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第4號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5年第4號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經2009年6月9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
【2009】473號文核準募集,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
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
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
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
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
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
方式,但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
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
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
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額初始面值1.00元發售,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
金份額凈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額初始面值,投資人存在遭受損失的風險。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債券型基金,通常預期風險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為證券投資基金中的較低
風險品種。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
投資人在投資本基金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全面認識
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
場,對認購/申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謹慎決策,獲
得基金投資收益,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
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
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
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投資人應當通過
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購買本基金,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基金份額發售公
告。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若投資可能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
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創新企業、境外發行人、中國存托憑證發行
機制以及交易機制等相關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
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
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
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
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本次招募說明書根據《關于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通同一
基金不同類別份額轉換業務的公告》對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章節中基金轉換相
關內容進行更新,自2025年09月08日起,本基金開通同一基金不同類別基金份額
之間的轉換業務?;鸸芾砣瞬糠中畔⒏陆刂谷諡?025年07月18日。
除非另有說明,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01月21日,有關財務
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24年12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目錄
重要提示............................................................................................................................1
一、緒言............................................................................................................................4
二、釋義............................................................................................................................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8
五、相關服務機構..........................................................................................................31
六、基金的募集..............................................................................................................6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9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70
九、基金的投資..............................................................................................................81
十、基金業績..................................................................................................................97
十一、基金財產..............................................................................................................99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100
十三、基金收益與分配................................................................................................106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108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11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112
十七、側袋機制............................................................................................................118
十八、風險揭示............................................................................................................121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125
二十、基金合同內容摘要............................................................................................12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129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30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133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134
二十五、備查文件........................................................................................................135
附件一:基金合同內容摘要........................................................................................136
附件二: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151
一、緒言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
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
“《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
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
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其
他有關法律法規與《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系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
的資料申請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
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鸷贤?
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持有基金
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
份額,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認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鸱蓊~持有人作為
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投資人欲了解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及對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民生加銀增強收益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
更新
7.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
售公告》
8.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司
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
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
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
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實施的《證
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
作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
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境內合法注冊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
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現實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于中
國境內證券市場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
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持有基金份額的
投資人
23.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4.銷售機構:指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
25.直銷機構:指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銷機構:指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
代銷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為辦理基金銷售業
務的機構
27.基金銷售網點:指直銷機構的直銷網點及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
28.基金注冊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
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注冊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
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29.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指辦理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基金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
30.基金賬戶: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31.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
買賣本基金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日
期
33.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
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
得超過3個月
35.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工作
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40.交易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41.《業務規則》:指《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
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42.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3.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請
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4.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將
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5.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服
務基金份額持有人等費用
46.基金份額類別:指根據申購費、銷售服務費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
分為不同的類別,各基金份額類別的代碼不同,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或有不同
47.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
取贖回費用,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48.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申購時不收取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
收取贖回費用,并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按0.40%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49.E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人申購時不收取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
收取贖回費用,并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按0.25%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0.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且由同一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51.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
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52.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向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
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53.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
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
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
54.元:指人民幣元
55.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
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
56.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
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7.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8.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9.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
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60.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
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
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
等
61.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
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
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
得到公平對待
62.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互
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等媒介
6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在本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簽署之日后發生的,使本基金合同當事人無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戰爭、騷亂、火災、政府征用、沒收、恐怖襲擊、傳染病傳播、法律法規變化、突
發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等
64.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
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
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
側袋賬戶
65.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
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
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
產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李業弟
成立時間:2008年11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1187
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非獨資)
注冊資本:人民幣叁億元
存續期間:永續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股權結構:公司股東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
家銀行(持股30%)、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7%)
電話:010-68960030
傳真:010-88566500
聯系人:張冬梅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設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下設專門委
員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
經營管理層下設專門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公募產品委員會
和私募產品委員會,以及設立常設部門。投資決策委員會下設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
策委員會、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基
金投資顧問投資決策委員會等四個資產條線投決會;常設部門包括:權益投資部、
權益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固收研究部、專戶理財一部、專戶理財二部、資產配置
部、量化投資部、產品研發部、基礎設施與不動產投資部、機構客戶部、戰略客戶
部、集團服務部、渠道管理部、互聯網金融部、營銷管理部、市場支持部、交易部、
監察稽核部、風險管理部、運營管理部、信息技術部、深圳管理總部、綜合管理部、
計劃財務部、紀委辦公室等部門。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李業弟先生:董事長,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四川蒲江縣支行營業
所主任、支行辦公室主任、支行副行長、副行長(主持工作)、行長。自2002年12
月起就職于中國民生銀行,先后任成都分行營業部總經理、科華支行行長、建筑行
業金融部總經理,交通金融事業部成都分部、西部分部市場總監,交通金融事業部
黨委委員、總裁助理、副總裁、市場總監,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集團客戶金融部
風險總監(副總經理級),上海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合肥分行黨委副書記(主
持工作)、黨委書記、行長,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2024年7月加入民生
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鄭智軍先生:董事、總經理,經濟學碩士。自2002年4月起就職于中國民生銀
行,歷任中國民生銀行金融同業部、資金及資本市場部、金融市場部職員、中心總
經理,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助理,上海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2022年11月加
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
理,民生加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慶玉先生:董事,金融學碩士。自2002年7月起就職于中國民生銀行,歷任
中國民生銀行金融同業部、資金及資本市場部、金融市場部職員、中心副總經理
(主持工作)、中心總經理,金融市場部黨委委員、總裁助理、副總裁、副總經理,
現任中國民生銀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專業委員。
趙治平先生:董事,文學學士。歷任摩根大通公司副總裁,北美花旗銀行執行
董事,德意志銀行董事總經理、境內私人財富管理主管,瑞士寶盛銀行有限公司董
事總經理、大中華區團隊主管及臺灣市場主管,瑞士信貸集團董事總經理、財富管
理大中華及香港市場團隊主管及行業代表等職務。2024年2月加入加拿大皇家銀行,
現任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董事總經理、財富管理北亞區私人銀行業務主管。
趙廣莉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航天067基地165所技術員,陜西省國際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經理、信托一部副總經理、信托一部總經理,西安投資控股
有限公司股權管理部部門總經理、金融發展管理部部門負責人等職務,現任陜西省
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副總監、投資管理部總經理,陜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前海鵬安健康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
事。
呂益民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高級工程師。歷任山西師范大學政教系
教師,聯想集團企劃部經理,北京京華信托投資公司子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國
家開發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部主任兼國融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金
融投資部副總經理、戰略發展部副主任兼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國投信
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中國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總裁、副董事
長?,F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導師,天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長
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重慶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譚小芬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講師、副教
授、教授,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院長助理、黨總支副書記、副院長,中央財經大
學教師工作部部長、人事處處長、人才工作辦公室主任,中央財經大學發展規劃處
處長、學科建設辦公室主任等職務,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教
育部青年長江學者,藍天計劃卓越青年學者,應用經濟學研究生教育委員會主席,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
事。
于學會先生:獨立董事,法學學士。從事過10年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歷任北京
市漢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市必浩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F任北京市眾天
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瑞達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監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李志彤先生:監事會主席,管理學博士。歷任山西大學數學系講師,中國華融
資產管理公司第一重組辦公室經理、證券業務部經理、國際業務部經理,融德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計劃財
務部副總經理,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資金財務部副總經理、資金營運事業部副總
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民生銀行金融同業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2022
年11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
記、監事會主席,北京民生財富研修學院監事。
冼炳坤先生:監事,工商管理碩士。歷任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入境事務主任、
香港鄧何貝王律師行見習律師、法國東方匯理銀行香港分行法律經理、法國興業銀
行香港分行法律部經理、瑞士銀行香港分行法律部董事、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中
國合規部門主管(執行董事)。自2008年至今就職于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現
任亞太區法律部門主管(董事總經理),香港律師會會員,香港律師會海外律師委
員會委員,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會員。
