違規向基金托管人發出指令。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不獨立,其高
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相互兼職。
(十)基金托管人私自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根據基金管理人
的合法指令、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的規定進行處分的除外。
(十一)基金財產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
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十二)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以及依照法律、
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從事的其他行為。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
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
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
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
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
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
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
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
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
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
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
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
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
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分配金額需加上返
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或有管理費(如有),并扣除超額管理費(如
有)。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
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
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
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
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十七、違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
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
反《基金法》或者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
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
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
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損失的賠償,僅限于直接損失。
(三)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
失進行賠償;給基金資產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另
一方當事人有權利及義務代表基金向違約方追償。如發生下列情況,
當事人免責: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的規定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投資原則投資或不投資
造成的損失等。
(四)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
取必要的措施,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
進一步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非違約方因防止損失
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五)違約行為雖已發生,但本托管協議能夠繼續履行的,在
最大限度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因履行本
協議而被起訴,另一方應提供合理的必要支持。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業務
出現差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
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基金財產或投
資人損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是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
解解決,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
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
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
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
責,各自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
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托管協議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和臺灣地區有關規定)并從
其解釋。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
雙方對托管協議的效力約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國證監會申請發售基金份額時提交的
托管協議草案,應經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協議當事人雙方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意見修改托管
協議草案。托管協議以中國證監會注冊的文本為正式文本。
(二)托管協議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生效。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該基金財產清算
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托管協議自生效之日對托管協議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
約束力。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一份外,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其他事項
除本協議有明確定義外,本協議的用語定義適用基金合同的約
定。本協議未盡事宜,當事人依據基金合同、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協商辦理。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簽訂地、簽訂日
本頁無正文,為《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的簽字蓋章頁。
《托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章、簽
訂地、簽訂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章):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年月日

易方達消費機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