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和富國新能源汽車B份額基金份額折算結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
金運作管理辦法》、《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和
《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關規
定,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制
定了本基金的分級份額終止運作的實施方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
發布《關于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 A 類份額和
B 類份額終止運作、終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 年 12 月
29 日發布《關于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富國
新能源汽車 A 份額和富國新能源汽車 B 份額基金份額折算的公告》。
根據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為基金份額折
算基準日,對在該日登記在冊的富國新能源汽車 A 份額(場內簡稱:
新能車 A,基金代碼:150211)和富國新能源汽車 B 份額(場內簡稱:
新能車 B,基金代碼:150212)辦理向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場
內簡稱:新能源車,基金代碼:161028)折算業務,現將折算結果公
告如下:
一、份額折算結果
1、富國新能源汽車 A 份額、富國新能源汽車 B 份額經折算后的
份額數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 1 份),小數部分按照登記機構的相關
規則及有關規定處理。份額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確到小數點后第 9 位,
具體結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
份額名稱
折算前份額數量
(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
份額名稱
折算后份額數量
(份)
富國新能源
汽車 A 份額
64,077,411.00 0.94325855
場內富國新
能源汽車份
額
60,441,565.00
富國新能源
汽車 B 份額
64,077,411.00 1.056741449 67,713,256.00
2、折算完成后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數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額名
稱
折算前基金份額數量
(份)
折算后基金份
額名稱
折算后份額數量(份)
場內富國新能源汽
車份額
113,854,832.00 場內富國新能
源汽車份額
242,009,653.00
(注 1)
場外富國新能源汽
車份額
7,524,612,373.92 場外富國新能
源汽車份額
7,524,612,373.92
注 1:該“折算后份額”為富國新能源汽車 A 份額、富國新能源
汽車 B 份額經折算后產生的新增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與折算前
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的合計數。
二、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額折算過程中,場內份額數將取整計算(最小單位
為 1 份),小數部分按照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則及有關規定處理。由于
基金份額數取整計算產生的誤差,基金份額持有人將面臨其所持基金
資產凈值減小的風險,對于持有極小數量富國新能源汽車 A 份額、富
國新能源汽車 B 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額因為不足 1
份而導致相應的資產被強制歸入基金資產的風險。
2、《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同時失效。
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名稱已變更
為“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場外簡稱由“富國
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變更為“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場
內簡稱不變,仍為“新能源車”;基金代碼不變,仍為 161028。
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為股票型基金,預期風
險與預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鹬?br/>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具有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
收益特征。
3、《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條件的情況下,基金管
理人可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
的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在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上市交易前,富國中
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場內份額持有人只能通過贖回
基金份額的方式退出投資;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
場內份額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贖回或賣出的方式退出
投資。
4、基金管理人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恢復辦理富國中證新能源
汽車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贖回、轉換、
轉托管(包括系統內轉托管和跨系統轉托管)業務。
5、投資者可登陸基金管理人網站:www.fullgoal.com.cn 或者
撥打客服電話 95105686,400-888-0688(免長途話費)咨詢相關
信息。
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
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
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有風險,
決策須謹慎。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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