李寧先生:監事,經濟學碩士。2012年9月加入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歷任投資管理部業務經理二級、高級經理、總經理助理,現任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副總經理,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洪銳珠女士:監事,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會
計,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運作保障部總監助理,信達澳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監察稽核部副總監等職務,2008年7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運營
管理部總監,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高級專員。
王濤先生:監事,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中國建設銀行成都市第八支行信貸科客
戶經理,中國建設銀行總行投資托管業務部業務經理,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
開發部總監等職務。2019年4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研發部總監。
周曉芳女士:監事,管理學碩士。歷任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運行保障部
結算與核算高級專員(主管級)、集中交易室固定收益交易總監等職務。2020年4月
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總監。
3、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鄭智軍先生:總經理,簡歷見上。
王國棟先生: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首席信息官,經濟學碩士。歷任金融時
報社證券新聞部、總編室編輯、記者,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辦公室
/辦公室品牌宣傳處副處長、高級業務主管,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辦公室/辦
公室處長、主任助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副主任。2016年6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黨委委員、董事會秘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
員、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首席信息官、北京分公司負責人、上海分公司負責人。
朱永明先生:副總經理,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客戶經理,
中國民生銀行總行公司銀行部產品經理、小企業金融事業部職員、董事會戰略發展
與投資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投資并購中心主任等職務。2018年1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總經理助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職務,現任民生加銀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劉靜女士:督察長,管理學博士。歷任華北電力大學講師、會計學碩士生導師,
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稽查局副處級調研員等職務。2015年5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兼任風險管理部總監。
丁輝女士:董事會秘書,管理學碩士。歷任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
經理,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和合規咨詢部高級經
理,北京華遠智和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經理,中國民生銀行總行發展規劃部副處長、
處長等職務。2022年11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風險管理部總監,
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任計劃財務部總監。
4、本基金基金經理
謝志華先生:同濟大學計算數學碩士。自2006年4月至2008年8月,任華泰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員;自2008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
基金經理;自2012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固定
收益部副總經理、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2021年12月加入民生加銀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固定收益部總監、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固收資產條
線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基金經理。自2022年5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2年9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月月樂30天持有期短債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2年10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聚利6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3年5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鑫享債券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3年8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恒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
理;自2024年10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自2025年4月
至今擔任民生加銀穩鑫120天滾動持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2年5月
至2024年12月擔任民生加銀鵬程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2年12月至
2025年4月擔任民生加銀恒寧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3年12月至2025
年4月擔任民生加銀添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
傅曉軒先生(2009年07月至2011年01月);
陳東先生(2009年09月至2011年03月);
樂瑞祺先生(2009年09月至2015年06月);
楊林耘女士(2015年06月至2019年11月);
劉旭明先生(2018年09月至2019年03月);
呂軍濤先生(2019年03月至2019年08月);
邱世磊先生(2019年08月至2021年06月);
關鍵先生(2021年04月至2022年06月)。
5、投資決策委員會
公司設投資決策委員會,下設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固收資產條線投
資決策委員會、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基金投資顧問投資決策委員會
等四個資產條線投決會。其中:
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總經理鄭智軍
成員:副總經理朱永明、顧問裴曉輝、總經理助理兼資產配置部總監劉欣、權
益投資部總監孫偉、權益研究部總監王亮、專戶理財一部總監趙小強、專戶理財二
部總監劉霄漢、固定收益部總監謝志華、固收研究部總監韓晟、量化投資部總監何
江、風險管理部總監(兼)劉靜、交易部總監周曉芳
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副總經理朱永明
成員:權益投資部總監孫偉、權益研究部總監王亮、專戶理財二部總監劉霄漢、
風險管理部總監(兼)劉靜、交易部總監周曉芳、權益投資部總監助理尹濤、基金
經理蔡曉
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顧問裴曉輝
成員:固定收益部總監謝志華、專戶理財一部總監趙小強、固收研究部總監韓
晟、風險管理部總監(兼)劉靜、交易部總監周曉芳、專戶理財一部總監助理宋立
軍、基金經理李文君
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總經理助理兼資產配置部總監劉欣
成員:量化投資部總監何江、風險管理部總監(兼)劉靜、交易部總監周曉芳、
FOF總監代宏坤、基金經理孔思偉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
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
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
管理的基金財產和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
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10.按規定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1.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2.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3.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4.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
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收益;
16.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19.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
和分配;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按規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23.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
知基金托管人;
24.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25.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6.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證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運作辦法》禁止的行為發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
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
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法律法規、基金管理公司制度進行基金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
他股票交易;
(9)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
亂市場秩序;
(10)故意損害投資人及其他同業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
(11)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2)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實,有誤導、欺詐成分;
(14)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4.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
策略及限制等全權處理本基金的投資。
5.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基金財產不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6)買賣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泄
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
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保證本公司誠
信、合法、有效經營,防范、化解經營風險和所管理的資產運作風險,充分保護資
產委托人、公司和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文件,
以及《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內部
控制大綱》。
內部控制體系是指公司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
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
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為實現內部控制目標而建立的一
系列組織機制、管理辦法、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的總稱。
內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管理制度、各
項具體業務規則等部分組成。
1.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護基金投資人利益不受侵犯,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
(2)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
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3)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形成合理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
(4)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
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5)確保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
(6)確?;?、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須覆蓋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崗位,
并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適用的內控程序,
并適時調整和不斷完善,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
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
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
規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為出
發點。
(4)有效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是可操作的,有效的。
(5)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
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4.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
控。
(1)控制環境構成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
公司治理結構、組織結構、員工道德素質等內容。
(2)公司管理層應當牢固樹立內控優先和風險管理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
險防范意識,營造一個濃厚的內控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
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3)公司按“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譽可靠、責任到位”的基本原則制定治
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嚴禁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
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4)公司根據健全性、高效性、獨立性、制約性、前瞻性及防火墻等原則設
計內部組織架構,建立決策科學、運營規范、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包括民主、透
明的決策程序和管理議事規則,高效、嚴謹的業務執行系統,以及健全、有效的內
部監督和反饋系統。
各職能部門是公司內部控制的具體實施單位。各部門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礎上,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業務管理規定、操作流程及內部控制規定,加強
對業務風險的控制。部門管理層應定期對部門內風險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管理戰略
并實施,監控風險管理績效,以不斷改進風險管理能力。
(5)公司設立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內控防線:
1)各崗位職責明確,有詳細的崗位說明書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在上崗前
均應知悉并以書面方式承諾遵守,在授權范圍內承擔責任。
2)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機制,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
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長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于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
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6)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風險評估、開展新業務之前的風
險評估以及違規、投訴、危機事件發生后的風險評估等。
(7)風險評估是每個控制主體的責任。
1)董事會下屬的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督察長對公司制度的合規性和有效
性進行評估,并對公司與基金運作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
2)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對基金投資過程中的市場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
3)各級部門負責對職責范圍內的業務所面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
(8)授權控制是內部控制活動的基本要點,它貫穿于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
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1)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必須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職權,建立
健全公司授權標準和程序,確保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
2)公司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和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
的職責。
3)公司業務實行分級授權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越級越權辦理業務。
4)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授權書須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
經授權人簽章確認后下達到被授權人,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5)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須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
對已不適用的授權須及時修改或取消。
(9)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基金資產與公司資產、不同基金的資產和其
他委托資產要實行獨立運作,單獨核算。
(10)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業務授權、業務執行、業務記錄和業
務監督嚴格分離,投資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
有人員的重疊。重要業務部門和崗位須實行物理隔離。
(11)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和程序。
(12)采用適當、有效的信息系統,識別、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經營活動所
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統須保證業務經營信息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
完整性,必須能實現公司內部信息的溝通和共享,促進公司內部管理順暢實施。
(13)根據組織架構和授權制度,建立清晰的業務報告系統,凡是屬于超越權
限的任何決策必須履行規定的請示報告程序。
(14)內部控制的監督完善由公司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督察長和監察稽核
部等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開展。必要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合規與風險管
理委員會、總經理等均可聘請外部專家對公司內部控制進行檢查和評價。
(15)根據市場環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術應用和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
公司須組織專門部門對原有的內部控制進行全面的檢討,審查其合法合規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適時改進。
5.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研究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
2)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
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
4)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通暢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2)投資決策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投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
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資決策授權制度,明確界定投資權限,嚴格遵守投資限制,防止越
權決策。
3)投資決策應當有充分的投資依據,重要投資要有詳細的研究報告和風險分
析支持,并有決策記錄。
4)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在設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進行投資決策。
5)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績評價體系,包括投資組合情況、是否符合基金產
品特征和決策程序、基金績效歸因分析等內容。
(3)基金交易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基金交易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經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員下達投資指令或
者直接進行交易。
2)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
設施。
3)投資指令應進行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后方可執行,如出現指令
違法違規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相應部門與人員。
4)公司應當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
對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交易記錄應當及時進行反饋、核對并存檔保管。
6)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7)場外交易、網下申購等特殊交易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流程
和規則。
8)建立嚴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鹜?
資涉及關聯交易的,應在相關投資研究報告中特別說明,并報公司相關部門批準。
(4)基金清算和基金會計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范基金清算交割和會計核算工作,在授權范圍內,及時準確地完成基金
清算,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
2)基金會計與公司會計在人員、空間、制度上嚴格分離。
3)對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作為會計核算主體,每只基金分別設立不同的獨立
帳戶,進行單獨核算,保證不同基金在名冊登記、帳戶設置、資金劃轉、帳簿記錄
等方面相互獨立。
4)公司應當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學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資的
有價證券在估值時點的價值。
5)與托管銀行間的業務往來嚴格按《托管協議》進行,分清權責,協調合作,
互相監督。
(5)基金營銷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新產品開發前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可行性論證,進行風險識別,提出
風險控制措施。
2)以竭誠服務于基金投資者為宗旨,開展市場營銷、基金銷售及客戶服務等
各項業務,嚴禁誤導和欺騙投資者。
3)注重對市場的開發和培育,統一部署基金的營銷戰略計劃,建立客戶服務
體系,為投資者提供周到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
4)以誠信為原則進行基金和公司的對外宣傳,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6)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公司設立信息披露負責人,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
發布。
3)公司對信息披露應當進行持續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
法,對信息披露出現的失誤提出處理意見,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公司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公開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內容。
(7)信息技術系統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
格制定信息系統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2)信息技術系統的設計開發應符合國家、金融行業軟件工程標準的要求,編
寫完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業務電子化時,應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并保
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性。
3)對信息系統的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
確的責任管理,信息技術系統投入運行前,必須經過業務、運營、監察稽核等部門
的聯合驗收。
4)公司應當通過嚴格的授權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
度等管理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5)計算機機房、設備、網絡等硬件要求應當符合有關標準,設備運行和維護
整個過程實施明確的責任管理,嚴格劃分業務操作、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職責。
6)公司軟件的使用應充分考慮軟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可擴展性,
應具備身份驗證、訪問控制、故障恢復、安全保護、分權制約等功能。
7)信息技術系統設計、軟件開發等技術人員不得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
8)建立計算機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數據庫和操作系統的密碼口令應當分
別由不同人員保管。用戶使用的密碼口令要定期更換,不得向他人透露。
9)對信息數據實行嚴格的管理,保證信息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并能及
時、準確地傳遞到各職能部門。
10)嚴格計算機交易數據的授權修改程序,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定期查驗制度。
11)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即時保存和備份制度,重要數據應當異地備份并且長
期保存。
12)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檢測制度。
13)信息技術系統應當定期稽核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
除故障、災難恢復演習,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
(8)公司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根據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和基金財務
相互獨立的原則制定公司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
手冊,并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制。
2)公司應當明確職責劃分,在崗位分工的基礎上明確各會計崗位職責,嚴禁
需要相互監督的崗位由一人獨自操作全過程。
3)建立憑證制度,通過憑證設計、登錄、傳遞、歸檔等一系列憑證管理制度,
確保正確記載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
4)建立帳務組織和帳務處理體系,正確設置會計帳簿,有效控制會計記帳程
序。
5)建立復核制度,通過會計復核和業務復核防止會計差錯的產生。
6)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強化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
7)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自覺遵守國家財稅制度和財
經紀律。
8)制定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財會部門應妥善保管密押、業
務用章、支票等重要憑據和會計檔案,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閱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
毀損、散失和泄密。
9)強化財產登記保管和實物資產盤點制度。
(9)監察稽核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根據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
授權,督察長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
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
2)督察長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董事會應
當對督察長的報告進行審議。
3)公司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經營層負責,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公司應
保證監察稽核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4)全面推行監察稽核工作的責任管理制度,明確監察稽核部門各崗位的具體
職責,配備充足的監察稽核人員,嚴格監察稽核人員的專業任職條件,嚴格監察稽
核的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5)公司應當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
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6)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重視和支持監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和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應當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6.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聲明
(1)公司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公司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務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成立時間:2004年09月17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12號
聯系人:王小飛
聯系電話:(021)6063 7103
(二)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設資產托管業務部,下設綜合處、基金業務處、證券保險業
務處、理財信托業務處、全球業務處、養老金業務處、新興業務處、客戶服務與業
務協同處、運營管理處、跨境與外包管理處、托管應用系統支持處、內控合規處等
12個職能處室,在北京、上海、合肥設有托管運營中心,共有員工30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連續聘請外部會計師事務所對托管業務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并已
經成為常規化的內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作為國內首批開辦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一直秉持
“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不斷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嚴格履行托管人的各
項職責,切實維護資產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資產委托人提供高質量的托管服務。
經過多年穩步發展,中國建設銀行托管資產規模不斷擴大,托管業務品種不斷增加,
已形成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社?;?、保險資金、基本養老個人賬戶、(R)QFII、
(R)QDII、企業年金、存托業務等產品在內的托管業務體系,是目前國內托管業務
品種最齊全的商業銀行之一。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中國建設銀行已托管1387只證
券投資基金。中國建設銀行專業高效的托管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贏得了業內的高
度認同。中國建設銀行多次被《全球托管人》、《財資》、《環球金融》雜志及《中
國基金報》評選為“最佳托管銀行”、連續多年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中債)“優秀資產托管機構”、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優秀
托管銀行”獎項、并先后榮獲《亞洲銀行家》頒發的2017年度“最佳托管系統實施
獎”、2019年度“中國年度托管業務科技實施獎”、2021年度“中國最佳數字化資產托
管銀行”、以及2020及2022年度“中國年度托管銀行(大型銀行)”獎項。2022年度,
榮獲《環球金融》“中國最佳次托管銀行”,并作為唯一中資銀行獲得《財資》“中
國最佳QFI托管銀行”獎項。2023年度,榮獲中國基金報“公募基金25年最佳基金托
管銀行”獎項。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一)內部控制目標
作為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
監管規章和本行內有關管理規定,守法經營、規范運作、嚴格檢查,確保業務的穩
健運行,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
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二)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建設銀行設有風險內控管理委員會,負責全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
對托管業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指導。資產托管業務部配備了專職內
控合規人員負責托管業務的內控合規工作,具有獨立行使內控合規工作職權和能力。
(三)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資產托管業務部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崗位職責、業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托管業務的規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
備從業資格;業務管理嚴格實行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
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
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
止泄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監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監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資運作。
利用自行開發的“新一代托管應用監督子系統”,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
同規定,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的投資比例、投資范圍、投資組合等情況進行監督。
在日常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節中,對基金管理人發送的
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監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時通過新一代托管應用監督子系統,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控
制等情況進行監控,如發現投資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進行風險提示,與基金管
理人進行情況核實,督促其糾正,如有重大異常事項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后,對指令要素等內容進行核查。
3、通過技術或非技術手段發現基金涉嫌違規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進行解釋或舉證,如有必要將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及聯系人
1、直銷機構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李業弟
客服電話:400-8888-388
聯系人:張琢
電話:0755-23999809
傳真:0755-23999810
網址:www.msjyfund.com.cn
2、非直銷銷售機構
(1)名稱: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
2005室
辦公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
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獻軍
電話:021-33389888
傳真:021-33388224
聯系人:王昊洋
客服電話:95523/400-889-5523
公司網站:www.swhysc.com
(2)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電話:010-66275654
傳真:010-66275654
聯系人:張靜
客服電話:95533
網址:www.ccb.com
(3)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電話:95568
聯系人:穆婷
網址:www.cmbc.com.cn
(4)名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江濱中大道398號興業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路167號4樓
法定代表人:呂家進
客服電話:95561
基金業務聯系人:龔小武
電話:021-52629999-212056
網址:www.cib.com.cn
(5)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長寧區仙霞路1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62701216
聯系人:陸志俊
客服電話:95559
公司網址:www.bankcomm.com
(6)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聯系人:張姍
客戶服務電話:400-61-95555
網址:www.cmbchina.com
(7)名稱: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院1號樓中信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院1號樓中信大廈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聯系人:王曉琳
電話:010-66637271
客服電話:95558
網址:www.citicbank.com
(8)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山大街88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山大街88號
法定代表人:謝寧
客服電話:95302
聯系人:徐冬琴
電話:025-83076059
網址:www.njcb.com.cn
(9)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客戶服務電話:95580
聯系人:李雪萍
網址:www.psbc.com
(10)名稱: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7號首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丙17號
法定代表人:霍學文
客戶服務電話:95526
聯系人:周黎
網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1)名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聯系人:潘琦
聯系電話:0755-22168257
客戶服務電話:95511-3
網址:www.bank.pingan.com
(12)名稱: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68號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電話:95594
聯系人:夏雪
聯系電話:021-68475888
網址:www.bosc.cn
(13)名稱: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客戶服務熱線:95319
聯系人:展海軍
電話:025-58587039
傳真:025-58588164
網址:www.jsbchina.cn
(14)名稱: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
法定代表人:王錦虹
客服電話:95541
聯系人:王宏
網址:www.cbhb.com.cn
(15)名稱: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營街8號院1號樓青海金融大廈
注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營街8號院1號樓7至18層101
郵編:100073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電話:4008-888-888、95551
聯系人:辛國政
電話:010-80928123
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名稱: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開放式基金咨詢電話:95587/4008-888-108
聯系人:陳海靜
電話:010-85156499
網址:www.csc108.com
(17)名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768號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戶服務熱線:95521
聯系人:鐘偉鎮
電話:021-38032284
傳真:021-38670666
網址:www.gtja.com
(18)名稱: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
25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
25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聯系人:王超
業務咨詢電話:95511轉8
網站:stock.pingan.com
(19)名稱: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樂路989號世紀商貿廣場45層
法定代表人:張劍
電話:021-33389888
傳真:021-33388224
聯系人:王昊洋
客服電話:95523/400-889-5523
公司網站:www.swhysc.com
(20)名稱: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
法定代表人:張偉
客戶服務電話:95597
聯系人:郭力銘
電話:0755-82492193
傳真:0755-82492962
網址:www.htsc.com.cn
(21)名稱: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1號樓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28號龍翔廣場東座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電話:95548
聯系人:趙如意
電話:0532-85725062
網址:sd.citics.com
(22)名稱: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客戶服務熱線:95565
聯系人:業清揚
電話:0755-82943666
網址:www.cmschina.com
(23)名稱: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2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長柳路36號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客戶電話:95562
聯系人:喬琳雪
電話:021-38565547
網址:www.xyzq.com.cn
(24)名稱: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聯系人:王金魁
電話:021-23154221
客服電話:95553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咨詢電話
公司網址:www.htsec.com
(25)名稱: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27號1#樓3層、4層、5層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27號1#樓3層、4層、5層
法定代表人:蘇軍良
客服電話:95547
聯系人:張騰
電話:0591-87383623
傳真:0591-87383610
網址:www.hfzq.com.cn
(26)名稱: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人:張納沙
客服電話:95536
聯系人:于智勇
電話:0755-81981259
傳真:0755-82133952
網址:www.guosen.com.cn
(27)名稱: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段文務
聯系人:鄭向溢
聯系電話:0755-81682517
開放式基金咨詢電話:95517
網址:www.essence.com.cn
(28)名稱: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與福中路交界處榮超商務中心A棟第18-21層及
第0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與福中路交界處榮超商務中心A棟第18—21層
及第04層
法定代表人:高濤
客服電話:4006-008-008,95532
聯系人:萬玉琳
電話:0755-82026907
傳真:0755-82026539
網址:www.china-invs.cn
(29)名稱: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騰飛一街2號618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馬場路26號廣發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林傳輝
客服電話:95575或致電各地營業網點
聯系人:黃嵐
開放式基金咨詢電話:020-87555888
開放式基金業務傳真:020-87555303
網址:www.gf.com.cn
(30)名稱: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金融一街8號
辦公地址:無錫市縣前東街168號國聯大廈6樓-8樓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服電話:95570
聯系人:沈剛
電話:0510-82833209
傳真:0510-82833124
網址:www.glsc.com.cn
(31)名稱: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8號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8號
法定代表人:顧偉
聯系人:曹宇鑫
聯系電話:021-80508504
客服電話:95376
公司網站:www.mszq.com
(32)名稱: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10號
辦公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10號
法定代表人:魯智禮
客服電話:95377
聯系人:李盼盼
電話:0371-69099882
網址:www.ccnew.com
(33)名稱: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劉秋明
客服電話:95525
聯系人:郁疆
電話:021-22169999
網址:www.ebscn.com
(34)名稱: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淮海路88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淮海路88號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戶服務電話:95579或4008-888-999
聯系人:奚博宇
電話:027-65799999
傳真:027-85481900
網址:www.95579.com
(35)名稱:中航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1619號南昌國際金融大廈A棟41層
辦公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1619號南昌國際金融大廈A棟41層
法定代表人:戚俠
客戶服務電話:400-8866-567
聯系人:余雅娜
電話:0791-6768763
傳真:0791-6789414
網址:www.avicsec.com
(36)名稱: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口市南寶路36號證券大廈4樓
辦公地址:??谑心蠈毬?6號證券大廈4樓
法定代表人:陸濤
客戶服務熱線:95372
聯系人:馬賢清
電話:0755-83025022
傳真:0755-83025625
網址:www.jyzq.cn
(37)名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客服電話:95548
聯系人:杜杰
電話:010-60834768
傳真:010-60833739
網址:www.citics.com
(38)名稱: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華能大廈三十、三十一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華能大廈三十、三十一層
法定代表人:段光明
客服電話:400-018-8688
聯系人:張舒晨
電話:0755-83007159
傳真:0755-83007034
公司網站:www.ydsc.com.cn
(39)名稱: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騰飛大道1號四樓
辦公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騰飛大道1號四樓
法定代表人:張智河
客服電話:400-660-9839
聯系人:文思婷
電話:010-83991737
傳真:010-66412537
網址:http://www.grzq.com
(40)名稱: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尚志大街160號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尚志大街160號
法定代表人:鄧新權
客服電話:95537或400-60-95537
聯系人:王超
電話:0451-86779007
傳真:0451-86779218
公司網站:www.hrbb.com.cn
(41)名稱: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中華路50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華路50號弘業大廈
法定代表人:儲開榮
客服電話:400-828-1288
傳真:025-52313068
公司網址:www.ftol.com.cn
(42)名稱: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
1301-1305、14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
1301-1305、14層
法定代表人:竇長宏
客戶服務電話:400-990-8826
聯系人:梁美娜
電話:021-60812919
網址:www.citicsf.com
(43)名稱: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928號東海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電話:021-20333333
傳真:021-50498825
聯系人:王一彥
客服電話:95531;400-8888-588
網址:www.longone.com.cn
(44)名稱: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法定代表人:王軍
聯系人:王濤
電話:0755-83516072
傳真:0755-83516244
客服熱線:400-6666-888
公司網址:www.cgws.com
(45)名稱: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6666號
辦公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6666號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聯系人:安巖巖
電話:021-20361166
客服電話:95360
網址:www.nesc.cn
(46)名稱: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路360-1號三亞陽光金融廣場16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景輝街33號院1號樓陽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電話:95510
聯系人:王超
電話:010-85632771
網站:http://fund.sinosig.com
(47)名稱: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5號投行大廈20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5號投行大廈20樓
法定代表人:吳禮順
聯系人:單晶
電話:0755-23838750
客服電話:95358
公司網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8)名稱: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室(部
位:自編01號)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室(部
位:自編01號)
法定代表人:陳可可
聯系人:郭杏燕
電話:020-88834787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www.gzs.com.cn
(49)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6號
辦公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6號
法定代表人:白濤
聯系人:楊子彤
電話:(010)63631752
傳真:(010)66222276
公司網址:www.chinalife.com.cn
(50)名稱: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3號樓
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3號樓
法定代表人:景在倫
聯系人:徐偉靜
電話:0532-68629925
客服電話:400-66-96588
網址:www.qdccb.com
(51)名稱:聯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195號8號樓15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5號院3號樓中建財富國際中心27層
法定代表人:張強
聯系人:王龍
電話:010-86499838
客服熱線:956006
公司網址:www.lczq.com
(52)名稱: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345號
辦公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345號
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聯系人:王靖余
電話:021-23262712
客服電話:95574
網址:www.nbcb.com.cn/
(53)名稱: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57
樓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57
樓
法定代表人:劉加海
網址:www.cnhbstock.com
客服電話:400-820-9898
(54)名稱: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廈門市思明區鷺江道8-10號國際銀行大廈1-6層
辦公地址:廈門市思明區鷺江道8-10號國際銀行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王曉健
客服電話:4001-623-623
聯系人:郭景波
電話:0592-2078888-6171
網址:www.xib.com.cn
(55)名稱: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鐘園路728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鐘園路728號
法定代表人:崔慶軍
聯系人:吳駿
聯系電話:0512-69868373
客戶服務電話:96067
公司網址:www.suzhoubank.com
(56)名稱: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濟南市經七路86號
辦公地址:濟南市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電話:95538
聯系人:劉洋
電話:021-20315085
網址:www.zts.com.cn
(57)名稱: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湖路198號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湖路198號
法定代表人:章宏韜
網址:www.hazq.com
客服電話:95318
(58)名稱: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莞城區可園南路一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莞城區可園南路一號金源中心30樓
法定代表人:陳照星
客服電話:95328
聯系人:梁微
電話:0769-22115712
網址:http://www.dgzq.com.cn
(59)名稱: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號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號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聯系人:王凱倫
電話:021-61038316
客服電話:95310
網址:www.gjzq.com.cn
(60)名稱: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68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68號
法定代表人:宋劍斌
網址:www.hzbank.com.cn
客服電話:95398/400-8888-508
(61)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聯系人:許俊
電話:010-66596688
傳真:010-66594942
網址:www.boc.cn
(62)名稱: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11號18、19樓全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13號12樓
法定代表人:王達
聯系人:丁思
客服電話:95322
網址:www.wlzq.cn
(63)名稱: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濱江路53號楷林商務中心B座
辦公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濱江路53號楷林商務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趙小中
客戶服務電話:0731-96511
公司網址:www.cscb.cn
(64)名稱: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638號財富大廈21樓
辦公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638號財富大廈19樓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戶服務電話:95368
聯系人:周鑫
網址:www.hlzq.com
(65)名稱: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贛水路56號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創新三路833號
法定代表人:趙洪波
聯系人:周俊
客服電話:956007
公司網址:www.jhzq.com.cn
(66)名稱: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筍西社區梨園路8號HALO廣場一期四層12-
13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筍西社區梨園路8號HALO廣場一期四層12-
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電話:400-6788-887
聯系人:龔江江
電話:0755-33227950
傳真:0755-33227951
公司網站: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67)名稱: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556號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電話:95188-8
聯系人:韓愛彬
公司網站:www.fund123.cn
(68)名稱: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號100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號泛利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電話:400-920-0022
聯系人:陳慧慧
電話:0755-82721106
網站:http://licaike.hexun.com
(69)名稱: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059號前海鴻榮源中心A
座2404B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059號前海鴻榮源中心A
座2404B
法定代表人:張帆
聯系人:羅麗
聯系人電話:18680377900
客服電話:400-990-8601
網站:http://www.tenyuanfund.com
(70)名稱:上海匯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100號19層
辦公地址:上海宜山路700號普天信息產業園C5棟2樓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聯系人:臧靜
客服電話:021-34013999
傳真:021-33323830
網站:www.hotjijin.com/
(71)名稱: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有貿易試驗區源深路1088號7層(實際樓層6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源深路1088號7層
法定代表人:陳祎彬
客服電話:4008-2190-31
聯系人:寧博宇
電話:021-20665952
傳真:021-22066653
網站:www.lufunds.com
(72)名稱:上海證達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葵路118號3層B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葵路118號3層B區
法定代表人:姚楊
機構聯系人:潘夢茹
客戶服務電話:021-20538880
公司網址:www.zdt.fund
(73)名稱: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城通街26號院2號樓1702
辦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城通街26號院2號樓1702
法定代表人:王利剛
客服電話:400-893-6885
聯系人:王利剛
電話:010-59422766
傳真:010-57569671
網站:www.qianjing.com
(74)名稱: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3491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12樓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聯系人:吳煜浩
電話:020-89629021
傳真:020-89629011
網站:www.yingmi.cn
(75)名稱: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17號10層1015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17號恒安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張曉杰
客服電話:400-618-0707
聯系人:禹翠杰
聯系人電話:010-65951887
網站:www.hongdianfund.com
(76)名稱: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360弄9號6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閔行區申濱南路1226號諾亞財富中心A棟3樓
法定代表人:吳衛國
客服電話:400-821-5399
聯系人:黃欣文
電話:15801943657
傳真:021-38509777
網站:www.noah-fund.com
(77)名稱: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街道梅都社區中康路136號深圳新一代產業園2棟
34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麗澤平安幸福中心B座7層
法定代表人:張斌
客服電話:400-066-1199轉2
聯系人:孫博文
電話:19931667791
傳真:010-83363072
網站:www.new-rand.cn
(78)名稱:北京廣源達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28號C座六層605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北京東航中心1號樓3層304B室
法定代表人:齊劍輝
客服電話:400-616-7531
聯系人:王德政
電話:18210057128
網址:www.niuniufund.com
(79)名稱: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76號(寫字樓)1號樓4層1-7-2
辦公地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十一街京東總部二號樓A座南塔19層
法定代表人:鄒保威
電話:95118
傳真:010-89189566
聯系人:姜穎
客服熱線:95118
公司網站:http://jr.jd.com/
(80)名稱: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社區科苑路15號科興科學園B棟B3-
1801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社區科苑路15號科興科學園B棟B3-
1801
法定代表人:賴任軍
客服電話:400-8224-888
聯系人:楊嘉祥
電話:13246688263
傳真:0755-26920530
網址:http://www.jfzinv.com
(81)名稱: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廣場A座17樓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 HOWE
客服電話:400-684-0500
聯系人:葉健
電話:0755-89460507
傳真:0755-21674453
網址:www.ifastps.com.cn
(82)名稱: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500號30層3001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488號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電話:400-820-5369
聯系人:項陽/張偕允
電話:021-65370077-257/021-65370077-8141
傳真:021-5835-0979
網址:www.jiyufund.com.cn
(83)名稱: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4層4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4層401-2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客服電話:400-055-5728
聯系人:宋子琪
電話:010-62680527
傳真:010-62680827
網址:www.hcfunds.com
(84)名稱: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6號樓15層1501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22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電話:400-159-9288
聯系人:李波
聯系人電話:15921332335
傳真:010-61840699
網址:https://danjuanfunds.com/
(85)名稱: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山路33號11樓B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明路1500號萬得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簡夢雯
客服電話:400-799-1888
聯系人:徐亞丹
電話:021-51327185
傳真:021-50710161
網址:www.520fund.com.cn
(86)名稱: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1-5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1-5號
法定代表人:錢燕飛
客服電話:95177-2
聯系人:馮鵬鵬
電話:025-66996699
傳真:025-66996699-884131
網址:www.snjijin.com
(87)名稱: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普陀區蘭溪路900弄15號526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臨潼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聯系人:陳東
聯系電話:021-62680166
客服電話:400-118-1188
傳真:021-52975270
網址:www.66liantai.com
(88)名稱:天津國美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一大街79號MSDC1-28層2804-2、2805
辦公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一大街79號MSDC1-28層2804-2、2805
法定代表人:陳萍
聯系人:許艷
電話:010-59287105
客服熱線:400-111-0889
傳真:010-59287825
公司網址:www.gomefund.com
(89)名稱: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鳳凰島1號樓7層710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1號北京國際俱樂部C座11層
法定代表人:張峰
客服電話:400-021-8850
聯系人:閆歡
電話:010-85097302
傳真:010-65215433
網站:https://www.harvestwm.cn
(90)名稱: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1層1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
法定代表人:盛超
機構聯系人:孫博超
聯系人電話:010-59403028
聯系人傳真:010-59403027
客戶服務電話:95055-4
公司網址:www.baiyingfund.com
(91)名稱: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金澤路161號1號樓-4至43層101內3層09A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金澤路161號1號樓-4至43層101內3層09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熱線:010-66154828
聯系人:程義
電話:18902113673
公司網址:www.5irich.com
(92)名稱: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687號1幢2樓268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電話:400-817-5666
聯系人:張靜怡
電話:010-88066326
傳真:010-88066552
網址:www.amcfortune.com
(93)名稱: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A棟201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田廈國際中心36樓、37樓
法定代表人:顧敏
客服電話:400-999-8800
傳真:0755-86700688
網站:www.webank.com
(94)名稱: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33號騰訊濱海大廈15樓
法定代表人:譚廣鋒
客服電話:95017轉1轉8
聯系人:胡世銘
網站:http://www.tenganxinxi.com
(95)名稱: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路9號高地中心1101室
辦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區花照壁西順街399號1棟1單元龍湖西宸天街B座1201
號
法定代表人:王建華
客服電話:400-080-3388
聯系人:周旋
電話:020-28381666
傳真:028-84252474-8055
公司網址:www.puyifund.com
(96)名稱: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國際總部城10棟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戴彥
客服電話:95357
聯系人:付佳
電話:021-23586603
傳真:021-23586860
公司網址:www.18.cn
(97)名稱: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銀翔路799號506室-2
辦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銀翔路799號506室-2
法定代表人:馬永諳
客服電話:400-080-8208
聯系人:姜帥伯
電話:18610907207
傳真:021-50701053
網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98)名稱: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鄭東)東風南路東康寧街北6號樓5樓
503
辦公地址: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鄭東)東風南路東康寧街北6號樓5樓
503
法定代表人:溫麗燕
客服電話:400-0555-671
聯系人:高培
電話:0371-85518396
傳真:0371-85518397
公司網址:www.hgccpb.com
(99)名稱: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0層1206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0層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電話:400-004-8821
聯系人:孫小夢
電話:18339217746
網址:www.taixincf.com
(100)名稱: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116、128號7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116、128號7層
法定代表人:鄭新林
客戶服務電話:021-68889082
機構聯系人:鄧琦
電話:021-68889082
傳真:021-68889283
公司網址:www.weonefunds.com
(101)名稱: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浦東新區高翔路526號2幢22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267號陸家嘴金融服務廣場二期11層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客服電話:400 820 2899
聯系人:曾帥
電話:021-20691928
網址:http://www.erichfund.com/
(102)名稱: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0弄1號208-36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1098號浦江國際金融廣場53層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客服電話:400-032-5885
聯系人:伍豪
電話:13851400607
網址:www.leadbank.com.cn/
(103)名稱:北京濟安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16號院1號樓10層1005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16號院1號樓11層1105
法定代表人:楊健
聯系人:宋靜
聯系人電話:17343036213
客服電話:400-673-7010
網址:www.jianfortune.com
(104)名稱: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同豐路667弄107號2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滬路55號通華科技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周欣
聯系人:湯杰
聯系人電話:13611834257
客服電話:400-101-9301
網址:www.tonghuafund.com
(105)名稱:深圳新華信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03號華嶸大廈710、711室
法定代表人:戴媛
客服電話:400-000-5767
公司網站:https://www.xintongfund.com
(106)名稱: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6211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500號華潤時代廣場10F、11F、14F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電話:400-700-9665
聯系人:程艷
電話:021-68077516
傳真:021-68596916
網址:www.ehowbuy.com
(107)名稱: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南川工業園區創業路108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萬松街道青年路278號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鄧暉
機構聯系人:叢瑞豐
客戶服務電話:95305-8
公司網址:www.huayuanstock.com
(108)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贏通)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電話:0755-83175125
聯系人:韓熙睿
客戶服務熱線:95555
網址:https://fi.cmbchina.com/
(109)名稱:武漢佰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花樓街片世紀江尚中心辦公樓/單元31層10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花樓街片世紀江尚中心辦公樓/單元31層10號
法定代表人:祝涵峰
客服電話:400-027-9899
機構聯系人:陸鋒
聯系人電話:027-83864692
網址:www.bestfunds.com.cn
(110)名稱: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
法定代表人:其實
客服電話:95021或400-1818-188
聯系人:丁珊珊
電話:010-65980380-8010
傳真:020-87597505
公司網站:www.1234567.com.cn
(111)名稱: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號元茂大廈903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翠柏路7號電子商務產業園2號樓2樓
法定代表人:吳強
聯系人:林海明
電話:0571-88911818
客服:4008-773-772
傳真:0571-86800423
網站:www.10jqka.com.cn
(112)名稱: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武寧南路203號4樓南部407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6號世紀匯廣場2座16樓01、08單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服電話:400-168-1235
機構聯系人:李佳
聯系人電話:021-53398933、13681693112
公司網站:https://www.luxxfund.com/
(113)名稱: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后沙峪鎮安富街6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華嚴北里2號民建大廈6層
法定代表人:閆振杰
聯系人:張云
電話:010-59601366-7024
傳真:010-62020355
網站:www.myfund.com/
(114)名稱: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自貿區(中心商務區)迎賓大道1988號濱海浙商大廈公寓2-
241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9號泓晟國際中心16層
法定代表人:戴曉云
客服電話:010-59013895
機構聯系人:王茜蕊
聯系人電話:010-59013825
公司網址:www.wanjiawealth.com
(115)名稱: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1102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1102單元
法定代表人:張俊
客服電話:021-20219988-35374
聯系人:張蜓
電話:18017373527
網址:https://www.wg.com.cn
(116)名稱:貴州省貴文文化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電子商務港太升國際A棟2單元5層17號
辦公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騰路貴文投資大樓4樓
法定代表人:陳成
客服電話:0851-85407888
機構聯系人:李辰
聯系人電話:17601206766
網址:https://www.gwcaifu.com/
(117)名稱: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479號1008-1室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公平路18號8棟嘉昱大廈6層
法定代表人:許欣
客戶服務電話:400-100-2666
公司網址:https://www.zocaifu.com/
郵編:200120
(118)名稱:財咨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白塔二南街18-2號B座601
辦公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白塔二南街18-2號B座601
法定代表人:張斌
客戶服務電話:400-003-5811
公司網址:www.jinjiwo.com
郵編:110000
(119)名稱:博時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新社區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19層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新社區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19層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聯系人:田媛
電話:010-65171166-2318
客戶服務電話:400-610-5568
公司網址:www.boserawealth.com
(120)名稱: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蘭路277號1號樓1203、1204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蘭路277號1號樓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黃欣
客服電話:4006767523
機構聯系人:陸欣
聯系人電話:15821788773
公司網址:https://www.zhongzhengfund.com
(121)名稱: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層202室
辦公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層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懷東
客服電話:4000-899-100
聯系人:于秀
聯系人電話:0411-39027810
網址:https://www.yiba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
等的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李業弟
電話:0755-23999888
傳真:0755-23999833
聯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經辦律師:安冬、陳穎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執行事務合伙人:鄒俊
經辦注冊會計師:吳鐘鳴、吳巧莉
電話:0755-25473378 0755-25474549
傳真:0755-25473366
聯系人:蔡正軒
六、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經2009年6月9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9】473
號文核準募集。
(二)基金類型及存續期限
基金類型:債券型
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存續期限:不定期
(三)募集情況
本基金設立募集期間募集的有效基金份額為1,590,509,147.79份,利息結轉的基
金份額為424,597.00份,兩項合計共1,590,933,744.79份基金份額,其中,A類份額
346,070,312.35份,C類份額1,244,863,432.44份;有效認購總戶數為14,103戶,其中
A類份額3,441戶,C類份額10,662戶。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相關法規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7月21日
正式生效,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金數額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
值低于5000萬元,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
20個工作日達不到200人,或連續2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基金管
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
(一)申購與贖回的場所
1.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銷機構。投資人
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
金的申購與贖回。
2.直銷機構、代銷機構名單和聯系方式詳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其他相關公
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銷
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并另行公告。若基金管理人
或其指定的代銷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上等交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上述方式
進行申購與贖回,具體辦法請見相關公告。
(二)申購與贖回辦理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
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銷
售機構公布時間為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
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
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為下一開放日該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
轉換的價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
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
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已于2009年8月21日起開始辦理A類和C類基金份額日常申購和贖回業務。
本基金自2025年7月29日起,增加E類份額類別并開始辦理日常申購和贖回業務。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相應類別基金
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
贖回;
4.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在當日的
開放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5.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運作的實際情況依法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
理人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
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人在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人在提
交贖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申請無效。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
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
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
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申請的受
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的確認以基金
注冊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人應主動查詢申請的確認結果。
3.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申購采用全額繳款方式,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功。
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銷機構將投資人已繳付的
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投資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
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本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五)申購和贖回的金額
1.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業務,其單筆申購申請最低限額調
整為10元,追加申購最低金額亦調整為10元。投資人可以多次申購,累計申購金額
不設上限。
2.投資人贖回本基金份額時,可申請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贖回。
3.本基金的投資人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和最低贖回份額均為1份,
即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或轉換轉出,贖回或轉換轉出的最低份額
為1份;投資者當日持有份額減少導致在銷售機構同一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不
足1份的,注冊登記機構有權將全部剩余份額自動贖回。本基金不對單個投資人累
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進行限制。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
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袑嵄Wo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
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
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
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六)申購費與贖回費
1.申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收取基金申購費,C類和E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
費。本基金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
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
單次申購金額M 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
M<100萬 0.8%
100萬≤M<200萬 0.5%
200萬≤M<500萬 0.3%
M≥500萬 每次1000元
投資人同日或異日多次申購,須按每次申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當需
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申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申購費率按照申購申
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
2.贖回費用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的贖回人承擔。本基金對持續持有
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少于1.5%的贖回費并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
期不少于7日的投資者,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入基金財產,未歸入基金財
產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基金時間T 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T<7天 1.50%
7天≤T<1年 0.10%
1年≤T<2年 0.05%
T≥2年 0
注:上表中,1年按365天計算。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基金時間T 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T<7天 1.50%
7天≤T<30天 0.10%
T≥30天 0
本基金E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基金時間T E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T<7天 1.50%
T≥7天 0
投資人通過日常申購所得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登記之
日起計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于
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擺動定價機制的處理原則與操作規
范參見法律法規和自律組織的規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
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等進行
基金交易的投資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
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
回費率。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支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額的計算:
(1)計算公式
1)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份額計算方法
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1+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例:假設某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適用的申購費率
為0.8%,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2.0000元,則該投資人申購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
為:
申購費用=(100,000×0.8%)÷(1+0.8%)=793.65(元)
凈申購金額=100,000-793.65=99,206.35(元)
申購份額=99,206.35÷2.0000=49,603.18(份)
2)C類、E類基金份額的申購份額計算方法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假設某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的C類/E類基金份額,T日該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2.0000元,則該投資人申購可得到的該類基金份額為:
申購份額=100,000÷2.0000=50,000(份)
(2)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
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2.贖回金額的計算:
(1)計算公式
1)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金額計算方法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例:假設某投資人在T日贖回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400天,適用
的贖回費率為0.05%,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2.0000元,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
如下:
贖回總額=10,000×2.0000=20,000.00(元)
贖回費用=20,000.00×0.05%=10.00(元)
贖回金額=20,000.00-10.00=19,990.00(元)
2)C類、E類基金份額的贖回金額計算方法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例:假設某投資人在T日贖回10,000份C類/E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40天,適
用的贖回費率為0,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2.0000元,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
下:
贖回總額=10,000×2.0000=20,000.00(元)
贖回費用=20,000.00×0=0(元)
贖回金額=20,000.00-0=20,000.00(元)
(2)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
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3.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
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計算或公告,應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后,方可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但應當先
向證監會備案: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
值。
3.發生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
4.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的。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
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
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7.申購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
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8.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
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申購申請。
9.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規定的暫停申購情形(除第4、6、7項外)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
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
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
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并及時公告。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
值。
3.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4.發生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
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6.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按照規定公告,已
接受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
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后續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若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
日發生巨額贖回,延期支付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資
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
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并予以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
的余額)超過前一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
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
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
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
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
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
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
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
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
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
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
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如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
30%以上的贖回申請等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其進行延期辦理贖
回。即:若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且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
基金總份額的30%,基金管理人有權先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出30%的贖回
申請實施延期辦理,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30%以內(含30%)的贖回申請與
其他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按前述條款處理,具體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2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
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上述延期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網站或
短信等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2日內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3.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但少于2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
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
告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4.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2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2周至少刊登暫停公
告1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
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
凈值。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決定開辦
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其他基金之
間的轉換業務,以及本基金各份額類別之間的轉換業務,具體實施辦法參見相關公
告?;疝D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
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本基金與本公司其它基金之間轉換業務的具體業務規則,請詳見有關公告。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而產
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
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
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
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
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注冊登記機
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規
定辦理,并按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十四)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
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五)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在屆
時發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確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
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
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本基金管理人現已開通部分代銷網點為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額投資服務。具體業
務規則,詳見基金管理人公告及代銷機構的規定。
(十六)基金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賬戶或基金份額的凍結
與解凍,以及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十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
部分或相關公告。
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資產風險、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
管理,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爭取實現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業績。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
票、存托憑證、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是債券型基金,投資于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資
產占基金資產比例不低于80%,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券、中央銀
行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回購等。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前述現金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
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還可投資于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持有可轉債轉股所得股票、二級市場股
票和權證、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上述非固定收
益類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權證的
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三)投資決策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2.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及其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3.國家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以及證券市場政策;
4.債券發行主體狀況綜合分析;
5.債券、股票等資產的預期收益率及風險水平。
(四)投資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主動式投資管理理念,采用價值
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斷財政、貨幣、利率、通貨膨脹等宏觀經濟運行指標的基礎
上,自上而下確定和動態調整大類資產比例和債券的組合目標久期、期限結構配置
及類屬配置;同時,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資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風險、流動性風
險、供求關系、收益率水平、稅收水平等因素基礎上,自下而上的精選個券,把握
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投資機會;同時,根據股票一級市場資金供求關系、股票二級
市場交易狀況、基金的流動性等情況,本基金將積極參與新股發行申購、增發新股
申購等權益類資產投資,適當參與股票二級市場投資,以增強基金資產的獲利能力。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遵守基金合同規定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的前提下,以現代投資組合
理論、經濟周期理論為指導,運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過對財政、貨幣、
利率、通貨膨脹等宏觀經濟運行指標進行前瞻性研究分析,判斷和預測中國經濟周
期和趨勢,綜合比較大類資產的收益及風險情況,確定債券、股票、現金等大類資
產的投資比例。
2.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策略
(1)目標久期配置策略
目標久期配置策略是債券投資最基本的策略之一,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運行
狀況、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經濟變量進行自上而下的深入分析,在預測市場
合理利率水平的基礎上,判斷利率變化的時間、方向和幅度,測算投資組合和業績
比較基準在收益率曲線變化時的風險收益特征,在控制資產組合風險的前提下,通
過調整組合的目標久期,即在預期利率將要上升的時候相對業績比較基準適當縮短
組合的久期,在預期利率將要下降的時候相對業績比較基準適當拉長組合的久期,
以提高債券投資收益。
(2)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線是分析利率走勢和進行市場定價的基本工具,也是進行債券投資的
重要依據。通常情況下,在市場利率水平、不同期限市場上債券供求關系等因素發
生變化的時候,收益率曲線上不同期限債券的收益率都將隨之產生調整,從而使收
益率曲線出現平行移動或非平行移動,其中非平行移動又可以分為正向蝶形形變、
反向蝶形形變以及扭曲形變等。
如果收益率曲線發生了非平行移動,則在相同的久期策略下采用不同的組合,
其組合收益率也將產生較大的差異。本基金將加大對收益率曲線形變的研究,在所
確定的目標久期配置策略下,通過分析預測收益率曲線可能發生的形變,在期限結
構配置上適時采取子彈型、啞鈴型或者階梯型等策略,進一步優化組合的期限結構,
使本基金獲得較好的收益。
(3)類屬配置策略
在確定組合目標久期和期限結構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對不同類型固定收益品
種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賦稅水平等因素進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不同
品種之間的利差情況及其變化趨勢,以及交易所和銀行間兩個市場間同一品種的利
差情況及變化趨勢,制定債券類屬配置策略,在各種固定收益品種之間進行優化配
置,主動地增加預期利差將收窄的固定收益品種的投資比例,降低預期利差將擴大
的品種的投資比例,以獲取不同類型固定收益品種之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投資收益。
(4)固定收益品種的選擇
1)政府信用債券
本基金對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政府信用債券的投資,主要根據宏
觀經濟指標、貨幣財政政策、市場供求等分析,預測收益率曲線的未來變動趨勢,
綜合考慮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不同品種的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狀況,選
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品種進行投資。
2)企業信用債券
本基金對于其他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等企業信用債券的投資,
將參考外部評級結果、宏觀經濟所處階段、債券發行主體以及債券的信用狀況及其
變動趨勢,在有效控制整個組合信用風險的基礎上,結合流動性分析,采取積極的
投資策略,挖掘價值被低估的品種,以獲取超額收益。
3)可轉換債券
與一般企業債券不同,可轉換債券給予投資人在一定條件下轉股、回售債券的
權利,與此同時,可轉換債券發行人也享有在一定條件下贖回債券、下調轉股價的
權利。因此,可轉換債券在市場上兼具債性和股性,當正股價格高于轉股價格,且
可轉換債券的價格與轉股平價相差不大時,可轉換債券的價格變動與對應股票的價
格變動表現出較強的相關性,而當正股價格遠低于轉股價格時,可轉換債券的價格
將趨于純債券的價格,此時,可轉換債券表現出較強的債性。
本基金將通過研究市場狀況以及可轉換債券在當前市場狀況下所表現出的特性,
確定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策略,同時本基金還將積極跟蹤可轉換債券基本面的變化情
況,如對應公司的業績情況以及可能出現的下調轉股價機會,尋找最佳的投資時機。
此外,對于發行條款、票息、內嵌期權價值較高且公司基本面優良的可轉換債
券,因其內在價值較高,反映到二級市場上,會產生較大的一、二級市場價差。因
此,本基金還將積極關注可轉換債券在一、二級市場上可能存在的價差所帶來的投
資機會,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參與可轉債的一級市場申購,獲得穩定收益。
4)可分離交易債券
可分離交易債券與可轉換債券類似,都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含有轉股期權的債
券,不同之處是可分離交易債券在上市后將自動拆分為認股權證和純債券。本基金
對于可分離交易債券的投資主要采取以下兩種策略:一是一級市場申購策略,對于
票息、發行條款比較優厚的公司,上市后純債券加對應期權的價格高于一級市場的
申購價,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積極參與一級市場的申購,在嚴格控制風險
的前提下獲得穩定收益;二是關注可分離交易債券上市后純債券的內在價值,發掘
內在價值被低估的品種,進行二級市場操作。
5)資產支持證券
本基金通過深入分析宏觀經濟走勢、資產提前償還率、資產池的結構及質量等
因素,判斷提前償付風險和資產違約風險,并根據資產證券化的收益結構安排,預
測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未來現金流,通過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
變化對標的證券的久期與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密切關注流動性變化,在嚴格控制風
險的前提下,篩選出經風險調整后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資產支持證券,以獲取較高
的投資收益。
(5)收益率曲線騎乘策略
收益率曲線騎乘策略是指選取處于收益率曲線最陡峭處的券種進行配置,隨著
債券剩余期限縮短、到期日臨近,其到期收益率將有所下降,從而產生較好的市場
價差回報。本基金將積極關注收益率曲線的變化情況,在收益率曲線較陡的部位適
當采用收益率曲線騎乘策略,利用收益率曲線的快速下滑獲得相應的收益。
(6)回購策略
在市場較為平穩時,本基金通過質押組合中的債券,融入資金并購買債券,以
獲得高于本基金的資產規模所能支撐的收益水平。本基金將遵守銀行間市場關于回
購的有關規定,在相關規定的范圍內,利用市場的平穩時期,進行回購融入資金,
同時投資于2年以下的流動性較好的債券,以獲取利差收益,增加投資人的回報。
本基金還將密切關注和積極尋求由于短期資金需求激增產生的逆回購投資策略等投
資機會。
(7)套利策略
1)跨市套利。同一品種在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同期限債券品種在一、
二級市場上由于市場結構、投資者結構等原因在某個時期可能存在收益率的差異。
本基金在充分論證套利可行性的基礎上,尋找合適時機,進行跨市場套利操作。
2)跨期套利。本基金將利用一定時期內不同債券品種基于利息、違約風險、
流動性、稅收特性、可回購條款等方面的差別造成的收益率差異,同時買入和賣出
這些券種,以獲取二者之間的差價收益。
(8)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嚴格依據上述投資策略,通過自下而上精選個券,審慎分析債券的信
用風險、流動性風險、供求關系、收益率水平、稅收水平等因素,選擇定價合理或
價值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
具有以下一項或多項特征的債券,是本基金的重點關注對象:
1)符合上述投資策略的品種;
2)信用質量正在改善或者預期將改善的企業信用性債券;
3)具有較高當期收入的品種;
4)有增值潛力、價值被低估的品種等。
3.股票投資策略
(1)一級市場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資產風險、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運用價值分析,積極
尋求股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定價差異所產生的新股上市溢價機會,增強基金資產
的獲益能力。
本基金將借助公司行業研究員的力量,對新股的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同時,綜
合考慮股票發行政策、一級市場供求關系和風險收益特征、二級市場交易狀況等因
素,預測擬認購新股的中簽率、收益率,從而確定以合理規模的資金精選個股認購,
實現新股申購收益率的最大化。
本基金根據基金整體資產的流動性需要、股票是否符合二級市場的投資策略以
及市場價格與其內在價值的偏離程度等因素決定繼續持有或者賣出申購所獲得的新
股。
(2)二級市場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策略,適當參與二級市場股票投
資,以增強組合的獲利能力,提高預期收益率。
本基金將根據對宏觀經濟、行業特性、行業競爭結構、行業商業模式等方面的
分析,綜合判斷行業景氣度和行業估值水平,自上而下確定本基金二級市場股票的
行業投資比例,避免行業集中度過高的風險。
本基金將采取“自下而上”的精選個股策略,在全面細致分析上市公司的公司治
理、發展戰略、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等方面的基礎上,重點關注以下兩類上市公司:
1)分紅能力強的企業。從歷史分紅記錄、當前分紅能力、未來分紅潛力等方
面進行分析,考核的指標主要有每股未分配利潤、每股盈利、每股經營性現金流凈
額、股息率等。
2)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企業。在資源壟斷、品牌、技術創新、銷售渠道等方
面具有一項或多項核心競爭力優勢的企業,有利于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和
保持長期的比較優勢,以較低的成本獲取較高的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被動持有股票以及可分離交易債券派發的權證,同時也可以直接從二
級市場買入權證。
本基金將運用市場上通行的權證定價模型,如BS模型、二叉樹模型、蒙特卡
洛模擬等方法對權證進行定價,同時參考市場的走勢,對權證進行投資;本基金可
能采取的投資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杠桿交易策略、看跌保護組合策略、保護組合成本
策略、獲利保護策略、買入跨式投資策略等。
5.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本基金將結合對宏觀經濟狀況、行業景氣度、公司競
爭優勢、公司治理結構、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斷,選擇投資價值高的存托憑證
進行投資。
(五)投資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本基金的投資管理程序
如下:
1.研究員提供研究報告,以研究驅動投資
本基金嚴格實行研究支持投資決策機制,加強研究對投資決策的支持工作,防
止投資決策的隨意性。研究員在熟悉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基礎上,對債券
品種進行綜合研究、深度分析,廣泛參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特別是對于企業信
用債券,研究員應充分了解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行業發展狀況,掌握企業真實經營
狀況,定期或不定期撰寫提供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債券市場運行報告和發債主體研
究報告等并向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匯報。
2.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并決定基金投資重大事項
投資決策委員會將定期分析投資研究團隊所提供的研究報告,在充分討論宏觀
經濟形勢、債券和股票市場走勢的基礎上,根據基金合同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
圍和投資策略,確定基金的總體投資計劃。
3.基金經理構建具體的投資組合
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參考研究團隊的研究成果,根據基金合
同,依據專業經驗進行分析判斷,在授權范圍內構建具體的投資組合,進行組合的
日常管理。
4.中央交易室獨立執行投資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設置獨立的中央交易室,由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方案的要求和授權以
及市場的運行特點,作出投資操作的相關決定,向中央交易室發出交易委托。中央
交易室接到基金經理的投資指令后,根據有關規定對投資指令的合規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進行檢查,確保投資指令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執行,對交易情
況及時反饋,對投資指令進行監督;如果市場和個券交易出現異常情況,及時提示
基金經理。
5.基金績效評估
基金經理對投資管理策略進行評估,出具自我評估報告。金融工程小組就投資
管理進行持續評估,定期提出評估報告,如發現原有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同市場
情況有較大的偏離,立即向主管領導和投資決策委員會報告。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
基金經理和金融工程小組的評估報告,對于基金業績進行評估。基金經理根據投資
決策委員會的意見對投資組合進行調整。
6.基金風險監控
監察稽核部對投資組合計劃的執行過程進行日常監督和實時風險控制,包括投
資集中度、投資組合比例、投資限制、投資權限等交易情況,風險控制委員會根據
市場變化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風險評估,并提出風險防范措施。
7.投資管理程序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權根據投資需要和環境變
化,對投資管理的職責分工和程序進行調整,并在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六)業績比較基準
中國債券綜合指數收益率
中國債券綜合指數是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中國全市場債券
指數,是目前市場上專業、權威和穩定的,且能夠較好地反映債券市場整體狀況的
債券指數。由于本基金的投資范圍與中國債券綜合指數所覆蓋的市場范圍基本一致,
因此該指數能夠真實反映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同時也能較恰當衡量本基金的投
資業績。
在本基金的運作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變化或者出現更有代表性、更權威、更
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指數,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報中國證監會核
準公告后,對業績比較基準進行變更。
(七)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通常預期風險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為證券投資基金中的較低風險品種。
(八)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本基金通過分散投資降低基金財產的非系統性風險,保持基金組合良好的流動
性?;鸬耐顿Y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
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期的
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
(6)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資產占基金資產比例不低于80%,非固定收益類金
融工具的投資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
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
凈值的0.5%;
(14)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前述現金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15)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遵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
(1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
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
一致;
(18)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如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
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
受相關限制。
除上述第(11)、(14)、(16)、(17)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
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關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開始。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6)買賣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9)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
再受相關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及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權利及債權人權利,
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2.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3.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
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十)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
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績
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
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定。
(十一)基金的融資、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融資、融券。
(十二)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復核了本投資組合報告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
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
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投資組合報告截至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97,792,735.83 17.84
其中:股票 97,792,735.83 17.84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436,941,279.10 79.71
其中:債券 436,941,279.10 79.71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2,553,712.72 2.29
8 其他資產 842,762.38 0.15
9 合計 548,130,490.03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 -
B 采礦業 8,013,600.00 1.50
C 制造業 55,794,541.47 10.45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
E 建筑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0,840,194.36 3.90
J 金融業 13,144,400.00 2.46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97,792,735.83 18.31
2.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資股票。
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3.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000977 浪潮信息 320,000 16,601,600.00 3.11
2 688111 金山辦公 53,924 15,443,294.36 2.89
3 688041 海光信息 100,993 15,127,741.47 2.83
4 603019 中科曙光 180,000 13,017,600.00 2.44
5 300059 東方財富 420,000 10,844,400.00 2.03
6 002371 北方華創 22,000 8,602,000.00 1.61
7 601899 紫金礦業 530,000 8,013,600.00 1.50
8 600570 恒生電子 110,000 3,078,900.00 0.58
9 002475 立訊精密 60,000 2,445,600.00 0.46
10 300002 神州泰岳 200,000 2,318,000.00 0.43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31,573,715.56 5.91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 -
4 企業債券 15,387,617.53 2.88
5 企業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389,979,946.01 73.04
8 同業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436,941,279.10 81.83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127020 中金轉債 415,417 50,058,772.81 9.37
2 127084 柳工轉2 276,800 45,889,420.71 8.59
3 118023 廣大轉債 350,290 35,713,936.91 6.69
4 113615 金誠轉債 70,640 23,801,124.20 4.46
5 113066 平煤轉債 140,660 19,002,480.04 3.56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
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
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確國債期貨的投資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
本基金暫不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9.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9.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持有國債期貨。
10、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沒有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
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10.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10.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67,604.45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32,128.10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743,029.83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842,762.38
10.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127020 中金轉債 50,058,772.81 9.37
2 127084 柳工轉2 45,889,420.71 8.59
3 118023 廣大轉債 35,713,936.91 6.69
4 113615 金誠轉債 23,801,124.20 4.46
5 113066 平煤轉債 19,002,480.04 3.56
6 110081 聞泰轉債 14,798,701.37 2.77
7 113685 升24轉債 14,067,373.15 2.63
8 113629 泉峰轉債 13,871,990.09 2.60
9 110077 洪城轉債 12,799,253.42 2.40
10 128109 楚江轉債 11,532,550.36 2.16
11 113641 華友轉債 10,254,508.77 1.92
12 127075 百川轉2 9,108,992.91 1.71
13 123188 水羊轉債 8,259,123.51 1.55
14 123107 溫氏轉債 7,240,893.30 1.36
15 123237 佳禾轉債 6,856,239.51 1.28
16 110073 國投轉債 6,700,700.27 1.25
17 118030 睿創轉債 6,592,719.18 1.23
18 118027 宏圖轉債 5,469,636.81 1.02
19 118031 天23轉債 5,369,208.54 1.01
20 123223 九典轉02 5,028,894.89 0.94
21 127105 龍星轉債 4,910,038.54 0.92
22 113664 大元轉債 4,788,367.12 0.90
23 113068 金銅轉債 4,562,305.75 0.85
24 113648 巨星轉債 4,260,178.30 0.80
25 127053 豪美轉債 3,865,187.67 0.72
26 123121 帝爾轉債 3,581,695.89 0.67
27 110095 雙良轉債 3,038,700.00 0.57
28 113050 南銀轉債 2,598,520.55 0.49
29 110079 杭銀轉債 2,581,823.56 0.48
30 127051 博杰轉債 2,579,956.16 0.48
31 128131 崇達轉2 2,431,952.88 0.46
32 127060 湘佳轉債 2,090,863.40 0.39
33 127095 廣泰轉債 1,993,975.11 0.37
34 128141 旺能轉債 1,928,626.85 0.36
35 111010 立昂轉債 1,689,378.08 0.32
36 127077 華宏轉債 1,548,686.30 0.29
37 113069 博23轉債 1,356,409.59 0.25
38 118041 星球轉債 1,255,150.14 0.24
39 111007 永和轉債 1,218,797.26 0.23
40 111019 宏柏轉債 1,156,935.34 0.22
41 113654 永02轉債 1,094,125.86 0.20
42 127092 運機轉債 711,997.70 0.13
10.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10.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 A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09年(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40% 0.18% -0.41% 0.03% 3.81% 0.15%
2010年度 9.83% 0.34% -0.52% 0.07% 10.35% 0.27%
2011年度 -5.07% 0.36% 2.40% 0.09% -7.47% 0.27%
2012年度 13.74% 0.34% 0.37% 0.06% 13.37% 0.28%
2013年度 1.01% 0.54% -3.75% 0.08% 4.76% 0.46%
2014年度 49.64% 1.15% 6.54% 0.11% 43.10% 1.04%
2015年度 18.09% 0.99% 4.19% 0.08% 13.90% 0.91%
2016年度 -2.76% 0.40% -1.63% 0.09% -1.13% 0.31%
2017年度 -1.58% 0.26% -3.38% 0.06% 1.80% 0.20%
2018年度 -7.24% 0.35% 4.79% 0.07% -12.03% 0.28%
2019年度 19.30% 0.45% 1.31% 0.05% 17.99% 0.40%
2020年度 10.42% 0.31% -0.06% 0.09% 10.48% 0.22%
2021年度 2.42% 0.45% 2.10% 0.05% 0.32% 0.40%
2022年度 -8.46% 0.33% 0.51% 0.06% -8.97% 0.27%
2023年度 -5.37% 0.57% 2.06% 0.04% -7.43% 0.53%
2024年度 7.26% 1.29% 4.98% 0.09% 2.28% 1.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09年7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43.60% 0.62% 20.60% 0.07% 123.00% 0.55%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 C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09年(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20% 0.17% -0.41% 0.03% 3.61% 0.14%
2010年度 9.46% 0.33% -0.52% 0.07% 9.98% 0.26%
2011年度 -5.46% 0.36% 2.40% 0.09% -7.86% 0.27%
2012年度 13.20% 0.34% 0.37% 0.06% 12.83% 0.28%
2013年度 0.58% 0.54% -3.75% 0.08% 4.33% 0.46%
2014年度 49.08% 1.15% 6.54% 0.11% 42.54% 1.04%
2015年度 17.67% 0.99% 4.19% 0.08% 13.48% 0.91%
2016年度 -3.10% 0.40% -1.63% 0.09% -1.47% 0.31%
2017年度 -1.95% 0.27% -3.38% 0.06% 1.43% 0.21%
2018年度 -7.26% 0.35% 4.79% 0.07% -12.05% 0.28%
2019年度 18.97% 0.45% 1.31% 0.05% 17.66% 0.40%
2020年度 10.03% 0.31% -0.06% 0.09% 10.09% 0.22%
2021年度 2.00% 0.44% 2.10% 0.05% -0.10% 0.39%
2022年度 -8.87% 0.33% 0.51% 0.06% -9.38% 0.27%
2023年度 -5.70% 0.57% 2.06% 0.04% -7.76% 0.53%
2024年度 6.86% 1.29% 4.98% 0.09% 1.88% 1.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09年7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30.41% 0.62% 20.60% 0.07% 109.81% 0.55%
注:業績比較基準=中國債券綜合指數收益率。
十一、基金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
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本基金財產以基金名義開立銀行存款賬戶,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開立證券交易
清算資金的結算備付金賬戶,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開立基金證券賬戶,
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銀行間債券托管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
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處分
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銷機構的固有財產,并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鸸芾砣恕⒒鹜泄苋丝梢园椿鸷贤募s定收取
管理費、托管費以及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鹭敭a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銷;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資產承擔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基金財產行使請
求凍結、扣押和其他權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
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
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估值的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是否保值、增值,依據經基
金資產估值后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而計算出的基金份額凈值,是計算基金申購與贖
回價格的基礎。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正常營業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
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營業日。
(三)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存托憑證、權證、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
投資等資產。
(四)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
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
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
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
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
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
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
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
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
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
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同一股票的市價(收盤價)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
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價(收盤價)估值;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
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采用估
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
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6.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浴?
7.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8.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
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
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
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國
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
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
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
時進行。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
準確性、及時性。當某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差錯時,
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差錯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注冊登記機構、
或代銷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差錯,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
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差錯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差錯處
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差錯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
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于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行業
現有技術水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則屬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規定執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
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差錯處理原則
(1)差錯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差錯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差錯發生的費用由差錯責任方承擔;由于差錯責任方未及時
更正已產生的差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差錯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若差錯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
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差錯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
確認,確保差錯已得到更正。
(2)差錯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
僅對差錯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差錯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差錯
責任方仍應對差錯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
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差錯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直接
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
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
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
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差錯責任方。
(4)差錯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差錯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差錯責任方拒絕進行賠償時,如果因基金管理人過錯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托管人過錯造成基
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
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并拒絕進行賠償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向差
錯方追償;追償過程中產生的有關費用,應列入基金費用,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6)如果出現差錯的當事人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并且依據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或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了
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有權向出現差錯的當事人進行追索,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或
補償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遭受的直接損失。
(7)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差錯。
3.差錯處理程序
差錯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錯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差錯發生的原因確定
差錯的責任方;
(2)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差錯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差錯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差錯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
注冊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差錯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差錯處理的原則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任一類基金份額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
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給基金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直接損失的,
應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
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障投
資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4.如出現基金管理人認為屬于緊急事故的任何情況,會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
出售或評估基金資產的;
5.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
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6.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
基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
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
核確認后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5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
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
或國家會計政策變更、市場規則變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
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
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
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十三、基金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
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
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權,但由于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和E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
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對各類別
基金份額分別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
人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時,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
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具體業務規則,請見招募說明書等
相關公告;
3.本基金在符合有關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低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5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
可對A類、C類和E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
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
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
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應載明收益分配基準日、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
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的時間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訂,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就支付的現金紅
利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紅資
金的劃付。
3.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
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六)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財產劃撥支付的銀行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有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從C類、E類基金份額基金財產中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9.依法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上述基金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參照公允的市場價格確
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三)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70%年費率計提。計算
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
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
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計算
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
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
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和E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
服務費。銷售服務費將專門用于本基金的銷售與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將依法進行相關信息披露。
(1)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40%。
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的0.40%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2)本基金E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25%。
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E類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E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E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銷售服務費
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劃出,由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代收,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收到后按相關合同規定支付給基金銷售
機構等;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4.除管理費、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之外的基金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其他有
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支出金額支付,列入或攤入當期基金費用。
(四)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
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鸷?
同生效前所發生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從基金財產中支
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基金發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基金
托管費率和銷售服務費率?;鸸芾砣吮仨毬男型戤呌嘘P程序后,最遲于新的費率
實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
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定。
(七)基金稅收
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的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會計責任方;
2.本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本基金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
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書
面確認。
(二)基金的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
會計師對本基金年度財務報表及其他規定事項進行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
計師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時,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經基金托
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可以更換。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基金管理人應當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定?;鸸芾砣恕⒒鹜泄苋撕推渌鹦畔⑴读x務人應當依法披
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
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日常機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以保護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規定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項在規定
時間內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及指定互聯網網
站(以下簡稱“指定網站”)等媒介披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招募說明書
招募說明書是基金向社會公開發售時對基金情況進行說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編制并在基金份額發
售的3日前,將基金招募說明書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鸷贤Ш?,基金
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
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
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基金合同、托管協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
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將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登載在各自網站上。
(三)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網站
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四)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就基金份額發售
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報刊和
網站上。
(五)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鸷贤Ч嬷袑⒄f明基金募集情況。
(六)基金凈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
人將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
2.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將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
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
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3.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七)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
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人能夠在基金
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八)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基金季度報告
1.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鹉甓?
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需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
方可披露;
2.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3.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
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5.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
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
告等定期報告文件中“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
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6.本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
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九)臨時報告與公告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如下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時,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
在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
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
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
人發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5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30%;
11.涉及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務
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
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6.某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0.5%;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
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中國證監會或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體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
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
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
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并予
以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召集人應當履行相
關信息披露義務。
(十二)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
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十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
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定。
(十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
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
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律法規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
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
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
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
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
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
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
財產中列支。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
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
十七、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
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布臨時公告,并在五個工作日內聘請
側袋機制啟用日發表意見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
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
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照啟
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
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
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并
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外,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定適用于主袋賬戶
份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主袋賬
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
策略、組合限制、業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鸸?
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
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
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賬戶的會計核
算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1、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等費用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
作為基數計提。
2、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
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
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及時
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當
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賬戶資產無法
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
時發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
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定的基金凈值信息披露
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袋機制
期間本基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側袋賬戶
相關信息,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會計師事
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計核算
和年度報告披露等發表審計意見。
八、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定,如將來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修改導致相
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八、風險揭示
(一)市場風險
本基金是債券型基金,風險收益特征不同于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
于證券市場,而證券市場價格受政治、經濟、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
影響會產生波動,從而對本基金投資產生潛在風險,導致基金收益水平發生波動。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
一定影響,從而導致投資對象的價格產生波動,影響基金收益,從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證券市場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經濟運行則具有周期性的特點。隨著宏觀
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基金所投資于證券的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
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化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也會影響企業的融資
成本和利潤,進而影響基金持倉證券的收益水平。基金投資于股票和債券,收益
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匯率風險
匯率的變化可能對國民經濟不同部門造成不同的影響,從而導致本基金所投
資的上市公司業績及其股票價格發生波動。
5.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風險
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非平行移動有關的風險。
6.購買力風險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將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
而使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下降。
7.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管理能力、市場前景、技術更新、
財務狀況、新產品研究開發等都會導致公司盈利發生變化。如果基金所投資的上
市公司經營不善,其股票價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夠用于分配的利潤減少,使基金
投資收益下降。上市公司還可能出現難以預見的變化。雖然基金可以通過投資多
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風險,但不能完全避免。
8.再投資風險
市場利率下降將影響固定收益類證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資收益率,這與利率上
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互為消長。
(二)信用風險
本基金在投資過程中,主要面臨以下兩類信用風險:
第一類是所投資的債券自身的信用風險,包括:違約風險,主要是指債券發
行人未能履行約定契約中的義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即發行人不能履行還本
付息的責任而使基金資產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所造成損失的風險;信
用評級調整風險,主要是指由于經濟周期、行業周期、公司經營管理等因素發生
不利變化,致使債券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惡化,償債能力降低,由此造成債券信用
評級降低、價格下跌,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
第二類信用風險是債券交易對手的風險,主要是指在債券的交易過程中,由
于交易對手方不能足額按時交割,導致本基金可能無法按時收到或足額收到應得
的證券或價款而造成價款或證券的損失的風險,或者是指在回購交易的過程中,
融資方無法按時支付回購本金和利息所帶來的風險。
(三)估值風險
基金在對所持有的有價證券進行估值的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需要估值人員
主觀判斷或者需要依靠估值模型,可能出現基金資產估值不準確從而造成風險。
(四)管理風險
基金運作過程中由于基金投資策略、人為因素、管理系統設置不當造成操作
失誤或公司內部失控從而可能產生風險。管理風險包括:
1.決策風險:指在基金投資的投資策略制定、投資決策執行和投資績效監督檢
查過程中,由于決策失誤而給基金資產造成的可能的損失;
2.操作風險:指在基金投資決策執行中,由于投資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誤
等人為因素而可能導致的損失;
3.技術風險: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統設置不當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損失。
(五)本基金特有風險
本基金作為債券型基金,投資于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資產占基金資產比例不
低于80%,在債券投資中可能存在以下風險:其一,如果債券市場出現整體下跌,
由于必須保持最低80%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將無法完全避免債券市
場系統性風險,本基金的凈值表現將受到影響;其二,債券投資需要對于宏觀經
濟趨勢、政策以及債券市場等基本面研究進行準確、深入的研究判斷,如果上述
研究判斷發生偏差均可能導致所選擇的證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預期目標,影
響本基金收益。
本基金還將積極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適當參與二級股票市場投資,在股
票投資中可能存在以下風險:其一,可能因面臨新股發行放緩或停滯,或者新股
收益率下降甚至出現虧損從而導致股票投資發生風險;其二,本基金二級股票市
場投資中重點關注分紅能力強的企業和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企業,如果某個時期
市場偏好于非上述企業,本基金的投資收益將受到不利影響。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
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
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
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
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
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
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
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
境內外證券交易機制、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六)職業道德風險
職業道德風險是指公司員工不遵守職業操守,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而可能導
致的損失。
(七)流動性風險
1.因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轉變為現金的風險。同
時在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巨額贖回的情形。巨額贖回可能會
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險,甚至影響基金份額凈值。
2.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
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
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
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
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
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
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也不作為特
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
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
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并根據相關規定對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
進行按投資損失處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
及變化情況。
(八)合規性風險
指基金在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基金投資違
反法規及基金合同有關規定而產生的風險。
(九)其他風險
1.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
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2.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商違約、托管人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
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也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基金合同變更內容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應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合同變更的內容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同意。
(1)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2)變更基金類別;
(3)變更基金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或投資策略;
(4)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5)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提高銷售服務費用標準,但
根據法律法規、監管機構要求提高該等標準的除外;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9)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現下列情況時,可以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意變更后公布,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和其他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
(2)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變更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
費率等費率或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6)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以外的其他
情形。
2.關于變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案,
并于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出具無異議意見后生效執行,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至少
一種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將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職務,
而在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職務,
而在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托管機構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組
(1)基金合同終止時,成立基金財產清算組,基金財產清算組在中國證監會
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
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組可以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
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基金財產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終止后,發布基金財產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終止時,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3)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價和變現;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基金財產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8)參加與基金財產有關的民事訴訟;
(9)公布基金財產清算結果;
(10)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繳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終止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
財產清算組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結果經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報中國證監會
備案并公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十、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基金合同內容摘要,請見附件一。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
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請見附件二。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以下一系列服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注冊登記服務
基金管理人或者委托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注冊登記服務。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配備安全、完善的電腦系統及通訊系統,準確、及時地為基金份
額持有人辦理基金賬戶與基金份額的登記、管理、托管與轉托管,基金份額持有人
名冊的管理,權益分配時紅利的登記、派發,基金交易份額的清算過戶和基金交易
資金的交收等服務。
(二)紅利再投資服務
若基金份額持有人選擇紅利再投資形式進行基金收益分配,該基金份額持有人
當期分配所得基金收益將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且不收取申
購費用。
(三)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在條件成熟時,基金管理人可通過銷售機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額投
資的服務。通過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固定的渠道,定期定
額申購基金份額,該定期定額申購計劃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以另行公告為準。
本基金管理人現已開通部分代銷網點為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額投資服務。具體業
務規則,詳見基金管理人公告及代銷機構的規定。
(四)網上交易服務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網上交易平臺。通過先進的網絡通訊技術,
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高效安全的基金交易服務、及時迅捷的基金信息和理財服務。
(五)主動通知服務
基金管理人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短信、主動致電等方式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
各項主動通知服務;基金管理人公告及重要信息將通過規定媒介發布。基金管理人
可以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以電子形式為主的確認單、對賬單等基金信息服務。
(六)查詢服務
為方便基金份額持有人隨時了解基金管理人相關信息及投資資訊,基金管理人
開通24小時自動語音服務、網上查詢等方式。通過以上方式可進行基金管理人信息
查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賬戶信息查詢。
(七)在線客服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訪問基金管理人網站www.msjyfund.com.cn,登錄在線客
服,實現基金管理人與投資人網上面對面答疑解惑。
(八)多元資料索取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詳細的專業基金投資資料,便于辦理各種交
易手續,同時為方便基金份額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資料索取服
務,索取途徑多樣,資料內容豐富詳盡。
所有對外公布文件及各種相關歷史文件均可向客戶服務人員索取,客戶服務人
員可通過傳真、Email提供;同時,基金管理人網站上提供各種資料、業務表單及
公告下載。
(九)資訊服務定制
為進一步提高基金運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務品質,使基金份額持有人及時了解
基金投資資訊,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資訊服務定制項目。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
客服熱線、基金管理人網站、短信定制各種資訊,基金管理人通過傳真、Email、
短信等多渠道發送資訊定制服務。
(十)基金投資業務咨詢
基金管理人的專業客戶服務代表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
提供關于基金投資全方位的咨詢服務。
(十一)投訴與建議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認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理建議是基金管理人發展的動力與方向。
如果對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種服務感到不滿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過電話、來信、
傳真、Email、手機短信等各種方式隨時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與客戶服務
人員聯系,基金管理人將采用限期處理、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處理客戶的投訴與
建議。
(十二)客戶互動活動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舉辦各種互動活動,如基金份額持有人見面會、
理財講座等,以加強基金份額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互動聯系。
(十三)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市場狀況以及基金管理
人服務能力的變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務項目。
(十四)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聯系方式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88
網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子信箱:services@msjyfund.com.cn
(十五)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可通過上述方
式聯系本基金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
本基金2024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1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發
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稱
2024年01月22日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第4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4年01月22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4季度報告
2024年03月06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年03月06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4年第1號)
2024年03月06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年03月29日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4年03月29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年度報告
2024年04月22日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1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4年04月22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1季度報告
2024年06月24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年06月24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4年07月19日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2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4年07月19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2季度報告
2024年08月30日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4年08月30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2024年10月25日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4年10月25日 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一)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地點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代銷機構和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辦公場所,
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網站上。
(二)招募說明書的查閱方式
投資人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也可按工本費購買本招募
說明書的復印件,但應以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正本為準。
二十五、備查文件
備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
場所,在辦公時間內可供免費查閱。
(一)中國證監會核準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七)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本摘要如與基金合同正文不符,以基金合同正文為準)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的權利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獨立運用
基金財產;
2.依照基金合同獲得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收入;
3.發售基金份額;
4.依照有關規定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5.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
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務的規則,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決
定和調整基金的除調高托管費率和管理費率之外的相關費率結構和收費方式;
6.根據本基金合同及有關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對于基金托管人違反了本基金
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情形,應及時呈報中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及相關當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
8.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融券;
9.自行擔任或選擇、更換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獲取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并對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代理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
10.選擇、更換代銷機構,并依據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議和有關法律法規,對
其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
11.選擇、更換律師、審計師、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4.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的義務為: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
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
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
管理的基金財產和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
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10.按規定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1.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2.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3.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4.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
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收益;
16.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19.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
和分配;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按規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23.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
知基金托管人;
24.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25.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6.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托管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為:
1.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收
入;
2.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資產;
4.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據本基金合同及有關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對于基金管理人違反本基金合
同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對基金資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
形,應及時呈報中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及相關當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7.按規定取得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8.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基金托管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基金托管人的義務為:
1.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
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
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
事宜;
11.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2.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
13.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4.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5.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
款項;
16.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7.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
追償;
19.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
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22.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為: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
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
提起訴訟;
9.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類基金份額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
份額與E類基金份額由于基金份額凈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額以及參與清算
后的剩余基金財產分配的數量將可能有所不同。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為:
1.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2.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4.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6.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
基金托管人、代銷機構、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處獲得的不當得利;
7.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共同組成?;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投票權。
(二)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表基金
份額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以基金管理人
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提議時,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3)變更基金類別;
(4)變更基金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或投資策略;
(5)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6)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提高銷售服務費用標準,但
根據法律法規、監管機構要求提高該等標準的除外;
(8)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9)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0)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和其他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
(2)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變更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
費率等費率或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6)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代銷機構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制
定或調整有關基金交易、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務規則;
(7)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以外的其他
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鸸芾砣宋窗匆幎ㄕ偌蛘卟荒苷偌瘯r,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
知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
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
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
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
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苋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
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當至少提前30日向中國證監
會備案。
5.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四)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以下簡稱“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
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必須于會議召開日前
30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須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出席方式;
(2)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
(3)會議形式;
(4)議事程序;
(5)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登記日;
(6)代理投票的授權委托書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
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7)表決方式;
(8)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
(9)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用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召集人決定通訊方式和書面表決
方式,并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
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
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
和表決結果。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1.會議方式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包括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
(2)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過授權委托書委派其代理人出
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通訊方式開會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以通訊的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4)會議的召開方式由召集人確定。
2.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條件
(1)現場開會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現場會議方可舉行:
1)對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統計顯示,全部有效憑證所對應的
基金份額應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含50%,下同);
2)到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證明及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代理人身份證明、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授權委托代理手續完備,到會者出具的相關文件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及會議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注冊
登記機構提供的注冊登記資料相符。
(2)通訊開會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會議方可舉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提
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規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別或共同稱為
“監督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
3)召集人在監督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和統計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經通知拒不到場監督
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4)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和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額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
5)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
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授權委托書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
通知的規定,并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六)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1)議事內容為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事由所涉及的內
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份額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大會召集人發出會議通知前就召開事由向大會召集人
提交需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
(3)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會召集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提案
進行審核:
關聯性。大會召集人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項與基金有直接關系,并
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職權范圍的,應提交大會
審議;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如果召集人決定
不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進行解
釋和說明。
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做出決定。
如將其提案進行分拆或合并表決,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變更的,
大會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問題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做出決定,并按照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決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4)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未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其時間間隔不少于6個月。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開會議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對原有
提案進行修改,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30日及時公告。否則,會議的召
開日期應當順延并保證至少與公告日期有30日的間隔期。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規定程序宣布會議議事程序及注
意事項,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經
合法執業的律師見證后形成大會決議。
大會由召集人授權代表主持?;鸸芾砣藶檎偌说模涫跈啻砦茨苤鞒执?
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
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額50%
以上多數選舉產生一名代表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
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數量、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表決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第2個工作日在公證機關及監督人的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
并形成決議。如監督人經通知但拒絕到場監督,則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形成的決議有
效。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七)決議形成的條件、表決方式、程序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
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
上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2)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
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為有效;涉及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轉
換基金運作方式、終止基金合同必須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并
予以公告。
4.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表面
符合法律法規和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即視為有效的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
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
的基金份額總數。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
議、逐項表決。
(八)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則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
推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
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
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未出席,則大會主持人可自行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
監票人。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由大會主持人當場
公布計票結果。
(3)如大會主持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異議,可以對投票數進行重新清點;
如大會主持人未組織監票人進行重新清點,而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
對大會主持人宣布的表決結果有異議,其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點,
大會主持人應當組織監票人立即重新清點并公布重新清點結果。重新清點僅限一次。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票人在監
督人派出的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如
監督人經通知但拒絕到場監督,則大會召集人可自行授權3名監票人進行計票,并
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案后的公告時間、方式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的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
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鸱蓊~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
依法核準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均有約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
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
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
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
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
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
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
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
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十一)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
(一)本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將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職務,
而在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職務,
而在6個月內無其他適當的托管機構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組
(1)基金合同終止時,成立基金財產清算組,基金財產清算組在中國證監會
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
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組可以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
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
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基金財產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終止后,發布基金財產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終止時,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3)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價和變現;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基金財產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8)參加與基金財產有關的民事訴訟;
(9)公布基金財產清算結果;
(10)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繳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終止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
財產清算組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結果經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報中國證監會
備案并公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九、爭議解決方式
對于因基金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和解釋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
合同當事人應盡量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不愿或者不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
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
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
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
履行基金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十、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銷機構和基
金注冊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免費查閱,但其效力應以基金合同正本為準。
附件二: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
(本摘要如與基金托管協議正文不符,以基金托管協議正文為準)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簡稱“管理人”)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李業弟
成立時間:2008年11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8]118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非獨資)
注冊資本:人民幣叁億元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存續期間:永續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12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
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
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
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國銀行
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
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
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金托管
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
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
票、存托憑證、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是債券型基金,投資于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資
產占基金資產比例不低于80%,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券、中央銀
行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回購等。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前述現金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
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還可投資于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持有可轉債轉股所得股票、二級市場股
票和權證、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上述非固定收
益類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權證的
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融資比例進行監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40%;
(4)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資產占基金資產比例不低于80%,非固定收益類金
融工具的投資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
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9)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
凈值的0.5%;
(11)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前述現金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12)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遵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
(13)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
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
一致;
(15)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如果法律法規對上述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法
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除上述第(8)、(11)、(13)、(14)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
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關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托管協議第
十五條第九款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鹜泄苋送ㄟ^事后監督方式對基金管
理人基金投資禁止行為和關聯交易進行監督。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禁止從事關聯
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
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有關關聯方發行的證券名單?;鸸芾?
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責任確保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并負責及時
將更新后的名單發送給對方。
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與關聯交易名單中列示的關聯方進行法律法規禁
止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該
關聯交易的發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無法阻止關聯交易發生時,基金
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對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關聯交易,基金托管人事
前無法阻止該關聯交易的發生,只能進行事后結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
損失,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
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的、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
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鸸芾砣藨獓栏癜凑战灰?
對手名單的范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鹜泄苋吮O督基金管理人是否
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
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
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
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
明理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
易,并負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
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及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確
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對相應損失
先行予以承擔,然后再向相關交易對手追償?;鹜泄苋藙t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
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
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與基金托管人就相關事項簽訂補充協議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基金管
理人應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
作風險等各種風險?;鹜泄苋藢鸸芾砣耸欠褡袷叵嚓P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
預案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等的情況進行監督。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
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
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規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
金管理人收到書面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
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
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
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
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八)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托
管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
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
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十)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鸸芾砣藷o正當
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托管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
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
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管理
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
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
管理、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
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盏酵ㄖ髴谙乱还ぷ魅涨凹皶r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
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
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
正。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
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
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藷o正當
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
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
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
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基金
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
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
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
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
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開立
的“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
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
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同時在規定時間內,
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
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定
辦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賬戶,并根據基金
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
使用。
2.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
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
4.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人專用賬戶辦
理基金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
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
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
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
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互?;稹⒔皇諆r差
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執行。
5.若中國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在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
品種的投資業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托管人比
照上述關于賬戶開立、使用的規定執行。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的有關規定,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并代表基
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斯餐砘鸷炗喨珖y
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
由基金托管人負責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
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據營業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辦理?;鹜?
管人對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簽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
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審計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協議及基金投資業務中產生的重大合同,
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
人應在重大合同簽署后及時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個
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15年。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
(一)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指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該類基金份額總數,各類基金份
額凈值的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經基金托管人
復核,按規定公告。
(二)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送基
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
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不能妥
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承擔責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編制半年報和年報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送交基金
托管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基金托
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
遵守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
調解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
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
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忠
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
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八、托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內
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
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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